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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在17世纪由威廉·配第提出,经过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奠定和发展,马克思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比较完整、严密的劳动价值论。但是,的劳动价值论在解释当今经济现象时却无法完全令人信服,这也是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等西方经济学理论拥有较大市场的原因。有必要对劳动价值论进行发展、补充和完善,使其适应时展的需要,本文尝试从新角度研究劳动与价值问题,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劳动价值论的发展。
1.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
1.1关于价值创造的源泉
劳动价值论认为,直接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而过去劳动不能增加任何新价值。与此相应,过去劳动的物化—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只起转移价值的作用。这就表明新价值的创造仅与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相联,而与生产资料的数量质量变化无关。这无法解决减少了的活劳动和增加了的新价值之间的矛盾。值得研究的是,在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过程,过去劳动中凝结着大量科技成果并大量代替活劳动的今天,过去劳动及其物化形态的生产资料在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变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以外的知识劳动的地位和作用到底如何如果拘泥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就不能说明如今的现实。
1.2关于价值量的决定
1.3关于价值的构成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的实质是生产这种商品所耗费的人类劳动,其中包括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个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脑力劳动在物质生产领域内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于商品价值的形成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并且引起商品价值构成的重要变化。马克思没有对这个问题展开论述。另外,按照马克思的分析,物质产品的价值由两大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生产这种产品直接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它是在生产过程中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一部分是直接生产过程中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很明显,这种分析并没有把通过各种途径加人到物质产品中去的物质生产领域内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包括进人。实际上,物质产品的价值构成要比马克思的分析更复杂。
1.4关于价值的实现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并将商品价值归结为劳动,而劳动只是供给方面的因素。现实生活中,需求方面表现出来的力量有时候大大超过了供给,而且使商品价格始终远远超出其价值,如部分地段的房地产,劳动价值论把商品价值与商品所面临的社会需要的联系仅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建立起来,这种对于商品价值实现的说明并不是非常充分。
2.对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与价值问题的探讨
按照劳动价值论的传统划分方法,劳动可以分为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抽象劳动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彼此之间只存在不同量的问题,具体劳动是具体有用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彼此之间存在着不同质的问题,但是,仅从这样的劳动二重性范畴出发研究现实的经济生活问题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把具体劳动进行细化,得出具体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是效用劳动和非效用劳动的统一。效用劳动是凝结在产品中的劳动,它在交换中体现为抽象劳动,经过交换形成价值。非效用劳动是在劳动过程中被产品放弃的劳动,它无法形成价值。因此,效用劳动是价值形成的源泉。
以效用劳动为基点,能较好地解释诸多传统劳动价值论无法圆满解释的问题。
2.1价值创造的源泉
知识可以物化为生产资料,但生产资料本身是不能创造价值的,它只转移价值。作为理论形态的知识,是人类劳动的物化,不可能自发地转化为活劳动,因此也不能创造价值。任何知识,如果不转化为知识劳动,生产出产品并用于交换,就不能形成价值。因此,价值的增长是源自效用劳动的增加。
2.2价值量的决定
2.3价值的构成
一种产品的价值由生产该产品直接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直接生产过程中最优配置的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构成。这种最优配置与效用劳动相吻合,能体现了管理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这样的构成也才能把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全部纳人。直接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属于转移价值部分,但它也会随着物化劳动的效用劳动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最优配置的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包括了通过各种途径加人生产领域内的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为了达到最优配置进行的各种脑力劳动都应该计人新价值。
2.4价值的实现
3.结论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有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是构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对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深人的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由来与演进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基础是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奠定的。
(一)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
1,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
2,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价值和价格概念也含混不清;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把使用价值及价值混为一谈。
(二)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理论有所发展
斯密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斯密明确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做了一定的分析。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也有不彻底性,他认为:(1)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2)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购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3)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收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斯密的第三种价值决定论被后人称为“斯密教条”。
(三)大卫·李嘉图提出了在资产阶级限度内最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完成者
(四)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过程
