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制度: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分配制度: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1、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招募、聘用、解聘、辞职、辞退等各项手续。
3、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按规定提交有效的个人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并填写入职档案存档。
4、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经营状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5、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员工填写,部门主管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6、员工的工资按照公司的岗位要求由总经理核定标准。
7、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及绩效考评情况发放(参看《奖罚制度》)。
8、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实际情况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9、请假:法定婚假7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产育假8星期。丧假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1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办公室提出辞职报告。
12、员工入职后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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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行政部汇报总经理审批。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参看《入职、续职、离职规定》)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辞退员工,必须提前工作日通知被辞退者。
17、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18、员工辞退、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9、办公室每月进行主管人员、业务员、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分。每根据月考评的分数累积进行总分考评。作为工资、奖金的必要依据。
二、人事档案管理
1、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员工人数。
2、正式员工人事档案统一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公司办公室统一建立员工基本情况信息库。
三、员工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爱业、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2、普通员工应具备讲奉献、肯吃苦的基本素质。专业或技术岗位需要有一定的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管理人员应有大专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水平,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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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员工录用程序
1、总则
(1)、招工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原则,择优录用,考核由公司行政部组织。
(2)、新录用的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新员工,须报公司办公室备案,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信息招募。
2、入职、任用
(1)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副总经理、经理助理——由总经理任免。
2)、业务主管、业务人员及其他管理后勤人员,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公开招聘——由部门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报行政部核备。
3)、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任用。
(2)、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总经理批准。
(3)、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试用期三个月,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4)、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本人填写试用转正申请,其直属单位主管签署意见呈报公司行政部核准正式任用。
(5)、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行政部呈总经理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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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4)、签定新进人员试用协议。
(7)、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3、离职
工作期限已满,不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须提前7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行政部提交辞呈,在规定工作日内办清工作交接后,允许其与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发给当月工资、奖金。(1)、工作期限未满,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须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办公室提交辞呈,在规定工作日内办清工作交接后,允许其于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并发给当月工作日的工资。
(2)、工作期限未满,无任何不正当理由要求离开公司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工作期限未满,未办理任何工作交接手续或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4)、离职员工按规定在办公室办好离职手续,经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在财务部领取核算后应发的薪资。
(5)、各部门主管在填写离职意见时,必须认真审核确诊已理完交接手续、移交工作,照还借用的物品、资料、欠缺和其他应交回的物资等,方可在有关栏目内签字,如有遗漏,责任一概有署人承担。
(6)、员工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即与公司解除任何关系。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反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2)、违反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3)、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4)、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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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迁
1、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2、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代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辞职。
3、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总经理指定其他人员代理。
4、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5、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六、待遇
1、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2、本公司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岗位分为:(1)结构工资(2)年薪工资
3、工资结算办法(1)结构工资结算办法(2)年薪工资结算办法
5、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6、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七、服务
1、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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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2)、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公司指定任务外,不道德擅用本公司名义。(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4)、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5)、爱护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6)、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试用管理办法
1、试用期限:
一般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可延长1—2月的试用期。
2、试用期要求
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一般不得提出中途变换工作岗位。
3、试用期待遇
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及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能力确定其工资并享受各项待遇。试用期不足一月,员工提出离职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试用期工资按实际天数结算。员工提出离职且不办理手续擅自离岗者不发工资。
4、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间,由员工所在部门及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1)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由其部门主管对其三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并签署考评意见,呈送办公室,并上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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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2)总经理根据考核评定,作出试用员工是否转正或延长试用期的决定。3)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办公室当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辞退
试用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公司有权对其立即辞退:1.员工有严重违纪现象,在公司内影响恶劣的;2.故意不服从指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3.经所在部门确认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4.其它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6、转正
试用期满前一周,除非员工本人提出异议,应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转正表》,并及时让部门填写意见。在试用期满一周内,公司应根据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考核结果。
九、培训制度
1、培训的种类:新进员工定向培训和业务人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等。
2、培训的内容:企业文化、岗位培训、知识更新、专业技术、质量法规与质量体系、安全知识等。
3、培训实施:
·原则上各部门均由经理、副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业务培训。涉及专业培训则根据各岗位需要由办公室统一计划安排。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订“培训需求表”,由办公室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各项培训应于定期内,填写“团体培训申请表”或“个人培训申请表”报办公室与公司领导审批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财务凭报批的表单按规定报销培训费用;·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上述两表,经报批后实施。
4、派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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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视情况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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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保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劳动合同的订立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8)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3)、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5年。
(4)、劳动合同经当事人签字后,并经政府劳动认识部门签证,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一致,并按远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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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满
2)受聘人员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3)受聘人员退休4)受聘人员死亡
3、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7、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第页
(6)、聘用单位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三、违约责任、生活补贴
(2)经济补偿金:员工经公司出资进修、培训、考察后回公司服务的年限未满约定期限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对经济补偿金按其约定执行。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范围和条件;
2.制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年龄规定;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成立测评考察小组;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3)笔试;
(4)演讲答辩;
(5)确定任用人选;
(6)实行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4.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述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对科室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提拔或是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医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6)、外来人员;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第一条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五条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4)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2.5.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2.6.1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人员需求申请表》
2)《应聘登记表》
3)《面试记录表》
4)《职员转正申请表》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2)3)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评定。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7)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人事部汇总考评成绩;
4)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6)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3.离职程序
9.4.有关文件和表格
9.4.1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
1)《员工离职申请表》
2)《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
10、人事申诉
1)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