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及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与作用

法治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意识形态、治国方略和社会文化现象,古今中外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其给出了不同的理解。从现在的资料看,法治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在中文里有“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依法治国”等。在西方有“ruleoflaw”(法的统治)、“rulebylaw”(依法统治)、rechtsstaat”(法治国)、”governmentbylaw”(依法治理)、“governmentthroughlaw”(通过法律治理)等。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中,“法治”一词至少具有以下四种社会内涵和意义。

(一)“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指的是国家在诸多社会控制体系中选择法律作为主要控制手段。当前我国的治国之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法治概念的。

(二)“法治”意指一种依法办事的规则

法治作为一个动态的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意义是指依法办事。也就是说,在制定了法律之后,任何个人和组织的社会性活动均应该受到既定法律规则的约束,人人平等地依法办事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和标志。正如英国著名学者哈耶克所说:“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个人有可能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一种情况中会怎样使用它的强制权力,和根据对此的了解计划他自己的个人事务。”

(三)“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无论是作为治国方略,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最终要表现为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达到某种良好的法律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一个国家是否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法治”代表着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法治不是单纯的法律秩序,还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生活状况。不是任何一种法律秩序都称得上是法治状态,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即是有价值规定性的生活方式。亚里士多德是提出这一思想的第一人。他说:“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其第一种意义是法治的形式方面的规定性,它包括法律规范必须清晰、公开、适度、可行、非溯及既往、规则之间协调一致、有明确的效力范围和制裁方式,等等。第二种意义是法治内容方面的规定性。

二、法治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与作用

“和谐社会同时是法治社会,法律和谐既是和谐社会的制度根基,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在和谐理念的总体指引下,法治提升自身的质量和水平,这一点对于处于法治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尤为重要。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相互促进,相互提升,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人权(权利)

人权,即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作为一种根本的法律权利,它的实现除了依赖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还要有法律的确认与保障。离开法治谈人权就会使人权成为“空中楼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和谐社会形成的基础,法治是实现人权的主要形式。

1、法治为人权的实现提供法律依据

人权作为人类的基本权利,必须由宪法和法律加以明确规定,通过法律确认和保障,在发生侵权行为时,能够依法制裁侵权者,法治提供的司法救济程序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了有效方法和途径。

人权的实现必然要求建立保障人权的体制,必然要求有一个实现人权的运行机制,而这种体制、机制,也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予以建立。因此,从实现人权的角度讲,法治的作用体现在使公民的人权得到尊重与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重要基础。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公共权力是法治的应有之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而民主法治建设的关键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

法治在和谐社会中保障人权和权力的主要手段可以通过其多方面的环节:在立法方面,公民权利体系的直接规定可以形成确定应有的权利(例如社会保障法),特别是社会中弱势群体的权利;在执法方面,法治可以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限制政府权力;在司法方面,通过对权利的救济,可以恢复受损的权利。在司法方面,通过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体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体现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精神,可以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保障人权。

(二)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目标,是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地分配,它不仅意味着分配的合理,也意味着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均等,规则的良善,裁判的正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己进入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的历史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方针。公平正义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内容。社会公平的实现,是以完善法制和建立必要的法律秩序为基本条件的。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依赖于法治。针对社会公平要求,法治提供了统一的行使强制力的程序和标准,从而使一个社会获得普遍的社会公平成为可能。

1、法治运用利益平衡的法律机制,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利益多元化所引起的利益冲突,要求社会提供一种共同规则来对利益进行确认和保护。可以说,法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承担着对利益的分配功能。社会主义法作为法律发展的高级阶段,就更注重公平、公正,不仅要注重形式正义,还要注重实质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凸显,特别是在中国当下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新旧利益之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在利益上的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在法治的视角下,我们不能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应当以既有的法律为基础和准绳,对各种利益上的矛盾冲突进行处理,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2、法治运用权力制约的法律机制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法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法离开了权力就成了一纸空文,法必须以权力为后盾。但是为了民主、法制和法治,社会必须对权力予以必要的限制,而法正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力的措施。社会是在各种法定权力各得其所的格局下才显得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里,权力的配置是平衡的,是法定的。

3、法治通过保证立法公正和司法公正来实现公平正义

从立法方面说,立法公正要求制定颁布的法律必须反映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必须赋予每一个社会成员同等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必须赋予不同经济活动主体以同等的市场竞争地位。立法公正还要求政府注重结果公正,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通过法律手段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司法方面,司法公正要求各方面的社会矛盾在以案件形式进人司法程序后,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司法公正与和谐社会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二者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司法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的和体现。司法公正与和谐社会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三)维护社会秩序

