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和宏观的区别样例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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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社会科学或者广义的概念,宏观是指从大的方面去观察,微观是指从小的方面去观察;

3、宏观的内容与微观相对,宏观不涉及分子、原子、电子等内部结构或机制。肉眼能见到的物体均为宏观物体,宏观现象一般指宏观物体和隐藏在宏观的空间范围内的各种现象,宏观物体和宏观现象总称宏观世界。在社会科学中,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把从大的方面、整体方面去研究把握

国家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国民经济核算,国民经济核算是以国民经济为整体的核算,但所有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分配核算、流通核算和使用核算都是以基层单位即企业核算展开的,因而企业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的基地。在企业核算中,会计核算又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占企业核算工作的很大比重。国民经济核算与会计核算相比较,它们之同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核算的总体范围。国民经济核算是将国民经济当作一个总体的宏观核算,而会计核算是将企业当作一个总体的微观核算。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范围上看是总体与个体的关系。宏观总体的某个指标数值与微观个体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汇总关系,如销售收人这个指标或科目,对企业来讲,不考虑买者是谁,只要出了企业范围,就是销售;而对部门、地区、国家来说,部门、地区内部的相互买卖就不应该迸来。总体范围的这种差异性决定了宏观统计核算与微观会计核算在许多方面的差异,从而决定会计核算无法直接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各种数据。

2.核算的目的。国民经济核算以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为核算对象,通过制定一套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的核算及相应的表现形式,为国家宏规经济、决策、调控提供资料。会计核算则是以微观基层单位的资金运动作为自己的对象,其目的在于为微观活功单位的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合公众了解微观单位的财务信息提供服多。目的不同,所选的指标(科目)也会不同,国民经济核算与会计核算中某个指标(或科目)即使在名称上相同,大多救情况下口径、范围也不一样。

3.核算的。从这方面讲,国民经济核算和会计核算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互相区别的一面。就两种核算中直接相互关联的部分而言,主要区别表现在核算的概念与分类上。在概念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同一核算概念有时会有不同的含义。在分类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共同采用的分类所依据的原则和所划分的类别不一致。

以上差异引发了国民经济核算和会计核算的许多差别,如收入概念的差别、配比原则的差别、计价原则的差别等等。所有这些差别表明,试图将微观会计核算纳入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内缺乏足够的依据,想从微观核算到宏观核算建立起逐级汇总体系,也是缺乏依据的。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只能由国家统计系统从宏观搜集,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甄别、调整、加工和开发。把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下放到企业去转换并强求企业实现统计与会计的协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行不通的。

二、从会计目标看会计的服务对象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但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限定在一个具有独立性的单位之内,是对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的确认和计量。也就是说,会计信息系统立足于微观经济主体,主要为微观经济主体服务,这是由会计本身特性所决定的。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与国民经济核算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会计信息系统并不能提供直接有助于宏观调控的信息,两者之间需要一定的衔接。

三、运用企业会计信息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的途径--微观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

在微观层次上统计与的协调,就是要建立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统计核算为综合,以机为技术手段的会统并轨合一的新的核算制度,从而达到两种核算职能上的结合及相对的统一。具体来说,有以下要求:

1.会统协调应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宏观统计核算与微观统计核算的关系不存在自下而上层层汇总的关系,宏观核算同企业会计、统计核算在核算目的、核算原则上都有区别。从国民经济核算模式来看,其一整套规则同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存在着多方面的差异,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企业的统计核算,在微观上都是为企业管理服务的,把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下放到企业去转换并强求企业实现统计与会计的协调是行不通的。因此,不能再以统计为中心进行协调,更不能以两者的独立为前提,会统协调应以会计核算为基础。

2.必须转变企业会计与统计的职能。应将企业统计的核算职能归并到会计核算之中,作为会计核算的一个分支,而统计则作为一种研究的方法和预测、决策、控制职能而存在。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利用统计分析方法来弥补会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的缺陷,这样既可以消除企业核算数据多元化及重复劳动的现象,又可以使会计核算体系的优势与统计综合分析的特殊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

关键词:橡胶沥青;表面特征;构造深度

Abstract:intheflexiblepavementdesign,maintenanceandrepair,slidingsexandstructureisanimportantconsiderationshouldbegiventhesecurityfeatures.Themainthemeoftheasphaltpavementistooptimizetherubbersurfacestructurecharacteristics,macroreducesplash,injectionandwaterskiingphenomenon;Microscopicaspectsenhancelow,ahighspeedforceoffriction.UsetheBritishtiltingmetermethodandvolumemethodtomeasurethefrictionsurfacecharacteristic,takethepreparationoflaboratoryspecimenrepresenttheactualroadsurface.Researchbyusingtwokindsofgradationandthreekindsofasphaltmaterial:(1)withconventionalasphalt;(2)thewetrubberasphalt;(3)dryrubberasphalt.Inthesamemixtureratiobasis,toincrease1%ofrubberasphalttotestitscontentontheinfluenceonthequalityofroadsurface.

