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宁思中国房子:“万恶之源房子制度”网友杂谈

——绑架经济、遏制消费、扼杀青年、无力娶妻、降低生育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人,是巢穴居住的动物。房子,就是人类的巢穴。房子遮风避雨,房子成家立业,房子恋爱招妻,房子生儿育女,房子安身立命。人是要在房子里居住的,居住的权力是人类最大的权力之一。如果,房地产制度:绑架经济、遏制消费、扼杀青年、无力娶妻、降低生育。如果,住房制度,让我们的青年人,我们的大学毕业生们,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都买不起房子,也租不起房子,那么他们的未来和希望在哪里?那么我们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又在哪里?

一、“万恶之源房子制度”错在哪里

1、国家房地产政策存在失误

2、房地产制度下的“四大资本家”

所谓的“四大资本家”是指:土地资本家、开发资本家、金融资本家、食利资本家。具体如下:

(1)土地资本家:地方政府是土地资本家。他以低价格获得土地,然后通过“招拍挂”的制度,向开发资本家卖土地,出价最高者拿到拍卖的土地,叫做土地出让金。其获利以亿元为单位计算,几亿、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将原本无价的“国有土地”抬到了天价,这个成本最终要买房者来承担。这是剥削购房者的第一个资本。

(2)开发资本家: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其经济实力有大有小,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第一招、拿银行的钱去买地:就是他向土地资本家买地的钱,大部分都是从金融资本家那里贷款获得的。第二招、先拿建筑企业的钱盖房:他拿到地以后,又通过“总承包-分包”的方式,将盖房子的事交给了建筑企业。然后,他又使用一招叫“建筑企业垫资”,就是让建筑企业自己先垫钱给他盖房,等他卖了房子以后再还钱。第三招、拿买房者的钱盖房子:最恶的圈钱手段,就是在房子根本没有盖完,甚至在仅有一张房子图纸的时候,购房者就交钱给开发商了。由此可见,开发商用“空手套白狼——扎钱”的方式,用以上三招手段,自己拿很少的自有资金盖房子。此时开发商,将买地的成本、所有的建筑成本、高额利润等加起来,统统由买房者承担。这是剥削购房者的第二个资本。

(3)金融资本家:指的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他起到了一个助纣为虐的角色。他贷款给开发商买地;贷款给开发商盖房;贷款给买房者买房,将房屋作抵押,让买房人背负20年-30年的房贷,成为房奴。购房人,在背负了土地资本家的土地出让金之后,在背负了开发资本家高额天价购房款之后,还要背负长达20、30年的银行利息,三项成本叠加累积在购房人肩上。这是剥削购房者的第三个资本。

(4)食利资本家:他们买房子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炒房的,或者用来出租获得房租的,赚钱盈利是他们的根本目的。他们起到火上浇油、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大量买房购房,大进大出的炒房,哄抬房价,制造紧张恐慌情绪。他们伺机而动,哪里有新开售的楼盘,哪里有价格洼地的地方,他们便蜂拥而至,大大抬高了房价。迫使租房人支付高额的房租;迫使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还要背负他们卖房的加价成本。这是剥削购房者的第四个资本。

3、房地产制度下的“三大劣制度”

(1)罪恶之源的购房制度:住房按揭贷款制度。

住房按揭贷款制度,是住房完全市场化、商品化条件下的购房金融制度。它去源于欧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我们从香港模式下引进改变而来,成为了我国取消实物性分配住房以来的根本性的购房制度。它的本质特点就是,通过这种制度,让原本不想买房的人、让原本根本没有能力买房人,将他们的20-30年的青春年华交给银行,将他们的20-30年的经济收入能力交给银行,将他们花费毕生财力购买的房子抵押给银行。

