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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本来是一项集思想、教育为一体的科目,他不仅在思想上教育学生,对学生在思想中循循善诱,让学生在该年纪有一个良好的思想观念,更在教学上让学生燃起教学兴趣,更好地学习基础知识。然而传统的教学模式往往利用老师教课、学生听课的教学方式,不仅起不到上述作用,而且让学生渐渐失去了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兴趣。所以在初中课堂中引进互动式教学模式迫在眉睫。
互动式教学模式就是将传统的教学模式改变为师生课堂互动过程,叫教学是为动态的发展过程。这种模式让师生之间不再是传统的古板模式,而是让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形成学习者和教学的互动,这样不仅可以让学生对学习更加感兴趣,而且可以快速的学以致用,学习效率更高。在现在的条件下,很多学校都已经开始应用这种互动式教学模式,而且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效果。
相对于小学阶段来说,这个阶段的学生在思想上以及心理上都有很了很大的成长,随着年龄的不断成熟,对社会中的事物认知能力也有了自己的见解。而且随着之前教育基本都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使得他们对传统模式产生了厌倦,再使用传统模式来教学已经不能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互动式教学模式正好满足了这个阶段学生对外界事物的好奇心,利用各种情景等教学方式,让孩子在老师的带动下融入到各种情景中,在各种自我探索中,学习道德与法治知识,这样不仅使得教学更加简单,而且更加容易的为孩子们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但是,互动式教学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要我们的学者以及老师不断探索。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互动式教学模式的实践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师交互性教学模式最常用的教学方式之一,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在传统的教学模式基础上,通过案例对课文中的知识进行讲解,让学生通过类似听故事的方式学习课本中的知识,通过案例感染学生、引人入胜。自觉学习课本中的知识。
例如,在《对社会负责》一课中,老师可以选择一个案例结合课本进行讲解。先把陈光标的故事讲解给同学们听,然后针对故事通过几个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以及对任务、知识的认识理解。你们佩服陈光标吗?想不想成为他这样的人?为什么他可以得到人民的爱戴和尊重?让学生自然而然地人是到对社会负责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利用这种师生之间的良性循环事半功倍地完成教学任务。
在互动性教学模式下,老师不再是之前的引领着和权威,而成为和学生一起的参与者和引导者。老师与学生之间不再是之前的问答交流方式而是一种新型的探讨方式,让老师和学生成为朋友,师生互动,互相启迪。在这种教学模式下,需要老师更多地融入生活,在生活中不断积累。
教学本身就是一种生活,这是教育家杜威很早之前就有的观点,但是在当时很少有人理解,在毕竟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学是一个比较严肃的话题。但是,现在看来,教学本就是生活得一部分,我们往往通过生活中的人和事学到的知识更加深刻。只是,生活这个大讲堂所传授的知识没有特定性。我们通过这样的事件启发教学模式,从而有了辩论法教学模式。辩论法教学模式就是将课堂生活化,老师在讲课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知识点,引入当下生活中的案例,和学生一同探讨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各抒己见,在辩论中,让学生明白课文中所讲授的道德与法治知识。这种辩论法教学模式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思维的独特性和独立性。
3.模拟法庭式教学法
所谓模拟法庭式教学法就是情境教学的一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已经开始涉及很多法律法规学习,在学习这些方面的知识时,利用前面提到的两种教学方式很多时候找不到相应的案例,然而枯燥地讲授课程又不能很好地起到很好地教育效果。这时我们就可以利用模式法庭式教学法对该法律知识进行讲解。
例如,我们接触到的“三鹿奶粉”事件,可以采取模拟法庭式教学方式,让学生充分了解案件之后,在课堂上进行审理,学生通过分组的方式充当检察官、审判员、审判长、律师、原告以及被告等。让学生在自己的角色中充分发挥,在角色扮演中了解整个案件,并在互动中学习了解各种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可以让学生对学到的法律法规有一个更加确切的认识,增强法制意识。
三、结语
互动式教学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由于道德与法治课程贴近生活的独特性,让这种教学模式的应用可以变得容易许多。面对其他课程以及互动式教学模式的长久发展来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文希望可以为道德与法治课程互动式教学模式起到些许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开秀.初中思想品德“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探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4.