Theresultstoevaluaterubberasphaltproductiontechnologyandmixturelevelroadsurfacecharacteristicsofthematchinginfluence.Theresultsshowthatdiscontinuousgradationrubberthandensegradationasphaltmixturewithgreaterdepthofthestructure.Comparedwithconventionalmixture,rubberasphaltmixturecanimprovetheslidingsex.Thestudyshowsthat,withtheproductionofdifferentrubberasphaltroadsurfacecharacteristicsofthedifferenteffect.

Keywords:rubberasphalt;Surfacecharacteristics;Texturedepth

1前言

路面设计和修复的重点在于结构设计部分。然而,现在有大量关于路表特征影响道路使用性能的研究。因此,提高新建、改建及现存道路的表面特性是研究重点。

道路是否需要重建、表面重修及养护处理的关键是道路结构的完整与否。道路损坏可能是结构破损或者表面破损。设计不当、荷载超重、排水不良或者施工管理不当也会导致结构破损,沥青层间的粘度不够也是原因之一。导致表面破损和结构破损的原因在本质上是不同的。表面破损是由使用年限的增长、路表面磨耗、沥青含量不当、材料(集料质地较软)、施工管理不当以及沥青表处的不合理使用等引起的。

在潮湿条件下,路表摩擦力是路面设计、维修及修复中需要考虑的主要安全因素之一。在潮湿条件下,随着车辆行驶速度增加,抗滑性会降低,降低的程度取决于路表面构造深度。一般地,构造深度越小,摩擦力随之越低。因此,路面必须保证具有足够的摩擦力和抗滑性。

现在已有许多仪器和方法可以检测道路的摩擦力和构造深度。本文对试验室制备的试件用体积分块法测量宏观构造,用英式摆式仪法测量微观构造。研究采用两种级配和三种沥青结合料:(1)常规沥青;(2)湿法橡胶沥青;(3)干法橡胶沥青。在相同的混合料配比基础上,以增加1%的橡胶沥青来测试其含量对路面质量的影响。

2路表面构造

国际道路协会PIARC在1987年布鲁塞尔国际会议中,通过微观构造(microtexture)、宏观构造(macrotexture)和最大构造深度定义了三种表面构造深度范围[1]。

道路宏观构造是指路面与实际水平面的偏差。宏观构造的特征尺寸变化范围为0.5~50㎜。峰间振幅通常取值范围为0.01~20㎜。这种类型的构造在轮胎与道路接触面处产生的波长相等。

道路微观构造是指骨料与实际水平面的偏差。微观构造的特征尺寸不超过0.5㎜。峰间振幅通常的取值范围为0.001~0.5㎜。这种微观构造可或多或少的增加表面粗糙度,但是这种构造太小不能用肉眼观测到。

一、引言

过负荷主要是由电气设备或导线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造成的[1]。电器设备或导线的绝缘材料大都是可燃有机绝缘材料,只有少数属无机材料,过负荷使导线中的电能转化为热能,当导体和绝缘物局部过热,达到一定温度时,遇到可燃物就会发生火灾。根据近几年的火灾统计资料,我国城乡一些旧式住宅中的电气线路依然使用铝导线,并在初期扑灭的火灾中,铝导线熔痕保留完好[2]。

本文主要利用肉眼和KYKY-2800B型扫描电子显微镜,对试验制得的铝导线过负荷样品进行宏观和微观的鉴别,为客观地认定过负荷火灾原因提供参考依据。

二、试验部分

(一)主要仪器设备及性能指标

(1)KYKY-2800B型扫描电子显微镜(SEM)(北京中科科仪公司),其主要性能指标:分辨率:6nm(钨丝);放大倍数:15~250000浚.D12mm);加速电压:0~30kV。

