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云:浅析民事诉讼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作者:胡风云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客观真实”这个词是从大陆法系的“实质真实”演化而来的,是指在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运用证据所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案件发生的客观真实情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是主观符合客观的真实。“法律真实”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运用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视为真实的标准。法律真实也可称为主观真实或推定真实。在民事诉讼中,我们所追求的究竟是何种真实,客观真实抑或法律真实,法官采取何种方式才能达到追求的目标并获得当事人的认同,这关乎整个民事诉讼制度的价值取向。虽然客观真实说存在缺陷,但其作为诉讼的基本理念仍是不可动摇的,我们尽可能地追求客观真实,但在诉讼中所能达到的只能是法律真实。力图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中寻求到平衡。

对于诉讼中所追求的真实,向来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两种主张。客观真实要求法院采取所能做到的一切方法来确定在客观现实上曾经发生过的案件实际情况,要求法院的判决是以当事人间真正的相互关系为基础而确立。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曾长期认为诉讼中的证明任务是确定案件的客观真实,裁判中认定的事实应当与实际发生的客观事实相吻合。以此为基础而建立的高度职权化的民事审判方式的重要特征之一即为强调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功能,力图查明案件的客观真实。然而,客观真实说作为一种理想的价值而存在,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种主张过于浪漫,脱离了诉讼的实际。相信存在一个完整的客观真实,通过人们的认识活动可以发现这一真实,从而求得对案件的公正判决,被有关法学家称为“事实的乌托邦”,区分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的差异,已逐渐成为共识。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诉讼客体不同,因此在证明标准、举证责任等诉讼规则上也有不同的特点。民诉所要解决的是涉及当事人财产权、名誉权等权利义务纠纷问题,如果一味追求客观真实而不考虑诉讼效率及其他的价值取向,就显得不符合诉讼的实际要求了。在西方,民诉的证明标准采取”证据优势规则”,而且在民诉中运用事实推定比刑诉多得多,这有相当的合理性。即便如此,在民事案件中如果诉讼期限和诉讼效率允许,能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无疑比采取证据优势规则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也就是说,法律真实在民事案件中比在刑事案件中有更大的适用空间,但也不是要一律放弃对客观真实的追求。而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对公民、单位的合法权利是否造成侵犯的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在被告(政府)一方,被告对公民或单位所作出的处分或处理决定,应当以被证据证明了的客观事实为根据,否则就应当加以纠正,这里同样适用客观真实的要求。在行政诉讼中强调法律事实,很容易导致行政机关没有完全查明事实真相就惩罚公民或单位,这是违反行政诉讼法立法的宗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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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辩10篇(全文)而证据中存储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并不等于客观存在,证据外表真实之外,还有一个证据表达的内容是否真实的问题,即在证据中也可能包含与客观不符的内容。法律真实是建立在这种证据基础上的真实,因而也只能是一种有限的真实。(4)认识时间的限定性。案件的审理过程,对裁判者而言是属于认识上的“个别实现”,是在完全有限https://www.99xueshu.com/w/file6zmpft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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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美国的司法裁判过程中,“本案事实”指向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严格依照实体和程序规则,呈现于法庭之上,由法庭认定、推定或拟制的事实。而中国的司法裁判过程中的“本案事实”指向的更多是客观事实。这种说法隐含着一个思想前提: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是一对反对关系概念,法律事实不是客观事实。实际上,世界上本来并没有https://www.pkulaw.com/specialtopic/300671fe7593e03bbd49b8729cdd4654bdfb.html
5.法律真实说与客观真实说——刑事判决证明标准之争【摘要】作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争,法律真实说与客观真实说在理论上虽然存在着差异,但在差异中又存在着一致,两者是在以不同的视角阐述着相同的理念。因此,我们应在坚持客观真实说的同时,批判地吸收法律真实证明标准的优点,从而满足证明标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双重要求,既体现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又达到保障人权的目标。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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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学院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三十九期:刑事诉讼中的真实观随后,其从学术史的角度,全面回顾了2000年左右学者关于刑事诉讼中真实观的相关讨论,对“客观真实观”和“法律真实观”的学术主张作了细致梳理,着重讨论了客观真实观的两个理论支柱。最后,在从学理层面对客观真实观质疑的相关观点逐一作了回应后,魏晓娜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对客观真实观的进一步完善之处作了分析https://law.sdu.edu.cn/info/1050/12878.htm
8.刑事审判证明标准的反思及重构首先界定了证明标准和刑事审判证明标准的内涵;其次对“客观真实说”、“主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三种观点进行描述;接着介绍我国刑事审判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与缺陷,并对其进行反思;然后对两大法系刑事审判证明标准进行分析和比较,为完善我国刑事审判证明标准提供借鉴依据;最后对重构我国刑事审判证明标准提出初步设想。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2/id/288223.shtml
9.对刑事证明标准理论的反思内容提要:关于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论,诉讼法学界目前主要有两种互相对立的学说,即“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这两种理论虽然势不两立,但却均因未认识现实中的证明标准之真谛、不清楚所讨论之刑事证明标准的特点,并为不当的研究方法所困,而是不科学的理论。应建立科学的关于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论。关于刑事证明标准的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4800
10.证据法学笔记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一)客观真实:办案人员在诉讼中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绝对真实与相对真实相统一) (二)法律真实: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就实为真实 第二节 价值论 一.公正:实体程序并重 二.人权: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https://m.douban.com/note/65060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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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学的知识谱系(全3册)最新章节舒国滢著其实,不用过分复杂的概念分析和理论思辨,基于知识类型的简单观察,我们就可以看出,把法学完全作为自然科学或者数学来处理,不仅无助于实现法律自治以及“法学学科的自治”,反而有可能削弱法律和法学的自治性,使法学与其他学问(尤其是与自然科学)之间的界限变得愈来愈不清晰,甚至可能导致这样一种悖论:法学愈急于实现“(科https://m.zhangyue.com/readbook/12973699/3
13.法律的真谛是让坏人的代价更高,让好人的成本更低,司法现实呢?刑不管是以上正当防卫法律条款的激活、法律概念及立法精神的阐析,还是司法解释典型案件的强调,不过都是仅限于法律法理层面的规定和要求,最多也就是进行到司法实践做法的批判,根本没有涉及到深层次的具体司法环境及司法人员的真实利益考量。 曾经文章提出,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不去区分是否正当防卫,而仅是根据伤害的结果按https://www.163.com/dy/article/IQPJI9IV0553PTO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