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原值如何确定)法律讲堂

房产税有两种计税方式: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1、对于自用的房产,房产税从价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房产的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30%)

注:关于减除比例的问题,目前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少数地方的减除比例低于30%,比如湖南,减除比例为20%。

2、对于出租的房产,房产税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财税地字〔1987〕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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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原值的确认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https://zhuanlan.zhihu.com/p/8290769817
2.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一说到房产税各方面紧张,有多套房的朋友就显得紧张,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税对象,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以此来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呢?一起和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计税原值的确认 房屋原值 https://www.66law.cn/laws/509439.aspx
3.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 不动产原值是纳税人根据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科目中记录的房屋的原始价值。对于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进行登记的纳税人,在征收房产税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房产的原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1、从价计征: 根据不动产的余额征收的,叫做从价征收,而房产税则是以一次扣除10%-30%的房产价值作为征收依据https://www.jiwu.com/baike/30186.html
4.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与房屋原值相关。房产税房产原值应包含契税和预售合同交的印花税,房屋原值: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原价不扣减折旧额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275046571535243405.html
5.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房产税减免如何计算法律常识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收入?房产税减免如何计算增值税?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产税减免如何计算、房产税减免如何做分录、房产税将会如何征收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目录一览: 1、房产税计税原值如何确认 https://www.kstnjscl.com/flcs/147585.html
6.江苏地税局解读财税2010121号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及政策衔接.doc江苏省地税局解读财税(2010)121号(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及政策衔接)———作者:———日期: 江苏省地税局解读财税[2010]121号:房产税计税原值的确认https://www.taodocs.com/p-309040696.html
7.微信公众平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NDA1NjA0Nw==&mid=2247690945&idx=6&sn=946efb295fc1fc4784ef980d402355c0&chksm=faae95231d9c54d02a186027c5438c8b114247d1a2345f40c3e257406de62dd3ca5a4c306497&scene=27
8.房产原值可以确认,不需要按暂估入账,房产税需要调整计税依据的纳税人新建的房屋,在竣工之前按暂估入账的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现在竣工结算报告出具了,房产原值可以确认,不需要按暂估入账,房产税需要调整计税依据的房产原值从什么时间开始调整?需要更正以前属期的房产税申报http://www.ynqs.cn/answers/1720.html
9.房产税的征收(精选十篇)其次还要对住宅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征收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如原条例中规定房产税的计税金额是按房产余值征税,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计税标准年税率为1.2% ;对于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计税依据的,税率则为12%。而现在要进行的房产税改革重点则是要对上述计税依据进行改革,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a51310l.html
10.有没有办法在缴税之前确认房子是否查的到原值1998年之前的公房,央产房,基本地税都查不出原值,您所提问的房子属于那种性质房产,属于哪个地区?https://m.to8to.com/ask/k7082773.html
11.会计视野法规库: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停车场[位]等房产税四、无原值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 1.对房产产权人自行建造、产权清晰,但是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房产原值,应调整会计账簿或重新评估,确认房产税计税依据后征收房产税。 2.对1999年7月1日前建造的产权不清、几经易手难以确定房产原值的房屋,可暂按平房每建筑平方米400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800元,核定 房屋原值https://law.esnai.com/mview/120438
12.房产税如何计算?宗地容积率决定计税面积大小房产资讯[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https://dl.news.fang.com/2015-09-18/17400738.htm
13.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房产的计税余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https://m.gaodun.com/cta/1443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