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之“九阴真经”——诈骗类刑事案件法庭质证的技能与技巧金牙时评

肖文彬: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一、前言

质证是刑事诉讼法庭调查阶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说法庭调查阶段发问环节只是初现波澜的话,那么质证、举证、辩论环节便将案件推进高潮了。尤其是做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中,能否对控方(公诉方)提交的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数罪的证据进行有效质证直接关系到辩护工作的成败。

笔者作为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办理诈骗类刑事案件中,发现部分辩护律师重发问、重辩论,轻质证,甚至没有质证,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如果对控方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都没有异议的话,那无罪辩护的基础何在?除非控方的证据在法律定性上不构成犯罪,否则前面的发问和后面的辩论都是苍白无力、言之无据的。

如果当事人和律师放弃质证或质证不力,那么以此为基础的无罪辩护如同空中楼阁、缥缈无根;相反,如果辩护人及当事人能对控方的主要证据进行强有力的质证,这就为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办案效果上,有时会出现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

二、质证前的准备工作

(一)辩护人要对控方要举证的证据材料了如指掌

由于中国的刑事审判是以案卷中心主义,这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都需要律师在庭前做好充分的阅卷工作,做到对案卷材料烂熟于胸。

其次要做好书面的质证意见或质证表(按证据种类顺序或案卷材料顺序)。阅卷笔录与书面的质证意见都准备好了,辩护律师在应对庭审质证方面内心就淡定多了。

(二)辩护律师要熟悉关于质证方面的法律规定、权威理论、成功案例

至于权威法理学说,一定要精读樊崇义、陈光中、陈瑞华等教授主编或所著的《证据法学》,融汇贯通,提前打好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复杂、疑难案件的质证,法学专业基础好坏对质证影响之大,有着云泥之别。

(三)律师通过会见沟通,依法指导当事人如何应对质证工作

刑事辩护从来不是律师的独角戏,质证也是如此。如果是做无罪辩护的案件,尤其是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当事人(被告人)因疏忽大意,一句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对控方关键证据的“没意见”就足以让律师的无罪辩护工作化为乌有。

通常情况下,法官会认为,作为案件经历者的当事人都对有罪证据尤其是真实性没有意见了,你一个没有亲身经历过的律师再对此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就显得尤为苍白无力。由此可见,如何依法指导当事人应对质证工作、形成辩护合力,是庭审质证前必不可少的工作。

另外,庭审情况也是千变万化的,很难一切尽在掌握中,比如控方对证据材料如何排列组合举证、证据突袭及庭前没有预测到的新情况,辩护律师与当事人如何做好应对准备,也是非常考验律师的事先沟通能力、专业功底、经验智慧以及临场应变能力的。

三、庭审质证的技能与技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八种刑事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些证据的概念、内容、与其他证据的区分界定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运用规则,都是需要律师烂熟于胸的。

(一)要做好律师与当事人对质证工作的分工

如前所述,由于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之当事人对案件的证据材料不可能全面了解(无法阅卷),因此,质证的主要任务应由律师来完成。当事人也可以辅助律师就控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或关联性发表一些质证意见,但要言简意赅,避免言多有失,损害自身利益而不知。

笔者在办理诈骗类刑事案件中,事先会与当事人沟通好控方可能会按什么顺序、什么方式出示证据,以及各种证据的质证规则、注意事项。比如在当事人对控方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难以发表质证意见的时候,应当将“皮球”踢给律师来回答,常见的话语是“由我的律师来发表质证意见”。

(二)对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质证应优先考虑关联性

笔者在办理诈骗类刑事案件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控方提供的这个(或这组)证据材料是否与定罪量刑有关;换言之,是否与指控的案件事实、当事人有关联。如果不具备关联性,再怎么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都没有证明价值,再多的证据材料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证据材料讲究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的简单堆砌。

其次,不少刑事案件证据材料在真实性、合法性质证难以突破的情况下,或者说表面上具备关联性但实质性并不具有关联性的情况下,都可以考虑一下质证从关联性方面是否可以重点突破。

在笔者办理的某特大网络诈骗案中,控方举证出示了大量的银行流水、交易明细,意图证明是涉案人进行诈骗的犯罪所得。笔者在庭审质证时指出此组证据不具备证据的关联性、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银行流水明细既显示不出是本案的被害人转账给涉案被告人的账户,又显示不出是被害人转账给与被告人有关联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换言之,无法证实是诈骗所得。公诉人对此质证意见无法回应。

(三)单一质证与综合质证相结合

(四)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尽量避免在质证环节发表辩护意见

虽说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与律师可在法庭调查阶段发表辩论意见,但这只是针对部分情况、个别情形下,不能成为主流;无论是辩护人还是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时主要针对证据的三性及证明力发表意见。观点要明确,具体说明对证据的某性存在异议,理由是什么,列明其一、其二、其三......

