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各种申请书,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西安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合集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
xx社区:
我是贵社区的居民,xxx,已婚,家里有老婆、儿子和我三人,我和老婆xxx均无固定收入,一家人以打工为生,儿子xxx三岁半,现就读余xx区幼儿园,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住房,为方便儿子读书和我们打工,现在在县城里面是在姐姐家租住的房子里面挤着住,又因姐姐家里也有两个孩子要上学,这样严重影响孩子们休息,导致不能认真学习,鉴这般无奈的情况下,特在贵社区申请租住廉住房一套,望贵社区给予考虑和帮助,为谢!
申请人:xx
租房协议
路
地块
栋
单元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面积
1、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整,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廉租房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四)属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须提供《太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太原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太原市工会特困职工证》;
(五)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
(六)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七)《诚信承诺书》。
(一)具有五河县城关地区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2年以上(含2年)本县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本县生活和居住;
(二)县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县政府每年公布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不含15㎡);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以下;
(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实际居住地所属社区进行申报。
三、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人均发放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平方米)。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倍(含)(2011年6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倍为每人每月131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2.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指什么?
答: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是指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的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3.“学生户口”指什么?
答:“学生户口”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学校集体户口。
4.市区集体户口是否属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答:除学生户口外,市区非农业集体户口属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5.“5年”的居住年限如何核定?答:“5年”的居住年限指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满5年并实际居住,“5年”的居住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6.2011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是多少?答: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160号)规定,2011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25元。
7.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如何核定?
答: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按照《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函20102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包括《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或《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中载明的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9.申请实物配租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如何核定?答:申请实物配租家庭成员的所有房产须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私有房产(含已转让、赠与的房产等)的面积按照产权证中载明的建筑面积核定。
(2)家庭成员承租公房(含已转让、转租的房产等)的面积按照租赁证中载明的使用面积根据固定系数(砖混结构成套公房换算系数为,砖混结构非成套公房换算系数为,砖木结构公房换算系数为)换算成建筑面积后核定。
申请家庭也可委托测绘机构测量建筑面积,并承担测绘费用。
(3)家庭成员的私有房产(含已转让、赠与的房产等)属于按份共有的,按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份额核定;属于共同共有的,按照全部建筑面积核定。(4)夫妻离异的,双方享受的房改房(含已转让、赠与、转租的房产等)面积均按照全部建筑面积核定;享受的公房面积由持有租赁证的一方按照全部建筑面积核定;其他房产(含已转让、赠与的房产等)属于共同共有的,双方均按照全部建筑面积核定,属于按份共有的,按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份额核定。
(5)家庭成员在农村有批地建房份额的,其批地建房的份额面积参照房改政策核定。
(6)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的住房货币补贴面积。(7)申请家庭成员房屋已拆迁的,按拆迁补偿安臵的实际面积核计。
(8)所有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面积应一并核计。按2010年8月9日颁布的《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规定,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70%的(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5平方米),一般给予实物配租。
10.申请货币补贴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如何核定?答:申请货币补贴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与申请实物配租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原则上一致。但是,申请货币补贴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将原有房产转让的(转让给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的除外),原有房产不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房产面积核定范围,且不在补贴面积标准中扣除。
11.申请家庭居住“集体宿舍”,是否可申请廉租住房?答:申请家庭居住“集体宿舍”的,与产权单位签订退房协议后,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12.父母转让给子女的房产如何核定?
答:父母的房产转让给子女,不论是否已确权到子女名下,除了核定为父母的房产外,还要核定为该子女的房产。
13.申请家庭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
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答:申请家庭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也应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14.申请家庭成员与他人共有的房产怎么核定房产建筑面积?
答:申请家庭成员与他人共有的房产要纳入申请家庭房产核定范围,如果是与他人共同共有的,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全部建筑面积核定;如果是与他人按份共有的,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各自份额建筑面积分别核定。
15.批地建房享受面积如何计算?
答:批地建房享受面积的计算方法:廉租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批地建房中所享受的面积=该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批准建造的土地使用面积中所占份额面积×建房层数×80%×房屋地段系数。
关于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批地建房享受面积的核定,按照《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规定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等级增加地段系数执行。四类及其以内地段系数为1;五类地段系数为;六类地段系数为;七类地段系数为;八类及其以外地段系数。
16.申请家庭是否需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记载房屋的产权证明?