一、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用白板案例教学的意义
(一)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引发学生积极思考
(二)构建和谐课堂氛围,提高学习效率
传统的教学模式,一般采用“填鸭式”教学,即教师依据教材进行讲解,学生被动学习,这种教学方案不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导致学生失去了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用白板案例教学,可以帮助教育工作者构建和谐的课堂氛围,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主动学习,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使教师能够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因材施材,最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创建教学情境,提升学生学习认知
《道德与法治》是一门抽象的学科,初中阶段的学生对新鲜事物勇于尝试,一旦遇到挫折却很容易一蹶不振,因此提高其认知能力,避免其学习积极性受到打击,是非常必要的。白板案例教学可以通过创设教学情境等方式,将抽象的教学内容具体化,帮助学生快速且轻松的理解教材,并联系自身,从而提高学习认知,塑造正确的道德观念与法治观念。例如,在教导学生认识法律重要性的时候,如果单纯的讲解法律的概念和意义,学生很难理解,而通过白板呈现校园霸凌案例,并引导学生思考,如果被欺负的小孩忍气吞声,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以暴制暴以会产生什么后果,则可以让学生很快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坚定他们做知法、守法之人的决心,同时还可以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谓一举多得。
二、白板案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形式
(一)白板案例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
(二)白板案例参与构建校园文化
三、白板案例应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注意事项
(一)教师对白板案例教学保持积极态度
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部分教师习惯“填鸭式”教学,可能会对白板案例教学产生排斥情绪,甚至在应用该教学模式时,抱有敷衍的态度。作为教学过程的主导者,教师负责案例的选取和穿插,如果其态度不端正,很可能出现案例选取与教学内容关联不大,或在教学过程中匆匆带过等状况,甚至可能出现教师因不排斥该教学模式,不会操作白板的现象。这些情况一旦发生,不仅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认知,还会影响学习效率,结果适得其反。因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工作者,必须意识到该教学模式的优势与意义,对应用该教学方式保持积极态度。
(二)把握案例尺度,形成正确引导
初中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还未完全成熟,对事物的判断和分析能力较弱,思考方式比较偏激,很容易受到误导,因此教师在运用白板案例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时,必须注重案例选取,尽量选择正面案例,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少用负面案例,以免学生进行错误尝试甚至误入歧途。另外,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绪起伏较大,而且很容易因挫折产生失望、消极等负面情绪,如果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通过负面案例对学生进行震慑,也要把握好案例的尺度,以免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甚至对国家失望,从而严重影响其三观的塑造。
(三)合理应用白板案例教学
四、白板案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效应用策略
(一)提高师资水平,优化教学模式
应用白板案例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进行教学,首先要通过集体培训、开展教研会议等方式,提高教师水平,帮助教师脱离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从而确保教师理智对待白板案例教学,并通过这一教学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观念,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可见提高师资水平,优化教学模式,是白板案例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并发挥应有作用的基础。
(二)注重教学设计,重视案例选取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考试课程,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帮助中职学生健康成长。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应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职业、贴近社会,根据职业学校的现状、学生的特点和社会的需求,加强对学生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职业素养和法律的教育,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提高教学效果。
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一)中职学校授课对象素质不高
中职学校学生生源层次不齐,个性突出,自律性不强,学习兴趣不足,学生有时连基本的礼貌都与用人单位要求相差甚远。因此中职学校授课对象素质不高。
(二)教学内容处理不当
目前中职教育中《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课本为指定教材,教材中礼仪、道德、法律都占据一定篇幅,但中职老师在上课时,各自倾向不同,有些主讲礼仪,有些适当穿插道德,有些只讲法律。另外学生在初中学习时,有些内容已经有所接触。所以造成教学内容处理时教师依赖个人专长,忽略学生,忽略礼仪与道德、法律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失当。
(三)教学模式单一
大多沿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传授知识,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缺乏实操性。
(四)重视专业课轻视德育课
中职学校普遍存在重视专业课轻视德育课的现象。无论学生或学校都有一种认识,如果专业技能过硬不愁没工作,所以对德育课在思想不够重视。
(五)课程课时安排不当,任课教师倾向于某一专业
