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病案管理条例范例6篇

病案作为医疗档案,在法律程序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又是医疗事故鉴定和判罚的调查依据。因此,病案管理人员在管理和使用中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慎重承担提供法律依据的责任。病案还可为医院的管理者提供各种信息,因此,它是医院管理的一个分支。病案的管理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个医院的管理水平。

1病案特点及书写要求

2加强对病案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对病案重要性的认识,把好质量关。病案是医疗、护理、医技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每个环节都影响到病案的整体质量,因此,要加强病案重要性和质量意识教育。其次,要加强对病案法律效能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1]。要使全体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病案在法律中的重要性,从而加强病案书写的责任心。

要学会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病案,在书写过程中注入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客观、真实、准确地书写病案。提高临床医师的法律意识是现代医务工作者适应新形势的必修课。再次,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医务人员担负着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认真、及时、真实地书写病案是对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要求和对患者负责的表现。擅自修改、篡改病案是职业道德不允许的,也会对疾病总结、教研等产生重大的危害。因此,要加强医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最后,要加强病案管理,病案的利用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范,病案不仅是医务人员必查的资料,执法人员审案判定的依据,同时也是个人病情的记录。患者有了解疾病情况的权利,有要求对病情保密的权利。因此,医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2-3]。

3加强病案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已进入服务型经济时代。病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对我国经济增长,医疗范围扩大,医疗条件改善,医疗质量提高以及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医疗病案管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抓好医院病案管理很有必要。因此,完善病案管理制度,增强病案管理意识、科学实行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病案质量,方可发挥病案资料的效能,促进医院发展,更好地为医院服务。

4做好病案的复印及封存病历保管工作

5加强学习档案管理知识

[参考文献]

[1]何剑.强化法律意识规范病案管理机制[J].中国医药导报,2007,4(14):158-159.

[2]袁永芬.病历质量的缺陷控制与量化统计管理[J].中国医院统计,2000,7(3):172-173.

[3]王文英.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病案管理[J].中国病案,2006,7(5):21-234.

法院审理过程中,史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加盖某医院病案复印章的病历复印件,某医院亦提交住院病历原件。经对比,医患双方持有的住院病历在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入院记录、住院病案首页等处存在明显的不一致。法院审理后认为,医患双方各持有一份病历资料,两份病历存在明显的不一致,被告存在伪造、篡改病历行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在委托司法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以病历不一致不予受理鉴定委托。某医院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是导致司法鉴定不能进行的原因,故某医院应承担100%的过错责任。某医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病历资料作为对患者疾病治疗经过及其治疗效果的原始记录,不仅对指导患者疾病的诊疗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对于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优劣及是否构成医疗过错、医疗事故,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从法律角度讲,病历资料已经不单纯是一般意义上的医疗文件,而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材料。如果病历资料不全,或者经过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就会出现医疗纠纷,甚至造成医疗鉴定不能进行。因此,《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仅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而且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侵权责任法》释义也指出,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一方面反映了医疗机构的恶意,另一方面使患者难以取得与医疗纠纷有关的证据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性质比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行为性质更加严重和恶劣,应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首先,关于病历资料真伪如何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做法是,对争议的病历资料先进行质证,如质证后无法认定真伪,则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来明确医疗责任,即使当事人对病历资料全部不予认可也是如此。另一种做法亦是先质证或委托鉴定,但如果当事人对病历资料均不予认可,则不进行鉴定,直接判决驳回患者的诉讼请求。

笔者认为,认定证据是法院的职权。对于病历证据,应由人民法院按照证据规则予以处理。通过质证,患方对病历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医疗机构应当提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双方可进行多轮质证。病历证据查证属实的,应委托鉴定机构组织医疗鉴定。若病历证据存在伪造、篡改等不真实情形,因检材不真实、不合法,或因去除不真实病历检材不完整,则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之规定,不应委托鉴定,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推定过错。若强行委托鉴定,鉴定机构也必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

其次,对于伪造、篡改病历赔偿责任如何确定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伪造、篡改病历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因此,若认定病历资料确实存在伪造、篡改的情况,可以直接判决医方承担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的,仅是推定其医方有过错,至于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还要看是否满足侵权责任其他构成要件,应继续委托鉴定。

