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调查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法律意识调查,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意识法治建设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目标,十六大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依法治国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根基,也是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需要。在中学时代,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适应时展需求,也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社会和国家的层面上来看,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维持法治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为了充分了解当前中国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强弱,笔者分别从高中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对待法律的态度以及处理一些日常矛盾的方法等多个方面去了解高中生对于法律的看法,经过统计,得出如下调查结果:

1、一般高中生,都具有朴素的守法意识。由于高中生接触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一般只能通过电视、电脑或者报纸等途径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缺乏对于法律系统全面的了解。此外,学校对于法律方面的宣传比较少,使一些学生虽然知道法律的抽象概念,但并不了解具体的法律细节。尤其是在文理分科的学校,对于理科生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普遍要比文科生薄弱和匮乏。

然而,虽然一些高中生对于法律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够,但是高中生普遍都有一种简单、朴素的守法意识,90%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发现自身行为触犯法律时都会选择立即停止这种行为,选择遵守法律。

2、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学生法律认知差别较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高中学生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是不一样的:文科的同学会比理科的同学更了解法律常识,而高年级的同学会比低年级的同学了解程度更深。比如,高三的文科生已经上过一门叫做《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选修课,所以,这些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是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是比较强的。

3、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尚未在高中生群体中完全建立。通过调查结果可以发现:虽然,在高中生中普遍都认为法律是生活中一门非常重要的知识,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认识到了法律的基础性、根基性的作用,即法律至上主义。在调查中,有70%左右的学生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问题,会选择利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他们大部分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和公平的,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学生会选择不作为或者会通过其他的手段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4、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高中生对于实体法的兴趣显然多于程序法。造成这样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程序法本身就不如实体法那么生动、有趣,可以吸引更多的高中生去学习;另一方面在日常大众媒体的法律宣传中,对实体法的宣传也多于程序法,使高中生在接受法律知识灌输的时候,被动地接受了更多的实体法,而较少地接触到程序法的内容。

二、增强高中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对于高中生的法律教育,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处在青春期的高中生自身的特点,法律教育不应该是一味的说教和被动的灌输,而应该是同孩子平等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树立和增强法律观念。

三、结语

高中生作为当前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重要储备力量,他们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而培养和树立高中生的法律观念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的通力合作,以期为高中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当然,在所有的外部因素都具备的条件下,如何树立起自己的法律观念,则需要高中生自己去更好地学习和了解法律,自觉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杨燕渝.关于法律意识对中学生的保护作用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3(2).

关键词:村民;法律意识;权利义务;宣传

关键词新疆南疆地区法律意识差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部署了“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其中对“法治社会”建设以及“全民守法”的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意识一般是指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现象的心理、知识、思想和观点的总和。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神圣感,提高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度,树立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法律意识观念,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尤为重要。

新疆南疆地区通常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天山以南,昆仑山系以北的区域,包括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即所谓“南疆五地州”,是一个维吾尔、汉、蒙、塔吉克、柯尔克孜等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与社会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暴恐活动”等负面影响因素严重,南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由于南疆地区特殊的人口构成以及宗教文化传统,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参差不齐。为了能够了解南疆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在2014-2015年做了一份关于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对南疆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以及不同年龄段、不同学历的居民进行了调查。

一、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突出特点

(一)居民法律意识总体水平偏低

调查发现,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总体偏低,主要表现在法律知识有限,法律行动能力不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守法意识不高,部分群体甚至出现了法律信任危机问题。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0%的居民表示要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表明大多数人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但在进一步的考察如何应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时,回答正确的不到30%。由此可以看出居民的法律行动力不够,用法意愿还缺乏实践能力,影响法律意识的提高。

关于“对我国法律公平性的看法”的调查,选择“法律对所有人是平等的”仅占总选项的27%,另有28.2%的居民甚至认为“法律很不公平”,居民对法律信任度偏低,进而影响到他们对法律的遵守。

(二)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水平有差距,农民法律意识问题尤为严重

1.农民群体多以道德和传统文化为准绳,对法律的信任和用法习惯偏低:从调查结果看南疆地区的农民法律意识亟待提高。在广大农民群体中,礼俗、习俗、宗法族规等成了重要的社会控制手段,人们对礼俗、习惯的推崇超过了对法律的重视。在被调查的农民中,“私了”是农民遇到法律问题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发生纠纷时,由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对“司法”的陌生甚至是“恐惧”,通常“不愿”或“不敢”用法律,而首先想到通过关系或是民间权威来解决问题。

