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教育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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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认识系统运行论是关于认识系统的动态发展、演化及其规律的理论,它把人的认识活动看作是复杂的系统现象,认为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由多因素、多变量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系统动态演化过程。从空间或横向角度而言,认识过程是认识主体通过中介与客体进行相互作用,实现主客观的统一的过程。由此,认识系统可以细分为认识主体系统、认识中介系统和认识客体系统三大子系统。三大子系统具有其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反应在案例教学上,映射出相应的案例选取原则。

一、认识主体系统理论下的案例选取原则

(一)驱动系统理论下的选取原则

(二)能力系统理论下的选取原则

(三)调节系统理论下的选取原则

二、认识中介系统理论下的案例选取原则

认识的主体系统和客体系统是认识系统的两个基本子系统,但两者不是直接相互作用,二是通过中介系统而进行间接、复杂的相互作用。中介系统包括物质工具系统、知识工具系统和语言工具系统。

(一)物质工具系统理论下的案例选取原则

物质工具系统理论认为,人的认识同动物反映方式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动物只能利用其自身的生理器官直接地反映自然事物,而人则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了生产工具,并逐步分化和形成了作为认识中介的物质工具。物质工具系统理论对案例教学的启示是,案例教学要充分借助教学工具的力量提升教学效果,换言之,案例的选取要便于利用教学工具或教学媒介。例如,所选取的案例,便于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播放网络下载的案例图片,便于播放影视教育片,便于播放“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的电视片,便于引入讲述式、讨论式、模拟法庭等多种教学形式,等等。

(二)知识工具系统理论下的案例选取原则

三、认识客体系统理论下的案例选取原则

客体作为认识系统中与主体相对的另一极,其结构具有多层次性和复合性,是事实客体、价值客体与应然客体的统一。

(一)事实客体理论下的选取原则

事实客体理论认为,在认识活动中,主体所面对的客体首先是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对象、客观事物,换言之,无论主体具有多大自主性和能动性,客体仍然是客体,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必须尽可能地摒弃主观性成分。事实客体理论要求案例的选取要具备客观性。案例本身应该是真实可信的,所选案例要力求真实、准确,具有可信性和说服力。教师不能凭空想象和杜撰案例,也不能对教学案例进行随意取舍或歪曲。要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受,能使他们对案例产生强烈的现实感,利于大学生提高面对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价值客体理论下的选取原则

(三)应然客体理论下的选取原则

注释:

王霁.认识系统运行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关键词:法律基础;法律信仰;案例教学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法律基础”教学实践尚不能满足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需要

(一)师资构成制约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法律基础课程仍存在严重的工具主义倾向

(三)法律基础课授课方式亟需更新

法律基础教学活动过程中,一线授课教师教学方式变革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探索。体验式授课、法律诊所式授课、案例式授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逐渐的引进到法律基础教学活动中。新教学方式的引进也逐渐改变法律基础教学的基本形式,特别是案例教学成为大多数授课教师的选择。但新式的教学方式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时,同样要面临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完全照搬国外专业法学教学方式,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学科教学手段引导到“法律基础课”教学都需要适应课程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被广泛的引入,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受到学生的欢迎。但案例教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案例使用随意,代表性不强,追求奇异化效果等问题,需要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案例教学技术水平。

(四)考核形式不符合法治教育需要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根据教务部门必修课考核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同其他需要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一样,需要通过闭卷考试完成,最终成绩可以综合课堂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在闭卷考试中,选择、判断、简单、论述、案例等高校文科常规题目均需要涉及。考核形式的要求使授课教师必须完成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的课堂授课,否则学生将无法达到考试中的记忆性考核的要求。受制于普遍存在的大班制上课,教师考核学生的日常表现只能采用考勤、抽查等简单化的措施,无法有效考察学生课堂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在综合考核中的作用基本无法有效发挥,失去效度。在现有考试制度下,法治教育进课堂的制度设计初衷完全无法实现。