最后,对于某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都应承担完全责任,不属于法院自由裁量之情形。另一种观点认为,患者高空坠落致腰椎骨折,原发病极重,且呼吸系统感染等均与医疗行为无关,因此,与医疗行为无关的损害,医疗机构不应予以赔偿。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要在原有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分级管理,建立医院、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三级责任管理制度。医院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完善质量安全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和预防、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各级管理组织责任明确,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科室到个人。各级管理组织要按照规定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医疗质量。

(三)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市医院手术管理规定(试行)》,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要明确医院手术范围:二级综合医院可承担乙丙丁级手术,二级专科医院可承担相应科系的乙丙丁级手术,一级综合医院可承担丙丁级手术;要明确医师手术范围:二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可承担乙丙丁级手术,主治医师可承担丙丁级手术,医师可承担丁级手术,医士不能独立进行手术;一级医院高级职称可承担丙丁级手术,主治医师可承担丁级手术,医师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承担手术。要努力实现病人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确认制度与工作流程等,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坚决杜绝因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错误而引发医疗事故的现象发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科室建设与管理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创建活动,提高临床科室自我管理能力,积极有效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专业4个病种参加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各种方案》,借鉴先进地区医院经验,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一人民医院要加大管理力度,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分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提高。在降低单病种诊疗费用的同时,切实保证医疗质量。

(五)落实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省即将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医务人员要做到全面掌握并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切实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各医院要建立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案管理,设立专门的病案室或病案柜,实行专(兼)职人员管理,各种登记、记录要齐全。要成立病案管理质控组织,开展病案质量管理控制工作,做到检查有记录、制度有落实、问题有整改。市卫生局将不定期开展病历质量和处方质量等专项督导评价活动,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六)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积极有效地防范、化解各种医疗事故、纠纷隐患。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做好医疗事故、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临床用药安全信息报告、收集和分析工作,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为切入点,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严肃查处由于核心制度不落实、责任心不强、三基三严不到位、知情同意缺陷(失)等造成的重大医疗事故责任人,并予以通报。各医院要认真汲取各种途径报道的医疗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医务人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各医院要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强化医院院长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科室建设和规范管理。通过强化落实核心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手术分级管理等有效措施,采用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等督导活动,重点对急诊急救、围手术期安全管理、手术分级管理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确保“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取得实效。

三、改进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推进医患沟通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各医院要高度重视医患沟通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的制度,探索制定人性化的医患沟通协议书,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利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不断地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医患感情,赢得社会的认同和信赖。要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和流程,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

(三)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各医院要简化、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服务措施;改善住院、转科、转院、出院服务流程,确保病人得到方便、快捷、连续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缩短平均住院日及降低门诊、住院次均费用。

四、落实制度,推进药事管理工作

(一)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完善处方点评。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和监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重点规范以手术预防用药管理为代表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药品安全。

(二)落实《品和管理条例》。加强品、第一类、放射性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品和第一类购用增补审批制度,进一步落实品、第一类专用病历的建立与管理及专用病历数据月报告等规定。

五、强化惠民措施,不断降低医药费用

(一)继续实行单病种质量费用控制。在已有的30个单病种诊疗费用控制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个病种实行质量费用控制;

(二)加强临床检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提高质控水平,扩大辅助检查结果“一单通”的项目范围,认真落实检验结果互认;

(三)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的医院要加强康复科建设,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规范地康复治疗室,组织康复质量骨干积极参加省、市医疗结果康复质量加速规范化培训,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四)继续做好济困医疗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控制惠民医疗活动的通知》,落实惠民措施,创新惠民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惠民、便民、利民医疗服务活动,减轻特困群体医疗负担;

(五)扎实开展卫生下乡和卫生强基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医疗结果对口支援管理办法》将卫生强基工程与卫生下乡等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卫生支农工作内涵,采取对口支援、组派医疗队、举办培训班和接收人员进修相结合的形式,全市加强受援医院地医疗服务能力,减轻群众负担。

六、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强化行业监管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贯彻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服务行为监管。