二、当今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一)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问题
所以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与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最大不同在于,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是最终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而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性劳动,其劳动并不是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在购买时就意味着对这种劳动的即时消费。比如:擦鞋工为顾客擦鞋,理发师傅为人理发,在其劳动力的购买中就直接实现了消费;而不是像金银等物质财富的提炼一样,在消费的同时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待加工的原材料上,最终使其转化为金银,并能在其物质的存在期内一直具有相应的价值。服务性劳动等其他未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在消费的同时就已经消耗的尤影无踪。但由十这两种劳动都具有相应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除了由于两种生产性劳动的作用对象存在差别而使其最终存在方式不同外,其本质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活劳动,具有相同的性质,应当同样予以重视。其本质上都创造了社会财富。
(二)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和第三部类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如前所述,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活劳动与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这两种生产性劳动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就应该认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的具体特性。如果不能弄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之间的不同特性,在经济建设中极易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已经根据性质将生产物质资料的部门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而且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之间的扩大再生产要按照比例协调发展。我们如果将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所属的生产部门称之为第三部类,那么第三部类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等三个部类也要协调发展。
假设在三大部类不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动都进行交换和消费,那就应该是这样的情况:第一部类能够为第二部类提供全部固定资本投资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而巨第二部类能够为所有部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同时第三部类应该能为前两个部类及自身所必需的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产中存在的是扩大再生产。只有扩大再生产才能够提供人们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新增加人口的消费需要。那么在扩大再生产中就应该也是第一、第二、第三部类协调性的出现增长,不能出现不协调而使经济出现不健康的增长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这样产生的不健康增长应该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第一部类所占有的资源过多时,有可能会由于没有相应的消费品与劳务(此处指没有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劳动,下同)与其交换,从而导致消费资料和劳务的缺乏,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因为找不到买主而破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第三,当第三部类占用资源过多,相对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讲,那么就出现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同时由于第一、第二部类资源量占有不足,所以就出现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那就是物质资料的价格出现上张,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
目前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理论界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对此本文本想一一加以评判,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有一些似是而非
的,甚至是模糊的认识进行一定意义的探讨,笔者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深化对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必须是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原创精神的基础上的。故本文拟在若干问题上与同仁们共同商榷,以求澄清劳动价值理论之内涵。
一、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的区别问题
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有了商品交换就产生了价值的问题,也就是说价值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那么作为价值问题的研究也就会自然遵循这一原则。对此恩格斯曾指出,“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③所以《资本论》第一章所分析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两个原始公社之间的原始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④,而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⑤,诚然马克思在研究价值形式发展是从原始公社时的物物交换开始的,但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逻辑的展开要求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可是这并不意味劳动价值理论仅仅只适用于研究的起点,恰恰相反,劳动价值理论正是遵循逻辑的展开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基础上,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进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总之,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证法的基本要求即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逻辑
的展开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劳动价值理论所揭示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只要是处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理论所包含的基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在相当多的地施很不发达,只有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才能促使生产力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由此带动生产关系向前发展。如果简单的以所谓的现实已经超越了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理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应该说是一个重大误解。
二、正确认识价值的决定和源泉问题
而且,马克思指出,“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并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
