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只要是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法院在执行阶段都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房产登记有注明份额,就拍卖被执行人的份额。如果没有注明份额,就还需要执行申请人去起诉一个代位析产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房屋的份额,再由法院来拍卖被执行人的份额。析产诉讼期间执行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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