2.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但对法律的信仰潜伏着危机: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多,维权意识较强。但对法律的信任却较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司法活动、执法机关执法不够透明,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看到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司法机关的活动大打折扣,由于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对司法失去信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当问到认为我国目前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有76.7%的城市居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权力大于法律。有26.7%的城市居民认为有时权大有时法大。很明显的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司法机关工作的不信任。

3.民族习惯、宗教教义等对居民法律意识的影响尤为强烈:南疆地区是一个较复杂的环境,以维吾尔族为主同时又有着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兵团的存在也是一个特殊的成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里又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人们的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各民族传统习惯以及宗教教义对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都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极端宗教和泛突厥主义对新疆安全与稳定的威胁,对居民法律意识也有极大影响。

在南疆地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法律意识相对较低,这与其文化背景有着特殊关系。有42.5%的维吾尔族居民表示当法律与传统文化相冲突时选择遵守传统文化。回族居民有36%的居民选择遵守传统文化,其他民族包括(哈、蒙、柯尔克孜)等有40%的居民表示遵守传统文化。

二、影响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的原因分析

(一)以农为主的经济结构,熟人社会的特点,使人们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而非法律解决问题

南疆地区的地理环境制约了其经济的发展,总体以农为主的产业结构,很多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小农经济时代,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利于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与经济水平发展相应,南疆地区特别是其农村地区,基本还保留着熟人社会的生活方式。所谓“熟人社会”,按照先生提出的概念,即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熟人社会它弱化了“法制”的功能,“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熟人的“情”中发生倾斜。熟人社会的特点,人们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而并非采用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熟人社会降低了诉讼率,但在此同时也严重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传统文化与宗教对法律意识的冲击

南疆民族地区有着强烈的“人治”高于“法治”的传统,至今仍广有影响,积淀到社会大众的意识结构中,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社会生活,表现为较强烈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遇到问题以后习惯找“权威”来协调,并不严格依法办理。

传统文化中还有对簿公堂是有损于名誉的观念。民众在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民间习惯,不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会尽量避免对簿公堂。

南疆地区居住着很多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在信教群众中间,宗教教义的影响非常大,甚至超过法律,这就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司法、执法腐败及法治改革的滞后,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信任

南疆地区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种冲突显著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情况仍有出现,社会负面影响往往通过各种途径被放大,司法本身具备的长耗时、较低效率以及聘请律师带来的费用负担,给民族地区群众带来障碍。同样在执法过程中,违法行政的情形也影响到居民对法律的信任。

(四)法治教育滞后,居民权利意识淡薄

政府在南疆地区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但总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客观上自然经济、民间习惯和宗教教义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与之联系的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无法正常发育和成长,民众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用法律来维权。

(五)地理原因,造成信息流通不畅,特别是法制信息的闭塞

三、提高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若干建议

(一)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高人民的现代化意识,弱化“熟人关系网”带来的负面影响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从根本上来说要改变小农经济模式,加快向商品经济转型,这有助于居民建立现代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陌生人社会”逐步形成,可以避免“熟人”的“情感”代替法律的威严,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熟人的“情”中发生倾斜。

(二)寻找传统文化与法律的契合点,弱化传统文化负面的影响

(三)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加快司法改革进程

(四)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加快法律文化建设

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形成,而必须有意识地进行培养,这就要求国家进行普法,普法教育要深入基层,形式多样、紧贴群众生活,避免走形式。

法是文化,个体法律意识的提高有赖于整个社会法律氛围的增强,在一个整体不守法的社会,守法者反而会成为异类,成为弱势,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法治社会的实现会愈加困难。

(五)加快南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多形式畅通法制信息渠道

加强南疆基础设施建设,使偏远地区居民更多地与外界交流融合,才能有助于其向现代社会转型。法制信息传播渠道应更多更流畅,使南疆地区居民更容易接受最新的法律、法规。

[1]张金鹏.多民族地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研究.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2]阿依帕瑞艾力.经济的发展与少数民族法律意识之培养.陕西师范大学.2014.

(二)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

1影响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因素

1.1性别分布

调查中男性15人,女性15人。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在被调查的30人中有8名男性选择“了解一些”,而选择这项的女性共有6人。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男性有7人,选择该项的女性有9人。选择“很了解”的为0人。可以看出,男性的法律意识水平要高于女性,这可能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男权主导的社会,很多成年男性比女性在工作上的地位高,成就大,而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低,所以在法律认知上与男性有所差距。

1.2年龄分布

调查中18岁以下的人数是3人,占总体10%;19-23岁年龄段的人数是13,占总体43%;24-33岁年龄段的人数是14,占总体47%;调查显示,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差异很大,24岁及以上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明显高于18岁以下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24-33岁年龄段公众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比19-23岁的公民环境法律意识水平要高。