(一)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变更等程序,严格准入,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管理和校验的现场审核,探索建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坚决杜绝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切实把好人员准入关。认真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把好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报考关和医师执业注册关,严格医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审批管理,杜绝挂靠执业资格报考和医师执业注册现象发生。

七、加大力度,巩固无偿献血成果

(一)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提高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保障临床血液供应。

(二)严格临床用血管理。大力推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计划用血,强化输血安全风险意识教育和人员培训考核,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严格用血指征管理和输血风险控制,促进医院科学、合理、节约和有计划用血,确保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

八、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

认真总结2009年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救治经验,着力解决前期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儿科、重症医学科建设相对薄弱、人才队伍不足等突出问题。建立对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全员培训、演练制度,做好应对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提高重大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落实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病例筛查、病人隔离、危重病人会诊和转诊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对重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九、加强中医工作,发展中医药事业。

(一)按省卫生厅要求在全卫生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发展中医药”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大讨论活动,发现问题、研究措施、加强整改,促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促进中医药特色进农村、进社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的需求。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和必备诊疗器具,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知识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中医药应用率。

十、常抓不懈,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进行分析,发现骨科医疗事故争议高发的原因主要是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操作方法不当、术后观察处理不当,固

定材料质量问题,用药不当及药物不良反应。同时作者也提出防范骨科医疗事故的对策。

【关键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故防范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b

本文对我市医学会自20__年9月1日至20__

年8月期间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中的骨科案例进行

分析,分析骨科医疗事故争议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

的采取防范措施。对减少医疗纠纷、降低医疗事故发

生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受理鉴定的基本情况

(一)一般情况

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共受理医疗事

故争议220例,鉴定157例,定为事故59例。其中骨

科受理52例,占受理总数的23.6%,由于各种原因

撤回7例,中止(终止)鉴定9例,实际鉴定39例,占

鉴定数的24.8%。事故20例,占事故数的34%,鉴

定为事故的比例高于各科平均数(37.6%)。其受理

数、鉴定数及事故数均居各科首位。ll1

(二-.)病种分布情况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病种分布情况见表1,其中

股骨颈骨折、股骨头坏死为8例,胫腓骨骨折7例,椎

间盘突出、椎管狭窄5例;颈、椎、腰椎骨折5例。

(三)骨科医疗事故争议机构分布

52例骨科医疗事故争议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分

布情况见表2。

52例中发生在一级医院26例,通过鉴定的19

例,定为故事的13例,占事故总数的65%;其次为

二级医院占25%:三级医疗机构占l0%。

(四)骨科医疗事故等级情况

骨科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主要表现为

功能障碍,引起死亡及残废的较少,其事故主要是三

级事故共17例,占85%;四级3例占15%,没有一、

二级事故。见表3。

[作者简介]余小滨,男,汉,江苏如皋人,大学本科,主治医师,江苏省南通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tlel:+86—513—85o53649:e—mail:yuxiaobin@163.oom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4卷(第1期)