(2)火灾痕迹综合实验台:频率50Hz,输出功率380V。

(3)DM-6266钳形电流表。

(4)TES-1313点温计,量程范围(-150℃~1370℃)。

(二)试验材料

2.5mm2单芯聚氯乙烯绝缘铝导线。

(三)试验方法

1、未通电样品的制备

截取一段未使用铝导线,除去表层绝缘层,用钳子截取约1cm长的线芯,作为扫描电镜微观观察样品。

2、过负荷样品的制备

(1)制备铝导线通过1倍安全电流样品。在室温(25℃)下,把铝导线直接连在电焊机两端,通过调压器调节电压来设定电路中的电流,然后用钳形电流表测得其通过25A电流,持续10min通电,并用点温计每隔1min测温、记录。

(2)在同样试验条件下,制备铝导线通过2倍、2.5倍、3倍安全电流样品,同时获取铝导线通过3倍安全电流断面样品。

(四)试验样品宏观和微观的观察和记录

对铝导线绝缘层及线芯表面的外观特征(色泽、形状、表面形貌等)进行宏观观察比较,采用数码拍照;再分别对线芯的表面和断面,进行扫描电镜微观的观察、分析和拍照。

三、试验结果

2.5mm2单芯聚氯乙烯绝缘铝导线流过1倍安全电流时,线芯相对稳定温度约63℃[3],安全电流每增加一倍,线芯温度约升高一倍。

(一)铝导线过负荷温度特性

1、通过1.5倍安全电流下温度变化规律

2、通过2倍安全电流下温度变化规律

3、通过2.5倍安全电流下温度变化规律

4、通过3倍安全电流下温度变化规律

(二)铝导线过负荷下火灾危险性

铝导线分别通过1.5倍、2倍、2.5倍和3倍安全电流时,用点温计测得10min后温度分别达到131℃、182℃、472℃、直至达到熔点(660℃),电流过大时,聚氯乙烯绝缘层达到燃点起火,具有很高的火灾危险性。而一般可燃物如纸张的燃点在130~230℃;麦草的燃点为200℃;棉花的燃点为150~210℃;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虽保温效果好,但燃点很低,稍遇明火或受热后极易发生燃烧,并发生大量有刺激性毒气,燃烧速度极快,而且产生熔滴现象,使火势扩大,不易扑救。铝导线在2.5倍安全电流下的引燃情况,表明在此状态下,温度达到400℃左右,已超过纸张的燃点,导线附近的纸张发黑、发黄,靠近线芯部分形成明显的炭化区,并纸张边缘打卷。

四、铝导线的原始形貌特征

(一)宏观形貌特征

将未通电的铝导线认为是原始状态,其线芯具有银白色金属光泽[4],表面相对光滑,红色光滑塑料绝缘层与线芯紧紧的抱紧在一起。

(二)微观形貌特征

未通电的铝导线线芯表面具有明显的纵向(沿导线长度方向)呈沟槽状加工划痕,表面粗糙,有小坑。

五、铝导线过负荷形貌特征

(一)通过1倍安全电流

1、宏观形貌特征:线芯的相对稳定温度约63℃,表面特征基本与未通电一样。

2、微观形貌特征:通电温度影响不大,与原始形貌基本一样。

(二)通过2倍安全电流

1、宏观形貌特征:绝缘层松软、起泡,开始内焦,形成黑色炭化区,沿整根导线均匀分布。

2、微观形貌特征:线芯表面具有明显的纵向(沿导线长度方向)呈沟槽状加工划痕,有小坑,表面相对平整。

(三)通过2.5倍安全电流

1、宏观形貌特征:绝缘层熔融滴落、有明显的明火燃起,内焦、绝缘层严重破坏,线芯、变软。

2、微观形貌特征:线芯表面具有明显的纵向(沿导线长度方向)呈沟槽状加工划痕趋于平整,有小坑,出现氧化物颗粒。

(四)通过3倍安全电流

1、宏观形貌特征:绝缘层内焦、迅速起火、严重破坏;线芯、变软、熔断;断口多呈圆状熔珠,没有光泽,表面粗糙。

2、微观形貌特征:金属表面熔融,有颗粒状或片状氧化物,无明显的气孔,局部还残存加工划痕。断面形貌似礁石状,有花纹且有块状物[8],有流淌的熔区,如图3.1~3.2所示。

图3.1通过3倍电流微观形貌图3.2通过3倍电流断面微观形貌

六、结果分析

铝导线过负荷熔痕断面形貌特征:(1)宏观上区别:过负荷使整个导线都被加热,达到熔化温度时,导线多处熔断,形成移位和断节,并断面多呈圆状熔珠,没有光泽,表面粗糙(2)微观上区别:当铝导线通过3倍安全电流时,电能转化为热能,线芯温度达到熔点(660℃),最终导致熔断,形成的断面形貌似礁石状,有花纹且有块状物,有流淌的熔区。

七、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随过负荷电流(1~2.5倍安全电流)的增大,铝导线线芯表面纵向(沿导线长度方向)呈沟槽状的加工划痕趋于平整;过负荷3倍安全电流出现大量颗粒状氧化物。

参考文献:

[1]晋传银.浅析家用电器火灾原因及其预防[J].消防科技,1994,(4).