1.3民族分布

调查中汉族15人,占总体调查人数50%;回族11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7%;蒙古族3人,占总体调查人数10%;满族1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通过数据可以看出,回族和汉族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要比其他少数民族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高。

1.4文化程度分布

调查中,小学学历的有1人,占总体3%;初中学历的有8人,占总体27%;高中(含中专、中技)学历的有14人,占总体47%;大专学历的有3人,占总体10%;其他学历的有3人,占总体10%。调查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越高,法律意识水平越高,与受教育程度影响模式相符。所以,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将成为其提高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条件。

1.5收入分布

样本中收入1001-1500元的5人,占总体调查人数17%;收入1501-2500元的9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0%;收入2501-5000元的14人,占总体调查人数48%;收入5001以上的1人,占总体调查人数3%。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5名收入1001-1500元选择“了解一些”的有1人,9名收入1501-2500元选择这项的有3人,14名收入2501-5000元选择这项的有9人,1名收入5001以上选择这两项的有1人。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5名收入1001-1500元选择“了解一些”的有4人,9名收入1501-2500元选择这项的有6人,14名收入2501-5000元选择这项的有5人,1名收入5001以上选择这两项的有0人。通过数据可以看出,收入在2501-5000元的公众其环境法律意识要高于收入2500元以下的公众。收入差别影响农民工法律意识。

1.6职业背景分析

本次调查中,从事房地建筑工的人员为5人,占调查总数的17%;制造业、加工业工人为4人,占13%;厨师3人,占10%;服务员为1人,占3%;终点工或保姆为14人,占47%;其他为3人,占10%。在调查“您了解我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吗”这一问题,5位从事房地建筑工选择“了解一些”的有2人,占40%;4位制造业、加工业工人选择这项的有3人,占75%;3位厨师选择这项的有1人,占33%;1位服务员选择这项的有0人;14位终点工或保姆选择这项的有6人,占43%;3位其他选择这两项的有2人,占67%。通过分析数据可以看出,不同的职业类型的人们的环境法律意识水平也有所差别:制造业、加工业工人法律意识水平最高,这由于他们进入工厂相对正规,大多数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他们法律意识比较高。而钟点工、保姆、服务员和厨师大多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群体法律意识较低。

2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2.1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

2.1.2您知道我国都制定了哪些法律、法规

调查也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对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够了解。了解婚姻法和劳动合同法高于宪法和刑法。调查显示,只有不到1/2的被调查者回答知道劳动合同法,而超过1/3的人回答知道婚姻法,所有调查者中只有1人了解刑法,1/5的人回答知道宪法。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对我国法律、法规的了解仍需提高。

2.2.1你是如何找到工作的

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是如何找到工作的,被调查者首选亲戚朋友介绍,其次是人才市场,最后自己找的。可见,相当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以群体或社会关系为主要找工作的方式。这表明,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地区,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乡土意识比较浓厚。

2.2.2您是否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调查中,设定了以下问题来了解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您是否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调查结果表明,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有56.7%公众选择“没有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这说明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情愿为获得工作,放弃自己的法律权益,反映了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单薄和劳动合同法在显示中没有完全的实施。

2.2.3您在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本次调查中,“您在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结果宁夏农民工有46.7%选择雇主几乎没有给过加班工资,有43.3%宁夏农民工选择雇主偶尔给过加班工资,只有10%宁夏农民工选择雇主经常给加班工资。可见,近一半的宁夏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加班工资。这表明,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地区,宁夏农民工的劳动保护还需要加强。

2.2.4您是否认为老板给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拿他没办法

在调查中,当问到老板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拿他也没有办法,50%的农民工赞同。公众对损害自己权益行为的态度可以看出,公众法律意识的程度很低,不能依法积极和有效地抵制破坏自己权益的行为,是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

2.2.5如果您的雇主有意拖欠您和您工友半年的工资,您的首选做法是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对“找熟人协调”的选择率高达46.7%,而对于向法院的选择率则低至6.7%,甚至远远低于对“找老板协调”的选择率。这一现象反映出公众在法律保护问题上对社会关系的依赖和对法律的强烈排斥。

2.2.6您认为要解决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问题,最主要应该依靠

通观世界各国政府在实施法律中都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在多数国家中,公众的参与和媒体宣传压力对政府制定政策和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那么,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在法律保护中的作用是怎样认识的呢?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宁夏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要解决法律意识问题主要依靠媒体宣传和政府。这反映出,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形成了对媒体宣传和政府的高度依赖性,对自己在法律保护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1]李步云,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法学研究2003,4.