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价值。这就是说,要把人类抽象劳动,凝结在一定的物体里面,即一定的对象里,它才形成价值。”⑨由此可见,马克思从来也没有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脱离使用价值抽象地谈论价值”,而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起来谈论价值的。其实仅仅认识到交换价值的依据是人类劳动一般还不够,因为还并没有认识到价值最本质的内容,马克思是把价值创造的劳动当作社会劳动来看待,把价值当作社会关系来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换,其实质是体现人与人的劳动交换关系,不过在商品社会里,人们交换劳动是通过商品为媒介来表现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以无论从交换价值的依据来看,还是从使用价值的属性与价值的属性是无法替代性上来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划一的。所以有的学者提出的“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延伸和另一种广义的使用价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实质上还是一重性”的认识是极其片面的。
在价值的源泉问题上,特别强调的是价值的源泉和财富的源泉是两个概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价值必须以生产出使用价值为前提,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同样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但绝不能混淆生产价值的条件和价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价值形成的源泉和财富形成的源泉。生产价值的条件和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则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类抽象劳动,后者的源泉是劳动和生产资料。这是因为价值所代表的是人类劳动的交换关系,而财富的生产是体现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者蕴涵着不同的内涵,故不能简单划一。
三、正确认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
首先,在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细地阐述,他指出,价值决定格,而“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即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商品是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模的着,价值虽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却和商品不同,看不见、摸不着,价值要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和货币发生交换关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该商品的价值表现出来,“必须把自己的舌头塞进它们的脑袋里”,也就是说内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外在的价格才能得以表现,价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
其次,马克思肯定了价格与价值在量和质上存在背离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
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标。”⑾这就是说,虽然商品的价值量必须通过价格才能表现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价格一定要和商品的价值量完全—致。对于价格和价值量的背离情况,马克思指出,货币和商品的比例关系,既受价值量的决定,又受其它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价格“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所以只要价值量转化为价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响,商品和货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也就是必然的。而这种价格与价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此外,马克思还指出,价格和价值在质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阐述了商品价值决定价格的基础上,并不否定价格本身有脱离价值的现象,而认为这恰恰上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
再次,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和影响的现象”的论断还有着致命的错误,它根本无法回答当供求一致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这一问题。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出现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就已经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为决定价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况下,一辆汽车和自行车为什么是有不同的价位显然是无法回答。
对于价值分析和价格分析的层次问题,思格斯在编辑《资本沦》第三卷时,为了对付庸俗经济学家对马克思
劳动价值价值理论的攻击,运用大量的经济史料,详细论证了价值的产生和发展直至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过程,论证了价值规律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的历史过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简单商品交换中,价格是以价值为中心,并且是围绕价值来变动的,特别是简单商品生产越充分,则较长期内的平均价格越是与价值一致;伴随机器大工业的出现,一切落后的生产方式最终被资本征服了,工业取得了应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转移的障碍,使工业利润和商业利润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这样对整个交换来说,就完成了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移,这是—个历史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过程。生产价格规律恰恰是价值规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转化形式,尽管现象会偏离本质,但终究替代不了本质。可见价值分析是高于价格分析的深层次的实质性东西,无论价格怎么样地复杂,如何偏离价值的轨道,其背后的决定力量都是价值,价值分析的独立化不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严格区分价格决定和价格实现的不同。前者是一个根本原则问题,后者是现象问题,二者绝不能混淆。
四、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在现阶段的指导意义的问题
首先,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理论的揭示。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以及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刺激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只要人与人的关系还表现为利益关系,只要社会不能直接地调节这种
利益关系,商品生产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最适宜的形式,商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运,必然会促使每个商品生产者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普及全社会,使生产力向前发展。市场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脱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们不仅要完成工业化,而且还要完成现代化目标,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实践上把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统统视为异端,简单地认为我们可以不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就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这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做法,结果证明只能是经济的“穷过渡”。
