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1
关于提请接受贺喜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议案…2
关于提请贺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2
关于提请接受彭雁同志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3
关于提请审议侯向宇同志免职的议案……………………………………………………4
关于提请审议杨维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4
关于提请免去李正辉、王本才同志职务的议案…………………………………………5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
关于提请接受邹汉明同志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10
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
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11
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12
天心区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17
关于长沙市天心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1
关于长沙市天心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33
关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及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64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全区公共卫生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67
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71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80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83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87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91
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95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98
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102
长沙市天心区五届人大常委员会公告(15号)…………………………………………107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108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108
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胡仕伟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109
长沙市天心区五届人大常委员会公告(16号)…………………………………………110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职务进行了任免,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审议了代表异动情况,确定新补选的周钰沂等12名区五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关于提请接受贺喜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议案
天常主会〔2017〕10号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贺喜因工作异动,现本人向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本次会议接受贺喜同志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请予审议。
主任:于献
2017年12月19日
关于提请贺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天常主会〔2017〕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天发干[2017]32号、44号文件精神,现提请任命:
贺喜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浩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邹彦妮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裕南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曹菲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提名免去:
余卫辉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孜英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裕南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关于提请接受彭雁同志辞去天心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天常主会〔2017〕12号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彭雁因工作异动,书面向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提请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依法接受彭雁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关于提请审议侯向宇同志免职的议案
天政函〔2017〕93号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天发干〔2017〕36号文件精神,提请免去:
侯向宇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区长:谢进
2017年12月14日
关于提请审议杨维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天政函〔2017〕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天发干〔2017〕41号文件精神,提请任命:
杨维君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柳宏伟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2017年12月20日
关于提请免去李正辉、王本才同志职务的议案
长天检政〔2017〕5号
天心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规定,拟提请免去:
李正辉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本才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袁征
2017年11月24日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9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李伟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我区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反映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指标安排不够科学,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
(二)关于预算单位间资金调整较多,调剂数额较大的问题
区财政局拟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针对一些原列入主管部门需在执行中分配到街道的资金都直接将预算编列至街道预算中;部分原列入教育局的教育专项资金也直接编入相应学校,减少指标调剂现象,尽量避免资金二次分配。
二、反映在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6049万专户资金沉淀,未及时盘活的问题
(二)关于对街道、社区违规使用票据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
区财政局于2017年11月下旬对全区各街道、社区、村全面开展了非税票据稽查工作,并向街道、社区(村)发放票据93本,进一步强化稽查力度,规范票据管理。
三、反映在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企业扶持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不明确,后续监管缺失的问题
(二)关于多渠道拨款,未归口统一管理的问题
四、反映在房屋建筑物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权属不清的问题
针对资产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财政局已经于2017年9月15日下发了《关于对土地、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要求区属各单位(含政府性公司、社区、村、集资办、临时机构)以实际占有使用不动产为基础,如实完成《长沙市天心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不动产清查表》的填列上报工作,下一步将开展全区不动产摸排、清查工作,进一步理顺资产权属,保证账实相符。
针对28181万元资产重复入账的问题,该问题涉及的8处房产产权现登记于区城建投公司名下,区城建投公司因融资需求,需保留资产,故一直登记在账,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疏忽管理,原单位作为备查也登记入账;此后,城投及甲方单位资产帐中将对该8处资产做备注说明,在每次的全区资产清查、统计、汇总中,由财政局把关,对此8处资产仅做一次统计,并注说明,防止资产重复统计。
针对25处已拆除单未核销的资产的问题,暮云街道许兴村2处、赤岭路街道6处已进行了核销拆除资产的的账务处理;区教育局2处已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其余将上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处理办法,同时由各学校按程序申报核销已拆除资产。
针对南托街道办事处与暮云经开区管委会在对原暮云镇资产管理上权属不清的问题,牵头单位财政局暂时未反馈相应情况。
针对区住房保障局部分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区住保局已邀请长房集团、恒隆集团及区城建投召开了房产遗留问题协调会,同意按照“所有权和管理权一致”的原则,确定两处资产的实际使用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长房集团发现,应移交给区住保局的黄兴南路68号(产权证64号)已按固定资产折价作为该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使用权极为不便,因此已暂缓处理。
(二)关于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针对燕子岭地块房产无人监管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报告指出的被占用房屋住户能提供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书,因此并不属于国有资产流失。
(三)关于少收、漏收租金问题
(四)关于房屋租赁价格偏低,且存在转租现象的问题
各责任单位在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均已就该问题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其中:赤岭路街道、桂花坪街道、金盆岭街道、区机关后勤中心已与租户约定,若续租则租金将上涨至市场价格;坡子街街道提前终止合同1处,其余4处承诺将在合同到期时予以清退或上调租金;区教育局将2017年12月底终止4层教学楼租赁合同,做好租赁业主搬迁工作。
(五)关于资产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六)关于管理不规范,重要原始资料遗失的问题
(七)关于配套小学或幼儿园未及时建成移交的问题
区教育局已督促开发商尽快启动配套小学或幼儿园建设。其中湖南同发投资有限公司配套建设幼儿园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长沙市芙蓉实业公司配套建设的仰天湖金峰小学已进行网上招标,2017年12月18日开标,预计2018年1月正式进场施工,现开发商正在进行破除及土石方外运;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建的幼儿园年底将完成主体工程,2018年上半年将移交至教育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有效整改。部分涉及体制、机制及历史原因的问题,区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整改到位。下一阶段,区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职,把审计整改作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抓手,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提请接受邹汉明同志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天常主会〔2017〕13号
天心区第45选区邹汉明代表因工作异动,书面向天心区五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天心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提请本次会议依法接受邹汉明同志辞去天心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2017年12月21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曦
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我受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作关于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09名,现有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名。
根据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2017年12月8日,坡子街、城南路、裕南街、文源、青园、黑石铺、先锋、南托、暮云共9个街道12个选区,依法补选了周钰沂、宋立湘、谭卫、魏建桂、姚震宇、许伟斌、夏艳兰、丁光辉、杨万维、陈义生、张海军、郭建华等12名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由天心区第45选区选举产生的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邹汉明因工作异动,递交了辞去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17年12月21日,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依法接受了该同志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2017年12月21日,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补选的周钰沂、宋立湘、谭卫、魏建桂、姚震宇、许伟斌、夏艳兰、丁光辉、杨万维、陈义生、张海军、郭建华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以上补选的12名代表和终止的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各项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确认周钰沂、宋立湘、谭卫、魏建桂、姚震宇、许伟斌、夏艳兰、丁光辉、杨万维、陈义生、张海军、郭建华的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邹汉明的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特此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请予以公告。
对以上补选的12名代表和终止的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予以公告后,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07名。
特此报告。
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蔡泽敏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将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建议、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按照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规定和要求,多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办理事项。谢进区长亲自督办,各位副区长主动担当、定期调度,强力推进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一)坚持“三个到位”,强化建议办理的责任担当。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始终把议案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来,区政府共组织办理专题会议和政府工作调研等活动近50次。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谢进区长带头督办议案及建议,各位副区长牵头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研究制定具体办理措施。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对议案及建议进行收集整理,细致分类,根据职能职责交由相应部门承办,明确办理责任、时限和要求,并将办理情况纳入区政府督查范畴。
(二)坚持“三个加强”,规范建议办理的过程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手册》,出台了稿件起草、意见反馈、答复格式、组织面商等系列规定。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学习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办理原则、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二是加强流程优化。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完善建议研办工作流程详图,各承办单位实行答复件业务科室拟稿、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审签和主要领导确认的四级联审程序。三是加强结果考评。区政府加强对各承办部门进行考核考评,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区政府办邀请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对建议办理工作实施督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结果开展量化打分、分类排名。同时,今年已评选办理工作5个“优秀单位”、10个“一等单位”、3个“综合管理优秀单位”、30个“优秀个人”,激发各级各部门议案及建议办理争先创优的热情。
(三)坚持“三个注重”,促进建议办理的落实落地。一是注重研办,解决问题。坚持将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代表反映的重大问题上,放在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各承办单位积极采纳代表建议中的真知灼见,提升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水平。二是注重面商,凝聚共识。认真开展办前、办中、办后“三访”,通过沟通联系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前分析和调查研究,积极做好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的沟通,提升代表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注重合作,彰显实效。在办理综合性建议过程中,主会办单位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始终把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作为首要目标,着重在采纳落实率、问题解决率上下功夫,通过办理一件建议,从而解决一类问题、推进一个方面的工作。