事实说明:那个“六个钱包”谬论:两个准备结婚的年轻人,男女双方两人2个钱包,男方父母两人2个钱包,女方父母两人2个钱包,两代人共6个钱包,把年轻人结婚生活发展的钱,双方父母养老的钱,统统拿来凑钱交买房的首付款。然后,年轻人成为了房奴,开始了长达20-30年的还款历程,他们不敢失业、不敢生病、不敢消费、不敢生育(更不敢生二胎、三胎),他们生活的意义就是每个月还房贷,在他们的愿望就是快要退休的时候,能把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拿回来。如果断供6个月以上,银行就会向法院起诉,收回购房人的房子,进行拍卖,可谓的鸡飞蛋打。就像为了取黑熊的胆汁,在黑熊身上埋引流管,定期抽胆汁一样残忍。试想,这种罪恶之源的购房制度,这样的高房价,小伙子买不起房子,丈母娘不肯嫁姑娘,娶不上媳妇,生不了孩子,还不起房贷,房子被收走。致使结婚率下降、生育率下降、人口数下降、离婚了上升、家庭矛盾大增等,这一切“罪恶之源的购房制度”是罪魁祸首始作俑者。美国的2008年金融危机,就是因为房地产“次贷危机”引发的。对此,我们绝不能重蹈美国的覆辙。

(2)助纣为虐的销售制度:房屋预售制度。这个制度是最恶的圈钱手段:房地产开发商大肆销售卖期房,或者在仅仅有房子设计图纸时,就开始卖图纸收钱;或者在刚刚挖地基土方时,就开始卖坑收钱;或者在地基刚刚达到正负零时,就开始卖地基收钱;或者在房子完成主体结构时,就开始卖结构收钱;或者在房子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时,就开始卖房顶收钱;或者房子还没有精装修时,就开始卖毛坯房收钱。随着国家对开发商的监管,现在规定房子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时,才能开始卖房子收钱。但是,此时房子的设备安装(电梯等)、内外装修、小区各种配套等工程量依然很大,离入住还很遥远。这种房屋预售制度,前期无偿占用了购房人的钱,让开发商无偿使用。更严重的是存在巨大风险,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形成烂尾楼,对购房人来说是致命的:他们非但拿不到房子不能入住,反而还要继续还银行的房贷。烂尾楼时有发生,业主停止还贷款维权,也是造成群体性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倘若开发商破产,那么对购房人将是灭顶之灾。

(3)徒有虚名的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国在从实物分房,转变为货币化和市场化卖房时,从新加坡引进了一项住房公积金制度。据说该种制度,在当今世界上是独二无三的。它的初衷是想为购房人积累购房款,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缴存比例为5%-12%,用于购房时支付购房款。但是,他的设计者始料不及的没有想到的是,在完全市场化、资本化的房地产市场中,在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房价面前只能是自惭形秽。不无夸张地说,在一线城市,一个职工到了退休时的住房公积金,只够购买有套房子里大一点卫生间而已。它的副作用是,由于缴纳比例的不同,个人缴纳比例高的,单位也同样缴纳高比例,成为了一些人隐形收入的一部分。另外,大量的公积金余额,它的积金性质、保值增值、投资使用、利息和增值收益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厘清和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不是什么恶制度,是一个徒有虚名的积金制度。

4、“万恶之源房子制度”的危害

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概括地说:绑架经济、遏制消费、扼杀青年、无力娶妻、降低生育。

2022年,房地产公司高负债。例如、恒大地产负债额达到2万亿元。绿地、万科、碧桂园等负债也分别在1~1.5万亿元。

2022年,中国的GDP中,房地产行业占GDP的1/5左右。

2022年,中国有超过2/3的家庭财富是房子,房产占城镇居民资产的60%。

2022年,截止到三季度末,央行披露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8.91万亿元,超过1亿户家庭正在还房贷,涉及人群2-3亿,中国一共14亿人口,近1/5的国人正深度参与房地产,成为了房奴。