[2]胡建国,刘义祥.火场中铝导线熔痕的微观形貌分析[J].理化检验-物理分册,2004,(8).

(一)旅游经济活动

(二)宏观旅游经济内容和特点

在旅游经济系统中,宏观旅游经济体现了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过程,是旅游发展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综合体,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特点。

1.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纵横交错形成的综合体。从横向看,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表现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同时并存的经济活动过程;从纵向看,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像一般社会再生产一样,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依次进行,并不断循环往复的经济运行过程。因此,这种纵横交错的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运行和化,就形成了旅游经济再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2.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构成的综合体。旅游产业是由多种旅游服务要素构成的经济产业,其既包括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旅行社业、旅游住宿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运输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娱乐业、旅游购物业等,也包括部分或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邮电通讯、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化科学、培训、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及工农业等众多行业。其从纵向上表现为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上下指导和执行的经济层次关系,从横向上表现为各产业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的经济序列关系,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序列立体交叉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3.宏观旅游经济,是各区域旅游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综合体。任何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的活动都必然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因此一定的区域旅游布局构成了宏观旅游经济的空间表现形式。从纵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上下联系的区域旅游的层次布局结构,如不同级别的风景区、度假区、森林公园和景区景点等;从横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跨省区、跨地市区、跨县区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空间布局结构,体的旅游景区等,从而构成多个旅游区域相结合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二、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

1.政治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政治目标,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通过旅游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强公民的爱国主义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旅游的“民间外交”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国际旅游(包括出入境旅游),促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的国际地位和政治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国家竞争力等。

2.经济目标

3.社会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社会目标,是通过旅游活动和加强宏观旅游管理,在满足国内外旅游者跨文化交流、增进人们相互之间的友谊和理解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促进旅游企业文化建设和旅游行业职工素质提高,增加旅游目的地的社会就业,改善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与促进旅游目的地各项社会事业的繁荣兴旺与发展等。

4.发展目标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旅游管理组织,客体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运行和发展,简言之,宏观旅游管理就是国家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管理。正确理解宏观旅游管理的涵义,还必须注意宏观旅游管理与微观旅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正确把握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一)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通常是通过各种管理职能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进行管理。从旅游管理的实践看,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方面。

1.旅游决策职能

是指政府对旅游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做出选择和决定的职能,其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在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完善过程中,因此政府决策职能在旅游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在旅游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促进旅游发展的各种措施方面,还发挥着重要的决策职能和主导作用。

2.旅游规划职能

1引言

近年来,我国木材进口量与日俱增[1],据海关数据统计,年均进口量近4000万m3,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70多个,主要来自东南亚、北美、俄罗斯[2]等国家和地区,进口品种主要为松木、杉木、红木等品种,总体呈现出品种新、材种多、材质差异大、价格差异大的趋势。加强进口木材材种鉴定的研究,对规范木材进口监管,完善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进口原木分类鉴定的意义

2.1维护贸易公平,规范进口木材监管

进境木材树种鉴定是核对进境木材货证是否相符的首要前提条件。当前进口木材检验大多侧重于数量检验,而对于品质和树种的检验重视程度不够,使得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成效大打折扣。

新的形势下,加强进口木材材种鉴定和检验技术的研究,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2为合理利用木材垫定基础

尽管当今世界已发展生产了多种新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装饰材料,但由于木材具有其独特的优良特性。所以,木材在建筑工程尤其是装饰领域中,始终保持着重要的地位。但是,林木生长缓慢,我国又是森林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这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需用大量木材,形成日益突出的矛盾。因此,进境的原木在建筑工程中,一定要做到经济合理地使用,做到长材不短用,优材不劣用,并要加强对木材的防腐、防火处理,以提高木材的耐久性,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应该充分利用木材的边角碎料,生产各种人造板材,加强对木材的综合利用。

木材可分为针叶树材和阔叶树材两大类。本文以京唐港口岸进境木材为例。介绍几种不同材质木材的主要用途,京唐港口岸进境的原木主要为云杉、落叶松、桦木、铁杉、花旗松、冷杉、辐射松、橡胶木、壮丽冷杉、银冷杉等十余种,其中云杉、冷杉以及各种松木等是针叶树材;桦木是阔叶树材。以下举例说明根据木材材质不同可用于不同用途的木材特征[3](表1)。

