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一:互联网电视机硬件设备预置播放软件:互联网电视机硬件设备的生产者、播放软件的开发运营者为同一主体(认定构成侵权)
案例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广东省深圳市深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电影《观音山》】
侵权行为
判决摘要
被告生产经营的播放器并非单纯影音播放设备,而是具备了网络服务功能。将被告生产经营的播放器连接到电视机和互联网并开机后,使用该播放器的遥控器操作,即可实现在线点播电影《观音山》。被告既非单纯的数码产品硬件设备生产商,亦非纯粹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其已成为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
模式二: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预置播放软件: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者与播放软件开发运营者为不同主体
案例一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电影《越光宝盒》】
【涉案播放软件:兔子视频】
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影片存储于被告的服务器中、由被告直接提供。
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兔子视频有权作出涉案的链接行为,兔子视频播放涉案影片未获得盛世骄阳公司的许可,仍构成侵权。
类似案例
案例二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综艺节目《天天向上》】
被告在涉案机顶盒中绑定“兔子视频”软件,并通过“兔子视频”软件向用户提供被诉内容(基本情况与上文案例一相一致)
二审法院明确: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确定标准应是服务器标准,而非用户感知标准。构成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是“最初”将作品置于网络中的行为,亦即将作品上传至服务器的行为。
综上,鉴于兔子视频提供者知晓被链接网站中存在被诉内容,其对于该内容是否为合法传播负有认知义务,因此,在被诉内容系未经被上诉人许可而传播的情况下,兔子视频提供者应对此有所认知,但却仍然提供被诉内容的链接服务,其主观状态属于应知,故该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其次,即便上诉人并非开发提供者,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基于兔子视频提供者出具的证明、公证产品上的上述标注等情形,本院足以认定上诉人与兔子视频提供者就传播内容方面具有密切合作关系,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案例三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电视剧《丑女无敌》】
《侵权责任法》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快乐阳光公司明确表示其仅向同洲电子公司主张权利,该主张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同洲电子公司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京东世纪公司仅是涉案机顶盒的销售商,其对于通过涉案机顶盒传播涉案电视剧并无过错,也未参与对涉案电视剧的传播行为,故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模式三:互联网电视一体机预置搜索软件,用户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电视机搜索、下载、在线播放涉案视听作品
【涉案作品:电影《薰衣草》】
用户既可以按照既定的各种影视“榜单”找到影视剧,也可以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所有影视剧均不是由两被告直接提供,而是在第三方网站之中。
一审判决摘要:
二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认定结论
【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诉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电视剧《石光荣的战火青春》】
【涉案内容提供平台:中国互联网电视(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开设、运营)】
被告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康佳电视”):生产涉案互联网电视设备;
被告二未来电视:开发、运营涉案内置具有定向指引功能的软件、视频聚合平台;
被告三国美电器:销售涉案互联网电视设备
原告既无证据证明被告国美电器共同参与实施涉案侵权行为,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国美电器销售涉案型号的康佳牌互联网电视机在主观上存有过错。原告指控被告国美电器参与共同侵权行为证据不足,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予以驳回
【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有限公司诉未来电视有限公司、惠州市天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新特唯数码经营部】
【涉案作品:电视剧《牛郎织女》】
被告一惠州市天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天敏”)生产:涉案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被告三武汉市洪山区新特唯数码经营部:销售涉案互联网电视设备
【熠念传媒有限公司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涉案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小米盒子】
【涉案内容提供平台: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米公司”)生产的小米盒子擅自向公众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
二审法院认定:判断硬件提供商与内容提供商是否存在合作关系的关键在于硬件提供商是否参与内容提供商所提供内容的选择,及其是否参与内容提供服务的价格确定及收益分成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电影《何以笙箫默》】
【涉案互联网电视机:暴风超体电视】
被告通过其生产的智能电视“暴风超体电视”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点播服务
法院认为:纯粹的硬件生产商,其既无事先审查平台内容是否合法的义务,亦不具有与内容提供商共同提供作品的主观意思联络和行为,不构成与内容提供商以分工合作方式共同提供作品的行为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开博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科洛弗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涉案作品:电视剧《将爱情进行到底》】
被告未来电视认可:涉案电影存储在其中国互联网电视平台中,并表示其与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快播公司”)签订有协议,约定在快播公司生产的快播小方机顶盒中内置入未来电视的客户端软件,再由该软件链接未来电视运营的中国互联网电视平台,从该中国互联网电视平台中调取相应的视频资源。
法院认定:行为人分别与他人合作通过不同的电视机机顶盒(终端设备)分别传播同一作品,鉴于作品传播途径、传播范围、损害后果等均不相同,故即使该作品均来自于同一服务器,行为人的传播行为也不是同一侵权行为,权利人针对通过不同终端设备传播作品的行为分别提起的诉讼不属于重复诉讼
原告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针对未来电视与碧维视公司、百丽芳公司合作通过“碧维视机顶盒”播放电影《将爱情进行到底》的行为,而本案原告起诉的是未来电视通过快播小方机顶盒播放涉案电影的行为,尽管通过“碧维视机顶盒”与快播小方机顶盒所播放的涉案电影均来自于中国互联网电视平台,但该平台上的资源并非任何终端均可链接,而是由未来电视主动选择与终端厂商进行合作,未来电视每选择一家不同的终端厂商,即会产生通过新的传播途径传播作品的行为,未来电视会因此而获得新的商业利益,也会因此给权利人造成新的损失。故,未来电视在本案中通过快播小方机顶盒传播涉案电影的行为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经处理的行为不是同一行为,本案不存在重复起诉的问题。未来电视公司在线提供涉案电影并未经过权利人许可,侵害了原告对涉案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一)法院侵权认定主要思路:按照不同类型行为人及实施的行为分别分析:
【参考案例:
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集成播控服务:均需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序号
