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花勤从踏入法院的那一刻,将二十年的青春奉献于白水大地,二十年的汗水挥洒于挚爱的司法事业。二十年一晃而过,一路走来,她时刻谨记法官的神圣不在于落下法槌那一刻的庄严,而是在法槌落下那一刻产生的公平正义的裁判,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任花勤,女,1973年9月21日生,汉族,中共党员,白水县史官镇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进入白水县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8年担任尧禾法庭庭长,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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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贫困户清理门前杂草)
扎根基层,化解矛盾,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温度
扎根基层数十年,任劳任怨,作风严谨。所办理的每起案件从送达法律文书到最后判决,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违反法律程序,案卷质量评查都以高分通过;案件审理中,认真审核每份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使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通过多年实践积累,探索总结了庭前化解调解法、庭审明理调节法、尊重善良风俗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背对背调解法、亲情呼唤调解法。基层法庭工作十余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00余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当即履行率逐年上升。多年来,所办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无上访缠诉案件,一审生效率超过99%。在负责白水县法院尧禾法庭工作期间,被陕西省政法委授予2016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在保证完成案件任务的同时,她特别注重案件质量和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2011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12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授予“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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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温暖党代表在身边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柔中带刚,秉公办案,维护法律权威
2018年任花勤同志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她勤于专研,工作严谨,很快适应从民事审判到刑事审判的转换,一个人担负全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让未成年被告人认识自己的犯罪事实,更愿意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在多起涉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办理中,她工作思路清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担当,承办涉黑恶案件,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快速发展的经济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伴随着经济类犯罪与日俱增,近年来,非法集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频发,涉案资金巨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和扰乱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稳定大局。2018以来她一个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件,判处罪犯25人,涉案资金达2亿人民币之多,涉及集资参与人400余人次。案件审结后就防范县域金融风险、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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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代表在行动为白水县大杨小学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以案说法,服务大局,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
任花勤同志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追求,把定纷止争作为最终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审理案件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司法能力,成功化解了诸多社会矛盾。工作中,对待案件当事人,“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水”,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积极开展法律讲堂、举办法律讲座等法制宣传活动。设立巡回法庭,主动送法进村、进社区、组织村民旁听、邀请渭南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现场拍摄报道,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使群众把赢一场官司当成接受法律保护,把输一场官司当成接受法律教育的亲身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任花勤同志情系包联村贫困户,多次前往村中走访慰问贫困儿童笑笑,为孩子送去一位“法官妈妈”的温暖,同时积极参与党总支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敬老院的孤寡老人送上关爱。2015年元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