3木材鉴定方法

一般来说,木材识别分为宏观识别和微观识别两种方法。

3.1简易宏观识别方法

宏观识别是将试样横切面用清水润湿后,在肉眼借助放大镜,观察宏观解剖特征及表观特征,依据所观察到的宏观构造特征识别木材。经常通过识别心边材、生长轮、导管、射线与轴向薄壁细胞的大小及排列方式进行识别鉴定,同时抓住管孔类型、木射线粗细并结合材色、纹理、花纹、气味、质量和硬度等进行综合判断。宏观识别法简单易行,适用于海关和质检等现场执法操作。但对进口热带木材,此方法有局限,仅能识别到科[4]。

3.2微观与宏观结合识别方法

微观识别技术是指将厚度为15~20μm的横、径和弦切面的切片,经蕃红溶液染色、梯度酒精脱水、透明处理后制成切片,置于光学显微镜下,观察各类组织细胞的形态与排列。由于涉及了木材识别的许多特征,提高了原木种类识别的准确性,缺点是过程繁琐复杂。因此对于难辨认或有争议的木材,须将宏观和微观识别相结合,并结合已经正确定名的木材标本的切片进行比对[4]。

3.3物理或化学法辅助识别方法

如异色桉和边缘桉,将火柴棍大小的木材燃烧,以灰烬的性状区分木材。燃烧后前者全部灰化,色白灰,后者成为黑炭;如紫檀属木材,将木屑的浸出液置于阳光或灯光下观察。其水浸出液在反射光下呈灰棕色,在透射光下为黄绿色或蓝绿色,如大叶南洋杉和南洋杉的浸出液,加入浓硫酸后,前者呈粉红色,随即出现橙色沉淀;后者形成白色沉淀。

4结语

[1]康芬芬,魏亚东,黄庆林,等.2008年天津口岸进境原木情况分析[J].植物检疫,2009(5):42~43.

[2]张生忠,蔡万伦,李金甫,等.2008年上半年我国进口木材市场分析[J].林产工业,2008,35(5):3~5.

进入2007年,股市的持续飙升、楼市的持续高烧和CPI的高位攀升,导致“流动性”这样一个专业名词开始频频出现在公众与媒体面前,并日渐成为政界、学界、商界甚至平民百姓都为之牵肠挂肚的现象。固然,在企业会计人视野里,恒久以来便对理财层面的流动性有着天然的独特感受,不过,这一次所凸现的宏观领域流动性却有着不完全等同于以往微观层面流动性的内涵与外延。此“流动性”与彼“流动性”,需要我们仔细地感知其区别与联系!

从微观上看,任何一个企业,都存在着流动性、风险性和盈利性的“黄金搭档”问题,这也是会计人血液里所流淌的理财细胞。流动性是随时满足企业即时现金需要的能力,风险性是由于不确定因素而导致企业经营失败的可能,而盈利性则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赚取利润的能力。从根本上看,流动性、风险性、盈利性之间经常性地存在着冲突:过分追求流动性,势必会降低盈利能力,而过分强调低风险也会削弱盈利力。当然,在特定环境下,这三者又是相辅相成的。适度的资产流动性会营造出相应的盈利性能,并降低风险性基础,而盈利能力的高低也决定着未来资产流动性的强弱和抵御风险力的高低。因此,企业理财活动的最高境界就是追求流动性、风险性、盈利性三者之间的最佳组合效应,在承受一定的风险、保持适当的流动和追求可能的盈利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企业理财的艺术,也就是在保持适当流动性、承担适度风险的条件下,争取收益最大化;或在满足流动性、收益一定的情况下,实现风险最小化。这就是多年来企业理财这一微观主体所探寻的流动性理念。

此“流动性”与彼“流动性”,一为微观,一为宏观,此乃其个性所在。把握流动性,在微观理财活动与宏观经济调控之间,必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间也存在有机联系。不过,无论是微观或宏观,对于流动性,既不可严重缺乏,也不可明显过剩,否则流动性便会演绎成让人头疼的事,此乃其共性所在。

由于初中学生的学习特点,他们很难对许多概念进行深层把握,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影响学生正确解答习题和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所以,教师应该教学中通过各种手段优化化学的概念教学,本文拟从提高化学概念教学的几个方法进行论述,希望能够更好的提升初中化学教学质量。

