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知识大汇总!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大家了解多少呢哪些情形可以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其政策依据和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小编还收集了一些常见问题,赶快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1、简易征收项目涵盖多个行业,具体范围如下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的可自行开具发票。

出售不动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注意事项:(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事项:(1)该项政策中“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指的是扣除的仅仅是自来水水费,不包括其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2)差额中“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需要获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3)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向服务接受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动产经营租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其他个人出租,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事项:(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务派遣

转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按征收率3%)

其它注意事项: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纳税人选择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2、常见问题解答

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公式?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第三十五条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可以从加计抵减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只可以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所称“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指上述规定的情形。

5.《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答:为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使纳税人能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作出最优选择,当纳税人同时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时,可以只对其中某一个或多个产品选择简易计税。如某药品企业同时生产A、B两种罕见病药品,经过计算,企业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较为有利,但B药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税负更低,则企业可以仅对A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THE END
1.每日财税分享税务增值税不动产征收率纳税额纳税人跨区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所以,贵公司转让该不动产的取得时间已是2016年5月1日之后,不属于简易计税的范围,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https://www.163.com/dy/article/JGD47TDD053853FE.html
2.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简易计税方法是一种特殊的计税方式,它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直接计算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特定情形。 一、简易计税方法的基本概念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7fe5e428fa0773001024
3.总局货劳司政策解读之四《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但是,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有特殊的规定http://ww.catax.cn/f/platform/taxdoc/view/11c0372ae289401ab8d95292a3a5b10f
4.增值税简易征收范围导读:增值税简易征收主要适用于多种产业领域,包括建筑服务、不动产销售、物业管理中的自来水收费、不动产经营出租、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劳务派遣服务、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融资租赁以及人力资源外包等。这些领域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式。此外,还有其他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也可采用简易征缴方式。https://www.64365.com/zs/3021253.aspx
5.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按5%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本文解答了关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按5%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相关内容,同时关于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按5%简易征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业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http://www.designclub.com.cn/255671.html
6.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我的回答https://www.gaodun.com/ask/576418.html
7.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简易征收新闻资讯树人财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经营租赁的简易征收不动产经营租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https://acchome.cn/?m=article&t=detail&id=2110
8.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从事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1/8/23/art_327_561729.html
9.可以简易计税,差额纳税吗?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形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43013
10.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一览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了《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一览表 读表注意点: 1、本文所称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但http://www.hualincpa.com/display/207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