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共22张PPT).pptx

重点知识:1.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形成及德治与法治之争、汉代以后的礼法结合、宋代的基层教化、明清乡约与法律的合流。2.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法制成就、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形成、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的法治成就、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就。

一、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时代法律教化礼法关系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唐宋元明清自主梳理,基础检测

时代法律教化礼法关系夏商西周禹刑、汤刑、九刑夏商:重刑轻德;西周:礼乐制度,敬天保民春秋战国成文法诞生,法家思想盛行礼崩乐坏;儒家德治思想秦秦律,严刑峻法焚书坑儒汉九章律;二年律令独尊儒术魏晋以经注律,律令儒家化三教合一,儒学受到挑战唐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大唐开元礼,封建礼仪之大成宋宋刑统,天圣令理学广泛传播,向基层渗透元司法实践中援引唐律明大明律,律例合编太祖六谕清大清律例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礼法并存礼法对立礼法结合约律融合约为律用

中国青铜时代的法律,注重法以“刑”为核心的同时,“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成一道德团体”,制度和礼皆是道德之器械。这种纳法律于道德的传统,流衍于后世。——梁治平《中华文明读本·法律体系篇》夏商周时代的中国法律重刑法;与血缘政治相结合;强调法律是道德的补充。思考:先秦时期的法律的特点,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探究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2019·海南高考)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表明孔子()A.主张严格社会等级B.重视社会道德构建C.认同社会贫富分化D.反对百姓追求富裕

材料“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意思是认为君子与小人价值指向不同,道德高尚者只需晓以大义,而品质低劣者只能动之以利害。“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意思是富贵如不以道义得之,则没有价值,由此可知,孔子重视社会道德的作用,故B项正确;A、C、D三项均在材料没有体现,排除。B

2.(2020·山东高考)战国时期,孟子认为“无礼义,则上下乱”,韩非子认为“义者,君臣上下之事”。他们所说“义”的实质是()A.中央集权政治的准则B.衡量道德修养的标准C.统治阶层的行为规范D.维护等级秩序的工具

孟子认为有了“礼义”能稳定社会的上下秩序,韩非子认为“义”能够维护君臣之间秩序,由此可知他们都认为“义”能够起到稳定秩序,维护等级的作用,故选D项;战国时期中央集权尚未形成,所以他们所说的“义”不是中央集权政治的准则,排除A项;他们所说的“义”是维护等级秩序的工具,而不是道德修养的衡量标准,排除B项;“义”不仅仅用来规范统治阶层行为,也涉及到被统治阶层,排除C项。D

3.(2022·山东高考)战国时期,法家两大派之一的田齐法家主张“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君臣不用礼仪教训则不详。”这反映其思想特点是()A.尚法存礼B.尊法敬天

C.崇德重法D.外儒内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说明法家主张用法治来治理国家;“君臣不用礼仪教训则不详”,说明法家主张君臣需要用礼仪来教育百姓,不然则不详。上述材料观点体现法家用法制来治理国家,用礼节来教育百姓的思想特点,A项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敬天,排除B项;德是内在的道德情感,礼是外在的行为规范,材料强调的是法和礼,排除C项;法家主张是以法治为主,同时存礼,排除D项。故选A项。A

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①形成以律为本、律令结合的法律体系②法律内容不仅涉及刑事,还包括了行政、土地、财经等方面内容③具有鲜明的捍卫君主专制、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色彩探究二:秦汉时期法律制定有何特点