二、办理工作成效
今年,区政府共承办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1件,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1件,共计2件议案;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10件,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9件,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建议4件,加上需继续办理的“B”类建议2件,共计135件建议。
经提办双方的共同努力,2件议案及135件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办复率达100%;有7件暂不具备办理条件,8件需继续办理,其余120件均已办结,办结率达88.9%;代表除了对6件建议办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外,对其余129件均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
(一)着力办好事关全局的建议,助推天心发展。在坚持服务发展中聚焦建议办理。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天心区经济发展方面的建议,区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天心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天心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加快落实“北提南进、服务引领、民生造福”战略全力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优化布局长沙外滩、省府新区、暮云片区三大产业板块,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互补发展、公共服务融合,激发天心区商业综合体蓬勃发展。
针对薛宏远等13名代表在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长株潭商圈建设的议案》,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长株潭商圈建设的实施方案》,商圈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基础建设方面,产业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并对外发布,地铁1号线、长株潭城际铁路、规划中的地铁5号线和芙蓉南路、书院南路、环保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在此交会,三年来共铺排20条市政道路建设,总长度约16公里;项目招引方面,麦德龙、迪卡侬等国际知名品牌已入驻并于今年5月份营业,已建成中海环宇城、友阿奥特莱斯购物中心、鑫悦汇等优质项目,五江国际商业广场、德盛欢乐广场等正在加快建设;宣传推介方面,以“两会”代表议商圈、汽车6S街区消费节、城铁地铁的开通和重大项目开业开工为契机,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推介,申请注册的19大类“长株潭商圈商标”已报国家工商总局审批通过,商圈标志广泛运用于商圈夜景亮化工程、循环巴士等方面,知名度不断扩大。一个商业布局合理、业态特色鲜明、服务功能齐全、购物环境优良的综合性中高端商圈建设初见规模。
(二)着力办好热点难点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在服务社会中聚焦建议办理。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天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区政府认真研究,推动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湘府英才小学人行过街天桥项目已办理立项手续,争取年底竣工;明德天心中学人行过街天桥项目已进场施工,争取年底竣工;已请求市政府加快协调,力争彻底解决雀园路内涝积水问题;新建站厕3套,已完成选址、立项、设计、预算工作;加强对地下通道的清扫保洁和日常维护,确保地下通道干净整洁,保障市民出行顺畅;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个清新宜人、精致整洁的美丽乡村初具雏形;加快公路建设,万家丽路西延线全面建成,京广铁路跨线桥改造已完成,赤岭路拓宽项目和石人路建设项目已开工;贺龙广场白沙路入口处恢复为公用停车场,白沙路民盟机关正在修建立体停车场,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推进东瓜山片区提质提档工作,片区整体环境品质得到大幅提升;全面整治拖机道两厢的城市管理乱象,保障沿线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着力办好民生民本建议,增进百姓福祉。坚持在服务百姓中聚焦建议办理。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天心区民生事业方面的建议,区政府认真采纳,不断增进天心区民生福祉。制定了《天心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完成110户农户房前屋后清理工作;建设防火隔离带23.92公里,完成南托街道沿江村绿色示范村庄创建;大力整治农村地区突出问题,加强对涉农案件的侦破和农村治安防范;在大润发超市内设置近500平方米的生鲜柜面,解决周边居民买菜难问题;及时排除黄土岭社区综合公园护坡隐患问题,确保群众人身安全;打造天心区首个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积极推进就业扶贫,全区19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已就业187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缔6家涉嫌从事非法微整形的美容店;强力整治坡子街周边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开通了暮云片区259路公交车,将140路公交线路延伸至牛角塘,解决周边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三、工作打算
回顾今年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人大代表的关切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单位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建议办理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结的建议在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下阶段,我们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有力监督下,不断完善改进,切实尽职履责,把议案及建议办实办好,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流程优化,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地。着力健全办理工作制度体系,优化细化办理工作流程,做到交办时有明确要求,办理中有督促落实,办复后有跟踪检查。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管理,促进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凝聚办理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综合台账管理制度,对办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痕迹化管理。进一步找准办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方法、创造条件、办出效率、办出质量。
(三)加强督查督办,促进建议办理成效进一步彰显。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问责问效。积极推行办理答复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办理议案和建议是政府重要的法定职责,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革创新,切实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真正回应人民群众的美好期待,为打造融城核心,建设璀璨天心作出积极贡献。
天心区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宋立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工作的准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关于议案的办理情况
二、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
(一)基本概况
(二)主要特点
通过对2017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我们认为“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办理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
1、领导重视,压实办理责任。为全面落实办理工作,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区“两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迅速将代表所提建议交给区民政局、区市政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等37个部门和单位办理,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要求。会后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明确目标,确保了办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督办建议,分管负责人牵头调度,及时督促。
3、注重质量,提升办理成效。在督办过程中,区政府办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联系,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全方位督查,浓厚督办工作氛围,并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量化打分、分类排名,大大激发办理工作新活力,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如区交运局将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办结率”,注重与代表的交流沟通方式,达成办理共识,提高“满意率”;区教育局始终坚持“代表见面率、建议办复率、代表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确保建议办理质量。
(三)工作建议
1、要夯实基础,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责任。今年,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及党委系统有关部门较好的完成了所有办理工作任务,值得充分肯定。但在督查过程中还是发现有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仍重视不够、业务不熟。主要反映在答复格式不规范、答复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办理的效果和质量离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建议一是要进一步稳定承办人员队伍,提升承办人员业务水平,并将办理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工作考核。二是要进一步创新督办方式,增强办理的力度。要采取日常督查与分阶段督查、分线督查与联合督查、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督查通报与代表评议等多种方式,提升建议办理成效。
2、要拓展思路,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水平。今年的办理工作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有些建议虽然办结,但办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情况,建议各承办单位要积极研究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办理工作。另外,针对列入计划需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要进一步加大跟踪办理的力度,力争尽快办结;针对“不满意”建议,区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督办工作组,加强与代表的对接,详细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如果确实属于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继续加大办理力度,争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其它已经办结的,要建立巩固办理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办理成效。
关于长沙市天心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谢巍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全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全区上下紧扣“北提南进、服务引领、民生造福”发展战略,积极抢抓“承东接西、南城崛起”重大发展机遇,大力推进“融城核心、璀璨天心”建设,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尽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稳增长的压力较大,预计地区生产总值等个别指标难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项目落地、推进制约因素较多,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如由于两所学校未如期完工,直接影响全区新增学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融资渠道收紧,投资压力进一步增大。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初步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大力实施“北提南进、服务引领、民生造福”发展战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加快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努力开创天心发展新局面,全力谱写天心发展新篇章。
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实际到位外资6.71亿美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围绕上述目标的实现,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已经开启,2018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天心新发展、铸就天心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2.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情况表
附件1:
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
未完成原因
目标值
预计完成值
1
地区生产总值
10%
9.5%
预计难以完成
区统计局
受国内货币政策缩紧和长沙楼市限购影响,全市该项经济值指标难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
维修地下通道
6座
2座
未完成
区环卫局
因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原4座通道改造计划取消。
3
新增学位
4500个
2460个
区教育局
1.仰天湖金峰小学用地红线手续未办理到位,缺少学位1620个;2.由于新路小学未完成建设,缺少学位1620个。
4
空气优良率
力争80%
75%
区环保局
由于目前我区建设项目多,尤其是湘府路快速通道的修建,进一步加重了我区扬尘污染。
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8%
预计可完成
区经信局
受绿心保护条例限制,暮云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调整,部分工业企业面临退出。
6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8.5亿元
区财政局
已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调整
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2%
13.5%
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
9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0%
10
实际到位外资
6.45亿美元
11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
城镇新增就业
10000个以上
10223个
13
城镇登记失业率
4%
2.42%
14
引进金融企业数量
力争35家以上
36家
已完成
15
实现金融业税收占比
25%
28%
16
引进文化企业数量
力争100家以上
200余家
17
实现文化产业产值
100亿元
突破100亿元
18
新增“四上”企业数量
60家以上
100余家
19
引进10亿元项目数量
3个
20
新建站厕
3套
21
新建林荫道路
14条
22
新增绿地
100公顷以上
103公顷
23
新建社区公园和小游园
16个
24
社区提质改造
29个
25
新建幼儿园
2所
26
新增24小时自助图书馆
2个
27
公租房配租保障
1298户
2000户
28
道路提质改造
6条
21条
29
特色街巷建设
3条
启动16条建设
附件2: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
6%
6.71亿美元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10000个
170亿元
新建大型站厕
2套
提质改造站厕
30座
新建林荫大道
10条
新建城市公园(小游园)
10个
40公顷
全年空气优良率
75%以上
社区提质提档
42个
16条
主次干道提质改造
11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2000套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900户
推进学校建设
8所
实现新增学位
6100个
关于长沙市天心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罗孟怡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规范财政监督,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全年预计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3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091万元,同口径下降0.3%。其中:税收收入211980万元,比上年增加4849万元,同口径增长13.8%(受营改增政策影响);非税收入173400万元,比上年减少26940万元,下降13.4%(按照省委、省政府提高收入质量的要求)。
2.支出预算
