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状况(精选5篇)

[关键词]大学生经济资本文化资本消费分层消费分层理论

一、引言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问题与假设

(二)数据样本和分析变量

一、家庭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好的完成“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工作,近年来,全盟各级妇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以实事求实效,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寻求强化家庭教育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具体做法是: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深入调研,为长期开展家教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家庭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性事业,因此,兴安盟各级妇联都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各乡苏木镇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健全了各级领导机构,为在全盟范围内全面开展好家庭教育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为全面、深入地掌握全盟家庭教育情况,近年来盟妇联多次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调研,为及时调整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提供充分的依据。

2、以家长学校为主载体,架起家校联系的桥梁。近年来,针对不同年龄的孩子家长,坚持开办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长科学育人的素质。目前,全盟共建各类家长学校720所,形成了有专家、学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教育工作者、离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组成的专兼职教育骨干队伍,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各级关工委同志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者经常组成讲师团、报告团等深入厂矿、机关、学校、农村开展家庭教育专题报告。

3、创新活动载体,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机制。近年来,兴安盟妇联努力开创家庭教育新举措,通过编制家庭教育学习辅导资料、开通家教网站、创建家教工作试点等方式,使全盟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截止目前,全盟共编制家庭教育辅导材料读本6套。扎赉特旗在创建家教工作试点的过程中,根据农村实际,经常配合学校,开展母子共同参加的课外活动,每年的“六一”都举办母子运动会或家庭演唱会等。通过经常不断地开展丰富多采、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推动和加强了家庭教育活动的深入和进展,使科学育儿知识逐步得到普及。扎旗第一所家长学校试点巴彦高勒家长学校成为区级妇联的家庭教育示范点,并在2005年度被评为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旗妇联也荣获全区“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奖。2007年,音德尔第一小学家长学校也被评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受到了全国表彰奖励。

4、明确社区家教指导中心责任,建立社区教育工作机制。近几年来,妇联系统配合社区文化建设,形成了以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或基层妇委会)为基地,以O一3岁亲子工程为切入点的家庭教育基本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优教”咨询活动及讲座。乌兰浩特市各社区妇联每年都举办2期以上市民培训班,同时,各级妇联坚持以优良的工作作风鼓舞人,开展家庭读书活动,并通过举办“向不文明行为告别”、“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大型社区文化广场演出,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和教子观,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

2、0—3岁幼儿家长多为哺乳期或孕妇,办班培训不好集中。

3、家长学校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内容缺乏新意,程度不同地存在以家长会取代家长学校教育内容的问题。家长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5、社会不良因素对学校、家庭教育的抵消和影响。

三、建议与对策

1、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加强阵地建设。各地要以中、小学、幼儿园为阵地,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家长开办家长学校。

3、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级妇联、教育、民政、团委、关工委、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信息部门、社科院(所)、残联、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加大对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力度。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前款中接受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的居民个人或者家庭,以下统称为核对对象。

第三条核对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有效衔接。

第五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以下简称核对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报送的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出具有关核对报告并及时反馈给申请核对单位;负责全市核对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行;及时办理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有关核对工作等。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审核、受理有关申请救助人的材料,并按时将核对申请报市民政部门,根据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核对报告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的委托,可以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服务工作。

第六条市发改、公安、财政、人社、房管、统计、税务、住房公积金、工商、金融、教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市政府为核对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根据救助工作的需要,核对机构可以临时抽调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第三章核对内容和标准

第八条市直有关部门受理居民个人或者家庭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项目申请后,按照规定需要以其经济状况作为参考的,可以委托核对机构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核对的内容包括核对对象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十条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

第十一条家庭成员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及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十二条核对对象家庭中,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家庭成员,在本地居住,无身体疾病、赡养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收入证明的,参照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收入。外出务工人员,不能提供收入证明的,按照务工所在地从事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核对对象子女成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子女的赡养能力,合理计算赡养费,作为家庭收入。

第十三条农村核对对象家庭成员按照规定获得的养老保险、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粮食直接补贴等,计入家庭收入。

第四章核对程序和办法

第十四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合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先将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住房申请纳入核对范围,其他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开展情况逐步纳入。

与社会救助无直接关系的核对申请,核对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申请城乡低保的,经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入户调查、收入评估、表决,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或者镇级政府审核,经审核公示无异议,报送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根据需要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按照核对结果决定是否予以审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民政部门委托基层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廉租住房救助的,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应当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并报送市房管部门;市房管部门应当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市房管部门;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管部门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其他社会救助需要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廉租住房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管部门申诉,涉及经济状况核对的,由市房管部门通知核对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并根据核对机构的书面说明统一答复申请人。

其他社会救助方面的异议或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核对机构按照下列途径开展核对工作:

(一)工资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就业和劳动报酬、各种福利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

(二)经营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以及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

