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和法治

法治是指,大家制定了法律规则之后,都按照法律规则行事。人治是指,某个人就是法律规则,大家以他的意志行事。虽然在法治基础下,法律规则最终也是靠人去实施,但是社会的普遍共识是,执行法律的人,也需要遵守法律。

如果执法者、司法者不遵守法律,便会被社会各界所批评。这也是要求执法、司法公开的原因之一,因为只有公开,别人才可以监督,才可以在认为执法者和司法者不遵守法律规则时,提出批评意见。

施行法治,是成熟国家的普遍理念。

因为法治的一个基本表象是,具有公开性、预判性、稳定性。规则是公开的,所有人都可以提前预判规则,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并让自己感觉到安全和稳定。如果施行人治的话,由于个人意志变化的不确定性,会让整个社会多数人感到不确定性。

因为你不知道掌握规则、制定规则的人,内心到底怎么想的。你无法预判他的想法,所以你无法提前预判自己的行为边界。且如果这个掌握规则、制定规则的人,意志经常变化的话,则你将陷入极大的不稳定状态。

法律确实是由人来实施的,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但是,究竟由谁来制定法律规则,以及执行法律规则的人,其本身是否需要遵守规则,是人治和法治的重要区别。

在人治状态下,制定规则、执行规则的人,本身不需要遵守规则。因为他自己便是规则,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随时改变规则。而在法治状态下,规则的制定权限,不在某一个人手中,而是在全民代表手中。制定规则、修改规则,理论上需要经过全民代表的讨论和同意,有一系列流程。

某一个个人,不享有法律规则的制定权、修改权,不能凭借他个人的意志,随便制定和修改规则。

同时,在执行规则的过程中,所有执行规则的人,都需要遵守规则。

虽然在执行法治的过程中,由于流程变得复杂,导致效率降低,成本增高,但是在这背后对应的是规则的可预见性增强,增加了个体的安全感。相对于人治而言,如果执行法治,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趋向于兼顾所有个体的利益。

另外,对于成本这件事而言,在人治状态下也不会低。比如,假设你遇到了一个案件纠纷,需要打官司。在人治状态下,你是不是也要去找这个能够决定你案件命运的人?找关系的话,同样需要送钱,成本不会变少。甚至,这种暗戳戳的送钱,可能金额比公开透明的律师费还要贵。

对于找律师而言,你可以货比三家。如果嫌这个贵,可以找下一个。但如果是找关系的话,你没得选。

有些人可能是既要又要,觉得实行法治的话,太麻烦,实行人治的话,太不可控,能否有个青天大老爷制度,既效率高,又成本低,且公正无私主持公道。

有一说一,这个很难实现。

大家看看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前前后后有多少个因为贪腐被判刑,便知道这种想法有多么难以实现。最近一个被判刑的前副院长沈德咏,被查证的贪腐金额有6000多万。

人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很难完全禁得住诱惑。能够完全禁得住严重逆反人性要求的人,只能是圣人。

但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圣人只有几个。

法治,是人类经过数千年的摸索,逐渐发明创造的制度。也许你觉得这个制度也有弊端,但这个制度应该算是人类目前能够找到的,最不坏的制度。

中国也是实行法治,或者说,至少这是国家层面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也许你觉得我们目前做得还不完美,但你不能说我们不需要它。

离开了法治,对经济发展也会有负面作用。

而且,现代社会不太可能搞以前的打土豪、分田地做法。

因为在以前的时代,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土地。土地是固定的,无法带走。现代社会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货币和金融证券。对于货币和金融证券来讲,可移动性非常强。

有钱人有非常多的方法,把自己的财富转移出去。

而对于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来讲,有一说一,主要靠头部资金和人才进行驱动。如果只是人多,没有太多用处。现代社会的工业发展,需要庞大的前期资金。如果没有资本去投入,这些工业生产根本无法启动。同时,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需要头部人才。如果头部人才都走了,剩下的一百个普通人才,可能比不上一个头部人才。