另外目前教学《职业道德与法律》中,任课老师有些是政治课老师、礼仪老师或其他类别,倾向于自己专长。而一旦涉及专业法律知识时,尚不能做出十分到位的理解。有次参加培训时,某地方学校教师提出如何理解犯罪的构成要素,他自身都无法理清犯罪客体“是什么、怎么讲”,如何对学生讲解法律基础理论知识。
二、对于教学改革的探讨
(一)合理安排课程
(二)丰富、完善教学内容
理顺教材教学内容顺序,处理好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结合不同专业侧重讲解不同的职业道德规范。例如针对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增加主要对外贸易往来国家的仪容仪表礼仪标准;针对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讲解国家网络安全的职业道德;针对会计专业,侧重会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的“不做假账”的专业道德……
教师所授内容要针对性强,与学生联系密切,学生也更有兴趣学习。比如讲解法律常识时,我们可以突出合同内容,找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也可以鼓励学生发现生活中的问题,如面试问题、薪金问题等作为教学内容之一,突出实践性。
(三)创新教学模式
新的科技时代学生可以从网络或通过其他途径轻松获得各类知识要点,解答“是什么”的疑惑。教师只有不断尝试、探讨新的教学方法,才可以适应新的教学要求。
我们应改变“填鸭式”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模式,变“是什么”为“为什么,怎么做”,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讨论式、合作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尽量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注重运用“在做中学”的实践方法,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如:可以采用模拟法庭、辩论会、小组讨论、演讲比赛、礼仪比赛、角色扮演(如扮演执法人员、企业老板、企业员工)等方法。我在教学中曾事先拟定一个生活中常发生的辩题:“欠农民工钱要不要?”让学生辩论。因这个班级人数较少,我将学生分成两组,进行辩论。看似简单的辩题,却需要学生课下做很多准备,查询更多信息,学生辩论积极性高涨。这种方式锻炼了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的敏捷性,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完善知识结构,加深学生对法学和社会的认识,利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排课体制
教学效果的优劣,关键取决于教师,只有提高任课教师的综合素质,才能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德育教师队伍,是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根本。
参考文献:
[1]罗静.浅谈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广东教育》
课堂文化是指在长期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并为师生所自觉遵循和奉行的课堂精神、教学理念和教学行为。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是课堂文化的类型之一。所谓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就是以联系生活与实践为主要特征的课堂文化。《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帮助学生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做负责任的公民是课程的核心;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坚持正确价值观念的引导与学生独立思考、积极实践相统一是课程的基本原则。陶行知先生则指出,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可见,建构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是课程标准的内在要求,也是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追求。本文以道德与法治课为例,就如何建构这种课堂文化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第三,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党和国家对教育提出的明确要求,打造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目的之一也是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实践活动。教师应该创设各种生活情境,积极开展讨论、辩论、游戏、表演、朗诵、演讲、竞赛、制作、展示等各种课堂活动,让实践活动充盈课堂;还应该创造条件,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生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等课外活动,让实践活动向课堂外拓展,以此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为学生的生活实践提供必要条件
建构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需要教师为学生的生活实践提供一些必要条件,这些必要条件包括:
第一,充分挖掘生活实践资源。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以及学生自身,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可以挖掘利用的生活实践资源。充分挖掘这些生活实践资源,对于打造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充分挖掘学校生活实践资源,会使课堂教学与学校生活实践融为一体,强化书本知识与生活实践的联系,实现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的统一,还能使学生感知学校生活的丰富多彩,感受学校生活的幸福与快乐。充分挖掘家庭生活实践资源,可以强化家校之间的联系,借助家庭教育的力量,增强学生的家庭情感,促进亲子沟通,培养学生的家庭责任感和家庭幸福感。充分挖掘社会生活实践资源,可以增强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生活性、时政性,拓展学生的生活视野,增强学生热爱社会的情感。充分挖掘学生自身实践资源,使课堂教学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紧密结合,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感受生活、体验生活、理解生活,会使学生感到亲切,容易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生活实践智慧和生活实践能力。