表1医疗事故争议病种分布

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原因分析

(一)骨科病人的特殊性

1.骨科病人绝大部分为创伤所致,治疗后往往

都留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患者对治疗的期望值

较高,一般很难达到,容易引发医疗事故争议。

2.骨科病人诊断治疗专业性强,未经过专科系

统培训并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生很难适应,在诊

治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

3.骨科病人在诊治前后都有影像资料可查,对

存在问题容易发现。

4.骨科病人中急诊病人多,对急诊病人的处理

容易发生疏漏。

5.基层卫生机构不按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为了

多收病人,增加收入,往往不按手术分级管理规定,

超范围手术容易发生诊治不当。

(二)漏诊、误诊,延误治疗

在鉴定的39例医疗事故中,因临床检查不仔

细、x线摄片质量不合格或读片水平限制造成误诊、

漏诊的共11例,占鉴定数28.2%;鉴定为事故9例,

占事故数45%。在鉴定的病例中,股骨颈骨折、漏

诊、误诊共8例,说明在临床上股骨颈骨折最容易造

成漏诊、误诊。如:患者花某因右下肢外伤致右侧胫

腓骨骨折住院,经行开放复位内固定术后住院2o

天.出院4个月后发现双下肢不等长,摄片证实为右

侧股骨颈骨折而行髋关节置换术,引发医疗事故争

议。其原因是:(1)股髋关节、股骨颈比较深在,骨折

早期功能障碍不明显,如果伴有股骨或胫腓骨骨折,

在检查时更容易被忽视;(2)股骨颈骨折早期没有移

位,仅摄正位片往往不能发现;(3)基层医疗机构x

线摄片条件较差,影像科医生读片水平不能适应。

以上原因造成股骨颈骨折、漏诊、误诊的比例高,

·13·

表252例骨科医疗事故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

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多。踝关节、腕关节脱位伴有骨

折,也常有漏诊发生。胭窝部、锁骨下肿块(神经鞘肿

瘤)诊断不明,手术过程中损伤神经引发事故2例。

(三)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手术操作不当引发

的争议

此种情况共23例,占鉴定数59%;鉴定为事故

9例,占事故数的45%。发生率最高的为脊柱手术。

椎问盘突出、脊椎骨折等,术前病人往往有不同程度

的下肢麻木等症状,手术后症状加重,甚至出现截

瘫。如患者陈某,术前右下肢麻木,诊断腰椎间盘突

出症,在某乡卫生院行椎核摘除术,术后即出现截

瘫。由于该院不具备手术资格,属超范围手术,术前

又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经鉴定认为,该院不具备手

术资格,操作中损伤脊髓,定为事故。再如患者沙某,

在某医院诊断“颈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行“胶原

酶溶解术”,术后发生高位截瘫,鉴定认为,患者颈椎

间盘突出伴有椎管狭窄,同时合并重症肺结核,一侧

肺损,医疗机构对该例的手术适应证掌握不当,鉴定

为事故。患者任某股骨颈骨折,在某医院行闭合复位

内固定手术,由于内固定不当,股骨头移位,二次手

术行髋关节置换,鉴定认为固定位置不当导致移位,

定为事故。

(四)钢板、螺钉断裂

由于固定物的质量或固定方法不当,术后固定物

断裂引起的事故争议也时有发生。如患者曹某外伤致

腰椎椎体骨折,行开放复位内固定术。术后内固定棒

及螺钉断裂,二次手术又未能完全取出内固定螺钉造

成胸腰椎畸形及功能障碍,引发医疗事故争议。

(五)术后观察不仔细,并发症处理不当

患者朱某,因右小腿外伤致胫骨平台骨折。术后

发生胭动脉栓塞,右足坏死、截肢。鉴定认为对患者

观察不仔细,对胴动脉栓塞未及时发现,处理不及

·14·

时另有两侧胫腓骨骨折,闭合复位外固定,发生骨

筋膜室综合征,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截肢。本

例定为事故。

(六)用药不当

骨科因用药不当引发的医疗纠纷并不多,但也

时有发生。如患者梅某因踝关节酸痛至某村医处诊

治.疑“风湿性关节炎”给予强的松片两次约200余

片口服。半年后发生双侧股骨头坏死,鉴定认为风湿

性关节炎诊断不明确,激素使用不当,排除患者引起

股骨头坏死的其他原因,颈骨头坏死与使用激素有

因果关系,定为事故。另有两例腰痛病人,行骶管药

物注射引起下肢功能障碍,有一例分析为马尾综合

征。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一例背部恶性纤维组织细胞肉瘤脊椎骨转移,采用

氯化锶注射治疗引起“截瘫”,鉴定认为药物使用的

适应证掌握不当。

三、防范对策

(一)加强骨科医师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骨科的专业性强,一般外科医生不能胜任。从事

骨科手术的医师必须经过专科系统培训和临床实

践.经过考核,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建议医

师注册管理中应改变目前医师注册专业过于笼统的

做法,在执业范围中明确专科。

(二)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严禁超范围

手术[21

江苏省卫生厅于20__年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医

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该文件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