[2]赵惊涛.论生态法律意识.社会科学战线,2003,6.

[3]刘雪屏.试论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和价值.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3.

[4]母文华.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及成因分析.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

1.本论文由2012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NGY2012128。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十分严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调查对象的选择与简要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的是天津理工大学在校及刚刚毕业的学生。

3调查方法与过程

此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在校内展开不记名调查,共征集问卷139份。

4调查内容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进行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

调查结果及分析

你的性别

A男45.61%B女54.39%你的你所在年级

A大一23.68%B大二65.79%C大三4.39%D大四6.14%

本次调查覆盖面比较广,男女比例较为平均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40.29%B一般关心56.12%C无所谓3.6%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13.67%B一般62.59%C较弱17.88%D很弱5.87%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A很紧密41.77%B一般50.21%C几乎没有8.02%

被调查去的大学生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为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并且同时认为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5对于结果的评价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关键词】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特殊的形式。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法律观点和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1]高职大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里的发育期,使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培养法律意识,对他们的成长至关重要,也关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未来长远发展。

1新疆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本次研究对象是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的2012级、2013级在校高职大学生。笔者随机抽取各专业200学生,实际收回190份问卷。为了更好地了解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问卷内容包括了我国现行法律的掌握情况、法律基础课程的认识、法治观点和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程度、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和方法等。本次问卷共设20道题,答案有单选、多选,并且最后一道题为开放性问题。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和分析,目前新疆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总体上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

通过调查和座谈,了解到大部分学生,对一般法律问题有较正确的观点和看法。对“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哪一天?”问题,答对同学占68%。对“正当防卫案例”分析正确的同学占63%。对“你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的关系”问题,回答“关系密切”占72%,对“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问题,回答“非常重要”同学占67%。这说明大学生具备相应法律知识,但缺乏对具体法律深入理解。

1.2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法律信仰的缺失

调查发现,高职大学生学法热情较高,乐于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程的开设绝大部分学生是认可的,调查显示,83%同学认为应该开设。对“目前,你已有的法律知识能否应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问题,回答“不能应对”学生占72%。对“你认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什么方法最有效”问题,回答“群众的监督”占63%。这反映了学生有一定法律意识,但法律信仰不够坚定。

1.3权利意识较强,而义务意识薄弱

1.4高职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较强,但是在权利受损时,寻求救济较为被动

2新疆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存在问题的原因

新疆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种种不足,并不是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是受着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2.1学生自身原因

2.2家庭原因

一些家庭依赖学校教育和家教,不注重孩子的教育,一般关心孩子学习成绩和日常生活,忽略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身心发展的重要性,还一些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的沟通和交流不多,遇到问题粗暴的处理,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2.3学校原因

“理论够用”观点和高职院校人才目标的影响,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学生专业知识技能的教育和训练,而忽视法制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其对学生法律教育经费投入明显不足,法制教育局限于课堂教学,教师教学水平参差不齐、不够专业,教学方法和考核形式单一,理论和实践的脱节,影响了高职大学生法制观点的形成。

2.4社会原因

社会的法制宣传的力度不够,导致青少年法制观点不强和缺乏应有法律信仰。作为大学生,受传统文化影响,接触外界相对较少,加之社会宣传对法律意识培养的支持力度不够,难易适应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要求,大学生不能及时了解法律,从而降低了法律在他们中的地位,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

3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与方法

针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及原因的分析,如何培养和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笔者谈几点建议和看法:

3.1课堂教学是法律意识培养最有效的渠道

3.2注重家庭教育

3.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网络不仅改变了公民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网络信息时代作为人民政府转变传统普法宣传的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于微.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之我见[J].法制博览,2013,06.

[关键词]传统文化社会法律环境规则意识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从法律知识的层面上来看,有这样的一些统计

2006年,对重庆地区五所高校851名三年级大学生的调查表明,对问卷所列的14个法律法规的认识情况,58%的学生选择“知道一些,但对其内容不甚了解”,57%的学生对法律基本理论不感兴趣,只对民法刑法等实体法感兴趣。[2]

2009年,北京某研究人员对北京市四所高校的学生进行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时发现,宪法的基本问题也不甚了解,如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上,只有41.9%的人回答是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而48%的人回答是国家权力产生公民权利。[3]

从这些统计中可以看到,多数的大学生对于一些法律常识还缺乏基本的掌握,这样他们在面对法律纠纷的时候就很难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他们也很难对自己的正当权益加以保护。

(二)从法律信仰的层面上来看

从2009年河北省某高校进行的问卷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代大学生对待法律的态度问题。当问及“当自己的介法权益受到侵害,选择何种途径解决”时,有近31%的学生认为“私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10%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有6%的大学生选择“以牙还牙”,采用报复式的乎段讨回“公道”。在被问及“在平时的生活中,能否做到依法办事”时,38%的人选择“能走捷径就不依法办事”。[4]从这些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大学生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无法采取正确的态度去处理。也就是说,即使具有法律知识,他们也会考虑采取非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这从侧面体现出了在当代大学生的心目中,法律所占有的位置是较为低下的,甚至只是其他解决问题途径的备选,这更加反映出了大学生法律意识之薄弱。那么,造成这样较为混乱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呢?

