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犯罪问题绝对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最严重问题之一,据国家公安部的数据显示,当今犯罪人数中的30%是青少年。
如何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如何更好地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帮教矫治?如何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对青少年犯进行有效介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研究课题。
本文笔者将从实际的案例出发,来具体论述小组工作在犯罪青少年帮教研究上的介入和使用办法。各个学科都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和视角出发来探讨解决犯罪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但都未能找出一个万全之策。
相比较而言,小组工作对包括犯罪在内的社会问题的研究有其独到之处,其特点是以一种整体、全面、独特而全新的视角和方法来研究和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诊断并医治社会有机个体产生的各种疾病,从而使其健康的成长。本文正是从犯罪青少年问题各个环节出发,来阐述犯罪青少年帮教工作。
论文包括:国际和国内青少年群体犯罪的研究现状,我国犯罪青少年的现状,犯罪青少年的概念,犯罪青少年的案例,犯罪青少年帮教小组工作。
绪论
0.1研究背景
犯罪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在当今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开其影响。我国也不例外,中国国家青少年办公室发布的年度犯罪青少年帮教报告显示:
截至2008年,全国登记在册的犯罪青少年人数为168万人,近些年平均每年4万名左右;2009年全国共判刑青少年犯17.1万,缓刑46.9万人,社区矫正5.6万人。其中,青少年占犯罪总人数的30%。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全世界都以培育青少年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国策,以便能够教育出优秀的青少年,使他们成为祖国的支柱和英才。
但是,这些年来犯罪青少年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属于未定性期,容易受外界事物的影响,他们既可能因此而变坏,也会因为外界支持而变得优秀。在现实生活中如何有效实现对犯罪青少年的帮教,是一个极其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在去年暑假期间,我在导师的引荐下,到A市青少年社工基地进行实习。期间,到A市某看守所对青少年犯进行了小组工作的介入和帮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0.2研究现状0.2.1国外研究综述
通过阅读和思考国外关于犯罪青少年帮教及非监禁未成年社区矫正的文献。笔者发现对于犯罪青少年帮教的研究中,美国占到将近一半。
其次是英国,发展中国家的研究微乎其微,因此在我们今后的研究中要多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美国为了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帮教,在司法部内建立了少年司法和犯罪帮教办公室;德国是一个社会治安比较好的国家,在青少年犯的惩罚中,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和脱离社会,用社区矫正方式取代了监禁,如要求青少年犯在限定时限内,有专职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在特定的场所做社会公益劳动;1
996年香港犯罪青少年数目达犯罪总人数的三成,这一状况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忧虑,于是香港自从八十年代起推行以“社会为本,辅导为主”的犯罪矫正措施,强调以较为宽容的态度对待犯罪青少年,现今香港的治安已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目前在中国内地,社会工作介入到校园犯罪的防治中,还比较少见,仅在港澳及东南沿海一些发达城市可以见到。
0.2.2国内研究综述
李莉娟在《浅析优势视角下小组工作在罪犯心理矫治中的有益尝试——以青海省某监狱为例》一文中指出,司法部对于监狱罪犯改造质量的评估是通过重新犯罪率来衡量,即服刑人员能够在监狱中完成再社会化,重新步入社会后能够被社会所接纳,这也是现代监狱对于罪犯改造追求的终极目标。
但这一点仅仅只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已不能满足。因此如何有效地进行罪犯心理矫治是我们目前需要考虑的一个主要的问题。笔者认为小组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一大方法,可以引入到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成为矫治工作思想上的引导,这对于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黄海燕在《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开展青少年攻击行为矫正的探索》一文中指出:青少年攻击性行为是青少年偏差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这种偏差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伤害或安全隐患,甚至会发展成为青少年犯罪,所以应在青少年攻击性行为产生的早期及时进行恰当的矫正,使青少年获得健康的身心发展状态。
小组工作方法在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矫正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是行之有效的新兴矫正方法,必将会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胡善平在《青少年犯罪矫治的社会工作介入机制研究》一文中指出:我国的矫治社会工作经长期的实践形成了社会帮教、工读教育、劳动教养、社会处遇以及狱中矫治等特色实践形式。对于推动青少年犯罪矫治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研究认为在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应在遵循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前提下,结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推动青少年司法、矫治制度等社会工作介入机制的完善和本土化。
0.3研究目的
单纯依靠起诉、判刑、管教的方式,难以根本解决问题,而且给人的心理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本文认为对于我国日渐严重的以青少年群体为典型的犯罪问题的应对,则需要超越传统的“检判”模式,逐渐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加以预防和矫治。作为一种专业化的综合性服务活动,社会工作通过个案辅导、团体治疗、社区矫正等方法,强调治疗性服务和发展性服务并重,其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介入将会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0.4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文献综述和实际操作的基础上,旨在提出小组工作方法运用于犯罪青少年帮教的必要性,以及小组工作介入的具体操作办法,在分析社会工作性质与服务理念的基础上,探索一套犯罪青少年帮教的小组工作干预的策略与标准,并形成系统模型。
本文将重点阐述小组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将人本理论和社会支持等理论,以及助人自助和为案主保密等伦理原则贯穿到小组工作中去,并结合运用个案工作方法,把青少年从浑沌中拯救出来。
0.5研究创新点第一,在犯罪青少年帮教的研究中,不乏从法学、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角度的研究。在犯罪青少年帮教的举措制度方面,国外社区矫正研究,以及从心理学角度调查未成年犯罪动机,从社会环境出发研究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但是从社会工作视角介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研究不多,而从小组工作角度入手犯罪青少年帮教的应用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正是从小组工作视角出发来研究犯罪青少年的帮教问题。
