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观点冲突视域下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适用规则的完善——基于《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7条第28条第29条专业文章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为了你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这些浏览器。

一、问题的提出

二、司法裁判观点冲突

在以下二个法律适用问题上,人民法院存在完全相反的司法裁判观点冲突。

(一)问题一:第28条是不是属于第27条规定的例外情形

从这两条规定来看,第27条既规定了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在执行程序中具有对世对抗力,又明确了其不能对抗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例外情形;第28条规定了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可以排除金钱债权执行的保护条件。对于问题一,存在两个对立的观点。

一是持肯定说。该观点见于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490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北京霞光普照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该判决书认为,符合第28条规定的四个条件的不动产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可以排除享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2019)渝民终48号王兢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及(2018)渝民终534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陈正雍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案判决书均认为,第28条不动产无过错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第29条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均属于第27条的例外性规定。

二是持否定说。该观点见于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3日审结的(2019)最高法民终1615号王国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以下简称1625号案)和2018年9月30日审结的(2018)最高法民申788号麦乃天、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以下简称788号案)。1625号案判决书认为,第27条的“但书条款”仅适用于为保护消费者生存权而做出的例外规定,需严格把握适用条件,防止动摇抵押权具有优先性的基本原则。788号案裁定书认为,从法律逻辑上看,房屋买受人若要排除普通债权的执行,既可以选择适用第28条,也可以选择适用第29条,但房屋买受人若要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等权利的强制执行,则必须符合第29条的规定。另外,有地方法院注意到第28条的适用前提条件是金钱债权执行。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结的(2018)京03民终9131号蔺玉峰等与郭莹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认为,第28条适用于金钱债权执行,而第27条规定的是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执行,不属于金钱债权执行范畴,故第28条规定的物权期待权不能对抗第27条抵押权人享有的物权权利。

(二)问题二:第28条与第29条如何适用

一是“相互排斥”说,对于执行标的物是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房屋,第29条单独规定了异议成立条件,就排除了第28条的适用。该观点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2019)最高法民终1617号顾亚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该判决书认为,第29条与第28条分别是针对商品房消费者、商品房消费者之外的一般不动产买受人提起执行异议的规定,应当依照执行异议人是否系购买登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商品房的情况区分适用。持前述相同观点的还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2019)渝民终887号遵义市汇川区高桥街道干田居民委员会与大连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二是“选择适用”说,若执行标的物是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房屋,第28条和第29条可能在某种具体情况下发生竞合,此时可以选择适用。该观点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2019)最高法民终617号北京长富投资基金、宋国勋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该判决书认为,在金钱债权执行中,第28条、第29条均是对买受人在何种情形下能够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做出的规定,虽然在适用情形上存在交叉,但买受人只要符合其中一条规定的要件,即可以选择适用。持前述相同观点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2019)最高法民终134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市支行、云南昆都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以及重庆高院48号、534号二案。另外,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出台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解答”中规定,如果案外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益参照第29条不足以排除执行,但参照第28条足以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第28条做出裁判。

三、裁判观点冲突背后的原因剖析

(一)物权期待权缺乏立法依据

物权期待权滥觞于德国,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物权的可能性的权利。我国民法对物权期待权的规定散见于各司法解释中。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物权期待权有多种类型,包括不动产预告登记物权期待权、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和不动产无过错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等。但遗憾的是,我国《物权法》并未给予物权期待权一个准确的定位,对物权期待权的性质、效力、分类未做统一规定,法律依据明显不足。因而,司法实践中对不同类型的物权期待权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保护效力,还是都有各自特殊的保护效力的问题产生了严重认识分歧。从这个意义而言,司法解释对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的保护已超出立法范畴。