材料董仲舒搜集整理了232个案例,将当时的法律抛在一边,直接用《春秋》的经义定罪量刑,编成案例,指导律吏,称《春秋决狱比》。汉宣帝下诏规定“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与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等观点相一致。当时的司法官吏首先用儒家经典去分析案情,再用儒家经义去解释法律、断案量刑,这被称为“春秋决狱”。探究三:历史解释——汉代法律制度的特点探究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代“春秋决狱”体现的法制特点,并简析其影响。特点:引礼入法,礼法结合。影响:利于克服严刑峻法的弊端;利于扩大儒学影响,维护统一。但将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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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的“法理”与“法典”《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也是同时期世界法治文明成就的集中体现,其中蕴含着中国古代“法理”最为成熟与完备的形态。唐律立法所达到的成就乃是中华法律文明之最高峰,被袁枚称作“天下奇才”的清代大学者孙星衍作《重刻〈故唐律疏议〉序》谓:“夫不读唐律,不能知先秦历代律令因革之宜。”依孙氏之意,唐律中http://legalinfo.moj.gov.cn/pub/sfbzhfx/sfbzfpffzll/202105/t20210528_424648.html
2.科学地认识中国法制史以实事求是的认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其一,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去评价中国传统法制。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13388
3.《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参考课件劝诫图说明代选必一第三单元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壹重要名词敬天保民、铸刑书、《九章律》、律令儒家化、《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大明律》、《大清律例》、律例合编贰课程标准①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②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https://www.docin.com/touch/detail.do?id=4719167143
4.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和现代法治的区别是什么?古代法与势合一,故法治只是理想,而不可能实现;而现代法与势分开,司法独立,使法治真正得以实现。https://iask.sina.com.cn/b/gWImBxgR3SRL.html
5.古代法制小故事(通用8篇)《中华帝国的法律》一书由美国著名汉学家德克·布迪与法律学者莫里斯所著,根据其1960年代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开设的“中国法律史”课程材料的加工整理而成。布迪并非专事研究中国法律史,其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开设的中国法律史课程是研究古代中国社会的一个系列和门类,也因此才有了与专事法律的莫里斯的此项合作。美国高校https://www.360wenmi.com/f/file9psha84e.html
6.第08讲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时空观念: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了解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法律与教化并用的统治手段。 历史解释:归纳律令儒家化的过程,总结中华法系的特点;认识教化在古代中国体现为儒家的礼教。 史料实证:通过材料掌握中国古代法律“礼法结合”的特点、儒学的发展与古代教化形式的变化。 家国情怀:认识中国古代有悠久的法治传统https://zujuan.xkw.com/thematiclist/17pt3745ct11092n304246.html
7.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及其对后世的影响6篇(全文)法家适应这一时代的需要,提出了法治的主张,法治的一个基本的东西就是扩张君权,以法治国。公元前536年,郑国“铸刑书于鼎”(刑即为法),后来,晋国也“作刑书”。郑国与晋国先后采取了把刑法铸在鼎上,制定刑法,公布刑法,推行法治。这在当时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具体体现在:开辟了公布法先河,向民众公布法律,使得民众https://www.99xueshu.com/w/filecc7k7l8r.html
8.礼制与法制的区别与联系从法理学的角度看,“礼法结合”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的关系。它告诉我们,法律不仅仅是冷冰冰的规则条文,更是社会道德观念的体现和保障。在构建现代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同样需要重视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在宪法学领域,“礼法结合”的思想启示我们,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要规定国家的https://www.meipian.cn/57ojnrbw
9.传统法律文化之直诉制度探析民主与法制时报 I 律璞:传统法律文化之直诉制度探析 传统法律文化之直诉制度探析 律璞 直诉制度是中国古代鸣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字面意思看,直诉是指直接起诉到中央朝廷。当一个案件终审结案以后,当事人认为有冤情,可以直接起诉到中央朝廷。直诉就是由皇帝或者中央司法审判机关裁判案件,辨明是非,纠正冤假错案的诉讼https://zhfx.nwupl.edu.cn/hsdt/116001.htm
10.欧洲汉学家笔下的古代中国法律形象但即便是后者,亦不足以揭示古代中国法律在欧洲产生影响、形象塑造的完整历史,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古代中国与欧洲包括法律在内的文化交流,并不是从如此晚近才开始的。故而,我们有必要将考察的视野拓宽放远,以便能观照到更多富于启发性的历史线索。 http://m.legalweekly.cn/whlh/2022-03/31/content_8696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