第二,精心创设生活实践情境。打造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必须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创设有关的生活实践情境。学生置身在这些情境中,会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如见其人,如闻其声,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可以创设的生活实践情境有两类:一类是真实情境,一类是虚拟情境。真实情境就是结合生活中真实的人或事所创设的情境。这种情境真实性强,可信度大,学生看得见、摸得着,容易接受这种情境所蕴含的道理,容易理解这种情境所说明的问题,容易受到这种情境的浸染。由于受课堂时空的局限,学生不可能总是置身在真实的生活实践情境中,更多的情况下是置身在虚拟的情境中。虚拟情境就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模拟生活中的人或事所创设的情境。学生置身在虚拟情境中,会感到新奇,会乐于参与到情境中,做到在情境中思考,在情境中理解,在情境中体验,在情境中创造。
第三,积极开展生活实践活动。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教师还要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的机会,提高他们道德践行的能力。开展生活实践活动,才能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的机会,也才能提高学生的道德践行能力。可以开展的生活实践活动有两类:一类是课内生活实践活动,诸如讨论、辩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演讲、现场调查等;一类是课外生活实践活动,诸如社团活动、校外综合实践基地体验活动、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生产劳动、勤工助学、走进大自然体验活动等。学生在生活实践活动中,会更好地理解生活、感受生活、品味生活,会更好地参与实践、了解实践、融入实践,从而打造出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
上述做法,充分挖掘了学生的社区生活、家庭生活、日常生活、学习生活等生活实践资源,精心创设了文字材料、图表和图片、现场操作等生活实践情境,积极开展了动手操作等生活实践活动,为建构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三、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学习
教师为学生的生活实践提供了必要条件之后,就要进一步引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学习,这是建构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的关键,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感知感悟。道德与法治课所传授的一些理论知识往往比较抽象,如果教师单纯进行讲解,教学远离生动的生活世界,远离多彩的生活实践,也许学生越听越听不明白,甚至越听越糊涂。学生对所学知识难以准确感知,更难以有所感悟。久而久之,W生的学习兴趣就会荡然无存。而联系生活实践,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感知有关知识,感悟有关道理,学生会产生亲临其境的感觉,抽象的理论就会变得通俗易懂,学生的学习兴趣就会大增,教学效果自然也会事半功倍。
第二,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思考探究。引导学生思考,培养学生思维习惯和思维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探究,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形成思考与探究的课堂氛围,是道德与法治课的重要追求之一。思考与探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要在一定的情境下展开。教师创设生活实践性的教学情境,把思考与探究引入生活实践,学生的思考会更全面、更深入,探究会更主动、更自觉。
第三,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参与体验。新课程改革“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这就是强调学生的参与和体验。道德与法治课作为人文学科,特别需要学生积极参与、亲身体验。没有这种参与和体验,学生的情感就难以得到激发和培养,学生就难以产生积极的生活态度,也就难以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教学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就会落空。引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参与与体验,学生亲身参与各种生活性、实践性强的课堂活动,特别是亲身参与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社区服务等课外活动,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嘴巴说,用手去做,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会更深刻,探求知识的乐趣会更多,对自己言行的反思会更自觉,学习的收获也会更大。
教学鲁教版思想品德七年级上册“挫而不折,积极进取”时,教师设计了如下课堂活动:
活动一:挫折小调查。我们生活中有什么样的挫折?请写在卡片上。
活动二:课堂游戏。
游戏一:单脚站立。
第一次的游戏规则:①一只脚的前脚掌接触地面,另一只脚不能接触地面。②独立完成。③坚持不住者或违反规则者,自动站到一边,退出游戏。
第二次的游戏规则:①一只脚的前脚掌接触地面,另一只脚不能接触地面。②坚持不住者或违反规则者,自动站到一边,退出游戏。
活动三:课堂演示:上课前,教师在黑板上张贴了一张自己画的画,上面有高山、深谷、彩虹。教师先把写有各种挫折的小卡片有重点地粘贴到这张画的山谷里,意为挫折使人陷入低谷;然后把写有战胜挫折方法的一面面小红旗有重点地粘贴到山下、山腰直到山顶,意为战胜挫折成功登顶。画面上的彩虹,意思是战胜了挫折,如同雨过天晴,彩霞满天。
上述三个活动,让学生在“挫折小调查”这一生活实践中感知感悟,在“课堂演示”这一生活实践中思考探究,在“课堂游戏”这一生活实践中参与体验,较好地打造出了生活实践的课堂文化。
儿童良好品德的形成植根于儿童的生活,而活动性又是这一培养过程的显著特性。目前,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学习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已越来越成为共识。但实践中教师“促学”缺位,在组织儿童活动的时候没有发挥好该有的促进学习的作用。而连结“儿童活动”与“教师促学”的桥梁就是“支架”。支架式教学是以最近发展区理论为基础的建构主义教学模式[1]。即在儿童的最近发展区内,教师搭建“支架”,把学习转化为儿童可以实现的一个个“任务”,让学生在活动中自主建构意义,逐步达成教学目标。文明礼仪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内容,在促进儿童文明礼仪学习的过程中,教师适时地搭建恰当而多元的支架,让儿童在实践中进行辨析、反思、体悟、检验、实践等,最终养成文明礼仪素养。
一、基于明确的目标设计支架,力求活动有实效
二、基于真实的活动搭建支架,力求儿童有所得
三、基于结构化的课堂搭建支架,力求过程合逻辑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7.05.014
一、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一)情感教育的含义
