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行业“跳单”频现律师支招——
认定“跳单”行为需看三点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露、许晓芳
何为“跳单”、法律上如何认定“跳单”行为,中介机构会如何防范“跳单”行为?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律师进行了解答。
TCL智趣家“跳单”被判赔中介费
公开资料显示,智趣家是TCL智能家庭打造的集家电的智能控制、在线商城、上门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应用,通过智趣家App操控。天眼查App显示,TCL智趣家所属公司是北京智趣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股东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何为“跳单”?广东金宏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善启表示,“跳单”也叫“跳中介”,通常是指买卖或租赁双方通过中介居间服务取得联系之后,避开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成交,从而逃避或少付中介费的行为。
“出现‘跳单’情况还挺多的,一般集中在看房后说没看中,未通过原中介购买,自行购买或通过其他中介更优惠费用购买。”上海房产律师郭韧表示。
律师:认定为“跳单”行为注意以下三个条件
赵善启表示,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能否认定为“跳单”行为一般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有否签订居间合同;2.委托人有否利用中介方的居间服务从而促成交易;3.委托人是否故意逃避中介费。
赵善启提醒,一般情况下,若满足上述条件,委托方则有可能构成违约。但并非所有“跳单”行为都需要向中介机构支付报酬,对于“跳单”行为是否具可归责性,关键还是要看委托方是否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中介费及违约责任,对中介机构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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