(二)第27条、第28条、第29条存在的固有缺陷

四、我们的观点

(一)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应优先于抵押权

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对抗申请执行人的抵押权,应适用第29条,而不能适用第28条。在比较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的保护顺位时,隐藏一个前提条件:这两种权利均依法成立。否则丧失进行比较的必要性。首先是权利属性。根据前述分析,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基于生存权保护,抵押权虽为担保物权,但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本质为财产权,权衡两种权利的价值位阶,消费者的生存利益优先。其次是权利救济。若优先保护抵押权,商品房消费者的居住权将丧失保护,已付的购房款沦为普通债权;若优先保护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在满足商品房消费者的居住权的前提下,如果有未付清价款,抵押权人可以就此部分受偿,双方权利得到一定平衡。最后是现实考量。由于不动产处于普罗大众的基本生活资料地位,尤其是在强调“无恒产者无恒心”的我国,对不动产买受人在执行程序中予以优先保护,对于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公平的信心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此外,在该类案件中,商品房消费者自身并无过错且人数众多,矛盾突出,处理结果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基于上述分析,认定商品房消费者物权期待权优先于抵押权,理由较为充分。“九民纪要”第125条、第126条持上述观点。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https://www.hefei.gov.cn/zwgk/public/155387/109593208.html
2.民法典物权法解读探索现代物权制度的新篇章在民法典中,物权是指对某一特定物品享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的法律关系。根据其性质和功能,物权可以分为所有权、用益财产权和担保物?等多种类型。 物权取得与转让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人有自愿转让其所有或其他非所有之物的自由。但必须注意的是,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人的财产管理需要经过监护人或者依照法律规定https://www.1lhyh3ij.cn/ke-pu-dong-tai/461153.html
3.2025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2.(单选题)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三大类。 A.质权 B.占有物权 C.担保物权 D.处置物权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http://www.gdgwyw.com/html/gszl/qt/202412/52_79618.html
4.物权的概念和类型202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二、类型。 1、所有权: (1)概念: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http://www.jsgwy.com.cn/html/ggjczs/fl/202412/51_95232.html
5.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买受人提出排除强制执行异议,法院如何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须经登记始能发生效力。然而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动产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后不能即时登记的情况。由于不动产处于大众的基本生活资料地位,我国法律对不动产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在执行程序中予以了优先保护,即案外买受人对于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802496312713937325&wfr=spider&for=pc
6.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法律咨询问题解答: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指:虽然权利登记证上的权利人仍然是出卖人,但是买受人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不https://m.66law.cn/news/ask/22176109.aspx
7.专业视野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适用法律的理解目前,针对涉及物权期待权及抵押权的冲突问题的法律主要包括《物权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一条、《担保法》第四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https://www.cdslsxh.org/389/7271/769804
8.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制度构造研究本文通过探究期待权的相关概念及有关学者对期待权的研究,进一步开展期待权构成的要素分析,最终明确期待权的权利属性。以对物权期待权的学理研究为基础证成不动产物权期待权理论。其后,结合我国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制度,以及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对构建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系统论证。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https://wap.cnki.net/lunwen-1020373611.html
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精选7篇)最初期待权的起源要从德国学说判例说起,19世纪的德国“普通法”深入研究法律行为,其中囊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各种法律行为,研究结果虽精密细致,但终未将期待权的概念采纳进《德国民法典》中,叹之可惜。我国同样也研究期待权理论多年,当下的主流学说认为,应用期待权制度来保障期待权人的权利。然而,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中https://www.360wenmi.com/f/file2yh4ydu9.html
10.争议解决视角下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问题笔者认为,判例中对于其他善意购房人物权期待权的优先效力位阶的争议可能也是与具体执行程序的实操可行性相关联的,虽然笔者也更倾向于认同从法律精神出发,所谓“物权期待权”实际是在现行不动产物权登记转移原则下的特殊规定,不应做扩大解释,一般购房人的物权期待权应不https://www.kwm.com/cn/zh/insights/latest-thinking/priority-in-the-bankruptcy-procedure-of-real-estate-enterprises-from-the-perspective-of-dispute-resolution.html
11.什么叫物权期待权律师普法物权期待权的意思是:将来在物权上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https://www.110ask.com/tuwen/1517679549770026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