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赫:“事实—法律”认识错误二分法的批判与重塑

从认识错误理论的教义学体系结构上来看,两个案件都暴露出“事实—法律”认识错误二分说所不能回避的问题。其中,例1涉及事实认识错误内部区分的标准问题,例2则是涉及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的外部区分难题。目前,我国学界对认识错误跨类型的体系性问题尚需深入地进行一般性研究。研究该问题不仅能够回答认识错误案件在实践中出现的适用问题,还可以通过对“事实—法律”认识错误二分法的反思在刑法教义学上回答一系列重大的学理问题:①“事实—法律”认识错误二分法在类型区分的标准和法律适用效果上与我国刑法教义学的理论适配性问题。②对“事实—法律”认识错误不作区分在我国刑法理论上的可行性问题。

本文的分析路径是,先在刑法教义学体系的维度,论证事实错误的内部区分及其与法律错误的外部区分在标准上的不确定性(下文第二部分),然后在刑法适用法律效果的维度,论证“事实—法律”认识错误的二元区分有违责任主义下的刑罚正义(下文第三部分),最后在教义学体系上将事实认识错误纳入法律认识错误的结构中,并运用规范理论下可避免性的标准进行一体化处理(下文第四部分),以期解决刑法实践中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认识错误理论的适用难题。

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之争,是对事实错误进行刑法归责所选择的不同处理路径。而这种教义学路径之争本身与事实错误内部类型化区分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二者本身并不具有强关联性。即使事实错误内部不作类型化区分,该类错误的归责处理也不会受到影响。换言之,事实认识错误的内部类型化区分并未服务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刑法归责。反而,这种过度教义学的类型化区分,却使得针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刑法归责路径选择(故意认定)问题更加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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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共同犯罪中认识错误的思考我国通说认为法律错误对刑事责任不产生影响,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共犯错误具体是以成立共犯关系作为前提条件的共同犯罪之事实认识错误。另外,诸如实行过限等问题主要涉及是否成立共犯关系,不必纳入错误论解决。采取的共犯错误分类方式是将共同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划分为同一共犯形式内的错误和不同共犯形式之间的错误. 所谓同一共犯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6/02/id/1806620.shtml
2.请问行为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认识的错误有哪几种情况?答:这些情况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解决有何影响?答:在法律上认识的错误:①假想的犯罪。②假想的不犯罪。③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罪名上和刑罚轻重上的误解。在事实上认识的错误:①客体的错误。②对象的错误。③行为实际性质的错误。④工具的错误。⑤因果关系的错误。http://jxjg.hljcourt.gov.cn/m/?act=a&aid=53331&cid=4
3.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区别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认识错误,它们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区别。 一、法律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一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产生误解。这种错误主要涉及对法律规定或法律解释的理解偏差,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行为人误认为自己实施的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而实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e0a7bbb7cecf32000707
4.刑法中认识错误是什么导读:《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有不正确理解或者对有关客观事实存在不符合真相的认识。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刑法中认识错误是什么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https://www.64365.com/zs/1271251.aspx
5.下列情形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有()。【考点】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华图详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其中,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行为偏差是指行为人预想https://v.huatu.com/gktk/1klln.html
6.司法考试刑法考点:事实认识错误司法考试报名中心1.对象认识错误 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如甲预定杀害乙(人),因为把丙(人)误认作乙,而杀害了丙。这就产,司法考试报名中心,智考帝https://www.zhikaodi.com/showinfo-234-170233-0.html
7.走私犯罪对象认识错误的定性与处理毒品犯罪走私走私罪违禁品来源:《中国检察官》2022年第12期摘要:走私案件中,行为人具有走私的概括故意,或者只是对走私对象出现具体的认识错误时,应按实际对象定罪处罚;出现抽象的认识错误时,应在故意的内容与客观事实重合的限度内确定合适的走私罪名。https://m.163.com/dy/article/HBQR2E5E0551SI3J.html
8.论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的区别一般来说,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在概念上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事实错误是对犯罪的客观事实产生了错误认识。法律错误则是对犯罪的客观事实有明确认识,只是对行为在法律上的评价存在不正确观念。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涉及事实错误或法律错误的案件,也并不难区分。问题是在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把事实和法律密切结合起来的情况https://www.pkulaw.com/qikan/901aa618e0268c69e5464647cbb98309bd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