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马怀德: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权观念为何在世界法系中独树一帜?

中新社合肥6月28日电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权观念为何在世界法系中独树一帜?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

中新社记者张俊张强

中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法系中独树一帜。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权观念对中国人权事业有何影响?东西方在人权理念上存在哪些根本性的差异?近日,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主办的“全面依法治国与人权保障”专题研讨会在安徽合肥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在研讨会期间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有何影响?

马怀德:中国自古就有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和丰富的法律文化,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中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历代王朝治理都注重运用法制方式,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源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很多观念至今深刻影响着我们。比如,以礼为中心的情理法结合的伦理法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思想,“法不阿贵、刑无等级”“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德主刑辅、明德慎刑”的慎刑思想,等等。

中国传统的人权观念,对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精神价值。今天,我们总结中国历史传统中的人权观念,将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的人本思想,与现代法治观念相结合,可以为人权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中新社记者:东西方在人权理念上存在哪些根本性差异?这些差异如何体现在各自的法治实践中?

马怀德:最大的差异就是西方更强调对个体、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中国既注重个体权益的保障,更注重集体权益的保障。

比如说生存权和发展权,这就是中国特别强调的人权内涵,与西方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我们强调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因为这是基础权利,这种权利更多体现为整体权利。事实上,没有全体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就谈不上保护个体权利。

中国致力于脱贫攻坚,让亿万人民摆脱贫困,这就是保护生存权、发展权的体现,也是中国人权保障事业取得的重要成就。但在西方有些人看来,似乎生存权和发展权不是典型的人权问题。

航拍重庆市巫山县下庄村“天路”。1997年,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毛相林带领全体村民以最原始的方式在绝壁上开山凿路,历时7年,建造了一条长达8公里的“天路”,改变了该村没有出山公路,到县城要走3天的历史。毛建军摄

为了更好保护人权,中国注重通过法治方式保障人权。我们制定的法律制度强调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我们的执法和司法实践既强调保障个体权利,也注重保障集体权利,既要保障小众的权利,更要保障大众的权利。所以中国人权保障的法律覆盖面更广,人权保障的法治领域更宽,人权保障制度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更加凸显。

中新社记者:中国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是如何促进人权保障的?

马怀德: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协调性特点,所以从法治上能够切实保障人权事业的发展,切实解决人权保障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方面推动人权事业发展,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和人权发展的基本特征,也可以为世界人权保障提供中国方案。

首先,中国注重普及人权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的各方面。增强全社会尊重保障人权的观念,重点提升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人权观念。我们强调全面依法治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益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这是中国人权法治保障最重要的理念。

其次,中国注重制定修订有关人权保障方面的法律,形成完备的人权保障法律规范体系,特别是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中体现人权保障理念。中国很多重要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人权保障法。比如,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他人权益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国家赔偿程序获得救济。西方有些国家是没有国家赔偿制度的,个别国家虽然有类似制度,但强调所谓国家豁免,不认为国家要对这种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公务人员个人或者国家代替公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中国人权保障法律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优于西方国家法律制度。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专门的法律,如保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的法律。

最后,中国注重通过规范公权力,形成更好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聚焦“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系统研究谋划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实践方案,推动执法、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切实担负起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定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每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方式和做法是有差别的。有的国家可能简单移植他国法律,有的国家法治是长期积淀的历史产物。中国既不能走移植他国法律的道路,也不走简单延续历史传统的道路,我们基于中国国情和具体实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国外有益法治成果,探索出一条独特的法治道路,那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依靠法治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各方面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完)

受访者简介:

马怀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立法法》《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5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荣获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THE END
1.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价值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辩证分析,在深刻理解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当代社会实际需求,对其话语渊源、价值精髓、制度素材进行科学合理且有选择的继承与创新,从而使之与现代法律体系相适应,并在新的社会实践中发挥积极功用。例如,中国古代的“律令制”文化,强调法律的权威与秩序,这与现代法治的“规则之治”是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410/t20241015_5790813.shtml
2.法制现代化范文10篇(全文)法制现代化作为当代语境下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已提出, 至今仍讨论不休, 争议不止。虽然对它在多大程度上等同于西方化仍无定论, 但在今天一般认为:法制现代化并不能通过完全照搬西方法制来实现, 更不能全盘否定我国传统法律文化, 而要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 充分利用本土资源, 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https://www.99xueshu.com/w/ikeyc1cve5f7.html
3.法治与德治共同作用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法治强调的是通过法律规范和法律机构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而德治则侧重于培养个体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探讨两者共同作用与社会治理,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是当前中国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因此,在这一探讨中,不仅需要深入挖掘法治与德治的重要性,更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只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2Fnote%2F862898490%3F%26
4.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制(精选6篇)“仁爱”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影响并制约着当代中国人际关系的发展,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推动作用,这是当代德育应该吸取和借鉴的。 (二)中华民族精神之爱国主义传统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是由儒家思想里“忠”的伦理范畴演化而来的。“忠也https://www.360wenmi.com/f/fileyvnx0puw.html
5.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情理法及其现代转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人类文明宝库中一颗无比璀璨的明珠,它源于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在经过几千年的洗礼和沉淀之后,现在仍然对我国社会发挥着巨大的影响。我们在极力追求西方现代法治的光芒的同时不能不审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情理法”一直是中国人对法律的一般共识,“天理”、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12384436.html
6.法治与中国社会”[11]瞿同祖的看法亦是完全一致的:“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前均须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12]总之,与儒家较为重视法律的实质正义,因而对中国古代法律系统造成比较严重的扭曲相比,法家则对法律持绝对形式正义的基本观点,而这一基本精神与现代法治自然是相通的;因此,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法治思想的https://www.jianshu.com/p/83a1f79be433
7.论中国法制现代化过程中的几个重大关系【内容提要】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应当要处理好法制变革与社会发展,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法律本土化与国际化,法律制度与法律意识之间的矛盾关系。法制变革应当要与现代民主政治、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文化建设同步进行,应当吸收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因素,吸纳他国法律文明的先进因素,在现代法律制度建构的同时,特别应重视现代法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4184554_6076.html
8.政治与法律姚建龙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功能与定位转自: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目次 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二、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三、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特色 四、结语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所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https://ilaw.sass.org.cn/2023/0105/c2531a49570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