这样既观点明确,又理据清晰,给法官一种清爽专业的感觉,这样质证既提高庭审效率、避免法官打断,又避免自己言多必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至于发表具体的辩护意见,可到法庭辩论阶段再详细展开。

四、结语

笔者认为质证的重要性不亚于法庭辩论的重要性,作为辩护人与当事人都要高度重视。

THE END
1.律师如何进行法庭质证?导读:律师可以在法庭上对于对方提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进行质证的,同时进行质证的时候最好还是要提出一定的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证据是无效的或者不合法的。 律师如何进行法庭质证? 一、律师如何进行法庭质证的? 律师进行法庭质证的方式:依法具有相应资质和辩护人资格的律师可以经由犯罪嫌疑https://www.64365.com/zs/1594904.aspx
2.张青松:刑事辩护中的质证技巧聚焦与专题今天讲的质证技巧,有的是我的经验,有的是教训,有的我认为应该那样做,但是还没有做到,提出来供大家批评。 这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实际上整个庭审的过程,核心应该是在法庭质证而不是法庭辩论。我们请刑事辩护律师弱化一点法律辩论的倾向,尽量把辩护的中心放在质证上来。 http://www.mzyfz.com/cms/minzhuyufazhizazhi/jujiaoyuzhuanti/html/696/2011-10-11/content-179384.html
3.?律师开展法庭质证的技巧与策略律师开展法庭质证的技巧与策略 法庭质证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质证,通常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律允许的质证主体,对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内的各种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等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http://www.junshenglaw.cn/List.asp?C-1-129.html
4.证据的三性与质证技巧律师普法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简称为证据“三性”。质证技巧包括: 1、准备充分; 2、做好开庭记录; 3、证据的三性应综合运用,每份证据都可就其三性发表质证意见; 4、不要一概否认对方证据; 5、必要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如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提请司法鉴定; 6、遵守法庭秩序,不随意插话,注https://www.110ask.com/tuwen/6849953781720335865.html
5.开庭书面证据质证技巧,民事诉讼证据是要质证阶段提交吗?孔晓艳祝维权成功。 以上就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开庭书面证据质证技巧,民事诉讼证据是要质证阶段提交吗?孔晓艳律师为大家解析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法律资讯、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请关注法构全国律师平台!https://www.fljg.com/ask/126345.html
6.举证质证方法和技巧是什么孙术校律师 刑事案件领域推荐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举证质证方法和技巧是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与复印件相符;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与本案事实相关、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在接受质疑中说明证据的内容真实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人民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41519.html
7.郑州刑事辩护:如何做好质证2.技巧提高: 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和经验,以便在质证中有效地突出重点、点出证据的关键漏洞,同时要能充分引起法官的重视。缺乏技巧,很可能会被控方牵着鼻子走,误入歧途,甚至即便当庭发现了问题,也不知道如何随机应变,导致错失良机。 3.保持冷静: 在质证过程中,律师需要保持冷静和镇定,以便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http://www.hnzdlawyer.cn/news/723.html
8.南昌大学法学院诚邀校友魏飞律师举办“举证质证和提问的技巧11月17日,南昌大学法学院邓建中副院长邀请南昌大学法学院98届的毕业生、江苏简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魏飞律师通过线上讲座的方式与南昌大学法学院师生进行“法律诊所”学术交流,本次讲座的主题是“举证、质证和提问的技巧”。作为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的魏主任与法学院师生感情深厚,交流起来亦师亦友,效果俱佳。 https://law.ncu.edu.cn/kyxk/xsdt/4ba9af76b9ef491180e8d2f1395bcb1f.htm
9.刑辩特训营系列专题讲座之:刑事律师一审开庭辩护技巧肖芳华律师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理论联系实际,向学员详细讲解了刑事律师一审开庭辩护的发问技巧、质证技巧、辩护策略等一审程序中各个环节的关键和办案技巧:一是庭审发问阶段,要使用不同的发问方法与语言技巧。如在庭前会见时需与己方当事人沟通,使其知悉律师庭审的发问内容;对证人的发问则应综合运用由表及里、由http://www.szlawyers.com/info/f72928696f2934181226ca84115040d1
10.刑事辩护全流程实务指引与文书模板(教科书式的规范导航式的流程一、庭审发问的注意事项与发问技巧 二、庭中对质 NO.5庭审质证 一、质证时注意事项 二、如何发表质证意见 (一)围绕证据“三性”发表质证意见 (二)质证“三性”的顺序 (三)质证意见的具体表述 (四)公诉人举证时的辩护工作 (五)被告人发表意见时的辩护工作 三、辩护人举证注意事项 NO.6法庭辩论 一、公诉人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8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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