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6000元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裁判理由:
1.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确定使用者身份及内容未被删除篡改——樟芝(上海)投资中心诉深圳牛樟芝制药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号:(2015)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965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6)鲁17民特6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家观点
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以及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由于电子数据一经形成便始终保持最初、最原始的状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可长期无损保存,随时反复重现。相对于物证易因周围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属性,书证易损毁和出现笔误,证人证言易被误传、误导、误记或带有主观性,电子数据则更具客观性和稳定性。但必须注意的是电子数据具有易破坏性。电子数据使用电磁介质,储存的数据修改简单且不易留下痕迹,一旦黑客入侵系统、盗用密码,操作人员出现差错,供电系统和网络出现故障、病毒等,电子数据均有可能被轻易地盗取、篡改甚至销毁,难以事后追踪和复原。因此,根据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的特性,人民法院在审查电子数据时应该把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尤其是其是否被篡改作为审核重点。当然与前面关于视听资料的论述一样,只要当事人提供了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电子数据,就可被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出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
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键词:网购;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权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4月11日
一、公平交易权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公平交易权的概念。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获得质量保证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公平交易权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这也是衡量消费者的利益是否得到保护的重要标志。除此之外,衡量某种消费是否是一种公平交易,还包括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是否得到实际上的满足或心理的满足、当事人是否出于自愿、有无强制易或歧视易的行为等。
二、网购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问题
(一)产品网上信息与实际不符
案例一:家住天津南开区的小学教师刘女士上班之余最大的爱好就是购物。2010年4月12日,刘小姐在淘宝网上看到南京一名为“阿迪专卖”的卖家出售一款阿迪达斯品牌的女包,其市场价格700多元,她以516元拍得此包。3天后,快递公司将包送了过来,可当刘小姐签字验货时却发现,收到的包和网上照片中的包有很大区别,色泽远没有网上的亮丽,做工也很粗糙。刘小姐立即和卖家取得联系,没想到刘小姐在第二天却接到了卖家不肯退货的消息。
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在网上看的产品的真实信息与实际有很大区别,也就是说这对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构成了侵害。但就交易完成后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有很大的损害。刘小姐516元的货币并没有换的与其同等价值的产品,相反,收到的次品会给其心理造成很大的不满足感。
(二)低价网购诱骗汇款
在案例二中,杨先生的公平交易权丝毫没有得到保障。也许此事件中杨先生自身的维权意识缺乏,但事件中网上购物的虚拟性危害和缺乏诚信问题严重。让人不得不深思这种网购模式中存在的低价诱购行为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侵害存在的潜在威胁。
(三)退换货困难
案例三:郑网友于2012年3月26日在当当网买了两条裤子,当时网页只显示腰的数据,订单号4257044163,收货后根本不能穿,要求退货。当当网客服让他联系商家。郑网友联系商家后,对方同意退货,但必须让他自己邮寄到商家提供的地址。随后他通过邮局邮寄PA28004414011,结果商家拒绝签收。现在,郑网友面临的问题是他的裤子在哪里不得而知,当当网页也取消了他的退货申请。他表示客服推诿,当当网这种极不责任的做法让他心寒。
就上述案例情况,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发表了个人看法,他说:“网络购物中的退款难问题一直都是网友投诉的热点,很多网友都质疑为什么付款只要几秒钟,而退款却要几天,甚至几月”。从此观点我们可以看出网购中这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也是我们急需改变的现状。
(四)“霸王条款”比比皆是
1、“中断服务不需对用户负责”条款:“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告知用户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2、“对任何损害不负责任”条款:“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