但是大多数的研究和调查流于表面,只在形式上论述了犯罪青少年帮教的社会工作理论架构,并非讨论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实践中应用,未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介入标准和行动方案。大多数的研究结论和中心思想只是片面地提出与论述了“是什么”和“为什么”。
本文在大量文献调查和实际操作的基础上,以社会工作全面系统的理论为依托,论述犯罪青少年危害的同时,运用社会工作中的小组工作方法,探讨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介入方案,简言之,就是要解决“怎样做”这个核心问题,为学校和监狱的犯罪教育方法提供行为参考和理论借鉴,使社会工作强大的宏观理论在青少年群体预防犯罪问题的实践中得以充分应用。
青少年的概念:青少年是指已满13周岁但未满20周岁(从生理、智力的发展方面上讲),既是少年与青年相重叠的时期,处在儿童期之后,成人之前。
犯罪青少年的内涵:犯罪青少年是指10到25岁的进行的带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质的行为活动的人群。
1.1.2犯罪青少年的特点
目前,犯罪青少年的作案状况是:犯罪情节严重,大案要案数目多,社会危害影响性非常大。犯罪青少年的作案行为还经常体现为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盗窃等蓄意犯罪,极少为过失犯罪的情况,作案时不计后果,手段很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犯罪青少年的数量呈现上升化。在现今社会和生活中,犯罪青少年的数量占全部犯罪中的比例比较高,并且为上升趋势,根据公安部最近的一篇治安形势分析揭露:2007年终被公安局查处的刑事罪犯中,青少年已占27%;
而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更加触目惊心,我国每年约有15万青少年因违法犯罪遭到公安局查获,其中3万余人被判为青少年犯。犯罪青少年的比例如此高,已经广泛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第二,犯罪青少年的年龄呈现低龄化。由于发育年龄提早和频繁接收不良文化刺激等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起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至3年。
近些年,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实施强奸、抢劫、杀人等严重地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行为越来越多。从青少年所在年龄段的心理特性来看,这一时期青少年的生理发育要普遍提前,而心理的成熟度却远远落后生理的成熟度。心理上的“未成熟”和生理上的“相对成熟”易造成犯罪青少年低龄化。
第三,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程度呈现扩大化。由于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发育期,好动、精力旺盛、体力好,但同时自制能力较弱,易激动,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责任心缺乏。这些易导致青少年的个人主义,用粗暴和残忍的手段去破坏和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他们的目的可能仅仅是炫耀其“厉害”和“有能耐”,其暴力犯罪中具有很大冲动性、愚昧性、和随意性。
第四,犯罪青少年作案的主要方式呈现集团化。近些年来,我国犯罪青少年的发展趋势从个人犯罪、种类单一转变成有目的、有策划、有组织和有分工的团体性犯罪,更有甚者向黑社会集团发展。
青少年集体犯罪的主要表现样式有两种,一是以财产为目标的集团犯罪,如抢劫、诈骗、团伙盗窃,另一种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如暴力犯罪和流氓团伙。
有关资料显示,犯罪青少年中已有70%的人属于集体犯罪形式。由于青少年缺少足够的智力、体力、经验和胆识,单独性作案往往难以获得成功,结成团伙能够相互壮胆,减低作案压力,使犯罪行为易于得逞。
目前,某些未成年人犯罪集团具有严密的结构系统、作案规则和反侦措施,已形成黑社会组织雏形。
第五,犯罪青少年的作案工具呈现高科技化。我国犯罪青少年使用一些新兴的科技工具,如利用电脑进行犯罪活动。专家认为,伴随着社会传媒工具的普及,各种智能化犯罪通过诸多措施,会广泛地影响犯罪青少年走进一个新的程度。
第六,犯罪青少年的主要人群呈现流动化。根据公安局调查显示,流动在大中城市的异地青少年的数量近些来增长比较快,除了和其在该市打工的成年父母一起进入外,还有些是厌学、逃学、失学或受犯罪分子欺骗而被迫滞留的。
由于这类青少年只能做一些报酬非常低的工种,甚至随时可能找不到工作,而这些城市的生活水平又比较高,贫富差距也相应比较大,因而这些青少年就很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和仇富心理,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1.1.3犯罪青少年的类型
一是从属型作案。青少年因为思维还不甚老练及社会阅历的缺乏,易被作为成年人犯罪时摆弄的目标,而且青少年因为对善恶的辨识力低,在犯罪过程中属于一种甘心情愿的被支配角色。
比如16岁的张某在与已成年的段某所为的盗窃过程之中,不断重复着充当“把哨”的职责,完事以后没有得到丝毫好处,但是仍任劳任怨地去做,就是由于段某以前曾请他吃过几碗抻面,在他失落时说两句鼓励的话。为了这个简单的理由,张某甚至于四五个月不回家,与段某吃喝拉撒在一块,竟然犯罪达二十多次。
二是集团型作案。青少年以某种特征如年龄、性格、同学、地域等形成一类类的集团,常会围拢在一块,形成一锅粥,或碍于面子不好拒绝而一起犯罪。集团作案的一大特点就是“一条臭鱼搅着一锅腥”,一匹害群之马毁灭一群马匹。如许某等人联合打劫一例,除许某之外其余五人都为在读学生。
先是由许某建议出去打某某,在进行暴力的过程中又由许某谋划并抢劫了他人财物的罪行。五名学生被监禁之后,非常的后悔,反省到不应当和许某这类的人渣混在一块。
三是报复型作案。某些青少年在遭遇到不公平待遇后,或因调解不及时,或因对调解结果不能理解,就采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因而踏进了罪恶之门。
如在读生陆某在同学和自身遇到社会上的地赖痞子殴打并且被抢劫走财物,而公安局和学校又未得到及时报告和调解后,出于一种打击报复的心理,去殴打他人,抢掠他人钱财,因而踏进了罪恶的深渊,毁掉了自己的未来。
再比如15岁的赵某上学时被校保安殴打,虽然校方及时进行了评处,但赵某认为调理不妥,逃学后,拿着铁棍,来到学校将校保安打残。
四是冲动型作案。青少年由于内心的不完善,不容易控制住自我的情感,遇见事不够淡定,极易冲动,往往会犯出某种事后自己也感到懊悔的错误,如16岁的杀人犯钱某,因为骑车与人相撞,在遇到咒骂和推搡后,失去理智,掏出随身所带的弹簧刀,连扎多刀,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之后,深感悔恨,希望用自身的真实例子教育挽救他人。
五是无知型作案。这一类的犯罪青少年缺少最基本的常识,甚至进入监狱之后,对自身的罪过仍然不能有一个合格的认知,如抢劫犯姜某骑车与他人摩擦,要求赔偿未顺意后,就强行地抢劫他人的财物,并且至始至终就认为自身的行为是正当行为;
1.2小组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帮教的概念与意义1.2.1小组工作的概念1.2.1.1小组工作的定义
小组工作是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通过小组成员相互之间有目的的互动互助,使参加小组的成员个体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发展的一种工作方法。
小组工作是一种团体活动或经验;是一种群体工作的过程;是一种社会工作方法;是一种治疗和援助。
1.2.1.2小组工作的特点
第一,小组是由成员和工作人员相符组成的结构体系。在这个繁杂的结构体系之内,有工作人员和成员的互相配合,着重的是组成员之间的互相联动。
第三,小组工作既是小组成员改变的手段和方法,也是一个过程。它与社会工作中社区、个案方法不同,小组工作是通过有目标的小组经历,改善小组成员的态度、在社会环境的应变能力和行为。
第四,小组工作都有明白确定的目的。不同模型下面的小组工作,目的是非常不一致的。社会目标模式下的小组是教育培训小组成员的社会良知、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提高小组成员的社会功能;
互惠模式下的小组着重改善小组成员与社会的关系;治疗模式下的小组能够帮助适应不好的单个人获得和恢复预期的社会功能。因此,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找到小组成员的真正需要,量定问题,确定小组的目的。
1.2.1.3小组工作的功能
其一,对小组成员,小组能帮助个体学习群体的经验。小组成员在工作人员的帮扶下,通过与别的小组成员的互相联动,改善态度、情绪和行为、获得支持,因此能够提高他们应对社会变化的自信心和能力,更为适应社会。