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房地产行业已经绑架了中国经济;绑架了中国银行;绑架了中国家庭;遏制了消费,人们根本就没有钱消费;造成了结婚率下降、生育率下降;扼杀青年人,如果一个国家的青年人、买不起房、娶不起媳、生不起娃、长达几十年的房奴生活,让他们失去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那么中国便没有了希望。

二、中国正确的房地产制度

1、建立新的保障房与商品房的住房制度

建立新的住房制度,改变将一切“住房权”交给货币、交给市场、交给资本的住房政策。因为,市场和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而是通过盖房子赚钱的,盖房子是手段,赚钱是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的。事实胜于雄辩:痛心疾首的回忆:多年前温家宝总理,仰望星空,对房地产资本家说:你们的血液里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房地产资本家回应说:我们的血液里是流着道德的血,我们盖房子就是给富人盖的,房子不能降价,宁肯炸掉也不能卖给穷人。这是资本的基因本质所致。

基于此,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二八定律”也同样适用于房地产制度。就是说:在全部购房大数据群体中,存在80%的低收入、中低收入群体,存在着20%的中高收入群体。因此,对于80%的中低收入购房群体的住房需求,不能完全的、不能占比很大的市场化、货币化交给房地产市场,政府应该为这个广大的群体,提供政府产权的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同时保留这部分群体,在其经济水平提高以后,对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在他们有序退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之后,使其自然而然的购房商品房。对于20%的中高收入购房群体的住房需求,因为他们实现了完全财务自由,可以完全的、自由化的交给房地产市场,不限购、不限价,不限户籍,购买商品房、高档商品房、别墅豪宅。同时允许这个群体,由于其自身原因失去了原有的商品房时,依然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向国家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国家房地产制度:实行“抓大放小”的原则,保障80%人的住房权利,不完全交给房地产市场,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维护20%人的住房需求,完全交给房地产市场,建立商品房制度。分别实行两种不同的住房制度,实行不同的住房政策。同时在保障房与商品房两种住房制度和政策之间,即建立起双向互动的转换机制,使两种制度既相互独立又融为一体。

2、建立新的多元化主体的住房建设制度

国家制定多主体的、多元化的住房建设制度和政策。改变原来一刀切的只能由房地产开发商盖房子的政策,除了房地产开发商以外,国家要承担起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主体责任,同时允许其他建设主体共同参与住房建设。例如:允许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根据国家的住房建设制度和政策,建设集体宿舍、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多渠道的、多主体的为80%的购房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分散、分解、分担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和负担,实现新的多元化的住房建设制度。

