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范例6篇

一、关于合同制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提出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向职工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做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2.杭州永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1251)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合同策略

1现阶段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施工合同制度建设落后,合同控制水平低下。目前的施工建设合同管理及有效控制由于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及制度规章约束而大多处于较为混乱和过于形式主义的的发展阶段,施工单位对所签订合同的档案管理流于松散,而且较少的应用信息化管理操作平台,专业化管理水平非常低[1]。

1.2集约型合同签订数量较少,大多为小单位承包分解模式。总的来说,施工建设方对既定建设工程往往进行非科学化分解,由此造成的施工合同小而全的现象严重限制了合同处理的效率,并且提升了合同管理的成本,施工单位单一的业务承包现状使得我国建设工程在管理及经营层次上的发展被严重制约。

1.3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不全面,签订及履约出现问题无据可依。建筑施工合同文本对签订人的义务和权力约定不全面是我国施工合同发展长期存在的问题,合同中的条款对承包方有时过于苛刻,而对业主约束较少,另一方面,工程中的质量隐患一旦被发现,合同双方还存在着纠纷难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解决的问题。

根据以上的针对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存在问题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低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及控制会严重限制施工建设各方按时、合规的践行合同协定的义务,对自身的权力遭受侵害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如此一来直接影响到的是工程投入成本、建设质量以及施工期限的完成情况。

2对于优化施工合同管理策略的建议参考

规范施工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和控制,要针对已经签订合同的管理和控制来规范签订方的合同管理力度和合法性假设,真正的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走向法制化与系统化的发展道路,只有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不平,才能从本源上避免合同违约的经营风险,继而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于具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程式及合同规范来说,合同控制及管理的涉及对象及具体条款虽然各异,但是其管理策略的经济关系多元化、内容条款繁杂性、合同履约连续性以及合同本身受到外界影响等共性也依然存在,因此,基于施工合同的这些共性,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针对合同管理的科学参考与建议也可以给出,具体如下:

2.1全面推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与权力动态结合管理。责任与权力的动态管理要求合同签订人按照对合同的操纵控制权与利益承担权的分离原则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建立有效的“双挂钩”控制监督机制,即:成本和利润挂钩,配分和缴纳挂钩。施工项目承包方合同签字的达成就代表了责任与权力的动态管理开端,其实质是合同的阶段性核查履约[3],施工承包方管理层负责对合同的阶段性兑现承担核查与追究工作,将具体条款的责任落实到微观个体,以优化效率和降低成本为目的进行这种动态合同管理改革,将规范化、动态化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2.3对于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控制,维护各方合理利益。这一合同管理优化策略的参考建议实质是建立在分散合同风险以及均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的合同调整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具体如实索赔因素,例如风险分配偏颇、工程突发事件、施工项目预算超预期以及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等,进行有依据的合规赔偿。由于施工合同是最根本的索赔依据,对索赔的严格控制不但有利于保护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使得施工企业尽快适应标准化工程建设规范,自我适应的减少未来合同签订的赔偿因素[5]。

3结束语

参考文献:

[1]杨友国.如何签好建设施工合同[J].中国招标,2009.(13):18-19.

[2]万长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08.(7):60-62.

[3]潘树标.浅谈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的意义[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7):22.

关键词:PPP模式;合同管理;重难点

1合同形成阶段的管理重难点

在合同的形成阶段,首先必须做好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如第一步PPP项目的发起人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选择好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以及其项目公司,防止盲目进行PPP项目建设。正如上述广州大坦沙污泥处理项目实例分析,我们要在合同的形成阶段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与合法性,防止内定中标或串标等情况的发生。由于PPP项目的各种特殊性,我们需要保证合同的拟定阶段与招投标阶段尽可能的不发生脱节,这既需要专业的PPP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又需要设置合适的采购方式,保证中标单位符合项目的需求,还需要使合同符合规范性的要求。又如酒泉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的实例分析,在合同的形成阶段,必须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保证合同文本的完善性。

2合同履约阶段的管理重难点

3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技术性问题

4结论

在大量PPP项目进行的同时,势必会暴露出关于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方面的重难点及难题,从一开始的合同形成阶段到合同履约阶段都必须重视这些重难点问题,最后通过解决一些PPP项目合同管理的技术性问题,从而保证PPP项目顺利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马海峰.PPP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研究[D].吉林建筑大学,2017.

[2]温来成,孟巍.PPP项目合同管理及其财政风险监管政策研究[J].财政监督,2016(15):5-8.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二、合同管理在我国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基本特点及现状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控制价的不科学。受当前建筑工程市场供求严重失衡的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一味的压低工程造价,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这部分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标底也就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项目建设的价格。同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时如何尽量防止业主不合理投资计划的干扰,并避免由于其对工程量计价清单、标底进行人为的调整而导致的施工合同的控制价严重脱离建筑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发生,是各参建单位亟待解决的难题。

2.追加投资现象严重。现阶段,国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并没有认识到项目计划的前期阶段进行的造价管理以及控制,项目造价管理控制的重点是项目造价的决算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也就造成了先建设,然后再算账的问题。所以,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再次投资。一些项目只是在项目将要完成时,才发现项目造价已经大大超过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而对项目工程的预期效益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3.现场签证混乱。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工程监理人员对有关规定、预结算知识和造价管理掌握不够准确,从而会发生对不该签证的项目进行盲目签证的现象,有的签证甚至只由施工单位填写,不予以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同时,一些施工部门制造假签证,进而设计相应的名目,当出现实际问题时并不会办理签证,只是当项目结算时办理签证;一些施工单位甚至还办理一些没有缘由的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工作相对混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正常市场秩序已经被严重破坏。