再看当今的时代特征是经济的全球化,其实质就是市场的全球化即资金、人才和生产要素的全球范围的自由流动和最优配置,也就是价值规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作用,为各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和开拓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否有效地融人世界经济,使本国经济结构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尽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进各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这种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想独立于全球化市场经济之外,不遵循价值规律的原则都是不可能的。
最后,看一个理论能否经的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要看这个理论本身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封闭的理论必然抛弃,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实上,我们对劳动价值理论和价值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服,并不断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从计划和市场的排斥论到消极结合论到积极结合理论再到十五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过程是我们丰富和发展价值规律理论并自觉地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价值规律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农村,由于实行了,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在城市,由于建立起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焕发出了生机。纵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成绩斐然,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极大地提高,综合国力得到了极大加强。这—切恰恰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闪耀出的灿烂光芒。那种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经不起历史的检验的说法,才是真正地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五、正确认识如何科学地发展地看待马克思的劳动
价值理论的问题本文认为对待的态度应该是在坚持中促进发展和在发展中丰富。坚持就是要坚持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理论。即坚持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观察问题的方法、立场;坚持根据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这是根本原则问题。坚持的基本原理,并不是要把它们当作—成不变、恒古不移的教条,而是要在坚持的同时与时俱进敏锐地把握时代、形势和实践的新变动,以新的实践为基础,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是基础理论而不是应用理论,他们的理论是现实经济的高度抽象,并不是每个国家以及具体阶段的现实。我们决不能离开本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来谈,那是—种空洞的理论,而是要以中国的问题、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限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历史地科学地对待,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者的态度。
注释:
1、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12—7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4卷第22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3页。
5、同上。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
7、《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49页。
8、《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50页。
9、《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65页。
一、关于商品价值的创造问题
该问题是近几年学术界研究、争论的热点。有的坚决维护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的传统观点,认为任何对此观点的怀疑和否定,都会直接导致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从而必不可免地导致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的否定。有的则提出了不同于传统观点的新观点,这类新观点主要有:
(1)钱伯海、温志宏等人认为不只活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商品价值由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共同创造,否定了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科技是生产力就不能成立,相对剩余价值包括超额剩余价值就无从得来,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就不存在,从而就等于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2)许成安等人认为非劳动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共同创造价值。不过,创造价值的到底有什么因素,彼此又各存己见。有的说是劳动、资本、土地三种生产要素,有的说是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四种生产要素,有的说不只这些生产要素,尚有科学、技术及知识,还有的说,不仅是各种生产要素,而且还有非生产要素、非经济因素。
(3)沈建新认为,只有创造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重复性劳动不创造价值,而只能转移价值。[1]
二、关于商品的价值及价格的决定问题
在商品的价值及价格的决定上,新的观点主要有三大类:
1、供求决定论。晏智杰、王则柯等人认为“价格机制的劳动决定论庞大复杂仍漏洞百出,供求决定论则简单扼要却普适有力”,[2]主张用供求决定论代替劳动决定论。
2、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结合论。蔡继明、袁庆明、白连志、高翔、丁聪等持此类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各有长短,主张吸收二者之长而实现二者的融合。(1)蔡继明、白丽健建立了必要劳动I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不由必要劳动I和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而由二者共同决定。[3](2)袁庆明建立了价值供求价格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马歇尔的供求价格论都有科学价值,但都有理论上的不足或缺陷,应取二者之长来实现二者的融合,并提出了融合的图象描述方法,其要义是:价值(或生产价格)始终是价格波动的基础和中心,但供求关系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是引起价格波动的重要原因。[4]
3、成本供求论。笔者杨英法认为,劳动价值一元论确有缺陷,但供求价格论虽对同类商品在不同供求关系中的价格变动颇具解释力,却对同样的供求状态下,如供求平衡状态下,不同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缺乏解释。此差异是因不同商品之间的社会生产成本(注意:不是个别生产成本)的不同造成的,故商品价值由社会生产成本与供求关系共同决定,价格又因交易者交易能力、交易策略的不同而围绕价值波动。成本无需必有,矿山、荒地、自然生长的树木等非劳动产品的商品便无成本,但因人对其有需求,故也有价值。此时,商品的,价值、价格会因需求量的日益增长而随年月不断增加,永无止境,其高低与成本的关系已不太密切,而主要取决于人们的需求、购买力。
三、关于价值规律的内容和基本要求问题
[参考文献]
[1]沈建新.知识价值论[M].学术月刊,1999,(2).
[2]王则柯.价格机制: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困境[M].学术研究,1997,(8).
[3]蔡继明,白丽健.必要劳动Ⅰ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的价值[M].学术月刊,1995,(9).