3、开征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

立即开征房产税,积极研究制定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的条件和时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没有开征房产税、赠与税、遗产税的少数国家。世界上100多国家,其中包括欧美日等所有发达国家,均开设了上述税种。以至于中国目前,拥有十数套、数十套、数百套房子的所有者大有人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盘剥的食利阶层,房价与房租高企,与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开征房产税,会极大地降低炒房,囤房行为,能够释放出大量的富余房源,会大幅度的降低房价和租金。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的税种,开征三税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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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赠与税依照美国2002年对赠与税做出的最新修订,每位美国公民在一年中对某一个人赠与10000美元(1932—1976年是3000美元)以上的,都应缴纳赠与税,但每位美国公民在其一生中有700,000的免税赠与与遗产遗留额度,即在此范围内的财产转移无需付税。 在日本,首先从课税价格中扣除基础扣除(目前为60万日元)和配偶扣除。配偶扣除是https://baike.esnai.com/history.aspx?id=12351
2.2024年如何区分遗产税与赠与税?头条新闻法律资讯导读:遗产税和赠与税都是针对财产转移的税收,但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生财产转移的时间和方式。遗产税是在一个人去世后,其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时征收的;而赠与税则是发生在生前,当一个人自愿将其财产赠与他人时征收的。 如何区分遗产税与赠与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目前我国并未设立遗产https://www.maxlaw.cn/n/20240324/11029291413540.shtml
3.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导读:在我国,遗产税和赠与税就是收于不收的关系,我国不收遗产税,但是对于赠与的房子要征收相关的赠与税。这是法律的规定,房屋的处分有多种方式,继承,赠与就是其中的两种方式,但却又不同的结果。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关系是什么? 赠与税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依法对赠与财产应缴纳的税款。赠与税的https://www.64365.com/zs/1226073.aspx
4.遗产税赠与税该不该征收遗产税赠与税该不该征收 (1)纳税人。 中国遗产赠与税的纳税人应遵循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属于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就其在境内、外的全部遗产征税;凡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https://www.fljg.com/yichan/344480.html
5.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必要性探讨(一)开征遗产税赠与税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经济发展观,公平观已被多数人认可。国家一方面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充分发展,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另一方面又主张采取措施,防止贫富两极分化,从而实现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目标,开征遗产税赠与税是实现此目标的措施之一。 https://www.fwsir.com/jj/html/jj_20070323132535_26719.html
6.遗产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的选择新中国成立后,为调整公私关系并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0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税务会议决定暂不征收遗产税。改革开放后,是否征收遗产税的争议仍然存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6年提出征收遗产税与赠与税的设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EyODUzNg==&mid=2247493064&idx=1&sn=ad4790fad57007d1cf92f49bfa87255d&chksm=97edec3fa09a6529090ec17c844f802b968f5596908210a8db49467a0f1fe15954ba1f657246&scene=27
7.遗产税若干问题探讨23刘植荣;遗产税,该不该征[J];人力资源;2013年12期 24雷根强;遗产税赠与税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相应税制建设[J];中国经济问题;2000年02期 25徐志;一些国家的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减免扣除情况[J];中国税务;1993年11期 26禹奎;刘锋;美国遗产税制度运行及变迁对我国的启示[J];税务研究;2018年09期 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YJYZ200201007.htm
8.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的介绍赠与税适用于个人生前转移财产,2024年年度免税额为18,000美元,终身免税额为1,361万美元。超过免税额度的赠与需缴税,并由赠与者负责申报。遗产税适用于个人去世后,其遗产超过免税额度(2024年为1,361万美元)时需缴税,税款由遗产管理人负责在遗产分配前缴纳。2024年的年度和终身免税额度较往年有所增加,未来可能继续https://www.maisheng360.com/blog.html?article_id=291
9.新加坡比特币要交多少税,揭秘狮城:新加坡比特币税收政策一览1. 遗产税豁免:如果你打算将持有的比特币作为遗产留给下一代,好消息是,根据现有政策,继承人在继承比特币时无需就其市场价值缴纳遗产税。新加坡的低遗产税门槛与对虚拟资产的友好态度,为财富的代际传递提供了便利。 2. 赠与税考量:同样,如果你选择在生前将部分比特币赠与他人,只要受赠人是新加坡税务居民且满足相关条https://www.duote.com/tech/202404/554512.html
10.干货加拿大税制全解析5、销售税 销售税类似于中国的增值税,对于加拿大境内销售的应税产品和劳务,需要加收销售税。 6、印花税 加拿大不征收印花税。 7、遗产税及赠与税 加拿大联邦及各级省政府都没有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但某些情况下死亡后的遗产及某些赠与行为实际发生之后会视同为资本利得。 https://www.yoojia.com/ask/17-11456191536726006085.html
11.遗产税遗产税是指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它的征收对象是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目录 1遗产税的类型 2我国开征遗产税税制模式构想 https://baike.kuaiji.com/v345910362.html
12.干货:各国遗产税对比目前,在世界上127个有税收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有大约2/3的国家和地区是正在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其余的国家和地区是没有开征或曾经开征、目前已经停止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近几年来,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纷纷停征遗产税,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等。前段时间,又有报道称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72票对16http://m.haiwaimoney.com/h-nd-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