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住房限购政策、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优化,被业内人士直呼“重磅利好”。在限购政策方面,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仅需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即可购买限购区域【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的房子。信贷政策优化方面,一是商贷首付首套从30%降为15%,二套首付降为25%;二是取消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在广州出台楼市新政约2小时后,深圳也表示,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首付降至2成,二套首付降至3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5BP。
加杠杆周期全面开启?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深圳和广州的政策密集出台,说明四个一线城市的动作频率是一致的,或也意味着北京接下来也会出台放松政策,尤其是体现在房贷政策层面。
严跃进还提到,此次深圳和上海的首付比例是一致的,而广州明显“向二线城市看齐”,这或说明,未来全国仅有3个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而其他城市则为15%。房贷新格局已经形成,即全面进入首套房首付比例15%的时代,也意味着加杠杆周期全面开启,其对于后续构建全方位宽松的房贷政策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1、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
2、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3、在广州市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在广州市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深圳也于5月28日晚表示,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首套首付降至2成,二套首付降至3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45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5BP。
李宇嘉表示,上周末,广东省19个城市执行5月17日国家对于首套房、二套房最低15%和25%的最低首付,以及按揭贷款利率不设下限的政策。但其时,广州、深圳未跟进。考虑到广深两地新市民多,外来人口集中,近期楼市形势严峻,此次广州跟进了政策,深圳也自然会跟进此政策。但与广州不同的是,深圳是有选择、有限制的差别化跟进。
广州发布的《通知》明确,在非限购区域内,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同时,上述《通知》还表示,居民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内无住房且符合购房条件的,新购住房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在购房所在区内符合“租一买一”“卖一买一”条件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政策可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李宇嘉认为,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这是热点城市首次放开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鼓励多套房居民加杠杆买房。
“不过,此次央行广州分行的规定,将主动权给到了银行去判断。银行作为商业运营机构,必然会基于市场分析而制定差异化的首付和利率,以确保自身的资产安全。”李宇嘉说道。
广州进一步支持非户籍人口购房
除了信贷政策外,李宇嘉指出,扶持非户籍家庭、单身人士、非户籍人才购房,也是近期一线城市政策集中的方向,如4月30日北京出台限购人群“外围增购一套”的政策,5月6日深圳提出鼓励非户籍、企业、多子女家庭外围购房的政策;5月27日,上海将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此外,李宇嘉也提到,由于在5月6号,深圳已经出台了差别化的分区限购政策,在非户籍人群、多子女家庭和企业购房方面做了差异化的处理,贯彻落实了4月30号的政治局会议精神。所以这一次(5月28日)在这些方面没有做更多的调整,只是在房贷上落实5月17号国务院视频会议的精神。
李宇嘉进一步表示,一线城市支持非户籍人口购房,主要原因在于,一线城市外围土地供应量大,在2022年之前,一直的卖地的主力,占全市卖地的60%以上,但产业和人口集中度不够,现在面临巨大的去化压力,广义库存去化周期较长。另外,一线城市以新市民、年轻人为主的非户籍人口集中,住房消费潜力大,扎根一线城市的愿望强烈。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广州的楼市新政,也进一步优化了非户籍人口的限购政策。具体来看,《通知》指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待遇。
此前相对应的限购政策为,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这也意味着,非广州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仅需缴纳6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即可在广州限购区域购买2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