[4]袁庆明.价值供求价格论——对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的融合[M].社会科学辑刊,1997,(2).
〔论文摘要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当代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仅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拙,而且是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不仅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而且成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和运行规律,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并由此奠定了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类经济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地位,尤其是在当代中国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因此,有必要结合现实问题,加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重要价值与当代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一、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一百多年后,当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中国社会现实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今,人类已经进人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提升特别是计算机的普及创造出新型的生产工具,使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生产工具的发展使现代经济呈现出全新的生产模式。
在这种新变化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超过了物质资本,人的劳动形态由此而发生了三个方面的改变:一是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人类生产由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二是管理劳动在规模和作用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这种对生产进行科学组织与管理的劳动同样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三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服务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产品中,活劳动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物化劳动的比重却逐渐增加。知识、信息、科技等日益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劳动的内涵与形态所出现的巨大变化引发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种种疑问,为此,只有对现代劳动形态下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以及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作出深人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解。
在当今社会,知识经济越发展,人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就越大,因为具有更高创造性的科技劳动必然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均日益加大了对各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力度,其原因就在于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由此也印证了马克思关于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理论的科学性。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当代的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劳动价值论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显示着其当代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求各种商品生产和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
(三)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关键词:劳动使用价值论;快乐经济学;基础理论
在当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立论的根据。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是,重新建立一个能够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并与原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观上一脉相承的新经济学。在新时代,新经济学就应该是研究快乐的快乐经济学。
一、劳动使用价值论的提出及其内容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时,他是最先从商品的分析入手的,他揭示了商品的两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
在分析劳动使用价值论基本内容前,我们必须概括一下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有关论述。
1.有人认为,马克思不重视使用价值,对此,马克思是坚决反对的。他说:“这位瓦格纳还把我列在那些主张‘使用价值’应该完全从‘科学’中‘抛开’的人中间。”“这一切都是‘胡说’”。马克思把使用价值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他说:“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
2.从商品两重性也可看出,马克思是非常重视使用价值的,他把使用价值列为商品的两重性之一。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两重性是由使用价值与价值共同构成的,商品两重性是由劳动力的两重性决定的,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
3.在马克思看来,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表现为商品具有的某种效用,这是实现交换价值的前提,“物品要成为商品,从而成为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一定要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因而一定要有某种有用属性。”
4.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但同时也认为使用价值具有社会性。“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对他本人即卖者的使用价值,而是对第三者即买者的使用价值。”
5.马克思看到一种商品在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阶段所具有的不同使用价值。“至于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情况则不同。按照劳动过程的性质,生产资料首先分为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或者更进一步地加以规定,它一方面是原料,另一方面是工具,辅助材料等等。”
6.马克思认为,一定的使用价值只是资本增值的手段,“……资本对采取任何特定的使用价值形式作为自己一视同仁的化身加以采用或抛弃。”
7.马克思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使用价值,一方面他把使用价值看成是现实的具体物的属性,即“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他把使用价值看成是抽象的、类的存在,即作为政治经济学中的范畴,“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的时候,它才属于后者的研究范围。”
8.马克思看到了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所特有使用价值的作用,也正是主要由于这一点,马克思才把使用价值引入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之内。“……剩余价值本身是从劳动力特有的‘特殊的’使用价值中产生的……所以在我看来,使用价值起着一种与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完全不同的作用。”
