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理论新概括和实践新命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能缺少对其他国家治理之路的审视,梳理出反映当代政治文明发展进步成果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
当代发达国家的治理实践
发达国家公共管理职能提升,说明治理逐步成为国家职能的重心。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国家基本职能有两项:一是阶级统治职能,二是社会管理职能。二战之后,统治依然是国家基本职能,但更多是和治理结合在一起,依靠治理维护统治。相对而言,国家暴力机器成为后盾,开始注重通过疏通民主渠道、开展对话协商等方式来处理社会问题。二战后近七十年以来,国家职能作用深刻调整的趋势已经形成。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国家职能深刻调整提升了国家治理的视野,拓展了发达国家治理空间,也反映了在战后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下,国家本身发生了一些功能性的深刻变化。
发达国家政府与市场的二元互动,证明了寻找两者的平衡关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向来是市场经济国家实现有效治理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处理好两者关系,对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发达国家的治理实践证明,人为臆造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纯粹搞自由市场机制或无限度扩大政府干预,都不可能实现有效治理。成功的国家治理之道,应该是充分认识到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各自的功能和作用机理,明确而清晰地划清市场和政府的界限,找到市场机制和国家干预的平衡点,要实现这些并不是进行简单折中和调和,必须紧密结合各自国情和实际,进行艰难反复探索。
社会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格局正在形成。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信息化和全球化发展,社会利益关系异常复杂化,社会系统结构深度调整、社会公共事务激增、社会(人员、信息、资源)流动性极强,各发达国家治理实践证明,面对前所未有的社会复杂性问题,国家和政府在治理中有些力不从心。与此同时,各种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在各个具体领域和区域内的社会自治中开始扮演重要角色,成为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这说明,一种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新型国家治理格局正在成熟发展,成为一种新趋势。
发达国家权力分散下放的举措,反映了人的权利拓展是政治治理的发展趋势。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揭示了阶级社会中国家作为实施政治统治的工具性作用,国家因维护既定统治秩序、确保社会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而产生。二战之后,发达国家的几次治理改革实践,最现实的考虑和迫切需要是走出治理危机、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国家职能深刻调整,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上升,建立福利制度解决民生问题;政府官僚科层制不断遭受质疑责难,运用市场化企业化方式提高政府效率、增强公职人员服务理念;各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政府中心主义格局被打破,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格局逐步形成等等具体的改革举措中,无一不隐含着人本主义政治观念上升的深厚价值底蕴,无一不反映着破除束缚释放个人、激发社会活力的多元治理改革大走向。
国外国家治理的四个基本经验
多元参与与合作共治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多元参与与合作共治”的理念逐渐形成并被广为接受。这一理念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第一,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或单一主导,重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即社会领域的作用;第二,强调“参与式治理”,即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以及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第三,强调“多中心治理”和“协作式治理”,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不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伙伴式关系”,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合作来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多元参与与合作共治”的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体制。例如,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欧美掀起了一场社会福利改革运动,一个普遍做法是将大量社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或者在社会服务中引入市场运作理念。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协作。政府通过直接补助、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对这些组织进行扶持,而这些组织则提供了大量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做的社会服务。
注重发挥社区作用。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形成了政府组织指导与监控、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主办、企业在社区内通过市场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的社区治理体系。
以人为本与标本兼治
注重改善民生。目前,尽管不同发达国家在保障水平上存在差异,但都将改善民生、增进国民社会福利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并不断增加保障内容、扩大保障范围,逐渐从过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模式向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转变。
注重塑造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西方发达国家都比较重视从扩大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入手调整社会阶层结构。
注重构建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劳资纠纷为例,在发达国家,工会会周期性地与雇主协会就一系列涉及双方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当谈判陷入僵局时,由劳资双方或政府指定的第三方或政府直接出面调解、仲裁。
