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可获得货币补偿
直管公房将推“申请式腾退”,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交回后可获得货币补偿;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四合院和老城肌理,也将施行“整院腾退”,将居民平移置换到其它修缮工作完成的房屋居住。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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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公房将推“申请式腾退”,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交回后可获得货币补偿;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四合院和老城肌理,也将施行“整院腾退”,将居民平移置换到其它修缮工作完成的房屋居住。昨天,北京市住建委针对本市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行解读。
自愿腾退:
可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老城是首都北京的“金名片”。直管公房新政也特意在“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区别于很多棚改项目,本市针对直管公房将推“申请式腾退”,也就是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如果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
整院平移:
再利用须严格按规划执行
这样一来,也就能更好地实施恢复性修建工作,更好地保护传统四合院和老城肌理。
对于这些完成恢复性修建的院落,将严格按照北京“四个中心”、“四个服务”的功能定位,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利用。这位负责人举例,规划为住宅用途的房屋可作为租赁型住宅向在核心区工作的人口出租,促进核心区职住平衡,降低老城交通压力。
自建房:
拆除并迁户可配公租房
目前,平房院落中还存在的居民自建房屋既不符合四合院传统风貌,也不符合规划要求。为了改善这些居民的居住条件,新政也提出,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租金:
动态调整将形成方案
由于此前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市、区两级公房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职能弱化、职权不明等问题。这次新政则剑指直管公房当前的诸多待解难题。其中一个关键难题就是租金。根据新政,本市将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监管:
违规转租转借或被收回房屋
在现实的居住管理中,直管公房难以避免转租转借的难题。而新政对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了界定,进一步解释为“承租人本人、配偶、子女三方中必须至少有一人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如果承租人迁出本市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它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承租条件的其它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按原承租面积继续承租。
记者也获悉,市住建委将依据各区的直管公房数据,统筹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直管公房电子档案,实现直管公房位置、面积、承租人基本情况、租金缴纳等信息的及时更新。平台接入本市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信息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