法治,无论是作为治国方式,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最终都要表现为法律秩序。“法律秩序应当是:人们在对各种行为博弈形成的自生自发的正式化内在规则自觉遵守认可的基础上,形成了的一定的认知模式和行为模式并由其支配而实现有序和谐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状态,且在自觉反思理性指导下对正式化内在规则和生活方式进行与环境相一致的适应性调适。”法治是构建有序社会最主要的手段,凭借法律这种公共权威的普遍、明确、稳定的社会规范,使每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使其行为和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和范围,来保证各种社会活动正常有序进行。良好的秩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法律的功能和使命就是通过有效地防止纠纷、解决纠纷来形成和维持秩序,运用宏观调控的法律机制,来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1、法治确定权利义务界限,能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

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法律中的基本关系,通过规则来从立法上界定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从宏观的角度来观察,和谐社会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尊重人的权利,有效保障人权,建立权利保护的法律机制,重点突出对于弱者人权的立法保护。”

2、法治以文明的手段解决纠纷

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如果有大量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秩序无法形成,更谈不上社会和谐。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关由其依法做出裁判,使冲突和纠纷得到缓和或解决。

3、通过调整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实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以利益为发展的基本导向,以盈利调动各方积极性,通过有形和无形的“手”,促使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动力和活力。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盲目性、无序性和自发性等特点,以及市场主体的多元化,难免发生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这是市场机制本身所无法克服的,那就需要调动法治手段,规范和平衡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市场机制运行趋于有序化。

(四)建设诚信社会

诚信友爱是社会中基本的道德准则,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必须通过法治这个强有力的手段,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良好风气。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按这些规范行事。诚信友爱与法律密不可分,因为严重的不诚信、不友爱的不道德行为,也许就是违法行为。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的处罚来维护社会诚信和社会友爱。同时,诚信友爱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就需要经济主体将它尊奉为经济活动和公共生活中最基本、最起码的准则。现阶段,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和诚信体系,需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它至少包括社会信用的诚信体系、传播发布体系、监督奖惩体系等部分,涵盖企业及单位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等各个方面。当前我国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诚信建设:

1、树立政府诚信意识养成良好的政府机关诚信文化

一方面,要顺应环境变化的要求,在政府内部倡导一种诚信的理念,强化其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用诚信理念来规范和约束政府的行为。同时,要把诚信的理念内化到政府公务员的心中,化作指导公务员行为的精神指南。另一方面,应在全社会倡导信用文化,引导社会的信用价值观,净化社会信用空气,为政府诚信的构建与完善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2、坚持实事求是和言行一致的行为方式与准则

政府在政策的制定方面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使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制定,适应并符合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要求,不能制定假、大、空的政策;政策的执行中要不折不扣的执行,遵循言行一致的准则,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出现,同时注意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尽量是政策执行上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政府机关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诚实守信

对诚实守信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达到引导政府工作人员诚信行为的作用。简言之,在和谐社会中,我们应当倡导诚信,而诚信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政府,只有这两个方面同时努力,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诚信的氛围才能够形成。当然,诚信不仅需要提倡,也需要通过法治手段予以确定,对那些违反诚信的行为还需要给予相应的惩罚,只有奖惩结合,诚信才能够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得到认可和推广。

