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规办法》对地方国企是否有约束力的解读
《合规办法》第四十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指导所出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工作。
《合规指引》第二十九条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指引,积极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元正盛业律师解读与提示
二、《合规办法》与《合规指引》内容的主要变化
变化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并对党如何参与国企及合规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五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第七条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本企业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党组)法治专题学习,推动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合规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同时对党委(党组)在企业合规管理的具体工作定位和职能做了明确,即“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该职责定位有利于厘清党委(党组)和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避免合规管理工作边界模糊引发的内耗和管理漏洞。
另,《合规办法》虽未明确将党内法规纳入“合规”的定义内容中,但基于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合规办法》明确“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因此元正盛业律师提示,在国企合规管理实际工作中,企业应当将党内法规纳入合规管理的“规”中,并严格遵守。
变化二:明确“管业务必须管合规”,明确企业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合规主体责任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第十三条中央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中央企业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变化三:更加强调合规的有效性,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
第二十一条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应当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二十七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第三十四条中央企业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变化四: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监督问责,并明确国资委对国企合规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职权
第二十五条中央企业应当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
变化五:强调“务实高效”以及重点领域的合规风控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八条中央企业应当针对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税务管理、数据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中央企业应当针对涉外业务重要领域,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
以上是元正盛业合规律师团队针对《合规办法》与《合规指引》对比学习的理解和解读,《合规办法》还有很多其他内容和合规管理实践,后续将陆续介绍。希望本文对新疆国企合规管理有所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