三、法治教育导向下的“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探索

(一)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培养

(二)设计法治教育导向下《法律基础部分》教案

根据教学要求,在教案设计中需要涵盖“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行为规范”、“道德与法”。根据有限的课时数量,可以设计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社会正义追求”主要阐释法治理念与法律精神问题;“大学生的宪法精神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同”主要讲授宪法及基本法律体系问题;“大学生的契约精神及法律思维”主要讲授法律权威问题;“大学生的公共生活与常见法律问题”主要讲授行为规范与法的使用问题;“大学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讲授大学生走向社会以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问题与权益维护”主要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自我保护等问题。这种教案设计既满足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等方面的培养目标,使课程很好的做到理论与大学生学习实际的结合,提高课堂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不断推进案例教学改革

(四)改革现有的考核形式

参考文献:

[1]寇玉生,尹忠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

[2]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研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88.

[3]经柏龙.论案例教学在教师专业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科学,2006,(5).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求,我国确定采用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通过各种途径以及形式管理国家事务,逐渐实现社会主义民族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但是人们并不会自动出现民主的法制思想,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我国公民自身法律意识比较单薄,我国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只有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才能实现法制教育工作。学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换届,想要最大程度维护学生和学校的权益,还需要充分了解法律,大学生是社会成员文化素质较高的人群,这对法律方面的要求也较高,只有加强大学生法制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供保障。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科学技术得到了很大的进度,传统的知识结构和教育方式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当前社会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能力,同时也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法律修养,法制观念是人才的必要条件。大学生法制观念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求,高校大学生在毕业后融入到社会中,并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学生只有掌握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三、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遵循的原则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需要遵循目标与内容相一致的原则、教育与自我教育相一致的原则、理论实践相结合等原则。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制观念相对而言比较缺乏法制教育理念,在教育中需要有意识的转变教育模式,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引导公民养成守法精神,探索更加适合我国发展的法制教育体系。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曾部分,在教学中需要全面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行为的合法性,在提高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修正自己的行为,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我国虽然非常重视大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但是社会中的各种思想,影响了学生的法制教育,学生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实践中,部分学校过分强调法律知识的普及,影响法制教育的实效。高校在法制教育中需要注意引导学生自觉地身体力行,学会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采用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四、改革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针对以上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加强法制教育。

(一)提高法制教育的地位。

(二)改革法制教育内容。

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内容存在很多的问题,过分强调宣传法律条文以及守法意识的教育,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另外高校社会实践与法制教育结合不够,学生很难以参与到法律具体实践活动中,难以形成学生自己的观点,改革法制教育是必要的措施。具体而言,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联系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大学生的发展特点,强调内容的针对性,在符合我国法制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下,有意识的拓展教学内容,向学生讲述进入社会后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法律知识等。另外社会生活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学生对法制的观念认识失误。当前高校大学生普遍重视网络以及就业等问题,因此需要向学生讲述一些劳动法等内容,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和实效性。

(三)改进法制教育方法。

(四)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建设。

提高法制教育师资建设还需要具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相对比较薄弱,有条件的高校可以由法律专业的教师来担负教育工作,若是办学条件不足还需要充分提高师资力量,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还需要不断进行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提高高校法制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坚定自身的法律信仰,为学生的学习树立榜样。

(五)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

自十以来,依法治国的道路逐渐展开,根据我国国情,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应当进行全面的普法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文化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摇篮,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建设贯穿其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在高校的教育中不能简单的进行法治教育或者道德教育,应当对二者进行革新,主要体现在使其相结合,共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道德建设;革新

一、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联系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逐渐的形成一种法治观念,并且通过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塑造学生的法治精神,从而使得受教育者自觉形成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道德建设则是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学生的道德觉悟,增强道德素养,从而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通过对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令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减少违法犯罪的存在。在当前的政治形势之下,进行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不仅符合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而且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策略也是相联系的。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以道德建设为基础

道德建设注重于将道德思想的内化,使得学生在内心树立道德标准,从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能够以道德来维护社会秩序,那就不需要进行国家强制力的干预。对高校学生的法治建设应当在道德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展开,将法律的标准进行升华,使它内化为道德要求,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教育加入其中,逐渐形成高校的法治建设全面化。

(二)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互相影响

法律和道德可以有着相同的价值取向,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中,两者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良好的道德建设可以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建设也可以完善道德建设存在的弊端。道德建设的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的道德化,二者的结合可以增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这对于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三)法治建设保障了道德建设