其二,对整个小组,小组能帮助建设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小组工作使小组成员在健康积极向上的团队文化中得到美好的情感经历。小组组员通过与其他小组成员的配合,培养出一种好的团队精神,这种团队凝聚力能够使社会团结、稳定和和谐。
其三,对社会环境,小组能很大地丰富社会资本(社会关系网络)。小组针对于个体提供的经验力量,肯定会对整个社会的团结和健康运作起到相当有利的作用。小组还能够通过小组成员的社会行动,来推动社会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因而使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欣欣向荣。
1.2.2小组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帮教的必要性
第一,弥补我国司法机制缺陷。世上有许多禁果是人类不该吃,也不能吃的,犯罪就是其中之一。有言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犯罪者丧失了正常人的生活品格,每当他们犯罪时,把人的荣辱、人生梦想、兴趣、家庭亲情、社会责任、个人事业、社会地位都当作多余的东西,删除得干干净净,唯一留下的就是原始冲动——犯罪,重复着“犯罪——陶醉——犯罪——陶醉”这一过程。
当经济出现困难时,犯罪者会想各种办法筹集金钱,或者以各种托词,向他人索借,抑或是直接走上偷、抢、淫的道路。而且犯罪人员往往都有一种变态心理,“失足者”们也希望他周围的人,特别是他的同学、朋友同他一道犯罪。
而被拉进来的人一旦犯罪成瘾,他又设法利用其圈弄更多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从而形成组织严密的黑社会集团,将自己伪善、丑恶、自私的嘴脸全都暴露出来,将犯罪传染给被拉下水的人。总之,犯罪是万恶之源,它具有多种类型,能在大范围和程度上危害国家和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肯定会遭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第二,有效预防青少年再犯罪。犯罪行为不仅伤害本人,犯罪者因不珍视他人的幸福生活,传染给他人的危险性极大,会造成轻则使其因偷盗抢劫而受到牢狱之灾,重者家破人亡,形成各类的人间惨剧等不和谐的社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恶性杀人案件和恐怖非人道行为。
犯罪人群的高危害性使犯罪者与魔鬼成为了一对“同义词”。据美国公安机构统计,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犯罪者犯上了屡教屡犯的“不治之症”,也就是说,即使犯了罪受了刑,最多经过几年监禁出来后还会再犯;甚至一些服刑期间的人员在狱舍称王称霸,感染了其他人群不说,还在监狱中犯了新罪。
一般一半以上的再犯都是由于在服刑时的“交叉感染”所导致的,犯罪对于他人安全的侵害汇成了对整个社会的危害。犯罪行为在犯罪者中传播十分迅速,是因为犯罪者常会出入共同的场所,一起讨论犯罪经验,互相配合犯罪,使带前科的人员通过言传身教从一个人传给另外一个人。
而且犯罪者还经常通过到学校周边的方式来寻找青少年作为“接班人”,这对于对新鲜事物具有强烈好奇心和易引发冲动的青少年人群来说极为危险。犯罪青少年过去在管教所内重复着劳教——检讨——劳教——检讨的改造路子,犯罪青少年阳一套阴一套,实际上并没有从心底接受惩罚,改造结果可想而知。
小组工作的介入正是这样一把达摩克利斯剑,它具备司法管教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等矫治方法所没有的优势。它与社区工作和个案工作并称为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小组工作与另两种工作方法的相结合运用,从法院审判环节起就与青少年犯进行对接帮教,一直到青少年出狱后的回访跟踪与评估,能够让青少年心服口服地反省自我;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的帮教,能够使犯罪青少年达到真正地自我蜕变与重生。
第2章小组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帮教的案例与分析2.1案主背景2.1.1案主自然情况
王某某,男,1996年出生于辽宁省A市,汉族,学生,捕前住A市。
吴某,男,1994年出生于辽宁省A市,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A市某村某号,捕前住辽阳市某村。
刘某某,男,1994年出生于辽宁省A市,汉族,A市某培训学校学生,现住A市。
案主共同自然情况:三人作案时都是未成年人,教育水平较低,性格叛逆、较为内向;家庭结构不甚完整和稳定,监护人管教缺失,而且都系A市人。
2.1.2案例背景资料2.1.2.1王某某
该案被告人王某某系A市职教城的学生,他与王某犯罪时都未满16周岁(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者从轻处理,且王某某、王某属于初犯),此案定抢劫罪。在本案中二名被告人各赔偿被害人50000元,王某某的母亲系重残,生活不能自理,父亲脾气暴躁,全家的生活靠父亲摆地摊理发和明确的低保来维持生活,王某某由于对自己的家庭的状况及父亲的暴力不满,不愿意与父母沟通,不愿意回家,因而在社会上靠打仗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心,而走上犯罪。赔偿的50000元和为王某某办出狱的80000元全部是借款,父亲靠摆地摊已无法生活,现已外出打工,王某某将来出狱后,不想回到学校,就想挣钱还账。
2.1.2.2吴某
2011年1月至同年9月,被告人吴某在A市某区、某区等地用随身携带的雨伞把、剪刀、锯条等工具将中国网通有限公司A市分公司的通信电缆剪断后盗走,共盗窃18次,上述被盗电缆价值总计人民币23580元。吴某将盗得电缆焚烧后销赃,赃款被其用来购买食物。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被取保候审,同年被刑事拘留,执行逮捕。现羁押于A市某看守所。
被告人吴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离异家庭,父亲年龄较大,母亲精神病,吴某12岁时,其母精神病加重父母离异后父亲离家出走至今没有消息,吴某随爷爷一起生活,爷爷在他16岁时去世,吴某便流浪街头靠乞讨生活,睡在闲置的被动迁房里。后来接触社会不良人员参加过一起盗窃电缆卖了10元钱被公安局抓获,考虑年龄小又是在别人引诱下公安局给予教育并找到他的舅舅将其领走,被安排工作了,由于吴某智力发育较迟钝加之没有文化,生活自理能力差所以工作几天后又离家出走流浪社会以偷电缆为生,他所盗窃的电缆价值2万多元而实际上他却卖了1000多元,而且基本上都用来换取食物。判前法官走访其家庭,母亲精神病并跟他姥姥一起生活,姥姥最近又被查出肺癌,现在靠种园田地维持生活。
2.1.2.3刘某某
2010年一天凌晨零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唐某某伙同孙某某、刘某某窜至某小区某栋楼前,将被害人李某停放在楼前的黑色凌本牌LB150T-10型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000元。
2010年某时零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唐某某窜至A市某烧烤店北侧橱窗处,将被害人谢某停放在该处的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700元。
2010年10月25日24时许,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唐某某窜至A市某楼前,将被害人翟某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同心牌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800元。
2010年8月26日1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唐某某窜至A市某栋楼前,将被害人银某停放在楼前的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750元。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A市某看守所。
刘某某、唐某某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理,促使其好好改造,避免再犯。该案的被告人刘某某系在校学生,10岁时父母离异,靠奶奶的1000多元工资生活,2010年父亲被查出肺癌,刘某某盗窃的摩托车价值10000多元但只变卖几百元,而且基本上用于上网吧。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刘某某由于家庭的原因及学校的教育,加之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之路,虽然盗窃次数多,但是盗窃的方法简单,专门盗窃摩托车,符合未成年人认为小偷小摸没事因而不构成犯罪的心理。
2.1.2.3案主的共同案例背景