情感教育与J知教育相辅相成,它们彼此交融且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情感教育是指在课堂知识传授过程中,教师要积极构建一个有利于与学生学习交流的和谐教学环境,在教学过程中,妥善的处理好学生的情感需求和求知需求。还要充分发挥情感教育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教师与学生的情感交流,使学生产生对美好情感的感知,然后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积极情感,使它们变得更丰富更具体,进而激发学生的求知需求和对未知事物的探索精神。情感教育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正确健康的个性和人格,它既是一种教学的模式,又是一种教学的方法。
(二)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1.提高认知能力。学生获取知识一般从求知开始,他们的求知需求又与情感需求密切联系,求知需求通过情感需求得以满足。实践表明,积极的情感能使人产生极大的求知欲望。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通过情感教育与学生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学生受其影响产生积极的情感需求,进而调动自己的求知需求,改变自己的求知态度,激发自己作为学习主体的潜能,增强对知识的理解程度,提高认知能力。
2.提升心理品质。初中生正处在一个敏感的人生阶段,他们的情感十分稚嫩,内心想法也比较单纯,以至于情感迅猛喷涌的时候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发泄方法。在恰当的条件下,如碰到愿意聆听的人或者有能产生情绪共鸣的人时,有利于打破他们内心的封锁,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在教学活动中,若是能及时发现他们的情感变化过程,就能按这个变化的过程安排合适的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情感和教育两方面的指导,促使学生以正确的态度面对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和优秀的品性。
3.有利于创建和谐的教学氛围。教学氛围是师生对教学状况的接受程度所形成的心理上的情感共鸣。在教学活动中,对于思想简单又情感单纯的初中生而言,不仅要传授书本知识,还要注重情感信息的传递。师生间的情感对学生的学习非常重要,简单来说,教师的教学情感的强烈程度对学生的喜乐程度起直接的感染作用,教师的教育情感越积极越愉快,学生与之起到的共鸣越强烈。所以,在教师营造的这种的学习氛围中,学生会自然而然的去接受新的知识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特别是当学生感受到自己的老师不偏颇他人时,他们产生巨大的勇气,回应变得更加积极,思想表达更加恳切,对于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更加积极掌握。
二、情感教育的应用
(一)培养教师的情感教育素质
情感育人的前提的培养教师的情感教育素质。情感教育素质具体表现为情感美,同时情感美折射的是心灵美。一个人只有心灵美才能具备情感美,进而转化为情感教育素质。心理学教授丹尼尔在《情感智力》一书中提出,一个人成才智商占百分之二十作用,而情商占百分之八十的作用。人的情商包括性格、兴趣、意志等情感因素,在人类的创造活动中这些情感因素的作用很重要,如定向、调解、启动等等。这要求教师具备高层次的情感教育素质,互相在心灵和精神上触碰交融,使师生间的思想上能真正一致,才有利于与学生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需要有极高的教学责任感,用真实的情感传播书本知识,人文情怀,正确三观。另外,教师要有良好的意志品质,以身作则,向学生展示不放弃不抛弃精神,达到以人育人的重要作用。当然,教师也要具备积极乐观的生活热忱。热忱是一种坚定而深厚的情感,有利于指导学生更明确的做事、做人,树立正确健康、乐观奋强的品格。
(二)建立积极情境教学氛围实现情感互通
(三)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根据新教材的特点,教学中应着力培养学生以下几项能力
(1)学生对教材的认知能力。培养学生预习的好习惯,同时要求学生带着问题和疑惑去解读、整理、提炼教材。(这也就是我们教学中所要解决的是什么)
(2)学生对问题的思辨能力。我在教学中感觉最难受的就是学生思考的习惯、思辨能力极差。如果学生对所研究的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思辨,学生就很难从内心深处自觉的形成清晰认知、意识、观念。为此,教师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的引导,采用情景分析、访谈、讨论、项目研究等方法,把社会现实和学生自我成长结合起来,加以主动探索和研究,在快乐学习中增加自己的阅历和知识,从而有效提高学生们的思辨能力。(这恰恰是我们在教学中要解决的为什么)
(3)学生的践行能力。我们教学的最终落脚点就是要把学科认知和情感转化为行动、而学生践行能力这部分内容在考试中也是考点之一。为了解决此问题,尽可能选取典型事例、尽可能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一些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亲身体验(仿着做),这样,学生的践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升。(这正是我们教学过程中要解决的学生怎么办,这也是我们这学科最终落脚点)
美国法学家富勒(LonL·Fuller),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他在学术生涯的代表作《法律的道德性》中,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展开了讨论。这本书同时也是富勒与哈特学术论战的产物。富勒与哈特针对“法律与道德是分离还是结合”展开辩论。哈特为实证主义的分离主张辩护,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可分的。而富勒则从法律秩序的道德基础和法律自身的道德性出发强调了法律与道德不可分。为反驳当时实证法学的学术观点——“道德与法律的分离”富勒写就了本书。从书中“本书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对涉及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现有文献不满而展开”就可看出作者写作本书的出发点。
富勒是通过证明“法律与制定法律的目的性不可分”来论证“法律与道德不可分性”这一观点的。富勒认为,如果仅仅知道一条规则,而不知道制定该规则的目的,此种情形下,我们就无法知道这条规则意味着什么,进而根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只有清晰地了解被观察者的目的,我们才能了解其行为的涵义,进而理解行为人的行为本身。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对法律和道德的不可分性这一主张的证明,是从法律的目的性出发进而到法律的道德性。他的证明思路概括如下:立法者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制定出了法律。因为我们可以对立法者立法目的和动机进行道德上的评价,所以出于一定目的而被创制出的法律就具有了道德性。