全年预计完成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4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3790万元,增长7.3%。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73万元,增长1.9%。主要用于保障区直机关及各街道办事处的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确保政府各重点项目支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国防支出1278万元,增长55.9%。主要用于保障基层民兵事业发展,支持高炮团、通信营等预备役部队建设(增长较快主要是民兵训练基地一次性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7075万元,增长28.8%。主要用于完善公共安全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和设施配备,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安保勤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教育支出89590万元,同口径增长11.6%。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员工和离退休教师待遇足额到位,全面落实区属学校日常运转经费,支持薄弱学校改造,推动长郡天心、雅礼天心、明德启南、明德天心、青园小学南校区、桂花坪小学等一批学校的新改扩建,加强干部教育,促进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
科学技术支出6870万元,增长7.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平台建设,助推科技进步先进城区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35万元,增长54.3%。主要用于加大对优抚、退役安置、居家养老、孤儿、80岁以上老人、特困家庭助学和困难群众等对象的救助力度,推进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落实城乡低保一体化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康复扶助,保障社区运转及社区、村级组织惠民项目实施(增长较快主要是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50万元,增长21%。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支持基本药物改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及新生儿疾病产前筛查经费,支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
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同口径增长7.1%。主要用于保障全区节能减排,清霾、碧水、静音计划的实施以及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环保督查等。
城乡社区支出119615万元,增长7.1%。主要用于社区提质提档、拆违控违及绿色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加大险情隐患整治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增加市政、园林、环卫三局维护投入,着力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市容环境。
农林水支出10461万元,增长85.8%。主要用于保障防汛救灾、精准扶贫资金的落实,推进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美丽乡村建设,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增长较快主要是防汛救灾、对口龙山扶贫、美丽乡村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885万元,增长5.4%。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及黄标车淘汰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680万元,增长42.7%。主要用于以奖代扶支持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电力“专改公”工作推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增长较快主要是新增楼宇经济发展扶持)。
住房保障支出8040万元,增长7.8%。主要用于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支持棚改工作的推进。
债务付息支出5283万元,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列入债务付息支出预算科目。
3.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可实现收支平衡。具体情况将在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中汇报。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9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2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407万元。
全区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1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4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735万元。
(三)2017年财政工作情况
1.坚持创收提质,财政收入在发展中稳健增长。一是财税收入实现大突破。预计我区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20亿元,超过今年任务3个百分点。特别是本年度纯税收收入突破100亿元,财税收入为近十年最佳。非税收入比去年下降近5个百分点,税收质量显著提升。二是财税格局发生新变化。新引进总部企业税收贡献逐步凸显,国开行、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农商行总部和省电力公司等重点企业相继落户天心。现代服务业发展稳步推进,税收预计达到70%,其中金融业税收贡献大幅提升,占全区税收比重达28.5%。税源结构稳定,产业结构优良,经济发展良好。三是财税管理形成新常态。实行国地财工商联席会议调度机制,建立综合治税数据分析平台,切实提高财税分析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出台了金税工程系列奖扶办法,实施街道协税护税项目化管理措施,深入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多方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助推财税管理再上新台阶。
2.坚持节支惠民,财政保障在统筹中稳定增强。一是民生投入保障更强。突出保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民生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0%,群众幸福感稳步提升。二是财力统筹力度更大。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支持文明创建、抗洪抢险、“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开展,保障人才新政、楼宇经济奖扶、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城管三局体制改革等新政实施,城乡发展活力增强。三是预算执行效率更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预计2017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8%。进一步拓展预算绩效覆盖面,从全区157家预算单位中抽取17家(涉及1.4亿元)财政支出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开展了中长期评价和政策评价工作,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一等奖。
3.坚持规范增效,财政监管在改革中稳步推进。一是财政改革推进良好。2017年,街道首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总体良好,相继出台了街道财政精细化管理及督查评价办法,积极开展星级财政所创建活动。顺利完成政府投资审计职能接收工作,打造了财政评审“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二是财政监督执行良好。全年接受了国家审计署、财政专员办以及省、市、区各级审计检查共15次,同时,大力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对各街道、部门及民政、农业、水利等专项资金开展财政检查24次,内外兼修,财政管理体系质量不断提升。推行银行代开非税票据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更加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三是“双资”管控把关良好。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开展违规举债行为清查,修订完善融资管理办法,加强融资平台债务监控。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效应,积极推进棚改购买服务和PPP建设模式,全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17年对全区176家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等不动产开展清查,一部一册,建章立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虽然,2017年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收支矛盾凸显,财力仍受营改增结构性政策调整影响,同时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严格贯彻《预算法》,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更好的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18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4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加9020万元,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2366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加24620万元,增长11.6%;非税收入1578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15600万元,下降9.0%。
2.支出预算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68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39755万元,同口径增长2.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705万元,同比下降14.6%(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等影响)。
国防支出600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16000万元,同口径增长2.6%(主要是公安、消防、交警等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90020万元,同比增长0.5%。
科学技术支出6420万元,同口径增长1.1%(按支出1.3%比例计提)。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00万元,同口径增长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40万元,同比增长7.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50万元,同比增长0.6%。
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105190万元,同口径增长5.7%(剔除新增债券安排支出等影响)。
农林水支出8630万元,同口径增长4.2%(剔除防汛抢险支出影响)。
交通运输支出800万元,同口径增长5.3%(剔除黄标车淘汰补贴影响)。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20万元,同口径增长6.6%(剔除电力“专改公”影响)。
住房保障支出6720万元,同口径增长11.3%。
债务付息支出5590万元,同比增长5.8%。
预备费4600万元。
2018年,全区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4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97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万元,当年财政收入合计484114万元;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6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75万元,上解支出20054万元,当年财政支出合计48411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92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3005万元,下降11.6%,主要是减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一次性调待增资补贴。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7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7.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154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3253万元,下降14.5%。
2018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021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2158万元,下降9.3%。主要是减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一次性调待增资补贴。
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30万元,增长19.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091万元,下降12.8%。
2018年当年收支结余190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8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万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5万元,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区从2015年开始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级政策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2018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支情况将在2018年决算草案中汇报。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完成2018年财政任务
(一)突出主线,着力提质财税收入结构。一是打造和谐宜商新环境。深入推进国地税征收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地财工商深度合作,实现服务融合、信息融合、机制融合。加强部门、街道联动,建立企业服务帮扶机制,致力打造全区协税护税的良好环境。二是培植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财政政策扶持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全力支持三大板块、六大产业、九大项目建设,促推“两园三区”、长株潭商圈发展,夯实财源基础。三是健全安商稳商新机制。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加快制定优质财源扶持培植政策,完善金税工程体系,优化经济环境,助推企业成长壮大。
(二)突出根本,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努力发展和改善民生事业。加大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保障力度,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改革政策,增强民生社会事业投入,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努力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预算刚性,严控预算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支出集中晾晒,扩大范围,提升效果,为公共资金装好“安全阀”。三是努力统筹和保障重点支出。大力支持环保、城管、市政道路、园林、轨道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梳理、跟踪和掌握项目资金需求,统筹调度,科学安排,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开展,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
(三)突出主业,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政履职力度。加强财政服务意识,优化财政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制度,将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力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健全财政检查常态化机制,全力护航财务人员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三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力度。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创新预算绩效评价模式,实现资金源头和源尾全过程跟踪评价,切实增强政府资金的精准投入。
(四)突出效益,着力提速财政改革进程。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与完善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与街道相匹配的财政保障体制,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筑牢政府债务“防火墙”。积极探索和学习投融资市场新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和运营管理,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建设,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三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从“简”入手,瘦身为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的标准服务框架,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廉洁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2018年财政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关怀下,紧紧围绕“北提南进、服务引领、民生造福”战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附件:1.2018年天心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2018年天心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8年天心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表
4.2018年天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天心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7.2018年天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8.名词解释
2018年天心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科目
预算数
一、税收收入
236,600
增值税
129,000
企业所得税
39,500
个人所得税
10,500
房产税
21,500
印花税
6,400
土地增值税
28,000
耕地占用税
1,700
二、非税收入
157,800
专项收入
1,8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000
罚没收入
3,0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46,000