一方面,三名案主都在没有明确意识到犯罪的情形,和不具备法制观念的情况下,连续多次作案。王某某之前就有暴力倾向,经常参与校内外的打架斗殴,小打小闹的抢劫也不止一次;而吴某和刘某某分别是多次盗窃通信电缆和摩托车。
另一方面,三名案主都属于团伙型犯罪。王某某因参与了聚众斗殴抢劫而被捕入狱,吴某盗窃电缆也是在社会人员的教唆利诱下完成的,刘某某盗窃摩托车更是在与同伙密切配合下作案的。
采用小组工作的方法接案犯罪青少年,以期待得到介入效果,缓解他们的抑郁和自暴自弃的消极情绪,促进其健康改造和健全人格的发展;另外,还为缓解犯罪青少年犯的自卑抑郁提供出具体的、可行的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社工具有价值中立和为案主保密等原则,透过社工与青少年接触及建立良好的关系,不少青少年愿意自行承认曾经有过的犯罪经历,或向社工透露其它犯罪青少年的情况,能加快识别过程及以便做出跟进,这比监管的单纯教育要强得多。
事实上,现时已有不少管教所专门聘请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协助处理及跟进日益增多的青少年问题,其中就包括A市某看守所,因为原有的狱警的工作量已饱和,须处理各种管教、犯人操行情况等事务,实难以专注处理犯罪青少年帮教问题。
而专注的社工则可发挥多角色、多功能的优势,提供预防、教育、及早识别和介入、转介、跨专业协调等服务,以及提供青少年个案、社区矫正和家庭辅导等服务项目。
社会工作者会从一个专业人员的角度,拿出最适当的方式去介入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和矫治工作,避免了其他人员,如老师、家长或社会执法人员采用过激和不正确的帮教方式,施加给实为弱势的青少年群体。而社工可以扮演不同的行为角色履行工作职责,如调停者、促进者、呼吁者、教育者等角色。因此,专业社工能够更好地干预和介入到犯罪青少年帮教问题中。
2.2.2接案途径
由于毕业论文写作、社工实习以及犯罪青少年帮教的实际需要,我得以在去年暑假期间,在导师的引荐下,到A市某看守所的社会工作实习基地,进行司法社会工作方面的实习,内容即为:针对犯罪青少年进行小组工作帮教。
期间,通过E区人民法院青少年审判庭魏庭长的帮助,来到A市某看守所,对青少年犯进行了小组工作的介入和帮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由于对接和重点跟进的缘故,只完整了解了其中的三名被告人,在本文中选取王某某、吴某和刘某某等三名青少年作为案例整个过程所研究的案主。
2.3案例分析——预估2.3.1理论分析
本次帮教过程主要运用到的小组工作的理论有社会目标模式、治疗模式和发展性模式等。
2.3.1.1社会目标模式
社会目标模式是通过一系列原则和方法培养小组成员的社会责任感、社会意识以及社会良知。它的原则是在小组中重点强调共识、参与任务的达成,更重要的是强调自我了解与专业训练。社会目标模式理论中的系统功能理论的目的性原则强调任何系统都必须拥有目标,这是一个系统存在的前提,要求一个系统必须只能有一个总目标。围绕总目标的开展,是一个目标群,也就是一群子目标。在一个系统中各项工作必须按照总目标开展。
此模式下的小组需要通过一系列社会目标的实现,培养组员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意识,推动社会变迁。该模式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如果小组和组员能够在工作者的影响下寻找到小组的共同目标,并且根据目标实际付诸社会行动,那么组员就能够实现自我发展与完善。这种模式突出了小组的共同目标和理想,形成了小组凝聚力。
2.3.1.2治疗模式
治疗模式也被叫作预防与康复模型,它是以治疗个体作为小组工作的任务,同时也是为个人提供的一种预防与康复的干预模式。
此模式下的行为治疗小组理论是指:以各学习理论流派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多样化的技术和方法的应用。它的基本假设是:所有的问题行为,非理性的认知方法、情绪全都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它们能够经由新的学习经历而得以矫正,从而发展出一套积极控制自己的人生、有效地处理当前和未来问题的方法。因而,行为治疗小组也常常被视为一种教育活动。
2.3.1.3发展性模式
发展性模式小组的目标之一就是宣解排泄阻碍个体有效完成社会行为的消极情感,例如害怕、负罪感、愤怒等;通过小组内部的归属感,为小组成员提供支撑,发掘他们的潜在能力;获得接纳和关心;通过表白、成就感和小组的认可,提升自尊;
现实生活的引导,理解别人与自我拥有相同的生活经历,知道别人的挣扎和应付处理过程,别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对自己欣赏,明白无误地认识自我和他人,学会更多的应付处理生活困苦的方式,增强决策的能力和对自我生活负责的能力与信心。
2.3.2原因分析
案主的犯罪共性原因:家庭生活贫困困难,父母重病、繁忙或离异而疏于与孩子沟通和照顾管教,导致徘徊街头并结交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其中后两个案主生活在老人家里,也避免不了父母职责的疏离缺失情况的发生。
2.3.2.1自身原因
犯罪青少年的作案因素有外因和内因两个角度,首先要说的自身原因属于内因,后面所要提到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因素,属于外因。青少年自我修养的程度是关系其有未违法犯科的关键因素。
某些青少年自我素质较差,抵御外界诱惑能力也不强。他们自我有不端正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念,并且惹是生非、好逸恶劳和游手好闲的不良爱好和品质;自我性情具有缺陷,心理很幼稚,而且人格尊严要求和自我生存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再加上他们的法制观念缺陷等等,一旦接收到社会因素的消极影响和不利刺激,非常容易迈向邪恶的犯罪道路。
2.3.2.2家庭原因
父母称得上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每个人一生中的第一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点同时也使孩子们形成不良的个性,正像古人所说:“子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下面一些种情况:
一是父母双亲的文化水平低,不知道如何管教孩子,孩子惹了祸,常常是皮鞭加肉棒,缺少细心和有耐性地说理教育;
二是孩子经年累月养成了不良的习惯,二老管教不了,这是由于他们未从童年早期的教育入手、长大再管教已经来不及;
三是父母对孩子失去信心,不愿意管了,任其发展,放其自流;
四是父母离婚后,孩子没有旁人管教,由于自私的心理只顾及了自己或者是没有空闲去照顾孩子,使他们流浪在社会上;
五是父母自己本身没有做好榜样,行为不端正从而直接刺激了孩子,使其模仿起来,小打小闹,偷鸡摸狗,横行乡野。智者为我们留下一句真言:“缺陷家庭出不良少年”,确实很有道理!
2.3.2.3学校原因
学校的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育和茁壮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如果教育的方法不正确,将会导致一些数量的青少年串流至社会,并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当前学校教育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首先,单方面只认分数和升学率的指导方针。尽管我国早早就确定出“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的教育原则,也有“桃李满天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是目前许多学校还存在非常严重的单方面追逐升学率的情况。
一个地区的教育工作的成败,一所学校教育水准的高低,一所学校领导班子的成绩如何,一位老师的能力有多大,全得由“考上多少学生”来量度,来展现。学校里面有好、坏班之分别,成绩高的学生常常受到重视,能够有小灶吃;而考试分数低的学生则往往会接收到蔑视的眼光和大家的排挤,最终是两个极端——间距越来越大。
好学生一旦考试发挥不理想,名落孙山,则感觉到前途无亮,未来一片黑暗;所谓的差生则会破盆破造,厌学情绪浓重并最后离开学校,这两方面状况都很容易现出问题麻烦。这些孩子一旦要是流向了社会,接受到消极事物的引诱和刺激,就很轻易地会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举动。
再次,法律学习的缺失或流于外表。学校缺少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导和法律常识的普及,是青少年堕落犯罪不能够避开的一个重要原因。许多青少年同学不懂得何谓之违法犯科,缺少极其普通的法律知识,成为一名法盲,不懂得法律,也就更何谈遵守法律原则规范。
2.3.2.4社会原因
社会不健康氛围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可小视。当前社会所谈论的“黑”“灰”和“黄”的“三种颜色污染”,对青少年的污染伤害尤为严重。
其一,文化领域的“黄色垃圾”。庸俗无聊、低级趣味的文化事物能腐蚀、侵占人的灵魂,使人上瘾堕落。日前,在文化领域内,音像制品、网络色情和图书杂志之中大量充满迷信色彩、色情凶杀、暴力淫秽和其他亚健康的内容,对大众文化产生了相当危险的污染。
