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在58赶集坑骗,一年能挣一套房 摘要:据上海市消保委2016年的行业调查显示,房产中介行业仅有11%的消费者满意,同时拥有高达84.8%的消费纠纷比例,... 

摘要:据上海市消保委2016年的行业调查显示,房产中介行业仅有11%的消费者满意,同时拥有高达84.8%的消费纠纷比例,却只有21.6%的消费者维权。

投稿by于斌

据上海市消保委2016年的行业调查显示,有一个行业仅有11%的消费者满意,同时拥有高达84.8%的消费纠纷比例,却只有21.6%的消费者“胆敢”维权。在重视服务强化消费监管的今天,到底是什么样的行业如此肆无忌惮答案就是房产中介。

在北京,房产中介几乎成为“骗子”的代名词,整个行业信用“塌方”,这已经成为很多人都经历过的常态,时不时也有媒体报道用户在58同城和赶集上受骗的经历。今天,于斌来带大家看下房产中介是如何坑骗用户,一年赚一套房的。

房产中介“暗坑”多,消费者烦不胜烦

以北上广深为代表的国内一线城市的房产中介乱象大差不差。深圳市消保委的调查显示,房产中介行业普遍存在虚标房价、隐瞒房产真实信息等问题,有超过一半的房源真实信息与网上宣传完全不符。而这只是最常遇到的中介潜规则之一,房产中介“暗坑”众多,远不止于此。

2016年,上海知名房产中介企业“链家”被曝出售银行抵押房产,存在资金监管漏洞并“一房两吃、套牢上下家”,而链家存在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在其他中介中也屡见不鲜,有些甚至成为了行业内的“潜规则”,以下几种常见的中介公司“陷阱”,消费者需时刻提高警惕来避免人力物力的损失。

1.虚假“模特房”套路

不少中介公司会以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为主阵地,同时在门店内发布一些价格和位置都特别合适的房源信息,还配有详细直观的各个房间、厅室、厨卫的照片,十分‘诱人’。当你感到惊喜和他们取得联系后,他们会告诉你,这个房子已经卖了,随后向你推荐其他价格贵得多的房子。类似这样的假房源、假房价在业内通常被称为“模特房”。

2.“独家房源”扰乱市场

一套房源本已约定以450万元成交,购房者付了5万元定金。另外一家中介联系到卖方之后,暗示若与之签约独家可以卖得更高,该房东最后赔付10万元违约金后,再重新由中介挂牌,后以510万元成交。类似独家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产生纠纷,中介往往会利用优势地位,恶意锁定委托房源。

4.中介垫资赎契利息过高

举例说明,买家要购买的物业是按揭的,要交易必须赎契,但卖家没有资金能力,就往往要求买家垫付,但买家垫付资金存在风险,需要第三方垫付以降低风险,为了撮合交易,中介公司往往同意垫资,而买家为这部分资金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这种业务本来风险就比较小,利润也比较高。对于中介公司而言,很多都是打法律的擦边球。

5.恶意隐藏关键信息

6.佣金1%过户前翻倍

合同中明明写了2%的佣金条款,房产中介却说可以申请打折,让买家放心签约。然而,过户之前中介却翻脸了:不交完佣金,就不给过户。这样的手段屡见不鲜。中介公司前后变脸之快让人咋舌,公司规定佣金是2%,许诺消费者能申请1%甚至更低的佣金,但并没承诺一定能申请到这项优惠。而消费者往往因为轻信中介公司的言论造成损失。

7.推高房价赚取巨额差价

所谓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说的就是房产中介通过赚取差价获得的暴利。一般来讲房产中介赚取差价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房产中介直接接入交易,即看到报价较低的房产,房产中介自己出钱将其收购,然后再倒手卖出;2)采用委托代理、抬价销售的方式,撇开房主,直接与买家洽谈,进行交易。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房产中介一般会自己出钱买下房子,再转手卖出,从中赚差价,同时也进一步推高了房价。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道德感偏低

除了行业整体乱象频发,房产中介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也令人堪忧。面对房产中介乱象,大量消费者选择“忍气吞声”。消费者为何不追究答案是“不敢追”。

“全家的身份证、户口本、现在的住址和新房的住址中介都有,我讲起这样的经历气得浑身发抖,可是哪敢真的投诉如果打击报复,中介连孩子将来就读的学校都知道!当面都想打我,背后谁知道会做什么事!”上海市民黄小姐不久前通过太平洋房屋中介公司购买学区房的经历非常不愉快,中介在交易过户时以密钥要挟突然要求支付额外的佣金还企图与黄小姐发生肢体冲突,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她不得不选择了“忍气吞声”,只能在朋友圈“吐槽”。

上面这种威胁与冲突也只是行业人员素质偏低的冰山一角,更多的是,越来越多的中介公司已经将诚信二字抛在脑后,为了眼前的利益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

重利诱惑下的房产中介:在58赶集坑骗,一年赚套房

马克思的著名论断: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房产中介何以如此肆无忌惮为了眼前利益无他。