一、从宏观表象深入微观实质

初中学生对“摸不着,看不见”的微观粒子感到很难理解,更难将微观粒子的运动与物质的宏观现象联系起来。教师应引导学生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使学生在感知化学知识的基础上,经过思维加工建立化学概念。例如,为了引出原子概念,证明分子的可分性,可在教学中增加电解水的演示实验。在实验中,学生看到两电极上产生气泡,用带火星的木条检验正极产生的气体,看到其复燃,点燃负极产生的气体,看到气体燃烧时产生淡蓝色火焰。然后引导学生思考: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教师结合图像进行直观分析:水分子可以再分,水分子是由更小的微粒子构成的,这些微粒在化学变化中不能再分,是化学变化中的最小微粒,我们称这些微粒为原子。最后进行总结:水电解得到氧气和氢气两种物质,氧分子由氧原子构成,氢分子由氢原子构成,所以水分子是由氧原子和氢原子构成的。这样可以使学生把宏观物质和微观粒子――分子、原子联系起来,在脑子里形成微观粒子的概念。

二、实验观察法

化学概念是反映化学物质及其所产生变化的本质特征的思维方式。若要形成一定概念,便要在充分发挥学生思维主动性的前提下,抓住化学概念的关键部分,使学生充分在思维深处形成概念意识,而不只是通过讲述性教学,简单地将书本概念强加给学生,造成学生的应用能力不强,不会在所学概念的基础上做好化学习题。

所以,在化学概念教学上,须遵循初中学生的认知心理和人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规律,首先在课堂上,做好相应的演示实验,要求学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的前提下,启发学生针对实验现象进行深层次思考,形成相应的化学概念,并在实验课当中鼓励学生勤于动手进行操作,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更能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形成了相应的化学概念。

三、从内涵和外延方面了解化学概念

化学概念由于其自身的严密性和准确性,所以其具有自身特定的内涵和外延,所以,每一个化学概念根据其定义,都具有自身特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好地分析概念,例如“元素”的概念是“具有相同核电荷数(即质子数)的一类原子总称”,但是我们发现,钠原子和钠离子所带的电荷数就不同,但却将其归于同一类元素,该元素的核电荷数都是11,所以,我们在

教学过程中要对“具有相同核电荷数(即质子数)”和“一类原子”两个问题进行解释,使学生了解到“质子数”才是区别元素种类的唯一标准,在最后的总结性讲解中,教师应该让学生知道,元素作为一个宏观概念,它只论种类,不论个数,而且“一类原子”指的是质子数相同的中性原子和带电原子。所以,只有通过深层的分析,了解化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了解化学概念,并用概念指导学生的习题。

四、通过练习深化对概念的认识

研究经济法主体的首要目标是在对现实中各种经济法主体类型进行概括的基础上,给出经济法主体一个明确的定义,以确定受经济法规制的主体范围。但是,国内有的学者在分析此问题时,习惯性地把经济法主体混同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或者走向反面,夸大二者的区别,而忽视了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质。[2]目前国内学术界给经济法主体下定义时也就相应存在着两种不良的倾向:①过于强调国家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意识地缩小了经济法主体的范围,与实践中政府部门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借国家之名干预经济的非正常现象“不谋而合”;②认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并不一定由经济法本身设立,依据行政法或者民商法的思维模式,推导出任何具有独立人格的法律主体都可能成为经济法主体,这实际上是泛化了经济法主体的概念。这两种倾向未能正确把握经济法主体的本质属性和外部特征,为我们正确认识经济法主体设置了极大的障碍,并且也不自觉地降低了经济法主体的实践价值。对这两种倾向进行理论上的抽象总结,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相对完备的经济法主体概念:经济法主体就是根据法律确定的社会责任而赋予不同资格的、代表不同利益倾向的权力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

长期以来,学界对经济法主体的本质特征的认识不够,使现有的对经济法主体的类型化并不是建立在对经济法主体的固有本质的基础之上。相对于其它部门法(如民法和行政法)主体而言,经济法主体具有不同于它们的本质属性:①经济法主体具有经济利益性,即它应当是某种经济利益的明确代表,是该种经济利益的积极追求和维护者。不论是国家主体、还是组织主体、个人主体,法律对经济法主体经济行为的调控,更多地通过平衡协调的手段控制该类主体行为的经济成本和经济收益完成的。②经济法主体具有纵横统一性,这是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当是纵向因素和横向因素的统一所决定的。对某个具体的经济法主体而言,由于其所处的经济关系性质不同,可能与其他主体处于不同的相对地位。③经济法主体具有责任优先性,即它应当以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定位标准和行为准则,同时国家和社会也应当将社会责任作为评价其在法律关系中所处地位和所为法律行为的标准。[3]