其中,“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毒害最为恶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营业性舞厅和歌厅等不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相对应管事部门和经管者必须采取必要方式,不得允许儿童及青少年进入其中。
”但是某些网吧、录像厅、歌舞厅和游戏厅的老板,却以盈利为目的贪恋眼前的小恩小惠,导致一部分青少年沉沦于这里,内心遭到污染,思想变得极其变态,这些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的激情欲望和感官刺激,一步步地迈向了犯罪的漩涡。
其二,以行贿受贿现象为首的“灰色污染”。腐败现象对于新一代的作用也不能小视之。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和走后门拉关系等旁门左道,使某些青少年也从小模仿起来。他们正是受到家庭环境所影响,相信“权力大于法律”,“天塌下来有父母顶着呢”和“我爸是李刚”等观念凭借自己的家庭能量所触范围去违反法律规范,更有甚者无法无天,想怎么造反就怎么造反,目无旁人。
其三,附带黑社会特性的暴力团伙犯罪的“黑色污染”。这些年,我国具有“黑社会”特性的案子越来越频发。相当数量较为具体的传媒报道,尽管具有正确法制宣传说教的功能,但是过于详细的宣传和报道,也使某些青少年竭尽全力去效仿,讲“兄弟义气”,刺血为盟,砍砍杀杀,严重威胁社会治安。
针对于此,有专家进行了专门论述,“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类别的犯罪青少年集团非常容易演变成为黑帮派团伙势力。”
2.3.2.5司法原因
首先,刑事诉讼制以及实际执行操作存在问题。应当说,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朝着民主方向、法制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但是仍然存在着一部分还需进步完善的漏洞和问题。
如:“沉默权”的议题,看守方式的改进等。另外,在执行刑法过程之中,存在有“超期拘留”、“严刑逼供”和“律师见面难”等令人头疼的问题。这些种种问题都很可能致使遭遇到冤枉指诉和接收到不公平待遇的人们产生逆反心,从而对生活采取消极抵抗的态度,对社会产生仇视的犯罪之心。
针对于青少年来讲,更加容易形成这类心理。因此,增强对青少年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尽可能减少对他们羁押看守,显现得非常重要。
包括美国和法国在之中的一系列国家采取监禁刑罚的可悲的状况,证明出监狱包含有致罪性的论断。”目前,已经蹲过监狱的人群之中,有三分之二的部分又恢复成为再犯者,重新回到号子里,监狱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交叉感染”作用更加凸显,原因是青少年的抵抗能力更为薄弱,模仿能力则更强大。对应此点,必须要引起我们的全方位注意啊。
2.3.3问题界定
在这里,将案主的作案分为两种情况:一类为抢劫伤人案件,另一类为盗窃案件。案主共性问题是: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何种情形是犯罪行为;性格封闭叛逆,消极情绪宣泄方式错误(暴力抢劫、偷窃犯罪);排斥学校厌学,交际和活动环境复杂。
案主的共性问题解决方法:通过小组工作活动的形式,对其开展法制知识讲演宣传,并进行再犯罪预防常识教育的小组活动;运用个案工作方法,私下与案主父母沟通,并促进其与孩子关系的改善,以及教育方式的改变;发挥社会工作者的资源筹措者角色,联络政府社会慈善机构及公司团体等部门,帮助解决青少年的生活状况。
2.3.3.1王某某
王某某由于生活在这样的家里:母亲重残而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忙于家庭生计且有暴力倾向。因而王某某生活是很苦闷的,他对家庭贫困现状有所抱怨,生活的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且加之父亲的暴力倾向,使其耳濡目染,毫无办法又从小效仿。郁闷的情绪在家里得不到有效的媒介去沟通和宣泄,生活状况又无法解决,因此,长期积淀必定在外惹事,铸成大错。
因为父母长期的疏离,王某某具有暴力、叛逆性的倾向和情绪,所以主要应用治疗模式,针对其特殊的心理进行疏导和治疗,可使用个案心理咨询、思想沟通信件往来,和小组活动中榜样引导等方式,来对案主进行教育,以使其能够控制自己的生活行为和找到人生的目标。
2.3.3.2吴某
吴某的人生遭遇很不幸,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真正苦难的童年,听起来让人心痛。而他又没有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及时救助,所以才沦落成为今天的青少年犯。他其实算得上是“父母双亡”——母亲精神病还需人照顾,父亲离家出走至今沓无音讯,他只得从小就与老人一起相依为命,由于家庭很困难又得不到扶住,竟然要沿街乞讨为生,可想而知其状况。
而就是这么不幸的一个人,老天还没有放过他,刚成为少年的他又失去了世上在身边唯一爱他的那个爷爷,这更使他的命运雪上加霜,从此变成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孤儿,艰难地在世上爬行着、喘息着、生存着。
所以,这个男孩犯下了如此的大案,我相反感到这对他是一种解脱,是一种救赎,缓刑都不足取,唯独他要在监禁中才会有吃有喝有人管。我这倒不是说,以后谁要是再遇到他这种情况,犯罪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而是说,我们社会应当真正行动起来,去关爱这类青少年人群,去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矫治犯罪青少年。而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是最最应站出来的一种角色,并去呼吁和联系有关部门,妥善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2.3.3.3刘某某
刘某某是另一起因父母离异而随老人生活所产生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在青少年成长中,父母的作用密不可分。老人由于年老体弱多病,加上隔代有代沟及对孙子宽容溺爱等原因,因而放任案主成长,使他们有错误而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并且很容易在社会上结交到危险的朋友,从而走向邪恶的深渊。
案例中的刘某某就是这一深刻写照。他由于在还没有自立的情况下就和奶奶一起生活,生活的很多恶习难以避免和改正,虽然衣食尚且勉强维持,但是经常出入网吧使得他必然性地结交到了社会朋友,他们在一起意气相投,家境相似,学会了很多负面事情,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对于刘某某来说,最重要的是从沉沦堕落中走出来,并重新建立起生活信心,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因此,主要应用发展性模式。接纳认同他,并给他更多的关怀与鼓励,激发其潜在的能力,促进其生活走向转机和步入正轨,给予其持续的支撑,以达到真正改变案主状况的目的。
一方面,社会工作者要多多通过在小组活动中的当众表扬,以及个案工作中的跟踪跟进(书信等方式)加以适当鼓励,以便使案主获得改过的决心和前进的勇气;
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也要联系和沟通案主的父母中的一方承担对其赡养的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异双方对其未成年子女具有赡养责任),对其看管照顾,以防其出狱后重蹈覆辙和接触到不良的人群。
第3章小组工作介入犯罪青少年帮教的案例实施过程
青少年生活在社会网络中,如家庭、社区、学校、同辈群体等。青少年的需求无法在这些社会网络中得到满足或者受其影响,这就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犯罪青少年的产生。
要在青少年这一群体中开展小组活动,一定要先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现实状况、家庭情况、发展趋势等,然后在此基础上安排小组活动内容。在我国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研究过犯罪青少年问题,并从各个方面分析犯罪青少年的行为原因,也提出了很多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效果往往不太理想,但是从小组工作方面展开研究的却寥寥无几。
小组工作着重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动向加以引导,是满足青少年心理需求和增强犯罪青少年帮教的有效和合适性的方法。
3.1案例实施过程——目标与实施计划3.1.1服务目标
基于当今青少年的法制知识的现状和提高青少年预防犯罪意识的必要性,社工制定出了小组工作的目标:既通过小组活动来对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治,使其对自我有个全新的认识;