道德是人们内心对于善恶美丑的区分,道德约束是一种自律,如果没有很高的道德标准,道德对于人来说只能在行为之外存在,根本起不到约束行为的作用。法律的要求与道德正好相反,法律的效力是确定的和强制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这时候国家强制力就会出现,给予相应的惩罚。若想达到道德建设的目标,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的思想道德建设之路应当辅以法治建设。

二、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意义

(一)有利于培养综合素养高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迈向了新的轨道,正是需要法治意识高的新型人才的时候。通过高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在提高学生道德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塑造全面的素养。当大学生懂得了法律之后就能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并且在今后的社会工作中可以向周围的人进行普法教育,这样就可以形成全民懂法、守法的社会效果,逐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可以建立起来。

(二)符合当代的治国道路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之道,在高校开展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也正符合当今中国的治国方略,并且高校的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进程。高校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率先开展法治和德治的结合,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为全国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当社会上渐渐的推崇这种法治和德治的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指日可待了。

(三)有利于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校园文化的好坏关系学生的学习与身心健康的发展,良好的校园文化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术研究。纵观现今的高校之中,恶习之风逐渐涌现,大学生的违法乱纪行为也频频出现,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文化建设的不到位。高校过于注重学生的学业教育和思想教育,而忽视了法治教育,这样形成的校园文化是不健全的,所以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将会促进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使得高校更加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目前高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目标落实不够

就目前高校法治教育的形势来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标,而不是以单纯的向他们灌输法律知识为目的。从总体上看,当下高校通过法治教育向大学生传授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已逐渐形成,但是,由于高校教育的落脚点在文化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上,对于法治教育的目标不是很明确。所以高校教育应当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把目标落到实处,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应当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2.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据国内学者研究表明,因为大学生法治教育被忽视,造成大学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不能紧跟时代步伐,并且教材单一。甚至有些法律已经修改了,但是,在教材里显示的法律规定、法治观点仍未更新。社会实际和理论脱节,法治教育的教材因未能及时调整和修改而流于形式。另外,教材陈述过于理想,法治课程重视内容目标,忽略过程目标。法治教育课程的核心在法律条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整合等。所以,在进行法治教育中,教师应该多联系实际,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从而使学生能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益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法治教育形式单一

当前的大学教育中课堂讲授仍是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但是,老师的讲课方式主要是以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为主,不能将条文与案例联系,对于条文背后的涵义也没有进行阐释,久而久之,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丧失了兴趣,并且,大多数学生以专业课为主,对于法治教育的公共课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单纯的通过课堂是很难实现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4.学生法治品质不足

(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1.道德教育实践不足

学生的道德教育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但是一直以来,对于学生道德教育主要是以道德知识的灌输为主,对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对欠缺。道德是人们内心形成的一种对于丑恶好坏的评判标准,如果没有将内心的意识具体到行为上来,道德建设是不完善的,高校道德教育更应该注重于对学生德行的塑造,以具体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教育。

2.学生耻辱感缺失

耻辱感是人内心对自己行为的衡量标尺,如果缺少了耻辱感,人们就会为所欲为,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切的行为都以自我为出发点,这样犯罪就会大大增长。目前高校道德教育大多是正面的教育而忽视了反面的耻感教育,使得学生的耻辱感有所缺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做一些自己以为很合乎情理的事情,而这些恰恰是违反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例如,高校学生存在的考试作弊想象,很多同学把作弊当成了常态,有时候即使被老师发现也不以为然,部分同学甚至和老师争吵。这些情况的发生主要由于高校道德教育忽略了对学生耻辱感的培养,加之道德要求的主要靠自我约束,没有像法律一样的强制力,很容易造成学生道德的缺失。

3.道德建设的法制保障不够

高校的规则制度中都会有一些对于学生违章违纪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违反了道德的行为,几乎很少有相应的处罚,学生对于道德的态度也就逐渐淡漠。这和道德本身存在的弊端有关,道德因为不具有法制机能,人们在做出行为时,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来决定是否遵守道德,在违反道德之后,获得的惩罚也仅仅是迎来人们道德的谴责。这样,道德并不能被很好的遵守,道德标准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措施

