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JohnMarshall(1755-1835年),美国独立和建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和法学家。早年参加独立战争。在政治上属于联邦主义者,主张加强中央集权,支持批准《联邦宪法》。任国务卿期间在外交上有亲英倾向,但仍主张奉行中立政策,缓和与英法两国的矛盾;支持与法国签订《莫特枫丹条约》;缓解与英国的经济纠葛;进行边界问题谈判等。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长达三十四年血易族,创立了许多司法惯例。
马歇尔的童年时代是在地广人稀的弗吉尼亚边疆度过的,这使他养成了简朴、坚韧等性格。为了使他有一个好的前程,并不富裕的父母让他在家中接受了良好的启蒙和初级教育,后来又送他到外地的一家著名的私立学校就读。离开家庭的学习生涯使他独立自主的能力大大提高。他最喜欢的课程是文学,熟读过许多古典文婷创并茶飞至建尽拉些任学名著,并开始研读法律。流马歇尔所受的教育并不系统,却相当严格,甚至有些刻板,这征甚船许角古化字使他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功底,也培养了他刻苦勤奋的精神和执著的性格,这对他的一生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当反英独立的革命风暴冲击北美大陆时,马歇尔毅然告别了平民生活,加入到革命斗争的行列之中。1775年春天,马余歇尔参加了当地的民兵组织,在弗吉尼亚打击英国军队。后来,他参加了大陆军,转战各地,先后参加善能若阶功皮了布兰迪万、福吉谷、日耳曼敦等战役,在历次军事行动中均有突出表现,军职不断晋升。艰苦的战斗岁月锻炼了诉地尼消他的毅力和品格,也增强查细控磁盐简支棉跟冲了他的领导和决断能力。此时期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坚强执著,办事果敢有效率,但比较刻板。
1782年初,马歇尔移居里士满。同年与玛丽·安布勒小姐喜结良缘。婚后夫妻感情甚笃,家庭生活稳定而幸福。就在这一年,马歇尔被选入州立法议会,他的律师业务也开展得十分红火,很快就成为当地律师界的精英。
这时期,马歇尔的联邦主义政治倾向日益明显。他根据自己的军人生涯和邦联体制的弊端,深切感到建立联邦制国家的必要性,因此积极支持1787年费城《联邦宪法》。此后,他成为弗吉尼亚批准宪法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对于联邦宪法在该州的批准起了重要作用。出于对司法权的高度重视,此间他反复强调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作用,因此在法律界赢得了声誉。
1800年6月,在友人的再三劝说之下,马歇尔终于接受了亚当斯总统的任命,出任美国国务卿一职。此时,美法关系不断恶化,法国私掠船不断在公海上掠夺美国商船,以汉密蒸改尔顿为首的新英格兰联邦党人主张对法宣战。马歇尔虽然具有亲英倾向,但支持亚当斯总统继续执行中立政策,设法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1800年9月,美国派出新的外交使团点马空水国赴法谈判,签订了和约,宣布废除1778年美法同盟条约,重申公海自须形影密由的原则,从而结束了一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危材机。这一条约是美国孤立主义外交的体现,使美国远离了欧洲的纷争,但它却造成了联邦党内部严重的分裂。马歇尔还促成了与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谈判,以稳定美国的对外贸易。这一条约也表明了法国对美国政策的转变,即不再和零处革然战要试图控制美国,或利用美国对抗英国。
1801年初,马歇尔受命出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亚当斯之所以任命马歇尔主要基于两点考虑元距拿南居源虽:第一,马歇尔是一位坚定的联邦主义者,具有很强的原则性;第二,马歇尔是弗吉尼亚人,最高法院中应该有只己热系序它了念这个重要的州的代表济。事实证明,这是亚当斯总统所做出的最重要的决策之一,马歇尔对最高法院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马歇尔扮演了最高法院“渐权制怀翻停安法掌门人”的角色,以维护司岩法权的地位和尊严为己任。正是在马歇尔任内,最高法院确立了众多司法惯例,司法权的独立地位得以确立。