二、造成这样现状的原因

显然这是由诸多综合性的因素共同导致的,其中重要的因素有以下一些:

(一)流行的多元化的思维所导致的思想混乱

(二)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影响

我们国家从传统上就是讲求人治的,极度缺乏法治的土壤和社会环境。即使从历史上来看,那些重视法律的人们所采取的也是典型的法律工具论,即只把法律当做治国治民的手段,而对法律本身缺乏基本的尊重和信仰。换句话说,这样的大学生即使掌握法律知识,很多也只是为了知道如何钻法律的空子,而不是去遵守它。因此,这些传统文化对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社会法律环境影响

很多成年人在法律的环境建设上给大学生甚至未成年人都做出了不好的榜样。以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个事件为例。笔者在XX市,一次在一个繁华路口过一个红绿灯时,一对父母带着一个孩子过马路。当时显示红灯,但是还是有许多人没有在路口等候,而是冒险在车流中穿行。当时这个母亲指着人流对那个小孩子说:“宝贝,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叫法不责众。”具有这样观念的公众肯定不在少数,而这样情况的形成也不是偶然的,它是整个社会的法律执行力度不足,而使很多人有空子可钻,而且在短期内得以获益而形成的“示范”效应。特别是,如果许多的大学生都是在这样类似的环境当中长大,那么将难免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希望大学生能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简直就是奢求。

(四)法律基础课程的不足

当前的大学教育中,将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基本上依托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而这是不够现实的。法律基础类的课程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在很多的场合中,这门课程也被赋予重望,认为它是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一个环节。[5]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来说,这门课程仅仅是他们要完成的诸多课程之一,仅仅是可以量化的1个学分而已。从目前的课程设置上看,大学生的法律基础课大约占10―20个学时。[6]希望通过这样有限的课程学习,就使得大学生们能够获得充分的知识是不现实的。

笔者当然同意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将这门课程教学进行得生动、灵活一些,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但是笔者始终认为,这个课堂的效果始终是有限的,因为受到太多外部条件的限制。有些研究者所提出的目标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例如,有人建议在讲授刑法、刑诉部分时带学生去监狱参观。[7]估计任何一个高校中,学生的人数都要达到几千人以上,甚至达到万人,这么多的学生怎么可能都去监狱参观。而且这样的做法即使实现了,与其说是教学教育,还不如说是人生观的教育。所以,与课程本身的关系反而并不算密切。

三、我们应当采取的对策,即规则意识的培养

因为就现实的状况而言,整个社会的大环境的改善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这也不是个人之力可以做到的。但是在校园当中,我们却可以从小环境入手去强化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因为规则意识就是法律的雏形,当大学生真正能够做到认真的遵守校园中的各种规则,将对他们的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强化起到重要作用。

校园中的规则其实也是多个层面的,从学校的总体上有校规、校纪;从学生的学习上有学习管理办法;从教师的授课上也有要遵守的准则等,还有许多的方面。从具体的做法上,要求事无巨细,校园中的各个角色都要求其扮演好自己的本分,尽到自己的责任。为师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该让大学生们看到学校及老师的态度。对学生进行校规和法律的教育,当学生有违背它们的时候,务必严厉惩处,不要在这样较低的层面上就故意的去损害规则的公信力,否则想要让学生真正去尊重和遵守它们是很难实现的。更重要的是,在校园里一些涉及到奖励和惩罚的规则时,一定要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只有将这些方面都完成的周全,才能让学生真正懂得规则的作用。这样,推而广之,国家的法律本质上也是规则,那么要求学生去认真遵守贯彻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而且,由于规则意识的培养,也会使得学生能够逐步具有对法律的发自内心的信仰,这才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精要所在。

[1]余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理工高教研究,2009

(5).

[2]杨莉,叶文明.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与研究.统计教育,2006(9).

[3]余立.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理工高教研究,2009

[4]王.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与分析.学理论,2010(3).

[5]席小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思想教育研究,2007(12).