9.马克思认为,“货币的使用价值就是:货币创造交换价值,创造比他本身所包含的更大的交换价值。”在这里货币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作为资本来让渡,它的使用价值就是获得利润。
10.马克思认为,“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只是他借以消费自己收入的对象。”他还认为,“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
以上我们简略地概述了一下马克思有关使用价值的论述,尽管上述的介绍存在着许多不周全之处,但本人认为,这基本上反映了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主要观点。下面本人就根据马克思有关使用价值的主要观点,对劳动使用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做一下初步的概括和总结:(1)使用价值与价值共同构成商品的两重性。(2)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前提,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使用价值。(3)使用价值除了代表商品的自然属性外,它本身也具有社会性。(4)从整体而言,对使用价值的重视使资源的配置趋于合理化。
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样,的使用价值论也必然是劳动使用价值论,这是价值取向的根本要求。正如无产阶级革命先驱所说:“从前的经济学,是以资本为本位,以资本家为本位。以后的经济学,要以劳动为本位,以劳动者为本位了。”[7]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济学,当然也要以劳动和劳动者为本位。
二、确立劳动使用价值论的现实意义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并不是忽视或不看重使用价值的,只是出于革命性的需要,他在构筑其理论体系时,必然选择最能证明其革命性的那部分概念和内容,作为其论述的主线。尽管如此,由于使用价值的特殊重要地位,马克思还是大量地论及了使用价值。从他的大量论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马克思对使用价值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现在看来仍闪烁着真理的光芒。
1.使用价值与价值共同构成商品的两重性。这说明,从商品两重性构成角度看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同等重要的。因此商品两重性的论述必然是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同样也应是劳动使用价值论的重要内容。我们明确这一点,其最根本的现实意义在于,通过对价值的研究,得出的劳动价值论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基石;那么我们通过对使用价值的研究,即可得出新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基石——劳动使用价值论。
2.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前提,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创造使用价值。这说明,从价值实现角度看,使用价值已经成为交换价值和价值的核心,离开了使用价值,也就无所谓交换价值和价值,因此,劳动的直接目的当然是创造使用价值。这一点对我们的启示是,作为企业必须首先注意新产品的开发,不断创造具有新的使用价值的商品,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获得交换价值。使用价值的创造当然也包括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而且这是使用价值创造的重要内容之一。3.使用价值除了代表商品的自然属性外,它本身也具有社会性。我们的国家和企业必须明确,为谁创造使用价值,为谁创造价值可以说,这一条标明了劳动使用价值论在价值观上的根本取向,从而也证明了劳动使用价值论,能够成为指导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石和逻辑起点。
4.从整体而言,对使用价值的重视使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化。可以说,这一条是政府和企业重视使用价值的必然结果。政府重视使用价值,就必须重视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哪些是需要的,哪些是不需要的或过剩的产品,政府都应该在宏观上有所把握,政策的制定就应该以此为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即创造使用价值过程中,就应该对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然后才能决定创造哪些使用价值以及创造商品的数量。
三、劳动使用价值论与快乐经济学
一般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价值理论包括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狭义价值理论即指劳动价值论。根据前文的研究,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应该包括: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劳动使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最终要解决财富的公平、公正分配问题;劳动使用价值论最终要解决生产过程的合目的性问题。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核心和灵魂就是“以人为本”,即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
新经济学——快乐经济学,应该研究三大方面问题:一是生产领域的公正问题;二是分配领域的公正问题;三是消费领域的合理化问题。生产领域的公正问题要解决生产什么和为谁生产的问题。如生产粮食还是生产,建楼堂馆所、豪华别墅还是修希望小学等等。分配领域的公正问题要解决利益分配的广泛化,避免利益向少数人集中。如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消费领域的合理化问题要解决如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文明消费。如封建迷信、铺张浪费、跟风消费等等。
快乐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应该从生产领域开始。我们还是借鉴马克思的分析方式,即从分析“商品”入手。马克思已经发现了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重性。通过对价值分析得出劳动价值论,并以此建立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在当代,我们就要通过对使用价值的分析,确立马克思的劳动使用价值论。并以劳动使用价值论为逻辑起点,建立新经济学——快乐经济学。
现实在变化,社会在发展,随着现实的变革,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的也应该大发展。我们要善于在理论体系内部寻求新的生长点,使理论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08-716.
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5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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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论文摘要:关于劳动价值论中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以及劳动价值论的现实指导意义等问题的认识,必须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其中包括价值是不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价值论以现实指导意义何在,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等等。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自动化、电子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入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笔者认为,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采用全面的观点,整体地看待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含义。
一、关于劳动创造价值问题
