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在关爱中审理,在保护中判决”的司法理念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快结快审,多元化方式化解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以高效率、高实效的审理助力少年权益保护。
温情司法,用心呵护少年成长
少年法庭始终坚持用情用心审理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新机制,以法治温度守护每一个少年健康成长。
“你们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及时了解三个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中发现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失职行为,为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少年法庭率先发出了衡阳地区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谢~谢~法~官~爸~爸”8岁的智障儿童小琪琪一字一字艰难地说着,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感谢刘法官帮她找到了新家。小琪琪刚出生时就被养父母收养,随着年龄的增长,养父母发现了小琪琪的“与众不同”,养父母因此离婚了,小琪琪跟随养母共同生活,因养母无力继续带养小琪琪便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少年法庭经审理查明得知小琪琪的养父母与亲生父母未办理收养手续,其收养关系不合法。小琪琪的亲生父亲处于失联状态,亲生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为妥善解决小琪琪的生活问题,刘法官多次与民政部门、当地镇政府及村委会沟通,经过长达半年十余次的牵头协商,最终成功将小琪琪送往当地福利院,为小琪琪找到了温暖的港湾。
多方协调,维护少年权益
金钱虽不足以换回生命的重来,但积极主动地表达可以抚慰受伤的父母之心。小华(化名)与小王、小张、小李明知野游具有危险性,仍结队到附近的湘江边游泳,造成小华溺水而亡的事故。为避免矛盾升级,宽慰受害者父母,少年法庭依托联动机制,会同属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实地寻找涉案当事人,了解案件实情,现场解答疑惑,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部分当事人愿意给予一定人道主义补偿。
“少年法庭根据涉案当事人过错的大小和程度,依法判决小王、小张、小李每人赔偿2万元。平衡当事人责任和权益,用金钱稍作补偿,帮助受害者父母尽早从失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承办法官李易达如是叙说。
同学之间的和谐交流是保障少年全方面健康发展的关键。小贺与小胡均就读于衡南县茶市某学校,因晚自习小胡管理纪律而与同班同学小许发生矛盾,小贺出于“义气”而“威胁”小胡,以至于小胡一气之下将小贺打伤,造成小贺牙齿损伤。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及时纠正少年的不良行为,警示家长注意小孩的行为管教,帮助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宁静的学习环境。少年法庭在经过当庭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快速审理,根据小贺、小胡的过错大小和学校的管理疏漏,依法判决被告小胡、罗某某赔偿20656元;学校赔偿20525元。
审判工作不只是运用法律来判断是与非,更是温暖人心、适度平衡的守护,少年法庭一直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多元化解决争端,在保护少年权益的道路上坚守初心,共同筑牢守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的“爱心墙”。
关爱中判决,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
从重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少年法庭一直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特别是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将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惩、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自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以来,迅速掀起“严审快判、铁腕护蕾”的雷霆之势,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纳入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范围,严格审核把关。自2021年以来已审结此类案件23件,对26名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判处刑罚,彰显正义力量。
近一年来,少年法庭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120余件,审结100余件,在处理纠纷时,少年法庭以圆桌式审判新模式开创审理新格局,最大程度上保障少年的诉讼权利,让少年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且通过邀请妇幼专家、老师、家属共同参与庭审,共聚各方智慧,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扶正少年不良行为。践行了“在关爱中审理,在保护中判决”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少年犹如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生机活力,借助保护的春风,共助祖国花朵茁壮成长,护航中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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