及技术难度将手术分为5个等级。确定了不同等级

医院及不同职称医师从事手术的范围,这对提高手

术质量、确保手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了多收病人,多做手术,特别是

少数改制后的民营医院,为增加经济收人,往往不按

规定执行,截留病人,私自扩大手术范围,由于不具

备手术条件,往往酿成医疗事故。为此市级卫生行政

部门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召开专门会议,要求

各县(市)卫生局加强各医疗机构手术范围的审批管

理。要求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对因超范围手

术酿成事故的及时通报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严

格进行查处;市卫生局将研究制定一级医院管理评

价办法;举办一级医院院长培训班,提高管理水平。

(三)认真进行病史询问及体格检查,不能过分

依赖影像检查

骨科外伤急诊病人较多,有的临床医师往往忽

视必要的病史调查及体格检查,过分依赖x线片,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4卷(第1期)

特别是对复合伤病人,如不全面体检,容易造成漏

诊、误诊。

股骨颈骨折及踝关节外伤最容易漏诊,因此对

外伤病人要特别注意认真检查,在作影像检查时要

注意方位,摄片效果不满意的要重新摄片,对阳性体

征不明显的要嘱经治医师结合临床考虑并适时进行

复查.以防漏诊.延误治疗。

(四)手术病人严格把好术前、术中、术后3关[31

术前关,要求做到:(1)对重症疑难病人,坚持术

前讨论制度;(2)严格手术审批制度,诊治医师要认

真写好术前小结,填好手术审批表,审批者对手术适

术前告知及协议书等逐项进行审查方可签字,切忌

术前准备不充分,仓促进行手术。

术中关,要求做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新

情况要及时请示,改变手术方式,要向患者(家属)交

待,并签字。

术后关,要求做到:严密观察全身情况,密切注

意血压变化,有无出血、感染等,对于骨科要特别注

意观察肢体感觉、温度及血供情况,及时发现其并发

症.及时正确处理。

(五)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

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

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在实行手术、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按

规定有的需签字,有的要有书面记录。这些规定对骨

科尤为重要。骨刨伤治疗后往都留有不同程度的功

能障碍.影响脊髓的创伤治疗,无论是手术或药物注

射都有引起症状加重的风险,治疗前一定要向患方

交待清楚,并在协议上签字。

因此.对脊柱疾病,无论是手术或药物注射治

疗,由于治疗效果不佳或引起症状加重,甚至瘫痪,

往往造成医疗纠纷(事故)。对脊柱方面的疾病要严

格掌握手术适应证,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常规。对于

规范无规定的治疗方法要经过审批,并向患者充分

交待.签定协议方能进行。

(六)规范病案文书记录,收集管理治疗物证

病案记录及影像资料是最重要的证据。《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第9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

毁或者抢夺病史资料”。对骨科而言影像资料特别重

要,如果丢失或不符合影像资料的收集、保存规定,

往往因无法鉴定而导致败诉。[41

参考文献

【1】李贤仁.88例医疗事故鉴定案例分析[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__。l2.734

【2】叶葵.医院防范医疗事故的主要对策[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__,6,14

·15·

【3】庄勤.南通市100例医疗事故争议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华

医院管理杂志,20__,8,205

【4]潘文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举证责任倒置【j].中华医院管理杂

关键词:纸质病历扫描系统;现代化医院管理;应用

病案,顾名思义,是指医务人员记录疾病诊疗过程的文件,它客观地、完整地、连续的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变化、诊疗经过、治疗效果及最终转归,是医疗、教学、科研的基础资料,也是医学科学的原始档案材料。由此可见,病案是将整个动态的诊疗过程永久固定保存的唯一途径!一所医院病案管理的水平可以直接体现出该医院总体的医疗水平。

1病案使用状况

随着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病案资料更广泛的应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不仅为医院临床教学、科研提供原始数据,还在理赔、单位报销、病退、伤残鉴定、公检法机关办案以及医疗纠纷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由于病案资料的利用率空前高涨,借阅、复印量日益增多,有限的库房空间与无限增长的病案数量就成为一个各级医院亟待解决的课题。

2病案存放现状

2.1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以一个三线城市的三级甲等医院为例,年出院患者数在30000左右,30年就是30万份病历,这其中还不包括门诊病历。如此庞大的存储量,为医院存放设置了一个难题。