关键词:农民;法律意识;权利保障;农业大省

全面建成法治社会目标的实现,不能仅着眼于法律人或者经济基础较好的人群的法治意识水平,全民的法律意识与权利保障意识均提高到一定层次,才可以称之为全面建成法治社会。农民阶层恰恰普遍代表着经济基础和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的阶层,尤其是农业大省中的农民。

1农业大省中农民法律意识的特殊性

2农业大省中农民认识的法律

为了了解海南省农民对法律的看法,笔者采取了调查问卷和走访调研的方法,与正在务农的临时工一起进行玉米授粉作业,通过向他们提一些问题来获取他们对法律认识的大致情况。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调查人群年龄20~50岁,问卷共100份。

2.1农民与法律的距离

通过设置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常遇到法律问题?”来调研农民与法律之间的距离。在调研的结果中,肯定的回答占据了78%,否定性的回答占据了22%。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农民与法律的距离还是拉近了很多。特别是受过一定教育的20~30岁的年轻人,对法律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至少知道法律是一种规范、日常生活中的准则。通过与他们交谈得知,他们比较关心的是继承、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一些问题,多涉及乡里的一些民事纠纷。农村一家多子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对于30岁左右的子女来说,多有3~4个兄弟姐妹,所以继承问题是他们最多关心,也最急迫地了解法律上规定的问题。令人比较惊讶的是,对于轻微的刑事犯罪,他们反而不会很在意,甚至不知道某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调研中否定性回答大多是年纪较大的农民做出的,他们认为法律与他们太遥远,基本用不到,吃饱穿暖更为重要,发生纠纷,有自己的方式解决。

2.2农民对于法律公正性的看法

2.3农民脑中守法的概念

2.4对比讨论

将调查分析与之前学者的调研结果做对比分析,可以得出相应结论。1999年时,有学者对全国16个省农民法律意识进行了问卷调查,得出了“我国农民的法律保护意识较差”的结论。时至今日,法治社会的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强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强调人人懂法守法用法。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信息较通畅的农村,普法工作确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如同经济发展一样,普法建设也存在不均衡的问题。农业大省中农民的法律意识仍然相对淡薄。通过简单地调查,可以发现在工业化发展程度不高、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最为贫苦的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远没能达到我们希望的水平,其产生的危害不在于我们无法达成全面法治的目标,而是真真切切地在于当农民需要法律来保护自己之时,不懂得如何运用,在农民应当享有权利之时,却只能任人宰割,而求救无门。法治并不是一个口号,而恰恰如所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需要从政府、社会和农民个人的角度来共同努力。

3农业大省中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与权利保障的完善

3.1提高农民收入,改善收入结构

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最根本的途径是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正如调查问卷中所展现出来的,农民认为法律离生活较远,不如工作挣钱更实在一些。所以,提高他们的经济水平是他们能够愿意了解法律、懂得法律的基础。对于海南这类的农业大省来说,第一产业比重相当高,第二产业相对落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很大。举例来说,海南的豇豆角产量很大,然而其价格却根据市场需求浮动很大,高时10元/kg,低时不足2元/kg。农民难以掌握市场动向,只能任由亏损。所以政府应当发挥经济调节的辅助作用,帮助农民寻找稳定的收购商,通过收购商的收购计划来引导农民适当种植,以免造成供过于求而导致价格跳水的情况。同时提高农民收入必须创新科技,改善产业结构,对于产量过剩的农产品可以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这就需要农业大省加快工业化步伐,并且打通销售渠道,降低运输成本,弥补工业化大省农产品需求缺口,优势互补,促进经济发展。

3.2提高农民教育文化水平

在调研中发现,对于20~30岁的务农人员,他们大多对法律有相对较高的认识水平。他们大多是经历过一定的基础教育,也易于从信息渠道中获得对法律的基本认识。而对于部分年纪较大的务农人员,他们大多文化水平较低,也存在不识字的现象,对他们来说,法律意识则十分遥远,基本不知道法律为何物。所以坚持提高农民的教育文化水平,也可以为法律意识的增强铺平道路。

3.3将政府的普法活动和法治宣传落到实处

4参考文献

[1]郑永流.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2]任大鹏.我国现阶段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1999(3):60-65.