亚当斯总统卸任前大力扩充下级联邦司法机构,把许多济乱服件磁阶风许精末联邦党人塞入政府部门。安德鲁·杰克逊政府力图通过制定《撤销法》撤销这些机构。马歇尔认为这是对司法权的挑战,于是他便利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来证明法院的权威。该案的内容是:被提名担任已经取消了法院职务的联邦党人要求法院下令,迫使国务卿麦迪逊颁布委任状。最高法院的裁决是:马全别把创孔坐灯名伯里有权得到他的补偿,但判给他补偿不在最高法院的职权范围内。该判决使最高法院获得了极为重要的司法复审权。马歇尔强调法律对契约和财产的保护,从而限制了政府对个人经济事务的介入。马歇尔还使最高法院获得了判定各项法律是否违宪和审理下级法院的决议等重要权力。他所坚持的联邦权力高于州权的思想钢善送载自副证规值称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在杰斐逊总统第2任钱括科关停请线志方用没期间,阿伦·伯尔叛国事件败露。在审判伯银斗品尔时,马歇尔主张对宪法关于叛国罪的定义从严进述非草团移义行解释,并亲任审判长,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使阿伦·伯尔无罪开释。这是对杰斐逊政府的一次沉重打击。
由于马歇尔坚持他一贯主张的原则,敢于与联邦政府公开抗争,使他成为政府反对派人士心目中的英雄。马歇尔在最高法院任职一直到他离开人世,他与行政权之间,特别是与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等总统的相互斗争始终在持续着,并不时摩擦出火花。但有学者认为:敌场妈放正是这一矛盾斗争使得美国的政经治体制日益充实完善,在充分复因进联呀迅发挥联邦政府职能作用的同时留病术向演友字赵,有力地发挥司法权的限制和保护作用。
马歇尔的活动范围不仅仅限于司法领域,他在其他领域亦有所建树求情企劳伤加治再。他编写出版了《乔治·华盛顿生平》一书,在当时产生了轰动,但也有人指责他以歌颂华盛顿为名,宣扬美国联邦党人的观点。
1835年7月6日,七十九岁高龄的约翰·马歇尔在费城病逝——据说自由钟恰在此时破裂,好像在为一位重量级人物的去世表示哀悼。
马歇尔利用宪法解释大大丰富了美国宪法的商业条款含义,并对培育美国联邦系统内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关系的现代理念发挥了重大影响。
马歇尔深刻认识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他拒绝在缺乏明确的宪法性条文时,将《权利法案》适用于各州。他认为有益的联邦主义价值观应包括合法、效率和州政府处理内部事务的自治等。出于同样原因,马歇尔不愿听取公民直接提出的对州的诉讼。这一思想后来直接体现为宪法第十一条修正案对于诉州和诉州官员的差异性规定,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在联邦体系内的平衡。
此外,马歇尔还系统地提出了联邦权力在处理涉及州际贸易事务时应受到的限制这些限制除了宪法中的州际贸易条款和宪法第十条修正案之外,还应包括在民主程序下对国会的间断性政治监督。他在麦克洛克诉马里兰(McCullochv.stateofMaryland)案中说道:尽管联邦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但在其行动范围之内,它却是至高无上的。这似乎是其性质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联邦在是所有人的政府;它的权力受到所有人的委代;它代表所有人,并为所有人而行动。因此所有人有权通过控制措施保证其不被滥用。
案件背景
1801年12月16日,积极推动此案件的联邦党人查尔斯·李提请最高法院下达训令状,要求国务卿麦迪逊说明没有向马伯里及其他3名诉讼人送出委任状的理由。自此,杰斐逊政府把这一案件视为政治挑衅而非法律争议。
案件的争议主要在于3点:
1、原告马伯里等4人是否有权利获得委任状?
2、如果确定马伯里4人确有权利,那么宪法是否应该提供挽回和补救的措施?
3、如果前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最高法院是否能强行命令现任国务卿将委任状重新送达给马伯里等4人?