以上海为例。上海街边随处可见房产中介,里面的业务员个个都西装笔挺、皮鞋雪亮,单从外貌上看个个都是出入写字楼的白领。但是他们比白领敬业的多,如同蚂蚁一样不分休息日、不分昼夜的工作,到了晚上9、10点,中介店面还是灯火通明,成为上海街头一道特殊风景线。是什么动力让他们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拼命工作呢

如果只用在58、赶集上不断的发布坑骗信息,不断地拉人上钩就能一年赚得一套房,你会不会也那么拼命

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是租金的60%、买卖费2%,业务员提成35~45%,上海市区房价平均在2、3百万,那么成交一单的个人提成是1.4万~3万,加上底薪1800,一个月只要做一单,月收入1.5万,年收入18万。如果一个月不止做一单,或者一年遇到一个千万房屋买卖(上海不少),加上租房的中介费,这个行业的业务员的收入绝对高于普通白领。难怪曾遇到一个发型师称赞他的某中介顾客,月入十多万。这么高的收入,难怪他们会拼命工作了。这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利行业。

在上海生活的人都遇到过租房、买卖房屋的经历,看着房产中介一个年轻业务员跑个腿就收取如此高昂的中介费,一定都心不甘情不愿,试图通过个人交易来避免中介费。以前个人通过58同城、赶集网、搜房、安居客等平台发布房产信息,可以很快实现交易,但现在越来越困难了。

写在最后

现在,大众普遍对中介失去了信任,很多人甚至在大街上看到着深色西服套装、肩挎大方公文包、面色黝黑、步履匆匆的青年男人都会有反感——他们太像中介了。

生活不易,但这不能成为中介骗人的借口。实事求是,本本份份的靠中介费收入足以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但贪婪的欲望攫取了很多房产中介的良心,他们在原本畸形的行业道路上难以自持…总之,中介这个原本高尚的职业已经成为骗子的代名词,而在这之中,错的难道就只有中介本身吗

THE END
1.介绍的房屋不符合委托要求,能否要求中介退回佣金?介绍的房屋不符合委托要求,能否要求中介退回佣金? 委托人认为房屋中介没有向其介绍符合要求的商铺,是否能主张退还中介费用?近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中介合同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介未能全面了解房屋情况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1/id/8178816.shtml
2.我爱我家陷买卖纠纷:房子没有成交佣金一分钱不退首先是对于服务价格的确定,在签约的时候考虑到有可能这个合同是被终止的,所以对终止合同后可能产生费用问题,双方在签约合同需要有一个认定的东西存在,现在看起来张先生当时在签约的时候,确实因为是一种格式合同,他就没有对可能合同终止造成的这些费用以及佣金纠纷的问题,没有做出一个界定,所以他就产生后续的一些"后遗http://www.31512365.net/tt315/2014-2/20/24541.html
3.买房佣金返还时间及计算方法详解如果你对中介公司的具体返佣金时间有疑问,可以与中介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规定。同时,在签订相关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其中的条款和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二、买房佣金计算方法 买房佣金没有统一规定,按照行规一般是收取成交价的1%-3%。所以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卖方可以先咨询中介公司佣金的https://www.jiwu.com/baike/73191.html
4.10万元天价“中介费”惹纠纷原是中介违规赚取差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房产中介是一种居间合同行为,应当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明确佣金。 然而,一些房产中介机构推出所谓“包销”,对所销售房产统一报价,阻断买卖双方见面,“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明显违反法律规定。http://news.focus.cn/qhd/2012-09-01/2312760.html
5.买房子返佣金业务员不给可以告他吗包敬立律师 房产纠纷领域推荐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买房子返佣金业务员不给可以起诉,但是法律规定,经委托人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是不得增加佣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902451.html
6.太平洋房屋中介未满足收取佣金条件随意收取管理混乱本人于2024年7月14日签约房租租赁合同,约定起租日期为2024年8月1日,当日随即被要求支付佣金5080元,后发现居间方尚未满足收费要求,要求退费无果,现诉求如下: 1、根据佣金确认书,佣金支付时间应为房屋交付完成尚需支付,目前尚未到交房时间,不满足收取佣金的条件。2、根据中介提供的佣金收取截图,同一笔房屋租赁合同项https://sh.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74665028/
7.张雅新律师‖商品房买卖领域所涉“电商费”“团购服务费”的律文章概要律师观点:无论案由是合同纠纷还是不当得利纠纷,涉及退还电商费或团购服务费的争议案件中,虽然目前的相关房地产销售监管政策中有相应的规定禁止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应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行政管理手段,但是,现实的司法审判中,如果就团购服务费或者电商费,有相应的书面合同,基本上会被法院确认合法有效,驳回返还电商https://www.jianshu.com/p/c9ec48e1c242
8.买房卖房中介的这些套路你要防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二手房房东为了尽快将房屋卖出、卖个好价钱,费尽心思隐藏房屋的问题。除了房屋质量问题,近年来最常见的就是二手房学位纠纷。中介为了赚取佣金,往往也和房东达成某种默契。 今年7月,来自安溪官桥的林先生通过中介介绍,看中了王先生在中心市区红梅新村的一处“学区房”。在中介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房屋https://www.qzwb.com/qzfb/content/2018-08/21/content_58592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