三、关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1.确保施工合同控制价科学详实。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而施工合同控制价又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可谓不言而喻。一项优秀的施工合同控制价,不仅要确保清单当中所有子项目的内容以及要求都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白的表述,而且还要尽量保证其中的分项工程清单也基本没有缺陷和不足之处,从而保证其不留下漏洞和隐患。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同样也应当由多人进行反复核查,杜绝留下缺陷和问题。

2.做好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事前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来说,项目设计过程的造价控制的重要性相对较大,而如果仅仅强调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施工过程管理,达到的管理效果往往较小。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时不仅仅是强调投资的最小化,而且要增加工程造价的价值。也就是使用价值工程,研究分析产品的功能,不仅要求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最低化,同时也要确保项目产品功能的实现,进而提升产品的价值,所以主要工作是加强设计过程的经济合理性。

3.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造价管理。在进行工程施工设计时,在合同总价控制和合理利润取得的前提下,应当进行技术评审以及经济核算,这样就可以获取较为科学,相对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管理过程中,因为现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环境与设计条件不符、灾害性及季节性气候等,合同变更在所难免。也可以根据业主或实际情况的需求,调整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就能够实现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管理控制。除此之外,项目施工时往往会出现现场签证问题,而施工单位在办理这些签证时必须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标文件,因此在合同中制定合理详细的签证条款,可以确保签证内容处在施工双方共同认可的调整范围,这样才可以保证签证过程的有理有据,进而将其作为工程造价索赔的证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踏步快速发展,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在建筑工程发展中体现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科学控制,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施工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

[1]王政.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HeilongjiangScienceandTechnologyInformation,2011(03).

[2]薛依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中的造价控制[J].中国建设信息,2006(13).

[3]王芬.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

关键词:EPC模式;核电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化

引言

核电工程的主体是一台由核岛、常规岛和BOP组成的完整的核电厂机组,凝聚了核物理、机械、电气、热工、化学等专业学科,是复杂且技术密集的系统工程。核电项目EPC工程周期漫长、投资巨大,土建、安装、设备采购、调试等工作量大、接口十分复杂。鉴于核电工程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国内外的核工程项目常采用EPC总承包的合同模式,即承包商对核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过程实施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费用全面负责。

1核电工程合同管理标准化的三个要素

1.1合同管理的标准化组织设计

1.2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体系

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体系的建立,是EPC承包商对从合同编制到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标准流程并不断实施完善的过程。建立并完善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体系能够解决核电工程合同管理中条款编制评审把关不严、合同管理低效、合同执行不力权责不明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合同管理程序体系应当涵盖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合同的编制、评审、招评标、签订、执行、事项处理、支付、合同终止等阶段所进行的各项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由于企业在合同管理不同方面的特点,标准化体系可分为管理层和工作层两个层次。管理层主要起到对合同签约和履约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的作用,工作层的标准主要承担具体合同工作实施和形成各类合同标准文本的工作。由于核电工程EPC项目合同管理的复杂性,建议在合同管理标准化程序的建立过程中,针对不同程序采取强制性与推荐性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管理规范性和严肃行的同时又增加管理弹性与灵活程度。

1.3合同管理责任划分标准化

1.4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持续改进

由于EPC项目本身的复杂性,项目合同管理标准化建设与运作并非一蹴而就,合同管理标准是在统筹规划、研究确立和持续改进中不断建立并完善的。合同管理程序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经验反馈、工作程序升版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管理系的标准化程度。建立程序定期梳理与反馈的机制,对程序使用过程的反馈意见定期整理,对在实际工作中不适宜的工作程序及时进行修订或增补,确保管理程序体系不断优化。防止因工作程序的规范程度不够而导致的偏差。同时,工作层还应针对不同类别合同的特点制定并不断完善合同文本,确保标准合同文本的健壮性和适应性。

在当今社会的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人员和部门来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而且也需要其他各种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和部门都必须要精通并熟知合同内容,熟悉合同管理与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所以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合同管理也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如今的人们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所拥有的特殊地位和所能发挥的巨大的作用。现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的工作,甚至作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同时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必须要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当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所有项目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使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系。

2、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

2.1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方面的应用

2.2合同管理的索赔问题

3、加强合同管理的一些措施

3.1合同管理的变更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方面是管理所有可能出现合同变更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依

THE END
1.对于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导读: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内容是:双方的主体资格情况、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违约责任是否有效、结论等,对于买卖合同的审查意见书,是需要严格基于合同的有关事项来进行认定的。 对于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https://www.64365.com/zs/1426722.aspx
2.法务plog如何写好合同审核意见书(附模板合同条款区分“商务条款”与“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如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诉讼管辖条款等,这种通用条款法务基本上无需了解业务都能修改;但是商务条款则要在充分了解业务模式的情况下才能判断是否合理,如合同期限、合作模式、付款方式等。法务不可能做到每个业务都熟悉,所以建议在《合同审核意见书》后备注一句https://m.dianping.com/ugcdetail/250806688?bizType=29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第十一条第(三)款第2项并且法院认为该情形损害的是买受人的使用权,为何买受人在拒收商品房、未实际占有商品房、未成为业主的情况下能够以物权受到损害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缺乏合同及法律依据。买受人以此合同条款为由拒收商品房,可能产生使买受人逃避责任,加大出卖人风险与负担的后果。商品房建造采用的现有技术主要是依靠人工,在http://www.tenetlaw.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id=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