法律如果不能将它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就很难被人们所遵循,同样法治建设之路亦要辅之以具体的规章和条文。高校的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应当用具体的规章来使其制度化,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一起写入高校的规章制度之中是很好的做法,在制度化之后,法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要求,就可以同时对学生的言行举止做出约束,学生的违法现象也就可以得以制止。

(二)两种教育主体的结合

老师是学生获得知识有效途径,要想推动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老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谓术业有专攻,高校教师对于本专业的理论研究都比较深入,而对于专业之外的学术研究就很少。大学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老师主要是思政老师,即使老师们对于法律也有所了解,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专业,所以在课堂上传授法律知识并非易事。高校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需要老师加强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甚至可以把法律专业的老师加入到思政教育之中去,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法治素养的熏陶。

(三)两种教育理念的结合

(四)两种教育实践的结合

学生对于道德问题从小就在书本有所学习,有关道德问题的案例不胜枚举,法律案例也随着新闻媒体的进步而被大家所知晓法律与道德不同。但是案例只能对于教育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体的内容,案例是很难使学生的内形成对法律和道德作用信念,所以对学生的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时候应当带领学生进行具体的社会实践,例如,根据社会调查发现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进而提出解决措施。这样可以把书本知识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实践慢慢的让学生了解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渐渐增强学生的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快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魏高雁.法治建设的道德保障研究[D].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11.

[2]董升太.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11.

[3]云心田.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J].华人时刊(下旬刊),2014(1).

[4]魏国强.论高校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措施[J].科教导刊,2012(4).

自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开设以来,该课程已经成为大学教育的公共必修课之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两项重要内容,是高校培养的两项重要指标,因此,要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统一。从授课方式角度来讲,可以分为两种:1.课程式授课方式;2.实践式授课方式。所谓课程式授课方式,就是指按照课本教材固式授课方式,以课本为中心,单纯地按照课程要求以完成课程任务为中心。这种授课方式忽略了学生的内化和内在需要。实践式授课方式是指以社会发生的案例为基础,对大学生进行案例教学。这种授课方式,固然可以给学生揭示法制问题所在,宣传法制思想,但是忽略了大学生对社会现实的解释。

没有法制的社会是不能称之为现代社会的,但是没有道德的社会却是不能称之为社会的。法制范围内的事情,是可以做的事情,结果人就成套子里的人。所以,社会上就出现了大学生淡化社会道德的事件。所以,在网络上可以看到对大学生公交车不让座位校园里做出亲密动作等各种谴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离不开法制教育,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针对大学生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有必要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思想品德人格教育,使大学生认识到知法、懂法、守法是成人、成才的基本条件,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法制究竟是给了大学生自由,还是给了道德败坏的温床,不得不成为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但是社会现实给大学生创造了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呢现实和媒体给大学生展示了因为做好事而沾染官司的事件,比如,因为搀扶并送老人到医院而摆脱不了社会官司的尴尬事件。在突发事件超脱法制之外,人无法摆脱法制的限制的时候,道德就成为人类的漠视体。从这一程度来讲,没有法制的道德难以维持,没有道德的法制只能恶化人类社会的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未来的大学生,自然摆脱不了法制和道德目前的悖论。因此,如果不能解决法制和道德的和谐统一,大学生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无疑都走上了绝境。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法制和道德的结合是大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结合就不仅仅是学校教育问题,更是社会发展问题。结合已有研究,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在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要明确法制的正确地位。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治国家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它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这种治国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精神源泉,只有当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信仰,并以之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仅关乎到个人的成长与前途,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因此,要将法治的诸多价值要素及其蕴涵的精神实质融入大学生的头脑中,要建立起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并通过大学生主体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传播和普及这种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和理念,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

法治精神的缺失———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之现状

(一)法律信仰缺失法治精神的形成依赖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过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2]28只有公众对法律认可、尊重、信任、依赖的真挚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促进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然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比较差。还有一些大学生认为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似乎很小,因此,对法治建设保持冷漠态度,在行为上漠视法律,甚至与法律背道而驰。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只有被公众所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如果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大学生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权威,国家也不可能迈进法治化的门槛。