又让组员了解到青少年因为缺乏法制意识而导致犯罪的可怕和危害,通过小组工作的各种活动,增强组员的法制和防范并远离犯罪的意识,使青少年能在积极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同时,帮助青少年案主正确面对人生中生存环境的挑战,提高他们适应并利用环境和社会条件的能力,与此同时辅助他们改善生存环境。
具体目标:帮助三名青少年彻底远离犯罪;帮助他们正确面对家庭经济状况,妥善处理好与亲人的关系;帮助他们联系有关部门,解决出狱后的就学、就业和生计问题;介入犯罪青少年的监护人,改变其对孩子的态度和教育方式。
3.1.2案例实施计划
第一,帮助案主彻底远离犯罪。首先,要让这些失足青少年从内心认识到犯罪错误所在,并且感到忏悔;其次,需要做一些具体的措施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知识,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并懂得如何才能远离犯罪。可通过谈心、教育,让其明白高墙内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是不自由的,而另一个是自由的。从而使他们更对自由的生活产生向往,在监狱中好好改造,抛弃绝望,树立希望,拥抱新的生活。
为了使青少年犯们真正反省自我,在第一轮活动中先要和他们拉近关系和了解他们的家庭与思想状况,以走进他们的心扉并做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了更好地增强青少年犯的法制观念,使其彻底远离犯罪(这也是本次活动的中心环节),以达到预防再犯罪的目的,工作者将引领小组成员学习法律常识,设置场景扮演,从中吸取教训并寻找防范犯罪的对策。对他们取得的一丝一毫的进步要及时给与赞赏和鼓励,以防止他们“破罐子破摔”,树立其改造的决心和信心。
第二,帮助案主妥善处理好家庭关系。首先应使他们能够正视自己的生活境况,需要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出生在贫困和不幸的家庭,不是我们可选择的,但是人生今后的路确实由我们自己决定怎么走,不应无知沉沦地堕落下去,而应当好好认真积极地生活,通过进取拼搏改变自己人生的轨迹,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为了使他们认识到:亲人是我们永远的家和牵挂,无论我们曾经对他们如何不满,他们有什么过错,这都是可以原谅的。我们不仅首先要学会如何与亲人处理好血脉关系,也要学会有效的人际交往和沟通技巧,以便以后走上并融入社会中去。学习途径是通过在小组个别谈话的过程中了解家庭状况,并及时给以提问、补充、点评、意见和解决对策。
第三,帮助案主联系社会资源。究其这些犯罪青少年作案的最重要原因还是:他们生活困难,可能是不得已而为之;并且知识水平欠缺,犯罪时基本都才刚刚过十四周岁,初中还没有读完甚至是文盲。在他们写自我理想时就可发现,许多人写的字歪歪扭扭,还很多是错别字。
另外,除了狱中要鼓励其多读书、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并联系监狱外对其精神文化和物质生活方面的援助外;出狱后,还要多渠道联系有关政府及社会民间爱心组织等,为其解决继续就学、就业和生存的长远问题。如果解决不好这一根本性难题,青少年迟早还会重操旧业,再蹈覆辙,那么前面做的一切努力就白费了。
第四,帮助改变案主监护人的教育方式。犯罪青少年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家长角色的失职。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即便因为家庭变故离开父母身边,在年老力衰精力弱的老人身前,老人无疑也扮演起了对年少孩子的监护人这一重要角色。那么,如何管教孩子,教育孩子的方法是否得当?成为一个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
家长的管教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放任自流型、民主教育型、集权严苛型,中华民族历来讲究中庸之道,因此,这里面最可取的是第二种。第一种属于父母的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不论如何也不能在孩子儿童和青少年时期使用,从而误入歧途,成年以后的青年可酌情采取。
而第三种狼爸狼妈似的棍棒教育很容易使孩子从儿童时期产生对父母的怀恨之心,在青少年时期产生逆反和报复心理,并从小在这种暴力氛围下耳濡目染,从而模仿父母的行为,在外面惹是生非。当然事情不是绝对的,也有极少数在这种棍棒之下成才的案例。
结合案例而言,王某某的抢劫案件,说明其是有暴力倾向的,究其缘由是父亲的行为属于第一和第三种教育的结合型。所以,应当改善其教育孩子的方法,使其关心、照顾监督其孩子的日常生活,并对监护人这一角色负起重要责任。劝解其父,以后在孩子出狱后,首先应对自己过去的父亲行为做出一个检讨,采取民主人性化的教育方式,把孩子当成朋友,多多沟通解决问题。
吴某和刘某某的盗窃问题说明,在放任自流型教育下,孩子很容易流向社会并交到狐朋狗友,随后被不法分子威逼利诱,侥幸一次又一次侥幸地犯罪,最终沦陷法网。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的择友是相当关键的。热爱学习,经常去图书馆、自习室,认识的是学习生活上互帮互助的良师益友;沉沦玩乐,经常出入三厅一社,认识的只能是那些带着糖衣炮弹、笑里藏刀、口蜜心毒,拉你下水的不良少年。
因此,家长在这点上要格外清楚,随时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动向,及时发现他们生活中出现的不良讯号并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3.2案例实施过程——介入3.2.1小组活动记录
根据青少年法制意识的现状及其心理需求,我们设计了四次小组活动:破冰之旅(增进组员间的相互认识)、场景回放(通过真实的犯罪青少年案例让组员认识到犯罪对于青少年的严重性)、认知互动(以游戏的形式让组员亲身参与到有关犯罪青少年帮教的案例中)、收获(小组活动的尾声,希望组员们能拥有健全的预防犯罪的意识并健康成长)。
3.2.1.1第一次活动——破冰之旅(2012年8月21日,9时—9时30分)
第一,自我介绍。开场的时候小组活动的工作人员首先进行了自我介绍,然后请每一位来到小组活动的组员依次挑选一种自己喜欢并且能代表自己性格的动物进行自我介绍,并以这种动物作为自己在小组活动中的昵称,自我介绍完毕之后(工作人员和组员)将写有自己选择的动物名称的胸牌挂在胸前;
随后,又进行了猜歌游戏环节(时长:8分钟)。组员们刚刚来到小组难免有一些紧张和约束,首先让小组工作人员自我介绍能够消除组员们的紧张感,然后挑选一种动物进行自我介绍并进行暖身猜歌游戏,能使工作人员与组员间彼此消除陌生感,拉近相互间的距离。
第二,制定小组活动契约。工作人员与组员一起制定小组活动契约,每一条都是工作人员与组员共同完成并通过所有组员同意以后制定的,然后逐一写在一张白板上,完成以后工作人员与组员们一起朗读小组活动契约内容,并放在醒目的地方,供组员随时参考(时长:3分钟)。制定小组工作契约能规范组员在小组活动中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不得体的言行出现,并能让组员对小组活动产生认同感。
第三,介绍小组活动的目标。由小组活动工作人员介绍当今犯罪青少年的现状和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的必要性,并介绍小组活动的目标(时长:2分钟)。小组活动目标能使组员初步认识到当今青少年防范犯罪意识缺乏问题的严重性,明确此次小组活动开展的原因。
第四,回忆童趣。(时长:10分钟)工作人员引领组员谈论童年趣事话题,有助于拉近彼此的距离,并给组员内心注入愉悦的情感体验。
第五,展望明天。(时长:5分钟)这一话题的谈论很自然地与前一话题一脉相承,并且很好地为第一次活动进行了点题,让组员们心中充满了对未来梦想的向往。
第六,赠送卡片。(时长:2分钟)通过卡片,能够更好地传达工作人员的真诚,也更进一步地拉近了与组员们的心灵距离。
3.2.1.2第二次活动——场景回放(2012年8月22日,9时—9时30分)
其一,播放用于犯罪青少年帮教的视频。利用投影仪播放有典型意义的青少年因为缺乏防范犯罪意识而走向深渊的视频(时长:10分钟)。作用是引起共鸣,能够让组员以最直观的形式了解青少年缺乏防范犯罪意识的可怕和危害。
其三,学习抵制犯罪的方法。由工作人员向组员们阐述案例中犯罪青少年的行为(时长:10分钟)。旨在直接提高组员们的防范犯罪意识和方法。
3.2.1.3第三次活动——认知互动(2012年8月23日,9时—9时30分)
一是角色扮演。请组员们扮演上次播放过的犯罪青少年视频中的角色(时长:10分钟)。它能够进一步的引起组员间对青少年缺乏防范犯罪意识的危害的共鸣。
3.2.1.4第四次活动——收获(2012年8月24日,9时——9时30分)
第二,评估问卷。请组员们认真完成小组评估问卷(时长:5分钟)。目的是为小组活动结束后的小组评估做准备。
第四,道别。请每一位组员以临别赠言的形式向工作者告别,小组工作者与所有组员一起合影留念,组员与工作者之间互留通讯方式(时长:10分钟)。适当形式的道别增进了组员间的感情。
3.2.2个别谈话记录
个别访谈,指调查人员独自与被调查案主进行的访谈活动,具有访谈形式灵活,调查结果准确,访问表回收率高,保密性强等优点。个别访谈法不是采取个案社会工作方法,而是小组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3.2.2.1暴力但孝顺的王某某
我:你感到最难忘的事情是什么?