注重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制度,将社会工作作为一项正式职业,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人性化、高品质的社会服务。
依法治理与刚柔并济
强调依法进行社会治理。法治是现代社会秩序的基本保障,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和手段。经过长时期的法治化进程,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法律监督机制也比较健全;公民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习惯于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
注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又被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是对司法诉讼之外的所有纠纷解决方式的统称。目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已在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得到广泛推广。
注重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等软性约束力量的作用。发达国家很注重利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等塑造国民的共同价值观念,从而使治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预防为先与动态治理
较之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复杂性、风险性大大增加,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大量存在,这使得现代社会的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这样一个高风险社会,许多国家形成了“预防为先与动态治理”的理念。在实践中,这一理念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系统风险评估,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国外风险评估非常重视两个因素:一是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指标体系;二是成立独立、专业、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建立健全社会监测体系与危机预警系统。注重运用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规范高效的社会危机预警系统,从制度上保证危机报警、危机处理、危机善后等环节的无缝衔接。
美、英、法、日社会转型与治理盘点
美国工业时代的社会转型与治理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谢国荣在光明日报刊文梳理了美国工业时代的社会转型与治理。19世纪后期,美国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为了解决工业化带来的各种社会弊病,改革成为转型时期美国最大的社会共识,从民间社会到各级政府,各种力量汇集一起,共同推进国家治理创新。
1.民间社会的自觉参与和地方政府的改革
面对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秩序的混乱、政治管理的腐败、城市人口的贫困、自然环境的破坏等问题,美国开始了一场进步主义改革运动,这场改革发端于民间社会和地方政府。
在这一时期,有一批受过大学教育的男女青年献身于社会改革。他们作为社会工作者活跃于各个社区,扮演着一种新兴的社会角色。有的成立“定居救助之家”,在住房、教育、营养、公共卫生等方面为城市贫困人口提供援助。
受民间力量的推动,市政改革者们和一些政治改革派人士,从管理效率和科学性方面对城市和州政府进行改革。在市政结构改革中,诞生了城市委员会制和城市经理制,它们至今仍在美国市政管理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联邦政府的治理实践
联邦政府在社会转型时期进行的最重要的政治改革是推行直接民主制,以此来抑制垄断公司和“政治机器”对美国政治的操纵。这不仅扩大了公民的政治参与途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也有利于整治政治腐败。
在经济领域,联邦政府第一个重大的改革举措是对大企业进行管控。除与托拉斯进行直接较量外,联邦政府还进一步加强了对经济生活的监管权力。美国对银行系统进行改革,规定所有的全国性银行都必须加入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银行体系的建立,不仅加强了国家对银行系统的监管和控制,并且减少了私人银行和垄断公司对美国财政政策的影响。
为缓解劳资矛盾,联邦政府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内阁级的劳工部,承认劳工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并通过国会立法确保工会免于反垄断的起诉。
综上,美国社会转型时期开展的改革运动开启了美国现代国家治理的新模式。改革者们认识到,只有国家的主动干预才能实现社会转型时期的有效治理。“新国家主义”成为进步主义改革运动的核心思想,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职能因而大大加强。与此同时,改革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动力。而民间力量的主动参与,则是美国进行社会治理和改革的源头活水。
英国福利国家时期社会政策演变审视
哈尔滨学院人文学院讲师赵浩华黑龙江大学管理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崔志林在《人民论坛》刊文探讨了英国福利国家时期社会政策演变审视,从社会政策方面透析了英国在这个时期的国家治理。
英国作为西方早期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其社会政策制定堪称西方社会发展的典范,随着工业社会向现代工业,乃至后工业社会的过渡,英国社会结构发生了不可抗拒的巨变。由此,英国社会政策在福利国家中后期进入了一个不断变革和改良的渐进阶段。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社会结构的上下分化以及贫富阶层差距的扩大,市场难以使各类资源达到最优配置。于是,政府角色向全能型政府转变,福利国家制度便是这一转变的产物。
1.以政府为主导的普遍福利
在英国福利国家初期,以“普遍福利”为特征的福利国家制度全面兴起,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迅速而全面的发展。因此,政府被看做是提供社会福利的唯一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平等,也使战后国家的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2.以市场为主体的社会政策渐进
政府也不是无所不能的,政府行为也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内在缺陷和不足。受益者和支付成本者之间的二元分离导致政府提供服务偏离了既定的公平目标。此外,由于政治权力取决于投票的多数人,其政策制定的结果就是再分配欲望剧增。于是,就造成了福利项目的不断扩大,福利支出的节节攀升,使政府财政不堪重负。
这一现象引起政策制定者和理论学界开始思考政府作为提供社会政策的唯一主体是否合理。这也促使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重新焕发活力。因此,英国政府的角色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政府角色的渐进转变引也起了社会政策的改革,由政府提供福利向福利的市场化转变。
3.契合:以政府为主的多元主体模式