2.2病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变、通风良好等要求,并且应具备足够的存储空间来应对病案的持续化发展。但实际情况是,由于病案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用房面积,并且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而难于引起领导的重视,忽视了病案在医疗、教学、科研、医患纠纷、法律、医疗保险等诸方面所起的作用,使病案科的发展和库房建设远远滞后其他科室的发展。许多医院库房面积小,本院内只能存放5~10年的病案。有些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病案库房,导致病历存放零散,年久病历打捆堆放,查找困难,根本无法满足住院病历存放30年的要求。

3简陋的存储条件衍生出一系列问题

3.1以我院为例,病案库房共6个,面积约400m2,遍及院内院外不同地点。调取病历往往要上下往返于各个病案库房之间,费时费力,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3.2临床科研往往需要查阅大量的病历资料,如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至少要借阅近10年间的病历来作为某项课题研究的辅助数据。病案室受到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数量的病历,①不利于科学发展研究,造成珍贵的医学资料流失;②临床科室对行政科室的满意度也直线下降,发挥不了病案为医教研服务的作用。

3.3医患矛盾增加有些患者因办理病退、大病救助等事由,需要复印10年前甚至更久以前的老病历。医院无法为患者提供查询服务,即使能够查阅到,大多也已是字迹模糊,无法使用。这种状况必然导致患者不满意,甚至诉诸法律,无形之中就增加了不必要的医患矛盾。

4现代化存储方式--纸质病历扫描系统

4.1随着时展,一些先进的高科技存储病案方式浮出水面。病案扫描系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扫描是将医院门诊、住院患者的病案资料,经过数字成像转变为数字化图像,存放在服务器和磁盘柜中,再备份刻录到光盘或者保存到移动硬盘,制作成"数字化病案"并提供联机检索功能的一个系统。

4.2纸质病历扫描系统优点

4.2.1病案保管安全病案数字化管理应用后,原始的病案原件一旦入库上架后将几乎不会被再次借出使用,这样可大大降低病案原件因使用而引起的丢失或损毁的风险。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医院因为病案丢失损毁可能遭受巨额索赔的风险。

4.2.2节省库房空间病案原件采用排架式管理会占用大量的库房空间,并且随着出院患者人数的逐年增加,库房资源的消耗势必很大。如果采用病案电子化应用管理,电子化后的病案利用可基本脱离原件,因此原件可以打包堆放。据测算,病案打包存放后占用的库房空间仅为原来的1/3左右,可以大大的节省房屋资源。

病案扫描系统,使病案从手工管理提升到计算机管理,极大的提高了病案管理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使得病案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随着现代化医院建设的推进,老式的病历存放模式必将会淘汰,取而代之的必将是新型的科技化存储方式。这也是向现代化医院管理迈进的重要步伐!

参考文献:

[1]钟海燕.重视基层医院病案库房的建设[J].医院管理,2007,7(2).

【关键词】病案首页缺陷质量控制

病案首页是病案信息的综合反映,浓缩了整份住院病案中最重要的内容。完整准确地填写病案首页,对提高病案整体质量,保证医疗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病案首页的功能和作用

1.3为司法办案、法律责任判定及伤残级别评定等提供证据性文件病案是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的客观记录,能如实地反映患者病情的全部过程――病情轻重、伤残程度及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客观事实;病案首页是病案记录的缩影,是伤残鉴定、法律诉讼、医患纠纷等重要的证据性文件。故凡是涉及疾病伤害与医疗、健康等有关的司法案件,都需要确凿的就诊医疗事实为依据,这是判定法律责任必不可少的重要构成要件。

1.4为临床实践、教学及科研积累提供临床实践的第一手资料

住院病案作为临床实践的工作记录,病案首页内容则是这个实践工作记录的综合反映。正确的病案首页填写,才能准确地反映临床实践的客观过程,为临床科研研究提供客观的资料。

2常见缺陷

2.3出院转归填写不正确由于填写者对病案首页说明中对出院转归说明未能准确领会,导致出院转归填写错误。出院转归填写错误将影响治愈好转率统计的准确性。如:胃穿孔并胃大部切除术,患者症状消失但功能严重受损,转归为好转,而不能选择治愈。胎盘滞留伴出血并子宫次全切术后,虽出血控制,症状消失,但功能受损,故转归为好转。