17.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记载房屋的产权证明遗失的,如何提供房产证明?
答:由产权人到市房产档案馆办理查档手续后提供查档证明原件。
18.申请家庭成员的配偶不在同一户籍内,如何提供其配偶的房产证明?
答:申请家庭成员配偶为本市区城镇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户口簿首页记载房屋的产权证明;为外地城镇居民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房产证明及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情况证明;为农业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当地土管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份额证明。
20.廉租住房的保障形式有哪几种?
答:廉租住房的保障形式有三种: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减免。
(1)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政府定价和廉租住房租金计收标准收取租金。
(2)货币补贴,是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已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申请家庭,由政府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3)租金减免,是指产权单位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公房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21.在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哪些可申请实物配租?
答:以下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1)市区范围内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且无房的家庭。
(2)市区范围内其他低收入家庭且为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孤寡老人、军烈属、一至二级残疾人申请家庭;②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在52周岁(含)以上的申请家庭。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家庭也可以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22.实物配租的保障面积如何规定?
答:实物配租的保障面积按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的标准控制。
23.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答:实物配租的具体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物价、财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关于公布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和租金标准的通知》(杭房局2008199号)规定,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并按照以下规定减免后计缴: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减免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持《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的家庭减免每月每平方米元。廉租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租金标准根据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元的现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按平均系数换算为建筑面积后执行,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并随着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相应调整。
24.对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哪些不能享受实物配租,但可享受货币补贴?
答:(1)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但现住房总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上限(50平方米)的80%(含)的,不享受实物配租,按照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货币补贴。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在补贴面积标准中扣除。
(2)申请家庭不能转让现住房所有权或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使用权的,不享受实物配租,可享受货币补贴。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在补贴面积标准中扣除。
(3)申请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将原有房产转让的,不享受实物配租,可享受货币补贴。
25、货币补贴的保障面积如何规定?
答:实行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保障总面积不低于建筑面积36平方米,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在保障面积标准中扣除。申请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已将原有房产转让的(转让给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的除外),原有房产不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房产面积核定范围,且不在补贴面积标准中扣除。
26、货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40号)规定,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对于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但是,对于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将原有房产转让的,如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货币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后全额发放。
27.货币补贴新标准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40号)于2009年7月11日公布实施,因此从2009年7月开始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的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28.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需入住公办或民营敬老院、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等机构的如何办理手续?答: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需入住公办或民营敬老院、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等机构的,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意见,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标准发放。申请家庭成员入住养老机构的实际费用低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仍按货币补贴标准发放,超出实际费用部分发放给申请家庭。
29.怎样领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30.如何办理廉租住房验证手续?
31.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是否须退出廉租住房?具体如何规定?
答:是的。对因申请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房产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其配租期满后作出取消配租资格并收回廉租住房、停止发放租金补贴、停止公房租金减免等决定。具体如下:
(1)实物配租家庭
①因房产条件改善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应在接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次月起3个月内,与经租管理单位办理解除租赁合同手续并腾空退还廉租住房,期间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②因经济条件改善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从经济条件改善次月起6个月内,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缴纳房租;6个月后,按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缴纳房租。(2)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因经济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自《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次月起,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原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标准的50%发放。
注: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目前是指区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杭州市上城区慈善总会救助卡》、《春风常驻援助证》(下城)、《拱墅区边缘困难家庭救助证》、《江干区困难家庭救助证》、《西湖区困难家庭(区级)救助证》、《杭州高新区(滨江)困难家庭援助证》。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我是在北京上学时吧户口迁到北京,当时是集体户口,后来户口就挂在北京亲戚家,现在他家早已拆迁了,我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我今年30了,没结婚,目前没有稳定工作,租房住,像我这种情况能享受国家那种住房政策呀
提问者:扬那四级最佳答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首先要求有北京市户口,其次根据家庭成员数量的不同,对家庭年收入、资产和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做出了限定,具体情况要视你的家庭情况,以及想申请哪种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