2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微观经济法主体和宏观经济法主体两类。

3具体层面上的经济法主体分析

3.1宏观调控法中的经济法主体。在宏观调控法中政府主体在法律关系中占有恒定地位,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调控主体与被调控主体之分,但二者关系也并非行政法意义上的简单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一方虽然是政府,但是政府主体的调控行为是一种综合和间接手段,包含引导、规制、监督等方法,目的是保证社会经济总体的均衡协调增长。而对所谓的被调控主体,也不能作泛化的理解,造成被调控主体因为处于“被动”地位,而没有实践价值的假象。明确哪些主体能成为被调控主体,有助于我们理解政府主体的宏观调控权力的大小、界限,其取决于现实经济生活中主体的经济需要。[5]

3.2市场规制法中的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以分为管理主体、投资主体、经营主体、消费主体等。我们认为,首先市场规制法主体不应该包括劳动主体,因为劳动关系虽然也具有财产属性,却具有较强的人身关系和社会公益属性,应当主要由劳动法这样的社会法单独调整,而不应再把劳动者的完整概念纳入经济法范畴中。其次,不能笼统地把市场规制法主体关系划定为经济管理关系,主体的平衡和谐是市场规制法主体关系最为显著的特征。

3.3“中间地带”法中的经济法主体。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新的经济关系不断涌现,从而形成了一些既不能纯粹归于市场规制法又不能完全归于宏观调控法的经济法新法域,比如有关市场准入、经济监督的法律制度。这充分体现了经济法制内部相互协调、相互融合的本质,更集中体现了经济法现代性。[6]

参考文献

[1]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197.

[3]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和前瞻.法律出版社2001.59

[4]美]萨缪尔逊,诺德豪斯.萧琛主译.经济学.(第17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139

[5]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409

[6]美]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21

关键词:旅游经济;宏观旅游经济;宏观旅游管理

随着我国国际国内旅游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对旅游经济的管理。在实践中,旅游管理不仅涉及微观旅游活动主体,包括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经济行为和决策,而且涉及到宏观旅游经济管理主体,即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宏观决策与调控,而连接微观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桥梁就是旅游市场。因此,旅游管理既包括对微观旅游活动的微观旅游管理,对旅游市场活动的市场管理,也包括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宏观旅游管理,需要从理论上了解和掌握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职能、过程和特征,才能有效地加强和指导宏观旅游管理的实践。

一、宏观旅游经济的含义

2.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构成的综合体。旅游产业是由多种旅游服务要素构成的经济产业,其既包括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旅行社业、旅游住宿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运输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娱乐业、旅游购物业等,也包括部分或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邮电通讯、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化科学、教育培训、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及工农业等众多行业。其从纵向上表现为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上下指导和执行的经济层次关系,从横向上表现为各产业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的经济序列关系,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序列立体交叉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是根据旅游决策职能确定的

旅游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对旅游资源配置和生产力要素进行统筹安排的职能。如政府通过制定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安排和配置旅游资源要素;通过确定实现旅游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通过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方法和手段,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地运行等。

3.旅游组织职能

是为了有效实现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要求,建立旅游组织体系、配备相应人员、明确职责权力、调配旅游要素的职能。其包括建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促进旅游中介组织和旅游企业发展;形成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明确政府旅游部门、行业中介组织、旅游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开发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等。

4.旅游调控职能

是对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内外关系、发展变化进行协调和控制,以保证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顺利实现。如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调控生产要素价格,实施各种税收政策,实行转移支付制度,采用合理的经济杠杆等,调节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缩小地区差别和贫富差距,实现旅游经济统筹协调地发展。

5.旅游监督职能

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提供完善的法规和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行为,保护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限范不正当的旅游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旅游竞争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5.旅游服务职能

是政府通过提供各种旅游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各种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供水供电等公共产品和安全救援、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外部条件。

四、宏观旅游管理的过程

1.旅游宏观决策系统

是国家宏观层面的决策系统,其决策内容包括确定旅游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制定旅游法律法规、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调控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实现区域旅游布局合理化,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统筹协调旅游发展等。由于旅游宏观决策是一种高层次的决策,因此对旅游行业、旅游区域、旅游企业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为了保证旅游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必须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各种信息,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宏观决策,以指导宏观旅游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2.旅游宏观执行系统