(五)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

主办单位: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丹凤县电子政务中心

THE END
1.魏治勋:伦理正义对中华法系统一性的价值影响东方法学202402唐律内容提要:伦理正义是统一性的中华法系的核心价值追求和法律哲学的凝结。中华法系的统一性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典体系的统一性对于大一统国家的法律秩序构造是一个必要前提,“伦理正义”价值对于这一目标追求具有保障意义。中华法系是一个伦理法体系,其伦理正义决定和影响着法律正义的设计和实现。中华法系立法技术的科学性https://www.163.com/dy/article/IUCSN5DJ0530W1MT.html
2.为什么说法的秩序价值利益价值和正义价值是法的更基本的价值。以利益和正义作为法的更基本和更重要的价值,则是基于这些理由:其一,它们本身都是法的基本价值。其二,它们同法的秩序价值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其三,法的利益价值和正义价值具有比较大的包容性,人们阐述的其他许多法的价值,比如法的权利价值、民主价值、公平价值、自由价值等,都可以包容在法的利益价值或法的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bgkdetail?id=daf9173f580216fc700afd7b&fr=search
3.公务员备考资料:关于法的价值问题的讨论吉林公务员考试网4.秩序应当接受自由和正义价值的限制,没有自由的秩序不是一个好的秩序。 二、自由 1.法的价值上所言“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从法律上进行分析,法不禁止即自由。这说明,自由应该是法律之下的自由,即人的自由不能够违背法律的禁止性https://jl.huatu.com/2023/0925/2550064.html
4.法律的价值理论:法的秩序与正义价值法律的价值理论:法的秩序与正义价值 【摘要】: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法的秩序价值的社会表现为政治秩序化、经济秩序化和社会生活的秩序化。(六) 法的正义价值法的正义价值是法应努力达到的目的的道德价值,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在法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根本。https://www.daowen.com/lilun/1140688.html
5.浅论民事审判中正义与秩序的法律价值冲突三、对民事审判活动中发生价值冲突时的分析与见解 就以上实例笔者认为:首先,裁判结果破坏了法律秩序;其次违反公平原则;第三,没有实现正义价值。 (一)为什么说上述情形破坏了法律秩序?我们先来看看秩序的概念。“秩序”是社会科学中常见的名词。根据英国学者柯亨的概括,西方有关“秩序”这一范畴的界定大体有如下说法: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245.html
6.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豆瓣)哈耶克将政治问题提升为法律问题,并以此致力于宪法新模式的制度创新,本书深入地剖析了哈耶克的宪法新模式的具体结构,展示了哈耶克法律秩序理论中的正义价值,是一种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法学研究。 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的创作者 ··· 高全喜 作者 原文摘录 ··· 与此相关的是第二个问题,即自生秩序的价值标准问题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247802/
7.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四、哈耶克的自由正义论 1、客观正义的预设 2、从自由到正义的两种路径 3、法律规则与自由正义 4、自由正义的否定性价值及其论证 第四章 法治与宪政思想 一、哈耶克的法治思想 1、《自由秩序原理》时期的法治观 2、普通法的法治国 3、以公法形式实施正当行为规则 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15401
8.2024备考法学综合重要知识点解析(18)《法理学》在法学研究中,法的价值大致包括三种含义:1、法的目的价值。2、法的形式价值。3、发的评价标准。 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价值、自由价值、正义价值、效率价值。 【题例】关于法律价值的含义,正确的说法是(。 A、法律价值即法律的社会作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MTUwOTE5OQ==&mid=2247493344&idx=2&sn=76165c7a81a662cc9fc9381662ed26f4&chksm=e83905c0df4e8cd64b165f0510d2e5a665bc3a66857c7998d8209642337ddf2f6c7f160fb4a5&scene=27
9.第九章第三节法律的秩序价值法律的秩序价值 在法律的价值区间,秩序价值是最基本的。在秩序、正义、自由、幸福等,秩序是最基本的价值,没有秩序,也就没有所谓的自由和正义。 在现代社会,法律秩序的基础性价值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是说防止无政府状态和专制统治。通过法律将社会到达上述两种状态之间,以维持平衡。无政府的社会,会导致私权利过https://www.jianshu.com/p/76d1484ce52c
10.法律分析范文12篇(全文)判例的秩序价值则是法律的秩序价值的具体表现, 主要包括: (1) 维护法律适用统一的一致性。判例约束力原则可以保障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做到同样对待, 避免出现不平等的现象。 (2) 可以促进法律在社会中更有效的实施。判例作为更加形象和灵活的“活法”, 更易于在社会中得到普及和认可, 同时会促进社会和全民中的法律https://www.99xueshu.com/w/ikey28q1y15i.html
11.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法的价值(精选9篇)2、任何时代的社会,人们都期望行为安全与行为的相互调适,这就要求通过法律确立惯常的行为模式,在这个意义上,法律、规则、秩序可以成为同义词。 3、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 4、规则是形成秩序的前提。 (五)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 1、价值位阶:案例中出现了价值的排序即为此原则的运用。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j0s1otbh.html
12.法理学授课讲义:法的价值(自然法学派)(2)有利于协调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张力,从而使得法学研究能寻求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平衡。 二、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 秩序 利益 正义) (一)自由 1、法的价值上所言“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2、从价值上而言,法律是自由的保障。https://www.51test.net/show/291977.html
13.人权正义自由秩序都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追求A.对B.错人权、正义、自由、秩序都是法律的核心价值追求 A. 对 B. 错 点击查看答案进入小程序搜题你可能喜欢2.1具有完整细胞壁的微生物是: A.支原体 B.衣原体 C.细菌L型 D.噬菌体 E.病毒 点击查看答案进入小程序搜题 卡诺定理是指:( ) A.一切工作在相同高低温热源间的卡诺热机具有相同的热机效率,低温热源温度越低https://m.ppkao.com/wangke/daan/f66eafbc34144fd59278117046c444d8
14.蒋传光: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什么是有意义的?马恩原典导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科学地揭示了法律的产生、本质和发展规律,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如经济决定法律,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法律的历史性,法律的阶级性,法律与国家的内在一致,私有制下的违法必然等。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承载法律本质的价值观和实现法律价值的法治观,对当http://www.marxistjuris.com/show.asp?id=713
15.和谐是法律价值的首要取向在探讨法律价值时,我们总会提高法律的价值有正义、自由、平等、秩序、效率等。事实上法律的价值在不同的国家和时期,其取向总是不同的。 一、当代中国语境下,法律最重要的价值是和谐 法律价值,是主体通过认识、评价和法律实践促使法律适应、满足和服务于主体的内在尺度而形成的法律对主体的从属关系。这种从属关系并不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10/id/2223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