合计
394,400
2018年天心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4,705
20101
人大事务
841
2010101
行政运行
425
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9
2010104
人大会议
80
2010106
人大监督
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30
2010108
代表工作
2010109
人大信访工作
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0102
政协事务
531
2010201
272
2010202
180
2010204
政协会议
70
2010205
委员视察
2010299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20103
137,902
2010301
41,401
2010302
58,738
2010303
机关服务
4,793
2010305
专项业务活动
213
2010306
政务公开审批
257
2010307
法制建设
2010308
信访事务
1,201
2010399
31,229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330
2010401
293
2010402
2010407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
2010408
物价管理
20105
统计信息事务
985
2010501
2010502
166
2010504
信息事务
361
2010505
专项统计业务
42
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
159
20106
财政事务
1,445
2010601
888
2010602
537
20106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0108
审计事务
637
2010801
360
2010802
200
2010804
审计业务
77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945
2011001
122
2011002
146
201100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97
2011008
引进人才费用
580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783
2011101
464
2011102
219
2011104
大案要案查处
100
20113
商贸事务
1,156
2011301
308
2011302
38
2011308
招商引资
810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2,114
2011501
1,678
2011502
114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222
2011507
信息化建设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2011701
108
2011702
51
20123
民族事务
90
2012301
68
2012302
20126
档案事务
172
2012601
120
2012602
52
20128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99
2012801
83
2012802
20129
群众团体事务
457
2012901
167
2012902
290
20131
3,466
2013101
701
2013102
2,765
20132
组织事务
1,132
2013201
289
2013202
843
20133
宣传事务
1,182
2013301
2013302
982
20134
统战事务
2013401
131
2013402
148
203
国防支出
600
20306
国防动员
2030606
预备役部队
58
2030607
民兵
54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000
20401
武装警察
2,628
2040103
消防
20402
公安
4,269
2040204
治安管理
2,385
2040210
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
2040211
禁毒管理
2040212
道路交通管理
1,636
20404
检察
2,222
2040401
1,610
2040402
612
20405
法院
4,752
2040501
4,125
2040502
427
2040504
案件审判
20406
司法
2040601
301
2040602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589
2040605
普法宣传
64
2040607
法律援助
116
2040610
社区矫正
6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947
2049901
205
教育支出
90,020
20501
教育管理事务
51,202
2050101
1,339
2050102
23,402
20501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26,461
20502
普通教育
38,077
2050201
学前教育
1,133
2050202
小学教育
24,971
2050203
初中教育
9,126
2050204
高中教育
2,847
20508
进修及培训
741
2050802
干部教育
620
2050803
培训支出
121
206
科学技术支出
6,420
20601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251
2060101
244
2060102
2060199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206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6,040
2060404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
20607
科学技术普及
129
2060702
科普活动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800
20701
文化
2,618
2070101
874
2070102
885
2070104
图书馆
184
2070109
群众文化
473
2070110
文化交流与合作
2070112
文化市场管理
182
20702
文物
2070204
文物保护
2070206
历史名城与古迹
20703
体育
2070308
群众体育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44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565
2080101
734
2080102
165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140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300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6,788
2080201
1,780
2080202
145
2080204
拥军优属
150
2080205
老龄事务
771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751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9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368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1,16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0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48
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2,048
20808
抚恤
45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0809
退役安置
700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20810
社会福利
1,692
2081001
儿童福利
2081002
老年福利
696
2081004
殡葬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904
20811
残疾人事业
2,160
2081101
101
2081102
451
2081104
残疾人康复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540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1,052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2081503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69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
临时救助
147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58
208210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20826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992
2082601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761
2082699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1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93
208990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150
2100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488
2100101
415
2100102
57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21002
公立医院
2100201
综合医院
21004
公共卫生
5,995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124
2100402
卫生监督机构
753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846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699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523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50
21006
中医药
2100699
其他中医药支出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1,966
2100716
计划生育机构
36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249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681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864
2101001
1,035
2101002
45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78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637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49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8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135
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1,646
2101299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489
21013
医疗救助
640
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500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1014
优抚对象医疗
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10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9
210990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500
2110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1,329
2110101
2110102
21110
能源节约利用
171
2111001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05,19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5,893
2120101
392
2120102
10,799
2120104
城管执法
4,702
21202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87
2120201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72,631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15,736
2120501
212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2120601
农林水支出
8,630
21301
农业
5,378
2130101
404
2130102
1,223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2130110
执法监管
546
21301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85
2130119
防灾救灾
4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21302
林业
221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
91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130
21303
水利
951
2130301
232
2130302
103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130314
防汛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21305
扶贫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380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14
交通运输支出
800
21401
公路水路运输
2140101
467
2140102
273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520
21505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479
2150501
439
2150502
21506
安全生产监管
397
2150601
252
2150605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21508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4,644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4,500
2150899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44
住房保障支出
6,720
2210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500
2210103
棚户区改造
1,000
2210199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4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1,175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
5,590
232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23203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预备费
4,600
459,685
附件3:
2018年天心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表
501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55,329
50101
工资津补贴
35,839
50102
社会保障缴费
3,745
50103
2,136
5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609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83,631
50201
办公经费
7,811
50202
会议费
449
50203
培训费
995
50204
专用材料购置费
65
50205
委托业务费
1,582
50206
公务接待费
370
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8
50209
维修(护)费
151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1,980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97,476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50305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92,500
50306
设备购置
303
50307
大型修缮
503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573
504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30,348
50402
14,300
50404
50499
16,035
505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73,574
50501
工资福利支出
50,516
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958
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506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14,972
50601
资本性支出(一)
1,939
50602
资本性支出(二)
13,033
507
对企业补助
10,582
50701
费用补贴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10,438
508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36,240
50801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4,200
50802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32,040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294
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3,607
50902
助学金
69
50905
离退休费
10,040
509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578
510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16,346
510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51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1101
国内债务付息
514
预备费及预留
51401
599
其他支出
9,703
59999
附件4:
2018年天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89,709
上解上级支出
20,054
返还性收入
77,606
体制上解支出
2,574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5,170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400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2,643