是实现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系统,即完成旅游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再生产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宏观执行系统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计划机制,是通过国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方向和目标;而市场机制,则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活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有效地运行和发展。段综合形成的调控系统和监督机制,是正确执行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旅游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有机结合而形成监督和调节旅游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调控机制,并及时发现宏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反馈旅游宏观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及时进行调控,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有效进行。

4.旅游宏观信息系统

五、宏观旅游管理的特征

宏观旅游管理,既是对旅游全行业的管理,也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具有不同于微观旅游管理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宏观旅游管理的权威性

宏观旅游管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行政权威性。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促进和保障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实现国家发展旅游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又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旅游市场机制,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有序地进行,促进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如果宏观旅游管理没有权威性,则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将是盲目、混乱和低效率的,也就无法实现旅游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2.宏观旅游管理的政策性

宏观旅游管理是政府有效管理旅游活动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行为,因此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体现政府鲜明的政策倾向,即体现国家发展旅游的意志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旅游发展的总方针和总决策,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活动广泛性和旅游经济的综合性,要求宏观旅游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的关系,而统筹这些关系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即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的协调和正确的处理,才能使旅游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宏观旅游管理的全局性

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社会文化活动,为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然涉及众多的行业和部门,不仅协调范围广泛,而且协调难度也比较大,使宏观旅游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管理,而是一种全局性、综合性较强的宏观管理活动。因此,在宏观旅游管理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一方面必须遵循旅游活动规律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特点,从全局上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素,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必须立足全局来协调处理好各局部的关系,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断提高宏观旅游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THE END
1.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中国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主要体现在制定税收政策、价格政策、利率政策、产业政策等等。经济手段是国家制定与经济相关的政策。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行政手段三种,其中经济手段指的是国家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前提下,对社会的经https://cadforex.com/licai/57030.html
2.什么是宏观调控法律师普法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宏观调控制度包括计划法、财税法和金融法。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宏观调控方法: 1、基于宏观经济政策业务范围的调整方法包括:财政政策调控方法、货币政策调控方法、产业https://www.110ask.com/tuwen/11032408025373242999.html
3.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计划调控关系B财税调控关系C金融调控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 计划调控关系 B 财税调控关系 C 金融调控关系 D 产业调控关系 E 投资调控关系 答案 A,B,C,D,E 多做几道 经合组织认为,避税地必须符合的标准是 ( ) A 有效税率为零,或者只有名义的有效税率 B 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换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35783.html
4.?综合练习试卷23自考4. 宏观调控法的政府调控适度原则包含哪三层意思?( ) A.干预不得过度B.政府干预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应促进和保护市场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C.政府干预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依法进行干预D.政府一般不得直接干预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 5. 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 A.外商投资企业https://m.educity.cn/zikao/65319.html
5.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重点最终版本文详细阐述了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包括其与市场规制法的关系及基本原则;财税法部分讨论了预算法的预算体系、预算权配置,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宏观调控功能;此外,还介绍了税法中的税收概念、要素和原则。金融法部分涉及金融调控的目标、原则和手段,以及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角色。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29131029
6.宏观调控法课件.ppt第一节 宏观调控与宏观调控法的概念 一、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也称为宏观经济调控,是指国家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运用各种宏观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总体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和控制。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https://mip.book118.com/html/2019/0501/8050103070002021.shtm
7.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目标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之法,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1、对象特征 (1)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计划调控关系、财税调控https://m.bzw315.com/baike/21557.html
8.住房限购令范文10篇(全文)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经济政策而游离于法律责任的管辖范围以外。根据现代法学的理念,不具有可诉性的法属于“软法”,甚至是“恶法”。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不仅应将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真正纳入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范围,而且宏观调控行为被判违法后,政府也应承担诸如宪法、行政法、刑法和https://www.99xueshu.com/w/ikeyjnqga0ru.html
9.经济法教学大纲2、使学生通过掌握经济法理论部分的内容,能够将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有机结合,灵活地运用于经济法的实践活动中。 3、通过经济法总论与分论部分的密切结合,增强学生对经济法基本体系的把握度,从而把握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宏观调控法等经济法的主干法的基本法理,提高其将经济法学理论运用于实际的能力。 https://law.sicnu.edu.cn/p/60/?StId=st_app_news_i_x151152147947210366
10.宏观调控法包括哪些内容对。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分为:①宏观调控法,其中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税法等;②市场规制法,其中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695190509084787268.html
11.如何构建经济法体系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细分,从而形成经济法体系的各个部门法。其中,宏观调控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也可分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这就是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但由于国内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性质等的不同认识,经济法体系的https://www.jianshu.com/p/51c0580fe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