富勒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联系,但他并不认为所有的道德都有与法律相联系。举例来说,接济穷这样的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这样的道德和法律有关吗?答案是没有。在《法律的道德性》中,富勒详细地对与法律相联系的道德进行了阐述。从层次上将道德划分为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前者对人们必须做到的提出了要求,是人类行为准则的最低标准;而后者则是在此基础上对人们可以达到的最好的、理想的程度的追求。前者的表述方式一般是“你不得不如何行为”或“你应当如何行为”;而后者的表述方式一般是“你最好怎样行为”。前者会对不遵守它的人施加惩罚或负面评价;而后者却不会因为人们没有能力达到它所要求的境界而施以惩罚。
而关于法律的目的,富勒以一种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它们,富勒认为它们并不一定是好的或者是坏的。而富勒与哈特对法律的道德性展开思考与辩论的背景,是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二战中为纳粹工作的司法工作者,在这场审判中为自己辩护,自己当时只是在适用纳粹制定的法律进行司法审判。二战中,纳粹采取法律的形式公然践踏公民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也会以追求不符合公平正义的目标,产生恶法。关于法律的目的性,富勒仅表明其和与整个法条是无法分离的,如果将法律的目的与法律规则分开看,我们将无法辨别法律的规则构成的还是不是法律,而无论法律追求的目的是善还是恶。也就是说,富勒承认“恶法亦法”。
[1][美]富勒,郑戈译.法律的道德性[M].商务印书馆.2005
[2]孙笑侠,麻鸣.法律与道德:分离后的结合——重温哈特与富勒的论战对我国法治的启示[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这一理念,在新课改中已经一再得到强化,一线教师都认可并执行到了实践中。新教材《道德与法制》是在今年秋学期正式投入使用的,由《政治》到《思想品德》,初中学生的思想教育专业课逐渐走近学生自己的生活,从内容上很好地诠释了学生在教学中所拥有的主体地位,为教师实施学生主体做好了教材铺垫。如今的《道德与法制》,将法制作为一个重点内容,与道德并列重位,纳入初中思想教育当中,这是对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落实贯彻,我想也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倾向有很大关系,跟上一次教材改革一样,都是从同一个角度,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结合社会发展大环境做出的教材改良,紧贴学生的现状,让教师在教学中易于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将新课程改革进行到底。那么教师怎样围绕新教材教学强化学生主体地位呢?教法可以继承,但也应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提升。
一、了解特点,调整方法建和谐
我每接一个新生班级,都会通过近一个学期的接触,深入了解学生,与他们进行教学磨合,经过创造条件、了解水平、个性设计、实践微调等步骤,推动学生逐渐进步,同时也一边适度引导他们一点点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如圈点预习、独立思考、抓要点记笔记、作业订正等。但在课堂学习上,即使同样是独立思考和记笔记,却因为学生的性格状态不一样,我会对他们提出不同的学习建议,让他们尝试着改良,同时还会及时将那些做得好的同学树为榜样,而这些都不能仅依赖语言的传授,更要辅以示范、板书、PPT、手画等方式。教学时,尤其注意学生在课堂上表现出来的情绪:当他们状态好的时候,我就趁机稍微多传授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多进行方法的总结;当他们睡意浓,或周围环境嘈杂、注意力不够集中r,我便跟他们围绕教学目标,聊聊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法治故事,做做生动的作业,新教材没有徒口大讲道理,而是把道理都化为一个个的事例、一张张的图片、一道道的选择、一幕幕场景,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在他们眼前,比思品教材更形象,也更贴近学生,这让我可给他们做的事就更多。
二、开展活动,针对教学重提升
七年级新生的学习是以被动为主的,毕竟他们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不太敢完全放开自己,并且初中阶段的学习,与小学是有较大区别的,他们一时还未摸清套路,以从教多年的经验,我发现更多的学生,是在小学阶段没有学会主动学习,他们对教师的依赖性特别强,因此教师应当尽快让他们了解和熟悉初中学习的方法和内容,才能使他们迅速进入状态,而对于以形象思维为主的他们,这个过程更适合以活动的方式进行。
例如上《学习伴成长》,我设计了“学习必须在学校完成吗”的辩题,让学生课前搜集资料,自主选择正、反方,展开激烈的辩论。而我也事前准备了不少材料,以防学生准备不足,在辩论时转变为惯常的吵架,或来去几句空架子话,果然学生在借助对我给出的材料做出选择后,有模有样地进行了一场不走样的辩论赛。上《网上交友新时空》,我用“我知道的故事”活动,让学生们说说自己所看到的、听到的网络诈骗故事,由学生自己主讲,我作补充,学生再提问,由此引出明辨网络是非的秘诀,真是一场全生参与的好故事会。
刚开始的时候,学生的形象思维尚牢牢占据着主要地位,他们对于理性的、抽象的东西接受起来感觉很难,我也尝试进行过什么题型怎么作的思路分析,但一讲就是半节课,学生勉强听得懂,隔两三天又忘了。每周仅有两节课的现实,迫使我暂时放下了这一企图。之后,我尝试采用新的教法。我用各种看图说话、出谋划策、小小演讲家等活动,将学生引入其中,并以我有疑问、大家点评等形式,结合教给方法、总结规律的步骤,大大提升了教学的效果。
三、改良形式,合作互动讲质量
在过去的教学中,我也没少让学生使用合作交流的方式进行学习,但是仔细观察后我发现,其实口头上的语言交流效果并非有多好,在课堂上更多的还是表现为一种热闹的形式,有时甚至是无效的。一般来说合作交流的问题产生有两种形式:一是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发现问题,二是教师自己设计的引导性问题。用小组合作的方式解决这两种问题,是时下课堂上展开合作学习的主要桥段,在最为流行的高中低三层次均分的分组形式中,无效性表现得尤为明显: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会跟不如自己的学生讨论什么呢?他们只有帮助别人的份,若说其他同学能说出给他启发的只言片语,那是相当偶然的,何况灵感的事情可遇不可求,课堂学习不可能将希望寄于此;后进生一向需要外界的强力干预,才能收心勉强听得进一点,在学生交流、教师巡堂这种相对自由的状态下,他们有了更多的分心理由;中等生夹在中间,也许会从优等生那里得到一些帮助,但“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在优等与后进生的双重影响下,在这么一个教师管理比较薄弱的状态下,中等生会更多地偏重哪一方就很难说了。对此,我觉得不是合作学习的倡议不好,而是我们教师所采用的形式有问题。
在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中,道德与法治里的道德是向善的追求,法治是恶行的底线,因此七年级上册教材更多讲述的是道德层面的内容,希望学生能够在思想、语言、行为等的道德内化与细节外显上,既能取得智商的提高,也能获得情商的发展。我认为,只有方式活泼,实质有效,教师教学才会真正对学生产生正能量的影响,也才能实现教材改版的目的。
关键词:法律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意识;教学