专项上解支出
17,080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69,793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2,103
体制补助收入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2,486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结算补助收入
2,780
化解债务补助收入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1,399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119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3,232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2,087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上年结余
5,135
调入资金
债务还本支出
4,375
1.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年终结余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调入
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4.其他调入
净结余
收入总计
489,249
支出总计
附件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119,959
109,798
10,161
97,085
30101
基本工资
15,920
30102
津贴补贴
12,552
30103
奖金
21,037
30106
伙食补助费
1,112
30107
绩效工资
3,53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036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1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82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405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13
5,456
30114
医疗费
2,496
30199
21,839
302
9,860
30201
办公费
2,944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3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82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59
30211
差旅费
135
30213
229
30214
租赁费
30215
178
30216
332
30217
311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6
劳务费
313
30227
73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023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999
30299
1,515
12,713
30301
离休费
587
30302
退休费
8,915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23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1,316
30309
奖励金
82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4
310
资本性支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附件6:
2018年天心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预算合计
一、收入
3,771
19,154
22,925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778
7,066
7,844
2、利息收入
59
3、财政补贴收入
2,956
15,004
4、其他收入
5、转移收入
二、支出
2,930
18,091
21,021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2,928
21,019
2、其他支出
3、转移支出
三、本年收支结余
1,063
1,904
四、年末滚存结余
6,995
4,820
11,815
附件7:
2018年天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一、利润收入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股利、股息收入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产权转让收入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四、清算收入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4、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转移性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附件8:
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并具有法律效力和制度保证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目前,由区级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6.非税收入: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捐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和上划市级收入组成。
8.转移性收入:反应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间的调拨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1.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事务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4.债务付息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25.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26.PPP项目合作: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关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国强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会前准备工作,12月上旬由区人大财经委牵头,邀请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兼职委员,在前期广泛听取14个人大街道工委征求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对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7个部门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区人大财经委对区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确定的方针政策以及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紧紧围绕打造“融城核心、璀璨天心”的目标,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预计可基本完成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一是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全区预计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8亿元,同比增长9.5%。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商贸、金融等主导产业成效明显,金融业对财税增收的贡献加大,预计全年金融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比重达28%。三是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开展了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推介优势资源和特色项目,引进了一批重点项目,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后劲。四是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全年重大项目开工率为91.2%,预计完成投资238.86亿元,占年计划的110.5%,有力地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形象提升。五是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积极实施“民生造福”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和社保政策,积极强化创业服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300元,同比增长8%,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改造、社区阵地建设等社会事业实现新的进步。
(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是任务完成好。全区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5380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4849万元,同口径增长13.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440万元,比上年增支33790万元,同比增长7.3%,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0%。二是收入质量佳。全区预计税收收入突破100亿元,非税收入比2016年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区级税收收入211980万元,比上年增收4849万元,同口径增长13.8%。三是民生保障强。区人民政府在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民生资金占比达到80%。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支出提供了财力支撑。
2017年来,虽然我区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但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在计划执行中,部分目标完成尚有一定的难度。“地区生产总值”指标,预计增长9.5%,低于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目标0.5个百分点;社会事业指标中,学校建设计划新增学位4500个,预计实际增加2460个,为人大批准目标的55%等。二是财政预算执行中,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深化,效能应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制度应进一步完善。
二、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草案的意见
财经委认为,2018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8年区财政预算草案,收入安排考虑了财政增长的持续健康发展,稳妥实际,支出安排着力于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民生改善的需要,重点突出,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计划、财政两个报告中提出的保证任务完成的措施积极可行,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经委建议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与2018年区财政预算草案提交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
三、几点建议
(一)精心谋划发展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开展各项工作。“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方向,要在认真研究宏观经济走势,深入分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社会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多方听取部门、街道、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的意见,科学合理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中期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报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全区公共卫生工作审议意见
情况的报告
区卫计局局长彭彦辉
2017年6月20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心区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并于6月份下发了《关于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对区政府近年来有力推动全区公共卫生的健康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提出了建议。区政府在接受审议之后,高度重视。10月31日召开天心区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走出一条优质高效的健康天心建设之路。11月3日,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天心区推进“健康天心”建设有关工作,从筑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群众健康环境、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等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加快打造健康天心,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公共卫生意识”的落实情况
二、关于“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将卫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9月,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卫计有关工作,提出要用改革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扎实的举措抓好全区卫计工作。会议明确了从区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中调整10个事业编制至区卫计局机关及区疾控中心、区妇幼所、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3个二级机构。同时,由区编委办负责做好区卫计局直属二级机构的“三定工作”,区疾控中心、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可按照不超过实有编制30%的规定,适当增加临聘人员,拟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展临聘人才招聘工作。
(二)多措并举,着力提高人才专业素质。近年来,我区通过“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效破解公共卫生人才困境:通过“送出去”的方式,保证每年有一批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截至目前,区妇幼所、区疾控中心有五批共计十五人次参加省级以上的培训和学术年会,已有61个执业医师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过“请进来”的方式,以医联体建设为契机,对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弱势项目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强内部”的方式,区疾控中心以争创省甲级县级疾控中心为契机,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和交流,每个中心每月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每年进行4次考试。提升了基层卫计队伍的业务水平,为我区公卫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三)加强保障,着力维护公卫人才队伍稳定。区政府办印发《天心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提升行动方案(2016-2018年)》,明确了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完善专业人才招聘政策、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配合推行特岗用人机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等具体措施,有效保障了公卫人才队伍稳定。
三、关于“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保障力度”的落实情况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政府根据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和三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现状,足额安排机构的运行经费,适当增加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添置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经费预算,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四、关于“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快解决现实问题的步伐”的落实情况
(一)改造区疾控中心周边环境。区公共卫生综合楼进出道路是新开管委会安置小区内部道路,狭窄弯多,路面破损不平,导致拥堵严重,不利于群众办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针对这种情况,目前,区工务局及赤岭路街道已对小区道路进行适当修缮,拓宽填平路面,设立中央隔离带,确保道路基本通畅。同时,在银杏路修通后,将白兰路的建设纳入2018年全区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加快建设。
(二)完善医疗机构阵地建设。中南大学湘雅五医院项目作为省、市、区三级重点建设项目,按照“2017年底工程达到正负零,力争建设到地面一层”的目标,现已完成公司组建、人员调配、土地整合、外联报建等工作,顺利通过《中南大学湘雅五医院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启动了项目基础部分施工。为确保完成“一街道一中心”建设目标,我区启动了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新建任务,暮云中心12月中旬即将投入使用,大托铺中心12月中旬动土建设。坡子街中心已纳入2018年区级重大建设投资项目。
