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探求真理,在浩瀚的法典书海中传道解惑;他手执公器,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昭彰人间正道;他奔走呼号,三十载峥嵘岁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遗余力。他就是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农工党陕西省委会副主委——巩富文。
勤勉治学躬身立德立言
当时的法学院,被人称为“三缺”学院,缺经费、缺人才、缺成果。“缺什么都不能缺干劲!”巩富文在全院大会上掷地有声,“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只争朝夕加油干!”
“所学必为所用。为陕西乃至中国创新发展赋能助力,我们义不容辞!”敢闯实干的巩富文从未停下脚步,“巩老师的三更灯火”让西北大学法学院师生看到了他努力推进西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执着和热忱。
仗剑直行守护公平正义
2007年初春,巩富文挥别法学院,赴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7年初秋,巩富文再次履新,转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0年检察生涯里,巩富文组织开展的陕西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案析理”活动,得到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先后获评“2007年陕西十大法治新闻”“陕西‘五五’普法十大法治事件”。由他组织开展的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会”工作报告。
巩富文推动的陕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了20多项创新经验,三次在全国检察机关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得到中央政法委员会的肯定;试点工作被陕西省委作为2016年25件有代表性的改革典型案例之一,收入《陕西省改革案例选编》。
5年法院耕耘中,巩富文创立了陕西金融商事审判“六动”工作模式,主持制定了全国第一个《金融商事纠纷证据规范指引》,指导发布了西部地区第一份《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上作了大会经验交流,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印发简报予以推广,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多次作了专题报道。
巩富文主持论证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了西北地区第一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周强院长亲临视察,给予“三个一流”的高度评价;指导构建“三力三高三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转发推广,被评为2021年陕西法院十大亮点工作,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推荐上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参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主持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十条措施》等文件,连续四年开展“4.26”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发布《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亲力推动与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共建“一中心、两基地”,服务陕西创新驱动,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受到陕西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巩富文指导办理的渭河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叶挺烈士名誉侵权案、闻天开发商购房合同纠纷案、华清池商标侵权案、希森3号植物新品种案、彩虹星球商业诋毁案等大案要案,先后获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全国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国法院优秀案例一等奖”“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这一个个案例如同坚实的脚印,标注在中国法治进程的光明大道上,诠释着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
建言献策服务国之大者
近年来,巩富文先后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前瞻布局元宇宙”“大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应坚持‘三个导向’”“培育和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黄河经济带”“从国家战略层面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我国涉外管辖连接点”“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关乎国家根本利益”“加快反腐败立法”“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等提案120余件。其中多个提案被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导意见采纳,被全国政协评选表彰为优秀提案和年度好提案。
2015年3月11日,巩富文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抓好“关键少数”,推动法治进程》的大会发言,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他先后十余次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作了“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实现公正司法急需解决四个问题”“严格入额标准,确保法官队伍精英化”“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事统一管理应注意三个问题”等重点发言,所提意见和建议被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指导意见采纳。(作者:李文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