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方
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旗下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浙江电视台、杭州市广播电视台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播电视台旗下新媒体与现代传播技术相融合的新型企业
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负责“中央银河”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
负责建设和运营内容提供平台,组织、编辑和审核节目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根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业务类别、服务内容、传输网络、覆盖范围等事项分类核发。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申请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单位;
(二)有健全的节目内容编审、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五)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集成播控服务的,应当是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第八条申请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章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用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系统和终端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任何单位不得向未取得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许可的单位提供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器托管、网络传输、软硬件技术支持、代收费等服务。
第十八条内容提供服务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内容提供平台,组织、编辑和审核节目内容。
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应当经过集成播控服务单位设立的集成播控平台统一集成后提供给用户。内容提供服务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集成播控服务许可的单位提供接入服务。
内容提供服务单位发现含有违反本规定的节目,应当立即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报告,落实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发现接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含有违反本规定的内容时,应立即切断节目源,并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控管理制度,采取技术安全管控措施,配备专业安全播控管理人员,按照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集成播控节目。
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在提供接入服务时,应当查验内容提供服务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为其提供优质的信号接入服务,不得擅自插播、截留、变更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信号。
第二十二条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内容提供服务单位应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
第二十三条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有关安全传输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传输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传输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
(一)未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
(二)违规传播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
(一)变更股东、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未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
(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单位名称、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后未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
(四)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未履行许可证查验义务的;
(五)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与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适应的安全播控、节目内容、安全传输等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的;
(六)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和内容提供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的;
(八)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发现接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含有违反本规定的内容时未及时切断节目源或者未报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
(九)用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系统和终端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十)向未取得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许可的单位提供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器托管、网络传输、软硬件技术支持、代收费等服务的;
(十一)未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设立的节目监控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接入条件的;
(十三)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四)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
有前款第十四项行为的,发证机关应撤销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一、生产、销售、安装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利用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实施传播淫秽色情节目、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一、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要求
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要求
三、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要求
四、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产品管理要求
三、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电视机终端用户传播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及《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传播的影视剧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传播的理论文献影视片须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