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复习之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客观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其内容是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从宪法实施的基本构成来看,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一)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宪法适用则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二)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宪法的遵守通常包括两层意义:一是根据宪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根据宪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二、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宪法的实施与普通法律的实施存在许多共同点,但宪法实施也有其独特的特点:

(一)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和综合性:

宪法实施的广泛性包括宪法实施范围的广泛性和实施主体的广泛性。宪法调整的范围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由于宪法实施的范围涉及我国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一切主体的行为,而且宪法的实施也需要通过社会关系中一切主体的行为才能实现,因此,宪法实施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

宪法实施的综合性是指宪法的实施是整个国家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再宪法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综合因素。

(二)宪法实施的性和原则性

宪法实施的性是由宪法的内容以及根本法地位决定的。宪法实施的原则性主要表现在宪法规范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从宏观上、总体上进行原则指导的过程。宪法实施的性和原则性也决定宪法实施与一般法律实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宪法实施是一般法律实施的基础,一般法律则是宪法实施的具体化。

(三)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

就实施方式而言,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具有直接性特点,但主要是间接性特点。宪法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具体法律规范来作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国家的其它法律和法律性文件是以宪法为基础,并且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因此对普通法律的实施就是在间接地实施宪法。

就违宪制裁措施而言,宪法实施具有直接性和间接性特点。直接制裁主要是直接依据宪法追究违宪责任,间接制裁是指通过具体法律来追究法律责任。

三、宪法实施的主要原则

(一)权威性原则

(二)民主原则

(三)合法性原则

(四)稳定性原则

(五)发展性原则

必须明确的是,宪法实施除了必须遵循和贯彻上述五项主要原则以外,还必须遵循和贯彻宪法实施的公开原则、效益原则和监督原则等等。

四、宪法实施的条件

(一)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

宪法实施的外部条件是指宪法实施的外部社会环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①宪法实施的政治条件。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安定的政治局面,能够促成有效地实施宪法。②宪法实施的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宪法实施的程度。③宪法实施的思想意识条件。

(二)宪法实施的自身条件

宪法自身的条件是宪法实施的前提。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宪法典本身是否科学。宪法典的产生是否具有正当性,宪法典的内容是否正确地反映了本国国情,宪法典的结构是否科学、合理等等。②宪法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实施机制。

第二节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机关

根据各国不同的宪法解释机关,世界上共有三种宪法解释体制,它与各国的监督体制是一致的:

(一)由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

(二)由普通法院解释宪法。

(三)由专门机关解释宪法。

二、宪法解释的原则

各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会有一些不同的原则标准,但通常有以下一些原则需要遵循:

(一)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

(二)符合制宪的根本目的。

(三)与宪法的整体内容协调一致。

(四)与社会实际相适应,并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

三、宪法解释的方法

②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又称从严解释,是指当宪法规定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时作狭义的理解;扩充解释,是指当宪法规定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时,作广义的理解。

第三节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方式

1、全面修改,即对宪法全文进行修改,以新宪法取代旧宪法。

2、部分修改,即对宪法原有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新增若干条款,而不牵动其它条款和整个宪法的修改方式。

3、无形修改,即在形式上没有改变宪法条文内容进行修改,但在实际上却变更了其含义的修改方式。这是现实中存在的方式,但从树立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角度来看,无形修改的方式应予避免。

二、宪法修改的程序

1、提案。在我国,宪法的修改,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2、审定。在宪法修正案提出以后,由法定有权机关,对宪法“应否修改”作原则上审查与决定的程序。这一程序在有些国家并不存在。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宪法如何修改,而在于决定宪法应否修改。

3、起草。在决定宪法应该修改以后,由法定有权机关对决定修改的部分进行具体的草案拟定。设立这一程序的目的不是决定宪法应否修改,而是决定宪法条文应该如何修改。

4、议决。在我国,宪法修正案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5、公布。宪法修正案只有公布以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第四节宪法的实施保障

一、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宪法实施保障在一定意义上亦即宪法监督,是立宪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和开展的活动的总称。其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1、保障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2、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实施保障的目的就在于撤消或改变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和追究违宪行为者的责任。具体有两个方面:①保障宪法秩序。对于与宪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改变、不适用,对于违宪的行为予以制裁,保证宪法的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实现。②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和违宪的行为必然损害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免受侵害或为受侵害者提供法律救济。