[3]陈咏梅.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解读与培养机制[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61-64.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黑数;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D917.3[文献标识码]A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现状

客观地说,犯罪黑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犯罪统计完备的国家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德国学者施奈德所说的“犯罪统计是犯罪学最重要,但也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因为犯罪黑数的绝对性与犯罪统计的相对性造成实际犯罪的总量远远大于已知犯罪的总量。[1]我国犯罪黑数问题相当严重,犯罪明数最多只占实际发生的三分之一。[2]

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问题更为严重。一般高校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数至少是上报数目的4倍以上,这还不包括警方因其它原因未掌握的犯罪数。[3]论者经过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的犯罪黑数案件,在此,仅做简单例举和列表。

某高校一个学生盗走室友的存款卡在取款机上取走2985元现金,被盗同学报案后,在校方的“关心”下,得到被盗同学“谅解”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的决定,于是一件本应作为刑事处理的案件又被隐蔽起来了。又一高校在大一新生开学的第一天,有小偷侵入学生宿舍盗走14部手机以及3800多元的现金,该校为了“消除影响”而自愿对失盗学生予以赔付却没有报案。还有,几个学生殴打某学生致使其当场休克并花去4000余元医疗费的案件在刑事上却不了了之。再看列表:

鉴于犯罪黑数的绝对性和实证研究困难性,论者就大学生犯罪黑数所取得的实际案件也只能是冰山一角。但特殊中包含一般,从以上列表及其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具有如下特征:

(一)相对于明案来说,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

犯罪黑数与犯罪明数的比例显示犯罪黑数以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犯罪明数而存在,如上例中盗窃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来说不低于20倍,其他的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的比例也是相当惊人的。有的犯罪类型在犯罪明数中不曾有过或比较少,但调查资料显示这些类型的犯罪大量地以黑数形式存在着,典型地存在于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犯罪、组织犯罪之中。

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的另一种形式是在一人身上集中了多个犯罪黑数案件。典型表现是多次盗窃的情况,还有因犯案件、盗窃案件、故意伤害犯罪等败露或未遂后又以故意伤害或其他犯罪去报复或宣泄。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案件都没有或部分没有作为犯罪处理从而成为犯罪黑数。

(二)从犯罪类型看,犯罪黑数主要存在于财产性犯罪、性犯罪、暴力犯罪、计算机犯罪等犯罪当中

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中最多的就是盗窃犯罪,具体表现为盗窃金钱(现金或盗用信用卡使用)、手机、计算机、照相机、摩托车、自行车等价值较高的物品或供自己使用或变换现金或作其他的用途,甚至毫无目的。在财产类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还涉及到诈骗、破坏财物等犯罪。在暴力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主要表现为故意伤害案件;计算机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或通过计算机传播物品、信息等。

(三)从犯罪停止形态看,有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在故意犯罪案件来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更多地以犯罪未遂、中止形态存在,特别是犯案件和抢劫案件,而既遂形态的案件主要是盗窃案件。在犯罪黑数中,各种犯罪类型上都有预备犯罪。

犯罪黑数类型和停止形态的多样化再一次印证了大学生犯罪黑数数量大而且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数现象透析出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状态及其原因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4]行为是在一定意识支配下的身体的动和静,大学生犯罪黑数现象为我们分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提供了另一个视角。透过犯罪黑数,联系大学生受到的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塑就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或者说是导致大学生犯罪一部分黑数的原因。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显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缺失和淡薄

接受过良好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大学生一般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行为表现,这从大学生犯罪的明数方面似乎可以得到定性。因为,从明数看,大学生犯罪案件占社会犯罪人比例毕竟不是很高。但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大学生犯罪黑数需人们透过犯罪黑数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做出新的统计分析。

1.知行不一,法律心理扭曲

许多犯罪黑数案件反映出大学生不成熟甚至扭曲的法律心理。首先是怯弱,这表现在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害案,其中的受害人认为如果报案将使自己“抬不起头”、“见不得人”而不愿报案。调查统计表明:害案的报案率仅为8%。这种心理还表现在受害人因受到犯罪大学生的威胁不敢报案而自认倒霉。知情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也不敢或不愿意报案或作证。其次是对待犯罪的冷漠心理。不少犯罪黑数案件显示,知情人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事实和情理默然处之,对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再次,有些犯罪黑数案件显现出大学生的恶毒、放任的心理态度,如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不但知情不报,反而持有“我姑且放你一把,让你越陷越深”的恶意。

2.法律信仰缺失,司法公正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违法犯罪时,他们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不了了之或不愿意作证,是因为怀疑警方不一定能破案或司法不公正或担心遭受打击报复时得不到法律保护或担心学校对自己做不公正、不公平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确实有不少大学生犯罪案件成为黑数案件是因为警方不依法办事造成的或学校努力争取得来的。这既是造成大学生犯罪黑数的形成或增加的原因,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和对司法公正信心不足的客观原因。

