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阳区湘潭路上的天一仁和珑樾尚璟营销中心,大门口设置了一个落地摄像头,正对着来看房的人。该楼盘计划本月开盘,营销中心于月初刚刚开放,赶上周末,来看房的市民格外多,而每一拨看房者在门口都会被“拦下”。
之后,记者来到城阳区惜福镇王沙路上的天一仁和智慧之城营销中心,这个超级大盘已销售多年,目前仍有房源在售。作为同一家房企开发的楼盘,“老盘”智慧之城的营销中心与新盘珑樾尚璟相比,显得有些冷清;但记者进门时发现了二者的相同之处——来看房,先刷脸。在智慧之城营销中心门口左侧,人脸采集装置的摄像头直接对准看房者。前台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先进行人脸识别,随后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是第一次来看房么?”“之前家人有没有来看过房?”“是怎么知道我们这个盘的?”记者在一一回答并登记了个人信息后,才进入看房环节。
探访:一个售楼处9个摄像头
探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岛城各楼盘售楼处里,有的摄像头很是醒目,有的则颇为隐蔽。
在即墨区莱青路上的天泰·天空之城售楼处里,有书有画。如此“文艺范儿”的售楼处里,在各个角落也安装了不少摄像头。记者大致数了数,大厅的墙上有1个摄像头,沙盘区的两个墙角各架设了1个摄像头,而在售楼处的“艺文区”,既有显眼的壁挂式摄像头也有不太容易发现的吸顶式摄像头。
近郊的楼盘“广泛”安装摄像头,市区的楼盘情况如何?在辽阳西路上的远洋万和城售楼处,一进大门,就有工作人员登记看房者的信息。记者在该楼盘售楼处逛了一圈,至少发现了9个摄像头:前台的一前一后各有1个摄像头冲着门口;沙盘区有3个摄像头,其中2个摄像头在吊顶装饰的“掩护”下需要细心才能发现;在休息区,吧台墙角有1个摄像头,与远洋万和城共用一个营销中心的远洋万和公馆沙盘区的墙角也安装了1个摄像头。
探因:区分客户给出优惠不同
除了明面上的人脸采集装置外,据置业顾问介绍,售楼处里的摄像头,很多时候也承担着拍摄人脸信息的功能。
在房产中介那里,记者得到了相反的答案。“在青岛,去年很少有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今年基本上都有了,这是因为楼盘与中介合作的窗口已经打开了。”资深房产经纪人王先生透露,由于市场的变化,今年与中介合作的新楼盘明显增多,这就带来了新的问题——开发商需要区别是“谁的客户”。
业内观点:采用人脸识别系统是为了避免“抢客”扯皮
“很多中介会撬我们的客户。”在售楼处里,一名置业顾问向记者“吐槽”。据岛城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如果购房者是自己来看房,属于“自然到访客户”;如果购房者被渠道中介带上门,属于“渠道客户”,房企要给中介一定的提成佣金。人脸识别系统,就是为了帮助房企判断购房者的身份,避免置业顾问和渠道中介“抢客户”扯皮。
对于开发商看“脸”卖房的现状,房地产从业者们也有自己的担忧。“二手房成交,是客户给中介付费;而看新房,是开发商给中介付费。哪个楼盘给的佣金高,中介就会强推那个楼盘。”一名从业多年的置业顾问说。
律师说法:擅自采集人脸信息涉嫌侵犯客户隐私权
经过今年疫情的考验,国内人脸识别系统的技术水平已大幅提升,“不摘口罩识别”成为不少设备供应商标榜的亮点,但这也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售楼处等商业场所,被无感抓拍人脸信息的概率越来越高。
那么,售楼处擅自采集人脸信息,是否合法呢?对此,青岛市政协委员、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航认为,“商家在公开场合安装监控,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是正常的;但是,基于人脸识别技术获得的信息属于客户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因此,在客户未知情况下擅自采集人脸信息,并转入营销通道中来判定客户,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常的营销行为,这样的做法让购房者十分缺乏安全感,也涉嫌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李秋航表示,我国法律对于个人信息在消费领域的收集、使用虽未予禁止,但强调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即个人信息的收集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和征得当事人同意;个人信息的利用要遵循确保安全原则,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未经消费者同意采用隐蔽的手段无感采集消费者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依据上述规定,涉嫌侵权,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人脸信息被侵犯的程度,主张相应的请求。经营者如果将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人脸识别将看房者区分为不同类型,给予不同的优惠力度,不仅对消费者有着‘价格和服务歧视’的嫌疑,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有不正当竞争之嫌。”李秋航认为,如果开发商依照人脸信息来决定差异化对待客户,因为曾经售楼部某销售员最初接待,或者某个中介机构带去看房,就要求必须通过某销售员或该中介公司购房,拒绝直接和消费者达成交易,则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刷脸引发的“面子风波”波及面越来越广
近期,戴头盔看房、人脸识别第一案、天津出台条例禁止采集生物识别信息等相继成为热点,透露出人们对人脸信息泄露的焦虑。走到哪都需要“刷脸”,有必要吗?人脸信息被“弄丢”的风险高不高?我们又该怎么保护自己的“脸”?
11月11日,晚报报道了市南区贵州路一处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逐渐在小区启用“刷脸”门禁,引发部分业主担心,“这个能‘刷脸’支付的时代,面部信息怎么能随便给他们存储?”于是拒绝刷脸,但由此带来了不便。
有专家指出,让客户毫无防备地暴露在人脸识别设备下,侵害客户的个人生物信息安全。记者梳理多地公开报道发现,倒垃圾、取厕纸、乘车、上班“打卡”、课堂点名等近30种生活场景中应用到人脸识别技术。
——公共场所。甘肃省武威市图书馆人脸识别借还书新功能近日上线。读者在自助借还机上录入人脸信息后,可以借还书。天津市南翠屏公园在去年安装了人脸识别存包柜。当地记者亲测发现,面部正对摄像头10秒左右柜门自动开启,并没有获取人脸信息的告知环节。
——生活场景。今年9月,北京某小区出现人脸识别垃圾桶,居民注册后,需要先通过身份识别,才能正常打开桶盖,为自己的垃圾分类行为“积分”。此外,一些小区还出现了“刷脸”乘电梯等应用。
“目前人脸识别信息存在大范围滥用的情况。”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说。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人脸识别技术在2017年至2018年进入普及阶段。天猫网上各种类型的人脸识别摄像头达400余种,价格在200元至4000元不等,以1000元左右的产品为主。
当前,人们对人脸信息的保护意识并不强。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安装人脸识别的单位只是派一名普通员工进行操作,并没有特别严格的管理措施,有的甚至并未意识到人脸信息泄露的风险。
智能安防解决方案提供商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吴迪表示,不法分子可以对普通群众的人脸信息进行三维建模后盗取财产。《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显示,三成受访者表示已经因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
加强法律监管“刷脸”将逐渐规范
今年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启动立法程序,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将“刷脸”行为建章立法,人脸数据不能随便采集,面部信息作为重要的“生物识别信息”已纳入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