2.4手术操作名称填写不完整主要表现为未注明手术方式和手术路径,而手术路径及手术方式是影响手术编码的重要因素。如:经腹胆囊切除术,编码51.22;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51.23。又如低位子宫下段剖宫产,编码是74.1,腹膜外剖宫产,编码74.2,古典式剖宫产,编码74.0。若编码员未能在病案中找到准确的描述,将导致手术编码错误。

2.5损伤和中毒的外部原因填写不准确有的医师把损伤原因笼统地写为意外、车祸、外伤等,中毒原因简单写成药物,而未详细记录药物名称。有的甚至漏填,影响医疗信息统计的准确性。

2.6其他医疗信息漏填如院内感染、病理诊断、诊断符合情况、药物过敏、传染病、血型及输血情况等项目的漏填。

3缺陷控制措施

3.1强化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心,发放病案首页填写说明到各科室,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病案首页填写说明,使医师认识到病案首页缺陷对医院统计数据的影响,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增强法规意识,从而在填写病案首页时更加仔细、认真和全面,减少缺陷的发生,提高病案数据质量。

3.2组织ICD-10编码和主要诊断选择原则等专业知识学习,使临床医师掌握ICD-10编码的基本原则,提高主要诊断选择准确性和手术操作书写规范性。

[1]沈娟.病案首页填写质量缺陷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病案,2003,4(6):35-36.

[2]李锦红.病案首页填写缺陷及对策[J].中国病案,2010,11(9):17-18.

THE END
1.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 一、病历的定义与分类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病历按照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且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二、病历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c7b94baada3fd9001016
2.医疗机构病例管理办法(精选8篇)篇1:医疗机构病例管理办法 合马镇卫生院医疗保险病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参保人群的满意度,规范参保病例管理,明确我院医务人员的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益,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1、医保患者入院后,由管床医生负责审核参保患者相貌、身份是否与医疗保险证的情况相符;是否属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如是,则将医疗保险证、卡交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28jof2i.html
3.XX科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管理兰大一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五)疑难危重、死亡病人管理培训 (六)XX科疑难危重病例统计总结分析(每季度一次) (七)XX科死亡病例统计总结分析(每季度一次) 三、住院时间超过30天病人管理 (一)住院时间超过30天病人管理规定 (二)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上报表 https://m.wang1314.com/doc/webapp/topic/21567583.html
4.讨论关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新旧版的讨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将于2014年元月1号起执行!本版目前已经有三个贴子关于新旧病历管理讨论,非常感谢战友关注!然,有两贴只贴新版,一贴只有旧版,为了方便阅读和交流,我将新旧版全文贴https://3g.dxy.cn/bbs/topic/27221426
5.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政策法规河北省中医院①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②各科室要组织全科人员认真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https://hbszyy.cn/html/news/2016-11-19/823.html
6.灵璧县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3.对于因会诊不及时触发的医疗纠纷,按照《灵璧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处理。 二、院际会诊 (一)邀请院外专家会诊 遇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者患者及其家属要求院外会诊的,可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由经治科室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邀请函http://www.lbxrmyy.com/kyjx/info.aspx?itemid=975
7.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疾控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https://www.zzrmyy.com/content-407.aspx
8.卫生降法治宣传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NDA1NTQ1OQ==&mid=2650787198&idx=2&sn=3ae796fa6f0b3dd5ee8141a761b187dd&chksm=f080924a73583190fcbef543851af4e39f03f07bafd7a2f367176eb5076900267838f2fe9a9c&scene=27
9.衡水市中医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一)实施手术诊疗活动中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二)发生手术安全事件的纳入科室及员工考核。 (三)对连续两年发生两起以上手术安全事件,虽未构成医疗事故的执业医师,原手术权限上降一级执行或取消其手术资格https://www.hsszyyy.com/html/ksdh/xzzn/ywk/gzzd/2139.html
10.院前急救病历管理规定1、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2、院前急救病历是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http://xzjj120.com/zwgk/46.html
11.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医药卫生网医药卫生报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http://adminc.yywsb.com/article/45164.html
1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烟台毓璜顶医院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https://www.ytyhdyy.com/news/1593.html
1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31494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