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value”),而且是活劳动,不是物化劳动,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二、关于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劳动要形成价值,光靠劳动自身还不行。如果只有劳动而不具有诸如土地、机器、原材料等物质生产要素,无论如何是生产不出商品来的。没有商品,自然也无价值可言。关于产品的生产要素,马克思明确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作为产品的生产过程,“劳动过程所需要的一切因素”,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胁”“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可见,在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是产品的生产要素,这是马克思关于生产要素的基本观点。
近年来,有人认为,生产的过程是一个由活劳动与物质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的系统工程,劳动与资本彼此之间谁也离不开谁,因此,不能说剩余劳动仅仅是由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尤其在今天,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物化劳动包含了大量的科技因素,具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越来越大的作用,否定它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能客观地、科学地、正确地认识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作用和功能。因此,认为应该是价值及剩余价值是由物质生产要素和活劳动共同创造的。
但承认物质生产要素在生产商品价值中的作用,并不否定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这个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这是因为:第一,前者说明的是商品价值形成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就不能创造商品价值;后者说明的是商品价值形成的源泉,没有劳动这个唯一源泉,无论物质生产要素多么先进,多么丰富,同样创造不出商品价值。第二,物质生产要素对商品价值的作用是通过劳动为媒介而实现的,它并不改变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唯一尺度这个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三、关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指导意义问题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争论中需要认清的三大新问题是:1、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它是生产价值的重要条件,只能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2、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3、要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迅速传播与广泛采用,人类步人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变成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成为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科技知识(以下简称知识要素)不仅使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而且对传统经济理论形成很大冲击,引发出了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问题。面对生产力构成中的知识要素对经济的突出贡献,有学者提出知识能够创造价值的观点。他们认为,知识可以复制,能重复使用,有再生性、创新性特点,它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可以突破物的要素的有限性,极大满足人的需求,对经济作出的贡献是其它诸要素无法比拟的,它在价值生产中贡献巨大,所以,他们认为知识能够创造巨大的价值与财富。这就是所谓的知识价值论。
对此三大议题,我们的回答是:第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第二、知识劳动者是价值创造的主体;第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这是研究劳动价值论之中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对此必须认识清楚,不可回避。
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科技知识运用于生产,为社会创造了许多财富,因此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科技知识就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理论界对此争论得很激烈,而劳动价值论的回答是否定的。
1、从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来看,科技知识是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但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些因素中,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居于重要地位。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财富的创造较多地取决于生产所运用的动因力量,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它在生产上的应用。
新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生产力中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它的应用使劳动资料中的动力系统、机具系统、运输系统和信息系统更为先进,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扩大,性能质量更好,并可武装劳动者的大脑,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造就高素质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人劳动过程,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但不进人价值形成过程,只有人的劳动是决定价值的因素。因此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2、从劳动的二重性学说来看,经过科技知识物化的劳动对象和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通过具体劳动改变自己的使用价值形态,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而抽象劳动则在产品中加进了新的价值。
综合以上四点,说明科技知识及经过知识物化的知识产品、机器设备等都不能创造价值。
二、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
随着高科技的应用,企业内直接劳动人数减少,出现了“无人车间”、“无人工厂”,人们会疑惑: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发生了怎样的转变是转向科技知识吗
我们知道,劳动是人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与智力的总和。劳动除了包含体力劳动外,还包括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总体劳动的组成部分,从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使社会劳动发生了变化,劳动出现了知识化、智能化、复杂化特点,复杂劳动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体力劳动的比重日益下降,繁重的重复的体力劳动,正被各种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所取代,社会劳动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脑力劳动日益成为劳动的普遍形态,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也由过去的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转变为主要依靠脑力劳动创造。因此,价值创造主体不是转向科技知识,而是转向知识劳动者、脑力劳动者。
但是,为什么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呢在这里,我们需要对两者的劳动作用问题进行深层分析。