3、“赔偿额不超过所购商品价值”条款:“××网的全部责任,不论是合同、保证、侵权(包括过失)项下的还是其他责任,均不超过您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商品价值额。”
4、“产品说明与实物不符只能退货”条款:“我们并不保证产品说明或××网站上的其他内容是准确的、完整的、可靠的、最新的或无错误的。如果××网提供的产品本身并非如说明所说,您唯一的救济是将该未经使用过的产品退还我们。”
5、“用户应对以该用户名进行的活动负全责”条款:“用户应该对以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上述条款是深圳市消委会在调查多个网站后,在各大网站发现的普遍存在的五大“霸王条款”,这种条款在各地各大网站同样存在。它们的存在完全是网络卖家不负责任的表现,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完全不属于公平交易。
三、关于网购中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主要参考文献:
[1]孙益莎.浅议网络消费中的公平交易权[J].北方经济,2012.6.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规;课程优化;实践
高职院校中开设《电子商务法规》课程应该是电子商务概论、法律基础等课程之后再开设的一门综合性课程。它是一门集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教学。这门课程是在学生学习电子商务概论、法律基础知识和电子商务法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再现分析并结合商务实践或者法庭模拟而进行的电子商务企业问题冲突、商务谈判、合同管理等一系列活动。高职类院校开设本课程希望通过案例、商务交易模拟和法庭庭审模拟使同学们在学习中感悟如何在现实中卓有成效的工作,获得在法律范围内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验。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障
由于网络存在虚拟性等特点,致使电子交易的每个环节都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我国电子商务能否健康快速发展。因此,笔者建议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总体立法思路及保护消费者的原则
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笔者认为,电子商务立法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第一针对涉及单纯性电子商务技术问题的可制定单行法;第二可利用现行的法律体系,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与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相结合;第三要对电子商务领域随时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进行局部立法加以解决,最终待时机成熟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
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性,使得在传统商务中已处于劣势的消费者,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几率又大幅提高。面对电子商务这一飞速发展的新事物,我们不能忽视其背后的基石――消费者,不然就会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任,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停滞不前。因此,在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首先应该确立保护消费者原则。
二、实体法方面要确切保障消费者各项基本权益
为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必须对格式合同条款加以严格规制。我国可遵循0ECD《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指南》规定的使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获得与其他交易条件下同等有效的保护原则。具体规制如下:(1)严格格式合同提供方的提示义务。在提示的方式上,要求网络经营者用醒目的标识提示交易的格式条款。在提示的程序上,应当设定限制,使消费者有充分的阅读审查机会[2]。(2)排除不合理条款的适用,对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作扩大解释。违反平等互利原则、违背合同目的格式合同条款均归于无效。
在保障消费者退换货权方面,应当设立无因退货制度。消费者收到货物有缺陷或与产品描述明显不符,可以无条件退货,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货款。至于配送费用承担,若双方无特殊约定,经营者承担之则认为费用包含在产品价格中,相应的退货费用由其承担;若第三方配送,退货费用应否由经营者承担就要依据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及经营者是否违约。若属无因退货,应由消费者承担,否则对经营者有失公平。
三、程序法方面要确立有利于消费者的诉讼程序
1、电子商务领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在举证责任方面对消费者予以一定的倾向,以鼓励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由于在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信息的严重不对称等,致使消费者实际举证能力很有限,对消费者维权造成了严重威胁,动摇了消费者维权的信心。对此应考虑当事双方的举证能力,根据诚信原则来分配消费者举证责任,并且应当进一步扩大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将电子商务也包含在内[3]。
2、设立处理小额消费争议的简易司法程序
作者简介:张亚飞,丁龄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张孝峰.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J].理论研究,2006.