(二)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到传统法律义务本位观的影响,许多大学生缺乏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大多数高职院校通过开设公共基础课进行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了法制观念。但由于这种普法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大多从属于德育,以“守法”为重心,与大学生个体利益和要求相违背,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中国社会传统文化中的义务观念,容易使大学生对普法教育产生抵触情绪。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宗法观念、人情观念、特权观念在脑海中还占有一定的位置。

(三)法律知识贫乏虽然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仍然较低,有些学生还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现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其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法律知识更显欠缺。另外,多数大学生注重专业课而忽略法律基础课,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四)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我国当代的法制教育只重视法律的工具主义价值,而忽视了法律的理性价值,如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等。这种教育使大学生仅仅停留在感性的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上,使我国法治精神的培养陷入了困境之中。可以说,“法律工具主义是一种全局上制约我国法律价值和法治目标实现的理论。”[3]547即使学法律,也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只求记住一些部门法的具体条文,知道怎样操作,不求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不去挖掘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深层次底蕴,更不是为了树立健全的法治观念。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使大学生无法深刻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影响了法治观的生成。#p#分页标题#e#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育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而且包括法精神、法文化的传播与熏陶,其培养目标是使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从认知、使用层面提升到信仰、自觉内化的层面。为此,高职院校应秉持能力与观念并重、知识与行为统一的培养理念,在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上不断调整创新,以逐步实现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养目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改革

高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法制教育内容设置的调整

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权威,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是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很多高校,都是通过开设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来应付法制教育。这使得学生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听到各种法律问题,但难以从法律角度去思考和评价,这显然没有真正实现法制教育的目的。应对法制教育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授课课时少局限我们不可能在课堂中进行所有法律知识讲授,除了进行宪法、民法、刑法等几部大法一般性普及外,可根据学生专业或兴趣进行选择。如可在第一次授课之前做个问卷调查,调查一下学生对哪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感兴趣,根据调查结果侧重选择某一部分法律进行讲授。也可根据学生专业进行选择,如对于企管贸易的同学可侧重介绍经济法知识,对于电子商务专业的同学可侧重介绍一下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法律。总之,是要让法制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满足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二、法制教育方法的改进

三、改革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3、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建设。提高法制教育师资建设还需要具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当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相对比较薄弱,有条件的高校可以由法律专业的教师来担负教育工作,若是办学条件不足还需要充分提高师资力量,针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还需要不断进行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提高高校法制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另外教师在教学中还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坚定自身的法律信仰,为学生的学习树立榜样。

4、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高校在改革法制教育工作中还需要开展丰富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西方发达国家在法治教育中一般采取实践性法制教育模式,这种教育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能够为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提供可以借鉴的地方。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可以开展第二课堂,组织学生来进行参观从,提高学生接受知识的主观能动性。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相对比较匮乏实践环节,学生单单从理论上难以获得深刻影响,缺乏法律实践,因此高校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需要开展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更加生动的开展法制教育,逐渐加强学生的自律性。在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观看教育案件等电视录像等,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等,使学生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总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课题,需要大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法制工作者高度重视,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使大学生能科学认识、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和法制建设,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1]郭璐.在职业大专院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5).

[2]朱月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J].科技创业月刊,2015,(3).

2通识教育理念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相通性

3借鉴通识教育理念,深化大学生法制教育改革

【关键词】法治观念;契约精神;诚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Φ赖陆ㄉ璧拇俳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历史和现实的实践证明,培育现代诚信观念是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伦理基础。

一、大学生法治精神和诚信契约精神现状

具有开放性、功利性和权利义务对称性的特质,契约精神所蕴含的自由交往、利益本位、权责对等的理念恰好与现代诚信的特质相一致。在经济、社会日益契约化的当代中国,合理引进和倡导契约精神,无疑会为现代诚信的构建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建立起现代诚信坚实的基础性资源。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道德建设的基石。然而,在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社会上虚假信息、制假造假、金融欺诈、商业欺骗、政务失信、学术造假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不讲诚信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大学生法治观念不强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三、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养成的路径选择