二、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一)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依据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行使宪法监督权,有权对任何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予以改变或撤消。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都实行这种宪法监督体制。

(二)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由司法机关实行宪法监督,主要是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对该案涉及的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依据司法程序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法院有权拒绝适用违宪的规范性文件,但无权宣布撤销该规范性文件。美国为这一体制的创制者。

(三)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专门机关,往往是国家特别成立的一种机构,在许多国家称之为“宪法法院”,但在法国称为“宪法委员会”。它们按照特别程序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合宪,并有权予以撤销。撤销决定具有一般效力。

注意:违宪审查权的前提是,必须享有宪法解释权

三、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

(一)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尚未正式公布实施以前,由有权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事后审查,就是在规范性文件生效的情况下,因宪法纠纷而对该法律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二)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没有)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宪法控诉是指公民个人有权就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度。

四、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一)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是宪法实施的政治保障。只有执政党带头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其他政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也会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宪法。

(二)法律保障:宪法自身的保障,如宪法宣告自己的根本法地位,自己的法律效力,以及严格复杂的修改程序等等,就是宪法实施的法律保障。

(三)组织保障:是指依靠监督机关组织来保障宪法的实施。如,全国人大有权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违宪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决议,也有权撤销下一级地方权力机关的违宪的地方性法规。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四)依靠人民群众:宪法能否贯彻执行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关系十分密切,因此,广大的人民群众不仅自己要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要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各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宪法。

THE END
1.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从原则到实践的探究三、法律法规的来源 立法源泉:包括宪法赋予立法院立案权限,以及通过民主决策过程产生的其他立法文书。 行政命令及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强制力,但一般不具备普遍约束力的正式文件或指示。 四、如何有效实施法律法规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渠道提高公众意识,让每个人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https://www.cjan6a6c.cn/ke-yan-xiang-mu/454920.html
2.法律法规体系概览从源流到现实应用的全方位探究五、执行力与实施难题 虽然有了完善的地方法律,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挑战,比如执法人员素质不足导致效率低下,或是资源分配不均引发公平正义疑虑。此外,一些地区由于缺乏清晰明确的地方法律实施方案,使得地方自主管理能力受到限制。 六、高度关注人文精神与道德价值观念 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xian/407962.html
3.法治基石,法令与社会保障的双重构建预约报名法令的制定是一个严谨、科学的过程,立法机关要根据社会需要和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保障人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法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法令的实施与监督 法令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法令的实施和监督,政府要承担起主要的执行责任,确保法https://app.hujyw.com/post/1202.html
4.教师与教育法规经典案例分析8篇(全文)在本学期的教师教育课程中,我们在后半学期学期学习了第一文库网《教师与教育法规》这门课,通过这么课程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比如:教育法基本原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等知识,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秩序的总https://www.99xueshu.com/w/filekkigh007.html
5.留置措施中的基本权利保障研究法律保留原则在行政法上的体现为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上的依据才是有效的,这也是职权法定的另一种表述。刑事诉讼中的法律保留是指“国家如果要实施侦查行为,进而干预、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时,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规定,并且在程序进行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设定的要件限制,否则就属于违法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它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59217.html
6.法理学知识点背诵合集(下)第三,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障和动力。法律的权威性是指在国家生活中法律应当有至上的效力和尊严,宪法和法律拥有足够的力量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权力任性,维护宪法法律秩序,维护国家制度安全。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保障在于,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https://www.scwanxue.cn/kyzx/zhinan/1023.html
7.全国法硕联考历年真题解析(6)在狭义上,法的效力仅仅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公布实施以前的的事件和行为有无追溯力的问题。法的对象效力,各国目前普遍采用是指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效力原则。 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http://www.yuloo.com/news/219146.shtml
8.备考指南理论法第四期讲完立法,我们再来看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上的法律”,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民的具体行为。法的实施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对于执法: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般所说为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http://www.studymall.com/fakao/blog/post.aspx?ip=1990
9.思修学习笔记记录纵向三德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行。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 https://blog.csdn.net/qq_50218610/article/details/125730961
10.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 ) A. 国家权力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B. 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C. 国家司法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D. 所有国家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 https://www.shuashuati.com/ti/ff6e408c09fd406f8df9f5289a54a7a5.html?fm=bdbdsd37ae552cf28960b383ab7da8e2259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