1.1设计理念《外贸英语函电》课程以工作过程为导向,遵循“课程设置紧贴贸易流程,教学内容紧贴岗位能力,教学情景紧贴工作环境”的课程开发原则,采用“仿真式”和“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创设虚拟的外贸工作环境,通过现代的教学手段和多样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具备外贸函电的撰写能力和在仿真的商务环境下进行外贸业务流程的操作和商务谈判能力。
1.2设计思路《外贸英语函电》课程从具体的职业岗位群的能力需求和职业分析入手,按照分析岗位职业能力归纳核心能力研究实际工作过程提炼典型工作任务重构课程内容的流程来进行课程开发,把课堂学习和实践工作动态有机结合起来。课程整体设计思路如图:
1.2.1以职业能力为依据组织课程内容《外贸英语函电》课程内容的遴选紧密围绕典型的外贸业务活动来选取和组织,从职业工作出发,通过解构职业工作能力、提取典型工作任务来重构课程学习内容并安排教学顺序,共设计了六个能力项目和相应的子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如下,项目一:开发客户;项目二:磋商交易;项目三:达成交易;项目四:支付贷款;项目五:履行合同。
1.2.2以国际贸易流程为依托设计学习情景《外贸英语函电》以“国际贸易流程”为依托,坚持“工作过程、校企共建和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指导思想,通过“仿真式项目——实务、实训、实战”教学体系,创设虚拟外贸工作环境场景,采用“任务导向”和“情景体验”教学方法。实务:学习并掌握基本的贸易理论、专业术语和商务英语函电的写作;实训:课堂仿真模拟、外贸实训平台及校园数字化教学平台电子书包;实战:湖南HEG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实地观摩外贸平台;利用外贸实训平台,设计仿真的贸易交易过程,将平时所学到的理论转化为技能,而且通过综合实训和赴湖南HEG观摩并操作外贸平台,更加系统地了解国际贸易惯例和操作规则,培养学生的外贸操作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
1.2.3以教学任务来选取教学方法《外贸英语函电》课程是一门融知识性、实践性为一体的英语技能训练课,每一堂课均有明确的学习任务,以学生为学习主体,任务导向、情景教学和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教师认真做好教学过程设计,以实现“教学做合一”,将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集成于学生的“能力实训过程”。
1.2.3.1任务导向教学法任务导向教学法(Task-oriented)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和“从做中学”的教学理念。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目标,通过设计一个具体任务,把学生带入特定的事件现场,再现任务情景。任务教学法的特点在于教学中为学生安排一定的教学任务,教师的教学目的和学生的活动都以教学任务为中心。
1.2.3.2情景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的主要特点是教师根据一定的教学内容去设置合适的教学情境,让学生能够在模拟的教学情境中去感受教学内容,并在最真实的模仿训练中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能力,真正地理解教学内容。
1.2.3.3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引导学生对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如在学习关于申诉和索赔的内容时,教师先提供以下案例供学生讨论。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利用当前的国际贸易案例和经济类报刊杂志的国际贸易等真实的外贸情景,把抽象而枯燥的理论变为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操作技能,这样学生走向社会后就可以轻车熟路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最快的速度适应社会的需求。
1.2.4以实践性为原则开拓教学资源学院的多功能语音室配备了交互式英语平台和外贸实训平台等特色软件,有效地辅助了教学,保证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创建良好的网络教学环境,开发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电子书包与大学城空间共享案例、视频、练习文件、学习资源链接等,进行师生互动交流,保证互通信息和高效交流。
2.课程设计突出的优势
2.1对准岗位设置课程内容,将教学内容项目化根据商务英语和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就业的岗位群,提取岗位能力、分解实际工作过程、分析典型工作任务以重构教学内容,以国际贸易流程为依托,以工作项目为引导,每个项目均设若干个子任务,分步骤地呈现在单元教学内容中,使学生对各项目的学习和训练目的更加明确,提高学习的兴趣和教学的直观性,有利于促进教师在实施课程教学时,形成“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
2.2以“实务、实训、实战”为教学体系,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充分利用企业协助建设的真实职业环境,开展案例教学和情景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本课程以学生为中心,按照“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构建外贸业务全程实践模块的“实务、实训、实战”的教学体系,即熟悉国际贸易中所包含的每个流程、依据国际贸易流程所设计的实训项目、赴湖南HEG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实地观摩外贸平台和我院电子商务协会注册的外贸公司的运作,在教学过程当中贯穿了TAPS教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