王:童年的时候,爸爸老打我。有一次,他喝完酒后又打了我,但是打完后就哭了,说对不起我和妈妈,没能让我们过上好日子还老打我。
我:你恨你爸爸吗?
王:说实话,我不恨他,他也是成天在外忍气吞声,拼命干活来养活这个家,回到家肯定会发泄些脾气。
我:你有什么想对他说的?
王:爸爸,我对不起你们!(眼眶湿润)家庭条件本来就不好,我还一天到晚在外穷得瑟,今天把这个打了明天给那个打了,给你找麻烦。现在又因为我进监狱,而给家里雪上加霜,感觉很对不住你们!(叹气)
我: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王:将来我就想多挣些钱——做一个小老板,好好孝敬父母。
我:嗯,好好改造,以后出来工作好孝顺父母。
3.2.2.2可恨但可怜的吴某
我:请你回忆一下自己的童年。
吴:我从小父母不在身边,和我爷爷一起生活,但是后来爷爷去世离开了我,我就开始自己一个人谋生。
我:那必定是很艰难的日子(看着他看起来营养不良的身躯,握着他冰凉的小手。他已经16周岁了,但是长得非常瘦小孱弱,像十二三岁的样子)。
吴:是啊,每天都吃不饱饭,有时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只能靠乞讨为生,上学更不用提了。
我:我这里和那个姐姐这还有两张卡片,也送给你,上面有我们给你的寄语,还留有我们的地址,以后有什么想说的和困难需要帮助的就给我们来信。
吴:谢谢!谢谢!
3.2.2.3贪玩但聪明的刘某某
我:你有什么兴趣爱好?
刘:喜欢上网吧。
我:喜欢妈妈?(没听清)
刘:喜欢上网吧。(大声说)
我:噢,看你在学校的表现还是知道你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是有些厌学才在社会上的。你有什么理想吗?
刘:还不知道,就是喜欢去网吧。
我:嗯,你以后可以钻研一下计算机的知识,将来好当个电脑工程师,最次也能当个网管啊(开玩笑的说)。只要出去后,回到学校好好学习,以后就能梦想成真了,天天与你喜欢的电脑在一起。
刘:好!我会努力的!现在想好好改造,早点出去好回到学校用功读书。
3.3案例实施过程——评估
通过评估,小组活动成功的地方,社会工作者会好好总结经验并继续坚持;对于活动中欠缺的地方社会工作者会认真吸取教训并改正错误,在小组工作实践中做到更好。
3.3.1专业关系建立阶段评估
专业关系主体主要由两方面构成:社会工作者和犯罪青少年。在这里,由两位引领者负责小组工作活动的主持和控制,他们与犯罪青少年一起构成为小组成员。其他的工作者有观察员、记录员、拍照员等作为小组工作人员。
拍照员负责用照片的形式将活动全程记录下来,以便为下一轮小组活动和以后的工作做准备(只允许对犯罪青少年进行侧面或虚化正脸拍摄)。
通过小组进度笔记,了解到在小组活动的过程中,有的环节出现了断条的现象。比如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地提供道具,领导者在活动刚刚开始的时候不能抓住组员们羞涩的心理等,使活动一度冷场。
3.3.2小组工作目标及目标实施评估
在整个四轮小组活动的过程中组员们表现得都很积极,非常愿意接受对自己的提问并阐发了发自内心的表白;在学习预防犯罪的知识上,也很有热情和主动性。学习预防犯罪的知识是在一片欢声笑语中进行的,让组员们感觉到轻松舒心,大家相处得非常融洽。
小组的每一步骤也安排得环环相扣:从第一轮生动有趣的自我介绍开始,使大家互相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紧接着的猜歌游戏环节和小奖品恰到好处地打消了小组成员的顾虑与紧张拘束感;
随后,回忆童年难忘的事与趣事,又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并且使社会工作者(工作人员)初步了解了组员的家庭状况;之后就很自然地衔接到将来的理想上面,社会工作者也适时给出了建议;第一轮最后又响起了旋律悠扬的励志歌曲,这时每名社会工作者走到青少年犯面前,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聊天,并送了有意义的小礼物作为临别纪念。
3.3.3小组工作介入结果评估
整个小组工作下来以后,组员们都有很深的感慨,对于社工给予的帮教都有了非常大的体会与收获,在小组活动结束后所表达的想法都与参加小组活动之前有了很大不同。
组员们曾经有过情节较轻的犯罪的经历,通过这次小组工作以后全都非常后悔,并奉劝大家今后引以为戒,不要再走自己走过的老路。组员们不仅表达了今后要在管教所中积极接受改造,对提升青少年预防犯罪意识的问题的重视度也有很大提高,纷纷表示以后会对周围缺少预防犯罪意识的青少年朋友多加关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有的组员还提出了小组活动改进的建议,我们都悉心接受。
3.3.4小组工作介入影响评估
完成整个小组工作活动之后,据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和导师反映,三位青少年一改了以往低沉混日子的心态,思想也要求上进了许多,劳动时专心地投入进去,学习时也更加积极主动了,非常认真地好好表现,以期待获得减刑。并且,通过狱警观察发现:王某某、吴某和刘某某都非常珍视社工送给他们的心形寄语卡片,作为对自己的激励;而且也非常希望以后能多些这样的小组活动,有人能跟他们谈心,对他们进行矫正,解决他们的心理等问题。
学员个体也有着不同的进步。王某某在跟探监的爸爸谈话时痛哭流涕,表示将来出去后要重新做人,好好挣钱孝敬老人;并且,由于爸爸在外地打工,不能常去看望,他还定期给爸爸寄信,报告自己的近况。
吴某目前正在狱所内刻苦学习汉字,并准备通过法院帮助联系,学习烹饪知识,期待出去后能找到一份厨师工作赖以为生。刘某某经过活动,渴望回到学校,社工找到法院说明了此事;为此,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刘某某所在学校,劝说为其保留学籍,配合其改造工作,最终学校同意接收刘某某复学,并愿意与法院、家长一道负起监管刘某某的责任。
3.4案例实施过程——结案
鉴于服务方案和介入计划基本已经完成,小组目标已达成实现,服务对象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将来在没有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能够凭借个人和社会的帮助,自己开创新生活,并有能力应付解决困难和问题,准备结案。
3.4.1案主改变情况3.4.1.1王某某
在社工的帮助下,使王某某态度悔过,也间接使父母对王某某的教育方式发生改变。王某某顺利出狱后,王某某有洗心革面的打算,从心里想做事,来报答父母,如今已返回学校,目前在实习。
3.4.1.2吴某
3.4.1.3刘某某
3.4.2小组目标达成情况
通过这次犯罪青少年帮教实习后,让我深深的意识到青少年认识错误和接受改造的热情很高,但是预防犯罪的意识尚显淡薄,甚至都不知道哪些行为是犯罪,在这种大环境下怎么样才能让犯罪青少年们更好地意识到预防再犯罪的重要性,并且更好地预防再犯罪呢?