通过上述的对比和研究,政府和市场都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和不足。所以,政府与市场之间是可以尝试充分利用其他主体力量来提供社会福利,建立一种政府为主的多元主体模式。
在英国政府实践过程中,在保持原有的社会福利项目的基础上,适度地引入市场机制以提高效率。积极地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投资社会福利,诸如政府、市场、自愿的组织和慈善机构以及社区和家庭等力量。当然,在所有这些力量中政府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它还应该发挥监督的职能。
综上所述,在社会政策领域,可以实施一种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多元主体模式,充分利用除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组织,包括社会自愿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等主体发挥作用,这种模式不仅可以打破政府与市场在社会政策中的二元悖论,而且成为了一种发展社会福利的一种有益的尝试。
法国的社会治理与城乡一体化转型
新一轮欧洲经济危机和财政危机,导致法国社会发展放缓并面临新的发展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吴国庆在人民论坛网发文探讨了法国的治理经验。
1.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从传统到新型
二战后,随着法国经济生产的发展,经济结构、社会分工和职业结构发生变动,法国阶级及其结构也随之嬗变。20世纪80、90年代,法国诞生了许多新社会集团和群体,最终形成了新型阶级结构与阶级关系。
当代法国阶级结构的新特点表现在五个方面。1.多极化。2.复杂化和多层次化。3.领工资者社会。4.中产阶级化。5.阶级意识淡化。
当代法国阶级关系的新特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当代法国中产阶级是法国社会的中坚力量和治理力量。第二,当代法国阶级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罢工仍然是解决劳资纠纷的手段,但是,劳资双方之间和官方、资方、劳方三方之间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对话、协商和妥协已经成为化解矛盾与缓和冲突的主要手段。
2.城市与乡村:从差别和对立到高度一体化
近现代法国的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和严重的对立,它主要表现在:生产方式上的差别和对立;生活方式上的差别和对立;政治思想上的差别和对立。
通过二战后的长期努力,20世纪80、90年代法国城乡关系发生了以下四方面的根本性变化:
农业已经高度现代化。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业生产专业化以及农业生产上下游服务体系化等方面。
农民工市民化,农民成为农业经营者。在法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工业区。
乡村社会多功能化。法国乡村不仅经营农业,还是乡村工业企业职工的居住地和市民的渡假胜地。
城乡高度一体化。法国乡村社会的多功能化、农业的现代化以及农民身份的质变,促使法国乡村发生巨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当代法国基本上消除了城乡的差别和对立,打破了相互分割的壁垒,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走向高度一体化。
3.当代法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
当代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二战后诞生的。1978年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社会保障,使每个法国人都能享受医疗和生育保险、退休保险以及家庭补助三大项目。自此,当代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基本上覆盖了全国,并臻于健全和完备。
当代法国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制度具有以下三方面作用:第一,它几乎对所有的法国人实行全方位的保障,极大地减轻了人们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二,它对家庭和孩子名目繁多的津贴和补助,激发了法国家庭生儿育女的兴趣,改变了法国人口年龄的不合理结构,延缓了法国社会老化的速度。第三,当代法国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制度基本上遏制了法国社会进一步两极分化,使法国社会阶级矛盾有所和缓,社会动乱有所减少。
但是,当代法国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制度也存在着以下三点突出问题。首先,当代法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制订时,纳入各个阶级、阶层和群体,集中各个社会保障的“碎片”构成了多层次和互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其次,当代法国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的支出年年猛增。第三,随着受保障者享受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越来越多,势必降低工作和劳动的热情,从而导致工作效率的下降和劳动生产率的降低。
日本农村行政治理改革的得与失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进入现代社会,农村的行政治理变革,可以说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1.第一个阶段是战前时期。
战前日本农村行政治理变革的主要特征,可以说是建立了一种中央集权式官僚主导、以农村大地主势力为核心的管理体制。
2.战后日本农村进入了农村治理改革的第二阶段。
战后制定的新宪法第八章规定日本实施地方自治制度,据此日本于1947年制定并公布了《地方自治法》,规定都道府县和市町村均为普通地方公共团体,必须设立各级地方议会并且由居民直接选举首长。战后日本农村地区均建立了议会并设立了教育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在人口非常稀少的农村地区,也可以直接以全体居民大会代替议会。除了民主自治选举这一新的特点,战后日本农村行政治理方面还有以下一些独特的地方:
传统的自然村依然以“大字”、“部落”的形式得以保存,继续在生活和生产方面发挥了共同体的作用,形成了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双轨制格局。大致公务政事按行政村组织行事,而像消防、社交、传统宗教和文化活动则主要以自然村组织。
除了行政村组织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协”在农村治理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农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并且实现了县级联合会和全国中央会的多层网络,将全国农民联合成了一个整体,在代表农民阶层争取政府支持和保护上发挥了巨大的组织优势。
3.进入21世纪,日本农村行政治理改革进入了第三阶段。
21世纪伊始,日本农村又进入了第三轮行政单位大合并——平成大合并。至2013年,市町村自治体减少到了1719个。这次大合并的目的,一是壮大地方自治体的规模,节约行政费用,提升实力,以利于地方分权,实现和中央的对等平权关系。二是适应城市化的发展,确立适度规模的城乡结合、功能完备的居民生活圈。
上述数字反映出日本农村治理的最大问题在于农村人口的急剧减少和人口老龄化。尤其是以村为行政单位的自治体,人口老龄化率明显要高于市町行政区域。记者王博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