Keywords:legalliteracy;IdeologicalandMoralCultivationandLegalBasis;legalawareness;teaching
0引言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国社会正逐渐迈向法治社会,任何人尤其是大学生们都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法律素养已成为大学生们必备的素养之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已成为高校必须承担的任务,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正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的最好切入点。
1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所谓素养,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1]其实就是指人们能够把所学的知识内化和融合,并对自己的思想、行为等产生影响。法律素养就是人们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实践运用法律的能力和自觉提高的综合体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指大学生认识、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或素质,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法律知识是理论基础,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外在表现,三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当前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主要表现在:
1.1法律知识缺乏
当前,绝大多数学生都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并想去学习法律知识,事实却是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欠缺。
第一,基本法律知识缺乏。基本法律知识是指作为普通的社会公民所应具备的法律常识,包括一般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2]调查发现学生对这部分法律知识缺乏整体上的了解,尤其对我国主要的部门法知识掌握情况更不乐观。
第二,基本法律常识缺乏。很多学生无法分清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不清楚哪些是“可为”,哪些是“不可为”,不知道违反法律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处罚,这些基本常识的缺乏使当前大学生的基本行为选择出现了问题,导致犯罪率上升。
1.2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促使公民积极守法。[3]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
第一,混淆道德与法律。常常将法律问题道德化,习惯于从道德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不能准确地辨别道德与法律及二者的关系。
第二,对待一些社会现象和涉及情感因素的问题的评价和处理缺乏公平公正的标准,习惯将感情因素加入其中。
第三,对于一些涉及到个人权益的事件,很多学生不愿意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3法律能力欠缺法律能力是体现大学生法律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表现就是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内化与外化能力。当前,学生在这两方面的表现不理想。首先,大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强。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只是通过《基础》课的课堂教学,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公共课任务,修满学分,自然也不会在课后去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其次,大学生将自身法律知识外化的能力弱。很多学生没有真正理解法律意义,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意味着一种权利、一种保护,从而不善于将自己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日常生活中,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如何维权,更缺少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
2《基础》课在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上存在的问题
05方案改革后,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主要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面对新的变化,作为对非法律专业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主要途径的《基础》课的法律部分教学遇到了诸多困境,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2.1教学课时无法容纳全部教学内容合并后的《基础》课,教材几经修改,但法律部分的内容并无突出变化,法律知识完整的章节只有第7、8两章,另外第5、6两章中也有少部分法律内容,从篇幅上看,法律部分只占教材的1/3稍多一点。基于此,高校都大大缩减了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而且大部分高校是按照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来划分教学,一般留给法律部分的教学学时在10到20学时之间,仔细分析教材,其涵盖的内容与原先的《法律基础》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内容更为精简而已,罗列出较多的法律条文,缺乏帮助理解的辅助型教学内容,知识晦涩难懂。这使原本就存在的课时少与内容多的矛盾更为突出,致使很多学生甚至是任课教师都觉得无所适从,影响了教学效果。