在这次小组活动的过程中,社工认识到在做的工作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小组活动,而是一项对整个社会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因此更感觉到责任重大,不敢有一点马虎。尽管这样社会工作者还是不可避免地在工作上可能有一些失误,所导致的后果令人不敢设想,因为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和思想飞速发育的阶段,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都会对他们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四轮小组工作活动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青少年的思想,以及彻底灌输给犯罪青少年预防再犯罪的意识,关键还要靠犯罪青少年自身去不断地学习进步。以后笔者会试图更多地运用小组工作的方法来对罪错青少年进行矫治,并提高犯罪青少年们的防范犯罪意识,争取让更多的犯罪青少年早一些认清预防犯罪意识的重要性,让犯罪青少年们在蔚蓝的天空下茁壮成长。
3.4.3建议
结语
在犯罪青少年帮教过程中,小组工作用它特有的技巧方法巧妙地解决了这一普遍又非常严重社会问题,给出了我们何去何从的答案。
在我国,法律社会学和司法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社会的潮流和需要,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利用小组工作的方法,介入到犯罪青少年帮教问题,必将成为解决这一棘手问题的主流方式之一。
附录一:“提高青少年的抵制犯罪意识”小组工作活动计划书
1.理念
犯罪是万恶之源,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稳定,可以说,犯罪不断衍生出各种类型来,毁坏着社会秩序,可见整治预防的重要性。当今的青少年是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成长起来的一代,从小就在“蜜罐”里长大,个个都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自我约束的能力和预防犯罪的意识的现状让人担忧。无数的青少年因为缺乏预防犯罪意识而导致犯罪的现象更是让人心寒和感到惋惜。所以,提高青少年预防犯罪的意识在当下来讲尤为重要。
2.目标
通过小组活动的手段,使组员放下自悲、自弃的沉重包袱,重拾希望与信心;间接使组员总结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并反省出全新的自我;让组员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预防犯罪知识,增强防范犯罪意识,远离犯罪;还青少年以蔚蓝的天空,为未来的人生打好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3.小组工作性质:教育小组
4.招募方法
(1)事先通过法院致电联系管教所。
(2)管教所组织招募小组成员。
5.评估方法
(1)小组活动评估调查量表。
(2)工作人员的记录和观察。
(3)组员在每轮活动后对小组活动中的感受的记录。
6.活动内容
目标阶段
目标
实施方法
第一轮聚会
促进组员相互认识和接纳
30分钟
游戏、轻松话题讨论
第二轮聚会
了解犯罪青少年的可怕和危害性
第三轮聚会
第四轮聚会
巩固学习成果
20分钟
巩固学习过的预防犯罪知识
道别
10分钟
个别座谈、分别聚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二十四日
8.活动地点
A市某看守所
9.社会工作者
刘宇、王萍、张含愉、马小曼、王杰
附录二:小组工作成员行为守则
2.所有人应自己做决定,坚持自决的原则。
3.每个人都对小组开放,各抒己见(但同时要注意尺度)。
4.团体中的每一位成员要对他人负责,团结合作,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和自由发表意见的环境。
5.知道尊重别人的观点,以非批判性原则来对待别人:欢迎不同意见,但不批判正确与错误或批驳别人的观点。
附录三:小组工作活动过程记录表
小组名称:回首童年,展望明天2012年8月21日记录员:王杰
第1次活动引领工作者姓名:刘宇
其他参加及到场的社会工作者:王萍、马小曼、张含愉
活动地点:A市某看守所
出席成员:王某某、王某、吴某、刘某某、唐某某
缺席成员:
本阶段目标:互相熟悉,拉近距离,促进后期活动的进行。
活动过程:(请详细描述本次活动的程序、角色分工、内容、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每节活动之间的关系等)
开场的时候小组活动的工作人员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请每一位来到小组活动的组员挑选一种自己喜欢并且能代表自己性格的动物进行自我介绍,并以这种动物作为自己在小组活动中的昵称,自我介绍完毕之后(工作人员和组员)将写有自己选择的动物名称的胸牌挂在胸前;随后社工与组员一起制定小组活动契约,并向组员介绍小组目标。
有的组员出现了羞涩、一时语塞的现象。小组引领者及时给予了引导和提示,使冷场的现象没有发生。
随后,进行了开场暖身破冰游戏——歌曲猜猜猜,工作人员一一播放十五首积极向上、励志阳光的歌曲,由小组青少年成员进行猜歌。这项游戏活跃欢乐了现场气氛,消除了紧张拘束的空气以及工作人员与青少年之间的陌生隔阂感。另外,还由我本人献上了为青少年犯专门创作的一首励志小诗,即刻使不少青少年眼眶湿润了起来,也更专注地投入到小组活动中来。
给青春一个梦想,还人生一个奇迹
从不在乎历史的阴差阳错,因为历史从来无法假设。
从不轻信“我比人差”的悲情沦落,因为这一次命运我自己把握.
从不甘心十五六七晓风残月,自甘堕落,因为这样做不是我的性格。
从不忍心辜负父母养育之恩,负重过活,因为这一生我无法接受平庸来过。
我要做父母骄傲,亲人赞歌;我要做老师荣耀,同学楷模。
我坚强故我存在,我拼搏故我成功。
这一次我拥抱希望,选择人生,我刚正不挪!!
谈完了兴趣爱好和家庭生活,就很自然地将话题转移到了明天的理想。由于受到刚刚的启迪,在谈到未来的人生梦想之时,不少青少年将自己的理想抱负与家庭情况及兴趣爱好紧紧联系起来。一是大多由于家庭经济生活贫困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将来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挣到足够的钱得以谋生;二是从小失去了父母或是单亲,对自己的父母很挂念,而自身犯了罪,又感到很对不起父母,因此,很多孩子想将来有能力后好好孝敬父母;三是一些孩子原本是正常的学校学生,只是由于一时邪念和冲动而失足,他们自身还是有很多闪光点和特长,没有失掉青少年追求远大抱负的志气。
工作人员的适时的亲切引导,和微小细节的亲近,终于使孩子们突破了残存的自我封闭障碍,将自己的过去和将来展现给面前的哥哥姐姐们。临近尾声的时候,大家一人一句临别的对未来期待寄语,并在《隐形的翅膀》的歌声中结束了讨论。在第一次小组活动末尾,工作人员将昨晚制成的励志语心形小卡片送给了小组成员们,孩子们收到了这珍贵的礼物都很开心,并小心翼翼地保管好。
第一次活动非常重要,它使大家互相信任,并能在后面的活动中像老朋友一样地倾吐彼此。
活动评估:(请分析本次活动达成阶段目标的情况,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拟定下一次活动的目标与工作纲要。)
第一次活动使各位组员熟悉了彼此,从而为后面活动的顺利开展做了铺垫,每个人都能更为放开地活动和欢笑。
下一次活动目的是使大家深刻的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对其产生排斥感,并能自觉抵制,最后使成员了解抵制犯罪的有效方法。
附录四:小组工作活动评估量表
一、尽可能多的写出本小组成员的姓名:(请不要相互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