(四)转移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住房公积金、以及获得赠与、补偿、赔偿的情况等得出;

(五)实物财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以及古董、艺术品等有较大价值实物的拥有情况等得出;

第十九条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由户籍所在地核对机构负责经济状况核对,户籍所在地核对机构可以委托申请人实际居住地核对机构进行收入核查,被委托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一)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金的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的情况;

(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情况;

(四)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的纳税情况;

(五)房产拥有、房产交易和房屋出租的情况;

(六)车辆拥有的情况;

(七)享受有关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的情况;

(八)个人信用情况;

(九)家庭成员全部存款、有价证券、债权、投资、期货等情况;

(十)学生入学情况;

(十一)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核对对象的支出与其提供的收入状况明显不符的,核对机构可以对相应支出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十三条核对对象应当如实提供个人或者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虚报。

核对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核对机构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社会救助实行动态管理,对居民家庭人口、收入以及财产变动的,核对机构要根据社会救助实施部门的申请,重新核对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第二十九条核对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统一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核对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如实提供申请救助家庭及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市有关社会救助审批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核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核对过程中获取的核对对象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

关键词:经济背景;农村环境;幼儿成长;学前教育

幼儿的成长状况与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所处的综合经济水平有密切的关系。在农村,幼儿成长同样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条件不同,这对于幼儿成长来说可能是机遇,也可能是挑战。

1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对幼儿成长的影响

农村经济状况与幼儿的身心成长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影响可能会表现在幼儿成长的各个方面。

1.1经济状况影响幼儿的生理成长和健康

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显著影响了幼儿家庭的经济状况,而家庭经济环境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很多幼儿教育实践经验和有关成长追踪案例表明,从幼儿出生开始经济状况就已经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家庭条件相对较差的幼儿,可能会造成子宫内生长延迟或神经性行为成长不充分。出生后这些幼儿能得到的照顾也相对较少,很多幼儿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而成为留守儿童,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可能会有很多牵连性疾病,从而给幼儿的发育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1.2经济状况影响幼儿的教育环境和心理

1.3经济状况与父母职业情况的联系

学前教育领域内的某些研究者发现,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和对于未来成长的抗风险能力,与经济状况之间有密切的关系。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网络经济在农村不断兴起,很多农村当地的老百姓借助网络经济改善了生活条件。经济状况较好的父母往往更为自信,幼儿在这样的成长环境内,看到父母不断地努力和成长,长大后更加自信,认可父母的职业和家庭条件,同时幼儿的学习策略和生活习惯也会更科学。

2保证农村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策略

不同农村发展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会影响幼儿的认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硬性指标,具有波动性,同时也是一定发展范围内的不可抗力。在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生活条件逐渐改善的情况下,为促进农村当地幼儿身心健康发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运用和调动各类家庭经济资源

2.2优化幼儿成长的家庭环境氛围

2.3发挥村委会的中介作用

研究者发现社区的中介作用是比较明显的。在一定地域范围之内,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家庭与家庭之间的趋同性,借助当地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可以利用村级行政机构,也就是村委会,发挥教育领域内的中介作用。幼儿教师经常能够发现,在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地区或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内生活的孩子,常常显现出思维发展速度非常敏捷的特点。因为幼儿长期暴露在一个比较复杂的环境之内,需要考虑的事情和需要经历的变化比较丰富。以村委会为单位调动当地的教育积极性,并且引导孩子和家长清晰地思考、快速地解决个人成长与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调动教育积极性和学习积极性,还需要借助传统教育资源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整合这些资源的过程中,村委会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关键词】师范生;家庭环境;心理健康;学业成就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随机抽取黄淮学院大学中文系三年级师范生7个班321人,自愿接受本调查,收回有效问卷300份,回收率93.46%。300名师范生平均年龄21.78±1.02岁,其中男生126人,女生174人。

2结果

2.1城市与农村师范生情况比较见表1。本研究对象来自城市90例,农村210例。SCL-90评定结果里来自农村的师范生人际关系敏感,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其它方面无统计学差异。两组学生在学习成绩、奖学金、参加社交活动、是否学生干部及社会支持水平方面均无显著性差异。另外,统计结果显示来自城市大学生月均生活费为493元,农村者382元。

3讨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冲击大学校园,经济条件好的学生穿名牌,用手机,而贫困生却要靠打工维持学业和生活。一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后突然间觉得自己的优势荡然无存,心理压力较大,出现一些心理卫生问题,如封闭、自卑、偏激等,研究结果证实了这一点。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水平较低的师范生其人际关系敏感,常有自卑,觉得不如别人,与人相处有不自在感。另外,抑郁、敌对情绪也明显些,但是这些不良情绪还不至于影响他(她)们的学习成绩、是否参加学生组织及其它社交活动,(她)们所获得的社会支持也无显著性差异。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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