3.法律正义感缺乏,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调查中,当被害人或知情人被问及“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犯罪时之所以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或不了了之的原因”时,他们中62%的人认为大家“同学一场”;48%的人选择“得饶人处且饶人”;46%的人选择“给他人一个改过的机会”;34%的人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两耳不问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知情人和被害人的这些选择及其心态尽管复杂,但其共性在于大学生缺乏法律正义或社会正义观念――在情与法,德与法冲突时,很大比例的大学生选择“牺牲法律”保护他们认为可以或需要保护的人或不闻不问。法律的价值在于对正义的追求,大学生对犯罪大学生的心理态度和法律思考表明他们还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从认识规律上看,法律意识是法制作用于主体及主体对其反映和升华的结果,它依赖于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但又直接受到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等因素的深刻影响。纵观大学犯罪黑数现状,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或淡薄是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影响的。

1.现实社会破坏法治现象的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更特别敏感,打架斗殴时有发生,抢劫、盗窃、诈骗防不胜防,高智商犯罪让人吃惊。放眼社会,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官官相护、以权代法、以罚代刑。这些现象无形中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身处其间,耳濡目染,有较深的感性认识。最直接的,高校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声誉的挽救以及对管理不善的掩饰而对大学生犯罪案件隐瞒不报或对司法机关公关,争取以纪律处分、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有些犯罪黑数案件就是司法机关办人情案造成的,他们以行政、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或出于其他不正当考虑,对“天之骄子”犯罪网开一面或睁一眼,闭一眼。大学生身边发生的或社会上的违法犯罪现象以及某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地消磨着大学生们对法律的情感和法律正义的信心。

2.法制教育乏力的影响

如果说当前社会法治破坏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现实原因,“和”为贵的中庸之道及传统重人治、轻法治文化观念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的话,那么高校法制教育乏力则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直接原因,因为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升华,缺乏对法制遭到破坏的正面引导。

[参考文献]

[1]周东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72.

[2]康树华.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70.

THE END
1.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的规定过于简单、分散或不够科学;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缺乏有效协同,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惩防信息共享不畅,甚至出现责任推诿等问题。二是预防教育不足。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主要依靠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但是存在着教育理念落后、教育方式传统、教育内容单一等现实问题。三是治理效果有http://legalinfo.moj.gov.cn/sfbzfpffzll/202411/t20241129_510408.html
2.陈文清: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水平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27日在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治理水平。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1/id/8223148.shtml
3.青少年法律意识调查报告.docx因此,调查青少年法律意识的状况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青少年法律意识的状况:调查方法、状况分析以及对策建议。 一、调查方法 调查青少年法律意识的状况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以数据为支撑,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因此,在进行青少年法律意识的调查时,必须制定出详细的研究方案,明确问题的范围,选取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503/6141032153005123.shtm
4.社会调查报告11篇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发现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无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大部分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同时他们的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https://www.wenshubang.com/diaochabaogao/3710511.html
5.2017师院附中申报省级规划课题尤其在校生犯罪数量逐年增多,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一无所知,法制观念淡薄,缺少起码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危险因素。其基本原因就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力,法制观念没有内化积淀到他们的人格中去。现实生活中应试教育偏面追求升学率、急功近利的思潮,严重偏离教育方针,至今依然阻碍着中小学法制教育的https://fz.xync.edu.cn/info/1086/2467.htm
6.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调研报告8篇(全文)各级各部门长期以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高度,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了有益尝试,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青少年法制观念, 基本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anhvn8zs.html
7.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成长路上的隐患尤其是在社会转型的当下,随着网络的普及,社会上的一些阴暗面、不良文化等不断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给青少年法治教育带来了很大挑战。要解决问题,就需要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对此,我们请到长期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的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就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进行了梳理和归纳。https://www.fx361.com/page/2019/0910/9995272.shtml
8.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与研究(精选9篇)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一、研究背景: 随着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国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先后制定了青少年法规,建立起少年司法制度,特别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研究分工日益精细,学科分类日益繁多;同时在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相互交错以及相互兼跨的边缘学科都相继出现的科学发展总趋势之下,青少年法学乃从刑法学中分离出来,https://www.360wenmi.com/f/filec1sb4ug0.html
9.某校一研究性学习小组准备开展对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和研究,该(3)此次研究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访少年法庭的王庭长,见到庭长后,你准备提哪些问题?请列一个提纲。 ___ (4)经过采访调查,你们发现法律意识淡薄、家庭教育不当、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等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请你根据调查结果,就我国如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谈谈你的看法。___ 扫码下载作业帮搜索https://qb.zuoyebang.com/xfe-question/question/1cc1488cf7c5fda3b049049daab622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