当年马克思就十分重视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在整体劳动者中,除了体力劳动者之外,还包括经理等管理人员、工程师等科技人员,马克思又具体地说:“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从马克思的叙述中可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是属于生产劳动者,他们是在劳动“概念扩大”之后,其劳动能力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的劳动者,其从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生产中,其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1、对科技工作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根据科技工作者对经济作出的巨大贡献,理应给予丰厚的报酬,一方面是对科技人员从事高度艰辛的复杂劳动、付出了巨大劳动代价之后所给予的经济回报,同时也是鼓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的创造性成果出来,为社会经济服务,以充分体现知识的作用。
2、对管理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经营管理的作用日益重要。马克思肯定了生产管理的必要性,对之反复使用了“监督劳动”、“指挥劳动”、“管理劳动”、“指挥和监督劳动”等概念。肯定了厂长经理等的管理劳动是指挥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其劳动表现在对产品的设计、工艺改进、内部机制的创新等方面做出预先决策,对生产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配置,使之协调优化,这种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生产经营能力与丰富的经验才能作出恰当的判断、合理的估计、英明的抉择,这属于知识劳动。生产过程中,管理者要使员工能够进行协作劳动、互相配合、不断创新,对生产要予以监督、指挥,承担创造价值的任务;他们为实现产品的价值,需要创造性地展开营销活动,开拓新的活动领域,不断冲破常规、捕捉新的机遇,开辟新的市场,而在产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会面临激烈的竞争、对手的排挤、市场的变化等,这就需要他们运用智慧、胆略和创造性,善于驾驭局势变化,善于抓住机遇,以使产品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显然,经营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
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经营、管理会变得更为复杂,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在组织生产中的作用和所创造的价值要远胜于一个普通职工,同时他在实现商品的价值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鉴于管理者的劳动也是一种高智力的知识劳动,他在创造价值与价值实现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应获得更多报酬,这才是对其管理劳动的复杂性、创造性的肯定。
总的说来,价值创造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物质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也不只限于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如今,实践已证明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他们的劳动是知识劳动,是能够创造巨量价值的高级的复杂劳动。
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以多元价值论补充修改甚至取代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通过理论大争论,我们知道,有些价值论是错误的理论,其名义上是修改补充劳动价值论,实则违背了劳动价值论关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根本观点,以取代或者否定劳动价值论,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老调重弹,实则不然。在人类跨人新世纪,面对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的文化层面、文化传播、文化积淀,编辑如何重新定义就显得日益重要:人们不能囿于那种编辑不就是收集牧集材料,整理一下使之成书的那个地位不轻不重、可以不屑一顾的传统观念。可以说,编辑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随着时代的日新月异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复杂。现在人们不仅谈论书、报、刊的编辑活动,而且议论广播、电视、电影、录音带、录象带和光盘的编辑活动,甚至认为电脑软件、网络出版也离不开编辑活动,当然,各种媒体的编辑活动,各有自己的特点。如图书和报纸的编辑工作就很不一样,图书讲求系统性、稳定性,报纸则讲究实效性、广泛性;书刊与广播也不一样,一个通过文字、图画、符号,一个则通过声音、语气、语调;广播和影视更有声响和音像的区别,多媒体、网络传播还可以双向进行,当然就更不同了。可见这些媒体的编辑都有各自特点,但它们共有的特点就是都有编校加工这个劳动过程。尤其在日益讲求劳动价值的当今,更有必要探讨一下编辑的劳动性质与劳动价值,在这些重要问题上,人们似乎还存在较大分歧。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点不成熟的看法,以就教于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方家。
探索编辑的劳动性质问题,一个首要问题就是要在理论上搞清什么是生产劳动以及编辑的劳动职能。
从这点分析出发,编辑人员的编辑过程应该属于脑力劳动的专业化的创造性劳动。它劳动的最终是产生一定形式的成果—载体。论文是科学研究中创造性思想的载体;期刊(学报)是科研成果的载体。作为脑力劳动者的编辑的劳动同体力劳动者的劳动一样,也是生产劳动,而且在新的经济结构中,他们的劳动的生产性质更加明显,他们的劳动作用也日益增大。这是因为编辑在编辑过程中要按照编辑流程进行有序的编辑劳动,才能形成预期的成果—编辑作品(学报)。
“编辑”一词的出现,最早是在公元7世纪的《唐大诏令集》八二卷,有“虑编辑之多缺”句。唐代史学家李延寿所撰《南史·刘苞传》有:“少好学,能属文,家有旧书,手自编辑,筐筐盈满”之语,其中编辑含义的容量很大,做动词理解,指的是一种劳动形式。《词源》修订本把编辑的古义概括为“收集材料,整理成书”。在出版业形成之前,编辑是成书方式的一种,即是一种劳动形式。我国古代出版机构大都是以家族为基础的私营书坊,若后继无人就会停办。因此,编辑作为一种专业职务,在古代不具备连续性和普遍性的条件,而近代“编辑”的概念,已不同于古代,它突破了以往以文字符号为介质的范围,可听的广播、可视的影视以及新型的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媒介都有自己的编辑劳动及其特色。《辞海》1989年版认为:“编辑是新闻出版和电影等机构从事组织、审读、加工整理稿件等工作”,把编辑工作看作是出版等专业工作的一部分。编辑工作形成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是同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分不开的。定期出版的报刊,为确保其连续性,必须设立专职的人员从事编辑工作。在我国,编辑工作是以后和以前形成的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
著述劳动与编辑劳动区别开来,编辑由一种劳动行为而成为一个职业名词,这是社会发展分工细化的必然结果。如今对“编辑”的涵义的界定众说纷纭,从中我们也许能窥探编辑的劳动性质。
从这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把握编辑劳动的普遍本质特征:即策划审理作品使之适合于流传的再创造劳动。它具有综合性和中介性的劳动价值。
编辑的劳动能创造价值,这是因为他们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中的脑力劳动。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理,脑力劳动也创造价值。马克思曾指出:“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消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劳动,但二者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生产耗费。”这里所说的“脑”,显然是指脑力劳动的耗费。因此,马克思的这段话说明了形成商品的价值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编辑的劳动既然是生产劳动中的脑力劳动,因此他们的劳动是形成价值的总劳动的一部分,只不过他们的劳动在形成价值过程中具有自身的特点罢了。他们的劳动价值特点在于:
第一综合性。一般说,他们的劳动不是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因为他们的脑力劳动不是直接凝结在物质产品中,而是凝结在精神产品中,然后再转移到物质产品中去。他们的劳动价值综合地反映在把握时代文化发展的脉搏,以自身的素养面对客体(文稿、作品)去粗取精,剔除糟粕,保留精华的过程中,直接作用于编辑实践过程中的选题组稿,文稿的评鉴,加工取舍等,尤其重要的是,编辑对客体的积淀和选择的结果,将物化于书刊的文化品位和传播再积累的价值之中,这些产品虽然不是物质生产,却是精神产品,因为它们都表现为物,劳动就可以凝结在里面。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编辑正是根据一定的思想原则,以客体(文稿、作品)或相应的信息和著述材料为基础,进行创意、优选、优化、组合等综合性的精神生产过程,使精神成果适合于制作传贮载体的创造性智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