(三)加快区级精神病院建设。根据2015年区划调整,区卫计局正抓紧落实区级精神病医院的选址、建设、机构设置等工作,正在协商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搬离工作,拟计划对长沙县精神病医院原住院楼进行改造,并与现有大托卫生院的精神病管理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尽早解决区域内精神病人治疗康复问题,健全天心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区政府大力推进公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将继续以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为动力,不断提高全区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我区“民生造福”战略。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献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起步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北提南进、服务引领、民生造福”战略,依法履行职权,维护社会和谐,促进民生改善;举行了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人大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28次,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赢得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良好开局,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努力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守护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2018年工作任务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大工作。要讲政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党性,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的作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确保党委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全面贯彻。讲大局,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履行人大职责,统筹安排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代表等工作,做到同心同向、合力合拍。抓推进,落实中央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照省市区委的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我区监察委员会的选举和任命等工作。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推进代表工作,发挥“两个机关”作用
四、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深化主题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持之以恒地抓好人大机关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指导,准确把握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常委会派出机构的功能定位,明确工作内容,鼓励工作创新,加大工作考核,促使街道人大工作上新台阶。优化基础工作,加强人大工作宣传与理论研究,争取有亮点、出成果;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有章可循、遵章办事,推动人大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注重工作交流,更多地“走出去、请进来”,认真学习其他地区人大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不断提升天心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昭示新希望!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凝心聚力,奋发图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新发展,为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做出更大贡献!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1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
区五届人大一次、二次大会以来,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从全区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切实发挥协助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职能作用,致力维护法制统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规范开展备案审查,法律监督有新成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法制委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了审查能力建设。
做好日常审查。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统一了备案报告的样式,要求区政府法制办修定了相应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措施和程序。全年共接受区政府报备文件9件,依法进行了接受、审查、登记,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实施,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部门报送的文件审查结果,未发现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存在明显的不适当问题。
二、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效果有新提升
法制委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开展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配合本级人大执法检查,作出了新的成绩。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配合城环工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我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实地调研了鑫远嘉城、五江国际、中裕电力等地块,提出了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更加注重土地集约开发,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更加注重土地政策研究,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规划利用土地等建议。
深入开展“两行”活动。按照常委会要求,与内司工委一起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天心行”和“司法公正天心行”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监督工作。对政府重点执法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和执法评议,对司法机关民事执行、知识产权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和评查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能力有新提高
区县一级人大法制委自换届设立以来,面临职能职责确立、机构人员配备、工作如何开展等一系列“课题”,为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法制委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人大法制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区县交流学习,较快地适应了新形式的需要。
争取支持,确保法制工作常态化。为落实省、市人大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制委工作,多次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并将法制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常委会分管领导。常委会还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确定、人员确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法制委主任委员1人。
建章立制,实现法制工作制度化。为进一步规范法制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范围,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原则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及撤销程序,并对制作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将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列为整章建制的年度计划。
积极探索,力求法制工作专业化。设立法制委员会,是执行法律规定的需要,也是人大监督工作专业化的需要。法制委结合业务培训、检查督办等形式边学边干,除了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还系统学习人大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及时总结平时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从法律层面去理性思考。联系代表选民,在群众中学。把选民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的需求、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反映出来,使立法建议更能反映民意。围绕省市人大立法课题,努力在每一次立法调研过程中提升专业水平,增强法律功底。
一年来,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法制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执法评议的效果上有待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的主动性还要加强等。
2018年工作初步安排
2018年,法制委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创新工作,认真履职,全力助推我区民主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审查的刚性,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探索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在协助省、市人大立法调研和配合本级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中,做好立法宣传、舆论引导及意见、建议的征集,并陪同实地调研。
立足专业提高履职能力。逐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始终将法制委全员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升作为法制工作的重要保障。
新成立的人大法制委刚刚起步,大有可为。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融城核心、璀璨天心”发展目标,立足专门委员会职能职责,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和我区法治天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是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设立的首年,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发展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强化财经监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预决算审查,打造监督新常态
一是打造全面、透明的监督常态。区五届人大一次大会后,我们即提请常委会任命了5名财经委委员,健全了机构,按照预算法,建立委员会操作规程、工作办法等,将预算全面纳入审查监督范围,保证了各项工作顺畅开展。同时,推动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使全口径、透明公开成为我区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新常态。
二是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在预算编制的初审中,既注意审查编制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可行,又注意审查预算编制是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公共支出在保证合理需要的重点项目、重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支出来进行编制。同时参照市人大制定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参入会前调查,面对面,点对点提出审查意见,组织14个人大街道工委广泛征求各代表联组代表意见,认真开展预算编制的审查工作。在预算执行中,十分注意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认真听取审计机关关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汇报,督促有关问题的落实,强化审计对专项资金和区级预算的监督,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提请区五届人大第8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和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对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预算调整中,严格贯彻非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的法律规定,财经委提前介入,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
三是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审查。我们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的要求,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对政府性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对于按市场化原则举借的新增债务,不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8月份听取了上年度政府债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二、加强经济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财经委依法加强经济监督,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计划审查监督。根据主任会议安排,今年2月和11月先后开展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专题调研。调查中,我们按照区委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街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
二是推动计划顺利实施。重点工程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抓手。为督促科学安排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我委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天心区2016年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报告,并就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18年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进行了初步调查。财经委经过调查,认为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经过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反复对接,修改和进一步完善后,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涵盖了当前急需的重要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受益面较广,区重大项目的实施,必将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后劲,惠及民生、促进和谐,对于圆满完成年度经济社会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是开展经济社会调研。今年,财经委为主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研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情况,并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情况汇报。区人大财经委还配合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和农业委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推进了法治化建设。
三、认真督办建议,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区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涉及财政、旅游、商圈建设、食品安全、工商、金融、交通、人力资源、创业就业、农业农村的共有27件,由财经委负责督办落实。按照主任会议的安排,财经委在今年1-6月对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7-9月重点督办了由交运局主办的《关于改善暮云片区交通状况方便区域内居民出行的建议》《关于优化新开铺南路交通组织的建议》《关于延长九峰小区公交车辆行驶路线至暮云片区的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效办理,均得到代表们好评。
四、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统一部署,财经委以改进作风为突破口,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参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素质进一步提升。利用会前调查和常委会审查时期,由主管领导就预算法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监督工作水平。
二是作风进一步转变。财经委在桂花坪街道新园社区结对帮扶困难家庭3户,多次登门走方慰问并送去慰问品、慰问金。财经委还深入南托街道南鑫社区开展精准扶贫活动,联系贫困户1户,多次入户访贫问需,帮助制定脱贫计划。
三是履职进一步增强。一年来,我们依法履职,切实担当,围绕财经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审议,委员们恪尽职守,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踊跃参加各项调研活动。
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落实区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1、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天心区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和2018年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报告;
2、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3、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审计局关于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5、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初审区政府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6、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初审区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7、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汇报,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
