摘要: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精准扶贫”理念,首次将精准扶贫上升为国家策略。自此,精准扶贫真正进入学界理论研究视野。
一、新型精准扶贫治理模式
治理现代化既是一种理念,又是一种机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深刻影响着我国治理理论和实践,也为我国贫困治理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精准扶贫”理念,首次将精准扶贫上升为国家策略。自此,精准扶贫真正进入学界理论研究视野。精准扶贫是一种新型的贫困治理模式,主要体现在其符合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治理新趋势。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精准扶贫内涵的参与式治理理念。传统的贫困治理方式呈现出自上而下、部门主导和行政推动的特点。不管是以贫困县为瞄准重点还是以贫困村为瞄准重点,都没能直接对接贫困主体,深入了解贫困村民的需求,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腐败的滋生。精准扶贫重新重视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积极引导其参与贫困治理的全过程。这种参与式的贫困治理新理念,将以往处于“被脱贫”地位、参与脱贫工作缺乏积极性的贫困群众转变为积极主动、自愿的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来,从而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
2、精准扶贫内涵的多元合作式治理理念。过去的贫困治理过于强调政府在扶贫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而对市场、社会、社区、个人的作用重视不够。贫困治理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也不是政府一力所能解决的问题,因而往往会出现投入不足、效率不高、管理不当等政府失灵现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的职能相应转变,政府的角色也从“划桨”转变为“掌舵”,并且随着我国民间力量的兴起,他们有兴趣也有能力参与到扶贫治理中来。在精准扶贫模式中,不仅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也遵循市场规律,将政府、社会、市场、社区、农户统一起来,形成五位一体的贫困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动贫困治理的有效展开。
精准扶贫模式强调贫困治理过程中的多元主体互动,它更突出在完善贫困村治理的行为模式和治理模式上起到推手作用。与以往传统的扶贫治理相比,如今村民的参与合作积极性热情高涨。从整体来看,“精准扶贫”实践促进农民积极合作,化解贫困治理困境,实现国家与农民良性互动,党政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协调管理的新型乡村治理模式。扶贫开发的主体是农民,其目的也是为了提升贫困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是反贫困的主导力量,而以往的贫困治理往往将贫困农民客体化。随着“精准扶贫”的介入,通过“接地气”、扶弱助残、资金帮助等行为,越来越多的村民积极参与扶贫项目中,从某种意义来看,村民的参与合作积极性高涨,实现了从以往“惊慌失措”到“理性合作”的大转变,实现国家与农民形成互动和互联。
二、精准扶贫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精准扶贫的目标是“到村到户”。而贫困户/贫困村的建档立卡工作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内容。其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准备、贫困户/贫困村识别、结对帮扶、系统管理、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