这话虽然不一定所有人都喜欢,但我觉得事实如此。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政策,主要也是以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为主,通过非常优惠的政策,让外国资本进入到中国,进行投资生产建设,并吸引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到中国。

一个公开透明、具有稳定预期的法治社会,才可以留住这些头部资金和人才。

国家和国家之间,也有竞争。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了良好的立法和司法环境。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建立良好的立法和司法环境。只有营商环境不断变好,才能吸引更多资本来投资。只有资本不断来投资,就业岗位才会增多,财富才能像漏斗一样不断蔓延到下沉群体中。

说法治不好,人治更好,是无稽的,除非有人能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THE END
1.人治与法治,你最喜欢哪个?(革故鼎新)关于人治与法治,我更赞成法治,当法治发展到实在再无法发展下去时,可以适当利用人治。应该是,人治是柔性的,法治是钢性的,人治必须符合钢性的法律,是钢性法治的补充和完善,人治无论在任何时候,都绝对不能取代法治。人治只能围绕法治而发挥积极的作为,而不是相反或与法治想抵触的作用。在任何时候,法治都可以随时取代人https://www.cctv.com/special/956/2/86870.html
2.第六节寓人治于法治何为人治?何为法治?一般来讲,中国属于人治,西方属于法治。但这绝不是简单的二分法。因为,世上没有绝对的人治,也没有绝对的法治。 所谓人治,并不是说没有法治和法律,而是说人治大于法治和法律。比如开封府包青天的府邸就高悬三个大字“情、理、法”,法居最末,可以法外开恩,也可以因人就法。这就是人治的可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225214352&efid=7RD_pa5hxEvhzP5KlCA9AA
3.法大还是权大?何为人治法治德治?二、德治、人治、法治的具体内容及时代背景 德治是封建社会——“修身齐家”的基本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家庭伦理道德是中华民族常用常新、谁用谁兴、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人治是封建社会——“治国平天下”的基本方式,法律仅仅是皇帝治国的一种手段罢了!朕即国家、朕即法律、朕即真理是皇帝治国的老https://www.360doc.cn/article/25691045_499698899.html
4.标准答案4.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是()。选择一项:A【标准答案】4.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是( )。 选择一项: A. 有没有法律 B. 法律的多寡 C. 法律的好坏 D. 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标签:习题,答案 习题:4.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是( )。 选择一项: A. 有没有法律 B. 法律的多寡 C. 法律的好坏 D. 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 https://m.rwtext.com/59435.html
5.“法治”还是“法制”“法制”和这些价值追求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既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也可以与人治相结合当“法制”与“人治”相结合时法律权威只是起一种补充和辅助的作用。 简单来说,如果说“法制”是二维的那么"法治"就是三维立体的从静态的“制”到动态的“治”更准确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 https://www.meipian.cn/4xbkrlfe
6.法治的关键还是在于人法治的关键还是在于人 任何法治国家,都是法律形式的人治国家! 任何法律都是人制定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把人撇开,抽象地讲法治,的确没有意义。人是法律的来源之一,人是法律的基础。制定法律的人自然是法律的基础。人是相比于法律更高的原则或因素。没有一定的人、一定的组织、一定的党制定的法律不存在;http://m.wyzxwk.com/content.php?cid=27&classid=27&id=331107
7.多给人治到法治的转化一点时间(被告山杠爷)影评这一伏笔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回头一想,一个孩童的好奇心就将原本平静的堆堆坪从山杠爷的“指挥”下释放了,或者说从此在堆堆坪上山杠爷的人治时代一去不复返,究其本质,还是应该说法治解放了人治,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正在推进。山杠爷犯法而不知到认罪伏法这一过程生动地展示了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特殊的法律普及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9299220/
8.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人治就是一切由人说了算,准确的说是有权限的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说了算,总之决定事情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法治就是,一切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行不行是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会因为个人的因素而改变。 比如,公司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如果要考虑领导的个人喜好,要揣测领导对这个方案、这件事情的看法态度,要在方案中https://www.jianshu.com/p/c7061e0e3a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