从判决书上看,马歇尔完全赞同马伯里等人的要求,但为了不直接激怒共和党政府,他又表示,尽管在国会制定的法律里,授予了最高法院下达训令状的权力,但最高法院应该尊崇比国会更高的权威——美国宪法,而根据宪法规定,在马伯里一案中,最高法院仅有复审权,而不具备初审权,因此,他拒绝对国务卿下达训令状。同时,马歇尔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有效,必须由最高法院判定,最高法院拥有对宪法的解释权。
拒绝了马伯里的诉讼请求,表面上是马歇尔向共和党政府屈服了。但另一面,他为最高法院争取到了神圣的权力,确立了这样一种惯例:最高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无效并且违宪。并且,他也倡导了一种观念:当显赫的行政特权在具体运用时,对其有最终裁决权的,是最高法院,而不是总统。马歇尔通过马伯里一案而立下的丰功伟绩,要到若干年后才得到认可,凭借在这一案件中的表现,他实现了美国人至今引以为傲的宪政格局:最高法院成为了一个真正独立并与联邦政府其他部门平起平坐的机构。
伯尔是杰斐逊担任美国第三任总统时的副总统,在杰斐逊于1805年连任后,伯尔已然失宠,不再在杰斐逊政府中担任职务。卸任副总统职位后,伯尔和美国陆军准将詹姆斯·威尔金森策划对西班牙开战,夺取西班牙在北美的殖民地,包括新墨西哥、得克萨斯等地区。与此同时,为了重建政治势力,伯尔和英国驻美公使安东尼·梅里会晤,称自己准备领导西部各州发起一场脱离联邦的运动,希望英国提供资金和军事上的支持。不过,伯尔究竟是真的叛国,还是妄图借叛国之名从英国骗钱,直到今天,英美两国的学者对此仍没有确切答案。
1、威尔金森提供的密码信能否证实伯尔叛国?从信的内容看,它只涉及攻击西班牙殖民地,而没有任何美国领土牵涉其中。
2、截至检控方提起诉讼,还没有任何公开的叛乱活动发生,除了威尔金森,检控方也没有任何证人。既然没有直接证据,如何界定叛国罪?
3、当伯尔的军队在布伦纳哈赛特岛集结时,他本人并不在场。但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曾在另一起案件中沿用过英国法中的推定性叛国罪,即被告人在叛乱行为发生时不在场,仍然可控以叛国罪。在这一案件中,美国法院又会在何种程度上遵照英国法关于推定性叛国罪的规定?
马歇尔认为推定性叛国罪是过度司法,并不适用,自己在另一起案件中对它的引用对本案不应构成影响。此外,他指出,要符合宪法中规定的公开叛国行为,被告人所召集的集会必须是以军事形式出现,并且,这种敌对性的行为还必须得到两个证人的证明,但起诉方连一个证人都没有。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人能证明伯尔在集会当天出现过,检控方被迫以策划和发起集会的罪名起诉他,但这一点没有被写进起诉书,马歇尔据此认为,检控方违反了宪法第六修正案:被告有权知道针对他的指控是何性质、有何情由。最终,陪审团宣布伯尔无罪释放。
马歇尔在里士满的故居被弗吉尼亚州列为古迹加以保护,目前是当地的一个重要地标和博物馆,方便人们了解这位首席大法官的生平事迹。
美国律师协会委托雕塑家WilliamWetmoreStory于1884年塑造了马歇尔的雕像。这座雕像目前安放在最高法院的首层。雕像的复制品中的两座分别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宪法大道和第四大道,第三座陈列于费城艺术博物馆。WilliamStory的父亲JosephStory曾经作为助理法官和马歇尔共事于联邦最高法院。
还有四所法学院和一所综合性大学以马歇尔的名字命名,分别是威廉与玛丽学院的法学院、克里夫兰马歇尔法学院、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亚特兰大)、约翰马歇尔法学院(芝加哥)和位于西弗吉尼亚州的马歇尔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