8、配合省、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和农业委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9、督促办理有关农业、财政、经济工作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10、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位代表,2017年,区人大财经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望,仍有很多的不足,如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深度、广度还不够,运用审计监督和财政绩效评价的成果还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认真履职,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强化财经监督,为我区经济和社会的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7年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常委会工作大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在分管领导李曦副主任的带领指导下,办公室以强化内功修炼为抓手,着力加强办公室人员的素质提升,今年来,我办在参谋辅助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1、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学习理念,组织开展了人大系统干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厦门大学素质提升班,50多名同志参加学习。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办公室全体干部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办公厅(室)系统业务培训,2名干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延安培训班党性锤炼班、1名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石家庄党性锤炼班,1名干部赴上海虹口区挂职锻炼,同时,积极参与区内组织的办公室系统会议,认真落实上级最新要求。
二、突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机关水平
4、始终任劳任怨,完善后勤保障。办公室工作繁杂,涉及方方面面,我们深知千忙万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为此,我们坚持“马上就办”的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办不仅在办文办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其他方面的工作也得到了提升。今年来,财务工作方面,做到了严格、透明、高效,无一起违规接待用餐、日常报销等问题;信访工作方面,做到了亲民、爱民、为民,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0余人次,均进行了及时回复,其中协调处理好的信访件10件;关爱老干部,开展老干部活动2次;落实“两学一做”工作要求,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支部集中学习,做好机关党支部接受区直机关工委每季度的考核考评,完善和督导支部大量、繁重资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纪检工作方面,做到了制度到位、监督到位、查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了学习教育;群众工作方面,按照要求,深入一线、倾听民声、解决民忧,全年共走访群众200余人次,组织慰问活动4次,落实为民办实事3件。做好浏阳富溪村、桂花坪街道、南鑫社区等精准扶贫的联系、组织慰问工作;人事工作和老干工作等方面都进一步加强了服务,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三、注重统筹协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坚持沟通协商,做好内部工作协调。为更好地调度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的工作,我办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要求,我办在铺排日常工作时,始终坚持沟通协商。年初,我办广泛征求各工委的意见,合理选择监督议题、科学铺排监督事项,起草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年中,在开展常委会会前视察调研和召开主任会议时,我办从方案制定开始就认真听取各工委的意见,努力将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实践证明,办公室工作只有在与各工委的沟通协商下,才能更好地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四、坚持学习宣传常态化,浓厚机关文化氛围
1、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办公室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省市党代会、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重点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学习;配合联工委组织开展“人大知识学习100天”体验式学习活动,并且办公室全体同志做到了带头学,营造了“爱学习、勤学习、善学习”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怎样做‘四为’干部,加快天心发展”、感悟“习近平同志知青岁月”等主题党日学习讨论4次,有力激发了机关全体干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工作状态。
2、打造机关文化走廊。为一进步浓厚机关文化氛围,年初在于献主任和李曦副主任的指导下,我办以“维护宪法权威、展示人大制度、强化廉政建设”为主题,打造了机关文化走廊。文化走廊的建设,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威严,激发了全体机关干部从事人大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今年下半年,在全市人大联工委现场会中,市人大联工委和各区县市人大领导现场观摩了文化走廊,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办公室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尤其是在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机关管理、加强与区委、“一府两院”办公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等方面还待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与各委室的工作协调,促进形成常委会整体工作合力。主动协调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与上级人大及兄弟区县人大的协调,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在督查落实上下功夫。围绕常委会重要工作部署,既查工作进展,又查实际效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尤其要加大区政府及其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督促力度。
四是在加强学习和健全运行机制上下功夫。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加强机关同志的经常性学习,尤其是党的重要指导思想、新颁布法律、经济发展政策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人大机关同志增强人大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在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上多思善谋,促进机关同志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扎实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委工作要求
(一)选择重要议题,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内司工委对上届常委会“依法行政天心行”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提交了新一届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方案,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天心行”活动的决议,为为期五年的常委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做好了布局开篇。
2、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报告。内司工委在组织会前调查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反映,详实了解情况,开展实地视察,结合平时工作中了解的情况,走访社区和群众,会前调查相当充分。向区政府提出了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等具体建议和意见,调查报告在常委会上审议通过。
3、内司工委与联工委一起加强了任前法律考试指导,修订了人大、政府、法院、检察四大类任职人员考试题库,每次考试随机抽取相应试题,确保了法考的严肃性和合理性,为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挑选专项工作,提请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
(三)加强法律监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随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不断推进,工委狠抓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对应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及时报备,不错报,不漏报,不滥报,不瞒报。全年区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区人民政府报备文件9件。同时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的主动性。
(四)立足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圆满完成了区人大五届一次、二次会议的安保工作;二是协助市人大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三是按照区委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参与社区换届选举督查、文明创建、“一推行四公开”、结对扶贫等活动;四是牵头进行人大制度修订工作,完成了制度汇编;五是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加强了监督和协调;六是积极协调和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完成人大机关的各项工作;七是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临时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创新形式,扎实开展了“依法行政天心行”活动
四、扎实推进,注重提升,深入开展了“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
按照市人大“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要求,工委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工作主题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对外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对内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实行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评,将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强化活动宣传。我区政法机关自主创新开展“集中宣传日”、“公众开放日”、“信访接待日”、“检察巡访日”等活动,让活动在群众中开展,让群众走进活动中来。二是邀请代表参与。工委邀请10名左右的区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召开座谈会,专门讨论本年度活动方案。活动中,还采取了邀请两级人大代表旁听法院的案件庭审,参与检察院的部分案件办理,参加公安机关的案件评查等方式来扩大参与面。三是提升活动成效。各司法机关通过宣传发动、座谈走访、协作联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活动效果,执法水平明显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规范,各单位之间的配合默契,合力不断增强,推动了“司法公正长沙(天心)行”活动圆满成功。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还趋于粗放,需要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监督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力量仍显薄弱,需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工作热情和参与意识。对此,我们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加以努力和改进。
2018年,内司工委将深入开展司法调研,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年初召开两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征求各工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街道以及兼职委员等意见建议,交主任会议确定监督内容和方式,为全年工作做好准备。重点对行政复议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就内司工委如何加强司法监督,特别是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方式与兄弟区县人大开展学习交流。三是调研法检两院司法改革情况,主要内容是两院直管、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适应新形势,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落实情况,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将通过调研,更加全面的了解和监督司法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在常委会领导下,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依法履职,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为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为了全面掌握全区土地资源情况,特别是涉嫌闲置土地的执法情况。9月28日,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忠献的带领下,城环工委邀请兼职委员李忠、陈建明一行对五江国际、中海集团、鑫远嘉城三个项目进行了走访调查和了解涉嫌闲置土地的情况。10月12日,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副调研员、各委室主任对鑫远嘉城、五江国际和中裕电力三个项目进行了走访调查和了解涉嫌闲置土地的情况,并于10月16日听取了区国土局局长刘勇军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报告,会上,正副主任、副调研员、各委室主任对加强《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提出了建议,促进了《土地管理法》在我区更好地实施。
二、为加强水污染防治,提请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视察了有关重点工程项目。
三、为加快全区社区提质提档,提请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提质提档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7年12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社区提质提档工作情况汇报,并视察了金盆岭街道赤岭路社区和文源街道梅岭社区提质提档工作情况,会议认为社区提质提档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也是我区实施“民生造福”战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听取和采纳群众意见,围绕居民群众需求,充分调查研究,认真部署实施;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传播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让居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提质提档对其生活带来的便利和好处。
四、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开展了“天心环保世纪行”活动。
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成立了组委会,制定了天心区“2017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了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忠献、副调研员谢海斌、城环工委多次走访、视察农村截污工程、许兴村重点文明建设工程、港子河截污工程等。9月21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献的带领下,城环工委及委员陈谦、戴佳及组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视察了天心区环城绿化带建设项目和港子河综合整治工程现场,听取了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详细了解2017年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一是要以高品质、高标准抓好建设;二是把好工程质量关,全力推进环城绿化带生态圈建设和港子河综合整治工作;三是要齐抓共管,切实抓好环保工作,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五、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建议、议案的督办。
一是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一年来,我们以代表和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针对议案和代表建议,加强了跟踪督办,并于7月28日、8月1日、8月23日分别对议案和代表建议的主办单位区市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现场督办。进一步有效地加强了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的速度,提高了办理的质量。区五届人大一、二次会议所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48件属于城环工作范围,其中43件已办结,另5件已纳入2018年工作计划。
二是做好代表走访工作,今年先后走访湖南女子学院杨兰英代表、中铁十二局七公司杜湘毫代表、乾城营销部左海代表、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邓林代表、湖南福晟集团胡素兰代表等,加强了与代表们的交流学习。
三是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参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一方面热情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主动通过信访渠道了解社情民意,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意愿作为代表参政议政、执政为民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交办和督办,做到了事事有交代,件件抓落实。