契约精神是现代法治社会和经济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契约才能使现代社会建立所有人都平等互信的有效保障机制。诚信社会的建立是一个契约精神的普及和契约社会的重构过程。

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的养成问题,既是个人问题,又是学校和社会问题。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的观念淡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个人学习、学校教育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影响等多渠道作用,帮助大学生加快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的养成。

首先,合理重构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教育的平台。第一,对大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教育应贯穿于整个大学期间,加强公共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授课,培养大学生最近本的法治素养。第二,提高公共选修课中法律课程的比例,通过精彩的实践案例教学,让同学们身临其境,增强法治观念。第三,建立大学生法治观念和契约教育档案,对大学四年期间的表现如实记录,并于用人单位的招聘职位挂钩。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问题;办法

高职学生是当代中国社会中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群体,他们同样肩负着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直接影响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当前,受经济社会多元化价值观念的影响,高职院校学生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屡见不鲜,曝露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弊端。所以,加强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牢固树立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高职学生的法制观念,提升高职学生的法律素质,是高职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深入研究新时期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独立性受到削弱

对专业知识教育重视,而忽视法制教育,目前高职院校普遍使用法制课教材是根据2006年课程改革形成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它将《法律基础》课和《思想道德修养》课整合,使“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统一在一起,导致《法律基础》从属于德育课,按照德育的方法开展法制教育,弱化法制教育功能,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受到削弱,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的意味很浓,导致教师和学生对法制教育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定位,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这样法制教育也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2、教学模式有局限,忽视实践环节

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法律知识本身体系繁杂、晦涩难懂,应用性强且抽象。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诠释律令,讲案说例,学生在教师的理论“轰炸”下记住所学的内容和知识点,空洞的讲解,被动的接受,结果是教师讲授法律知识不少,但学生只是记在笔记里、划在书上,在指导自己行为上很少得以体现,考试也只是对记忆力的考查而不是对知识的真正融会贯通。这种教学方法导致了大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并未培养出良好的法律素质,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3、法律知识教育多,法律意识培养弱

二、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改善途径

1、把法制教育从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分离出来

2、打破说教式教学,强化课程的实践性环节

3、重点不在于课本知识的传授,而在于法律意识的培养

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形成自觉守法、用法、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法制观念。观念的形成仅依靠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不够的,必然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相结合,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重点不在于课本知识,而在于学生参与各种类型社会职业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重点放在向学生们传播现代权利义务教育观念和法制精神,对大学生的法制价值观、法制素养、思维方式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教学中,通过课程中“量”的教育,在学生心中起到“质”的效果,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信念,内化为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实现从专业学科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的转变,让他们知道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违法必受追究,使他们对法律心存敬畏,克服侥幸心理,不敢以身试法,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学法、懂法的需求,自觉捍卫法制的尊严,自觉依法办事,促成他们在行动上成为一个守法的人。

高职学生,作为未来国家的建设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法制观念如何、法律素质怎样,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高职院校作为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不仅要以学生的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更要注重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清楚的认识法律教育的现状,积极拓宽法制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使学生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使高职学生呈现出遵纪守法、自立自强、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对高职生成长成才具有重大意义。

[1]张旭东、徐燕:《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研究》,《商场现代化》2012年1月.

THE END
1.点点滴滴熔铸大学生法治观念高等教育阶段是其中的最高阶段,一方面能够检验前一阶段法治教育的成果如何,另一方面是学生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等融会贯通的关键时期,必须大力加强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加强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需要从五个方面发力。第一,立足中国立场,明确大学生法治观念教育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我国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3407800150997229&wfr=spider&for=pc
2.大学生法治教育读本收藏单位 馆藏地 在架状态 索书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 雁栖三层北区流通阅览书库 在架上 G641.5/4 中国科学院大学 雁栖三层北区流通阅览书库 在架上 G641.5/45浏览量 问图书管理员 馆际互借 点赞 收藏 访问借阅管理系统 分享 相关推荐新时代大学生法治教育概论 作者:李战国主编 ISBN:9787513070355 出版社:https://www.las.ac.cn/front/book/detail?id=5a08c7a4e38cc179ad5d1f033f3e8e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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