2.2教师的教学能力难以达到教学要求新的《基础》课内容体系和讲解上要求将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既能在德育中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又能在传授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要把握《基础》课的真正目的,然而很多教师难以把握这一点,在教学中依旧遵循以前的教学模式,把二者割裂开进行教学,这对大学生在德育的过程中同时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是不利的;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来自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课,对法律知识掌握较少,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知识结构,进而在教学中无法得心应手的讲解法律部分,更不能从深层次上将德育和法制教育融汇贯通,难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3实践教学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实践教学是一种以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理论教学,成功的实践教学可以引起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促进理论教学的发展,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提升法律素养。然而很多教育者由于理论课教学学时的缩短,教学任务重等原因,就大大压缩实践教学或简单安排实践教学,没有具体的规划、制度约束等,致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无法从教学实践活动中获得感性认识,提升学习兴趣,反过来也不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实践教学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教学效果。
3《基础》课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3.2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作为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基础》课教学应尽可能多地、合理地安排法律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参观监狱;和学生一起观看法律题材电影,并一同分析影片中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律辩论赛和模拟法庭;帮助学生组建法律社团;课程组可以与校外建立法律社会实践基地等。这不但可以减少课堂教学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亲身体验的机会,帮助学生实现对法律知识的内化和外化,激发学生学习、参与法律的热情,提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3.3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合并后的《基础》课要求教师既要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又要有较高的法学素养。
第一,教师要充分利用较少的课时将法律知识讲完、讲好、讲透,必然要求教师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识,总结法律知识特殊的教学方法,方能完成教学任务。
第二,教师必须树立法治理念、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等,并在讲授的过程中将其融入教学内容,使法律知识与法治理念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法律教学的目的。
第三,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新的法律条文等不断出现,学生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这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教师应通过各种交流、培训和自主学习不断增加和更新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的法律能力,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法律认知是人们关于社会法律现象科学认识活动的结果,它是人们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发生、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的知识的总和。法律情感是指社会主体对法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应,是社会主体主张权利,为权利和法律而斗争的内在心理动力,是一个民族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法律意志是社会主体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主观心理基础,表现为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畏、不畏诱惑和胁迫的坚强的守法精神和护法品格。[1]法律价值观,包括法律评价、法律理想和对法律价值(如公平、正义、自由等)的理解与接受,它是可能对立法、政策适用和司法判决等行为产生影响的超法律因素。它们是一些观念或普遍原则,体现对事物之价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进行的判断。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面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转贴于
二、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调查表明,28.49%的大学生表示愿意接受“法制教育”,其中有11.34%的人把自己最愿意接受的教育内容选定为“法制教育”;38.04%的大学生已明确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方面的不足,认为自己必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3]这表明,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比较高,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从宪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其次,通过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继承法、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再次,在扩充课时的基础上,改进教学方法,增加“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提高教学效果。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拓展第二课堂。
3、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4、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高级建设者,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响着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抑制大学生违法犯罪,同时提高其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大学生自身素质的完善,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