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全区中心工作
一是认真参加全区和人大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服务大局,按照区委和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安排,积极参与区防汛、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三是调研夏家冲社区的提质提档工作,联系慰问烈属。四是较好地完成了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做好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其他各项工作。
一、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认真组织执法检查,监督政府推进天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三、提请主任会议视察区级人防基本指挥所的建设情况。
五、继续做好督办议案和建议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城环工委自身建设。一是努力提高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二是加强与政府对应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加强与兼职委员、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当好参谋。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17年,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民侨外委的指导下,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总体要求和2017年工作安排,围绕中心,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区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尽职尽责,助推教科文卫事业发展
1、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公共卫生事业的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工委提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天心区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为确保常委会审议工作的有效开展,工委牵头组织了视察了大托卫生院、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疾控中心,对区疾控中心进出口道路建设、大托和暮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区级精神病医院的定编选址和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调查研究,并撰写调查报告,为确保常委会开出成效作了充分准备。6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并起草了审议意见向区政府交办。为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工委督促区政府起草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为常委会监督当好了助手。
2、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学校建设情况的汇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学校建设,工委牵头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和部分教科文卫工委兼职委员集中视察了新路小学、长郡天心中学的建设情况,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学校建设情况的报告,起草会议纪要向区政府交办,积极助推全区学校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
二、服务大局,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认真发挥工委联系纽带作用。强化上下的联动,整体推进工作的开展,接受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侨外委的指导,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执法检查、工作调查和其他工作;加强交流学习,加强与各区县教科文卫工委和委员的联系,主动与他们交流资料和有关信息,了解工作动态,促进工委工作,做好了成都市成华区人大常委会来我区考察学习的接待工作;通过走访对口联系的代表,掌握了民情、民意,充分发挥了教科文卫工委在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中的参谋作用。
三、强化落实,助推“两行”活动深入开展
2017年,工委进一步深入推进“两行”活动,制定了区“三湘农民健康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方案。“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中,工委依法加强改水工程、农村环境卫生、农村文化活动督查,在桂花坪小学开展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和游泳训练;大托铺、暮云、南托、先锋、新开铺、桂花坪等6个涉农街道,高度关注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为活动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区卫计局积极推进暮云街道和大托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夯实基础。“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继续贯彻落实中宣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了“六一”儿童节前到安化天心小学开展慰问、对龙山县洛塔乡小学进行精神扶贫等活动,派出优秀教师去授课,每年选一定数量的龙山县洛塔乡贫困学生进行经济上的帮助,促进和维护了民族团结。
四、扎实学习,助推工委履职能力提升
2018年,工委将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十九大精神要求,围绕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监督工作规划,认真履职,勤奋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
3、提请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完善学校规划及建设情况的问题;
4、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系列活动,在确保活动实效方面下功夫;(全年)
5、加强对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督办,积极组织代表建议办理答复见面会,在规范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落到实处、避免“被满意”现象等方面努力探索;(全年)
6、做好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走访代表和选民,收集民意;(全年)
8、加强工委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全年)
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2017年,联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上级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本工委工作计划,以“双联”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选举任免联络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选举工作,依法行使选举任免职权
1、按照《天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职权提供了服务。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200人。
二、认真履行组织联络职责,为代表履职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2、组织、指导省人大代表天心小组、市人大代表天心联组和各人大街道工委按每季度开展一次代表活动的原则,认真制定了2017年闭会期间活动计划,为代表依法履职打好了基础。
三、以“双联”活动为主线,着力提升代表工作实效
3、注重建议督办,提升代表的获得感。今年以来,联工委在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加强与区政府督室和各委办的联系,充分发挥兼职委员的作用,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全方位督查,浓厚督办工作氛围,并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量化打分、分类排名,大大激发办理工作新活力,确保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135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其中,办结的(A类)120件,占88.9%;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办理的(B类)8件,占5.9%;暂不具备办理条件而无法办理的(C类)7件,占5.2%。代表满意率为95.6%,基本满意率为3.7%,不满意率为0.7%。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认可,提升了代表的获得感。按照《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评选出优秀大会议案1件,代表建议39件。
四、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人大联工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承接全市观摩,展示天心人大工作良好形象。受市人大联工委委托,圆满的承办了全市人大联工委系统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做好迎接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观摩,既为与会人员搭建了学习交流的良好平台,又全面展现了天心区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平台的工作情况。区人大代表工作得到了省、市人大以及兄弟区县的高度评价,工作经验在省《人民之友》进行专题刊发推介。
2、做好联络服务,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代表工作服务区政大局是我们工作的原则,今年以来,联工委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参与区委和市区“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座谈、评议及各类观摩视察活动100余人次,切实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
3、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工委履职水平。联工委全体同志,在积极参加区人大和上级人大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联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领导和省、市人大联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上级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精神,按照法定职权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深化代表工作为重点,开拓思路、注重实效,开创性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代表参会,认真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3、协助市人大做好省代表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继续深化“双联”活动,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1、全面深化《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的落实,开展代表联络站点运行情况督查,切实提升“双联”工作实效。
2、通过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有计划地分类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3、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代表活动的原则,制定闭会期间省代表天心区小组、市代表天心区联(小)组活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代表活动。指导督促各人大街道工委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各项代表工作的落实。
4、加大代表履职考核力度,抓好代表的述职评议工作开展,开展区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推进全区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作用发挥。
5、按照《天心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监督工作规划》的安排,拟计划将于2018年,在人大机关、全区各街道和区五届人大代表中广泛深入开展“先进人大街道工委、先进人大工作者和优秀人大代表”的评选表彰活动,继续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工作,通过表彰先进,动员和激励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依法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天心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创新议案建议督办方式,提升办理工作实效
1、做好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通过创新方式、改进方法,切实加大办理力度。
2、做好人大代表走访接访的指导服务工作,及时转办和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3、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组织服务工作,促进办理工作效果与水平的有效提升。
四、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1、认真落实人事任免各项工作规定,依法履行人事任免工作职责。
2、依法做好有关代表异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长沙市天心区五届人大常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经表决,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任命:
贺喜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吴浩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杨维君同志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
贺喜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孜英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大常委会裕南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本才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侯向宇同志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
接受贺喜同志辞去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和彭雁同志辞去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通过《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
12月2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献主持,副主任李曦、谭文敏、邱忠献、张少林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曾卫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征,区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贺剑、谢海斌,区委办常务副主任何海兵,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吴浩,区法院副书记、副院长胡精华,区政府办副主任吴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任命胡仕伟、尹红为天心区监察委副主任,彭雁、梁晓、段文波、吴丹、彭程、邵汨波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12月28日下午,天心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天心区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后,经法定程序,任命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标志着天心区首届监察委员会成立。会议结束后,区委书记朱东铁,区委副书记、区长谢进,区委副书记朱远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献,区政协主席夏艳兰及区四大家班子成员参加了区监察委员会揭牌仪式。
关于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
(经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参照《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任命案前,由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拟任命人员的情况说明,由拟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作任前陈词。
二、常务委员会表决任命案,采取按电子表决键的方式,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三、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副主任当场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天心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提请胡仕伟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天监发〔2017〕1号
天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胡仕伟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尹红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彭雁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梁晓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段文波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吴丹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彭程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邵汨波为天心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主任:曾卫国
2017年12月28日
(第16号)
经表决,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