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学考试重要知识点整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是必考科目,下面学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自学考试重要知识点整理,供参考。

第一章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1、世界观(识记)

世界观,就是人们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

2、哲学(识记)

哲学是世界观、方法论和价值观的统一

3、一元论。(识记)

认为世界上万事万物有一个共同的本质或本原

4、二元(识记)

认为世界上万事万物有物质和精神这两个相互平行、各自独立的本原

5、主观唯心主义(识记)

把人的主观精神夸大为唯一的实在,认为人的主观精神是第一性的。

6、客观唯心主义(识记)

把某种“客观”精神说成是世界的本原

7、可知论与不可知论(识记)

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派别。凡认为思维和存在有同一性的哲学派别都属于可知论哲学,认为思维和存在没有同一性的哲学是不可知论哲学。

8、运动(识记)

物质的存在方式,是标志物质世界一切事物和过程的变化的哲学范畴。

9、静止(识记)

标志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

空间: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指事物的体积、形态、位置、距离和排列次序等。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即任何物体都有长、宽、高三个方向。

11、实践的本质(识记)

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客观物质活动

12、唯物主义的三种基本形态(识记)

(1)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

(2)近代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3)现代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3、哲学的基本问题(领会)

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物质和意识何者为本原的问题。

14、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领会)

(1)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源是一个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即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

(3)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而不是单一的无差别的统一,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以具体物质形态的差异性、多样性为前提,而物质形态的差异性、多样性又以它们的客观实在性为基础。

15、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领会)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16、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领会)

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形而上学、相对主义共同错误在于把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相割裂。

17、承认事物相对静止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意义(领会)

承认事物相对静止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理解事物的多样性,区分开不同的事物。

第二,认识事物分化的条件和生命现象的产生。

第三,理解绝对运动。

限的统一。

20、实践的基本特点(领会)

(1)客观性:从根本上与唯心主义实践观划清界限。

(2)自觉能动性:从根本上与旧唯物主义实践观划清界限。

(3)社会历史性:同唯心主义实践观划清界限,又同旧唯物主义实践观以及实用主义实践观区别开来。

21、实践的基本形式(领会)

(1)物质生产实践。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3)科学实验。

22、我们所把握的物质世界是与人的实践相联系的物质世界(领会)

(1)人的实践活动与自然界的二重化

(2)社会历史是人们的实践活动创造的

(3)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23、列宁的物质定义及其现实意义

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简言之,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又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列宁的物质定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它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实在,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第二,它指出物质是可以被人们认识的,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第三,它指出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性。

第二节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联系(识记)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2、新事物和旧事物(识记)

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旧事物:是指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事物。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识记)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

4、内因和外因

内因:就是事物的内部矛盾。

外因:是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即外部矛盾。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指: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都有其特殊性。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

矛盾双方的力量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8、质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9、量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10、度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

11、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12、肯定和否定

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

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13、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

(2)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14、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不可避免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15、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要经历由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

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16、内容和形式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的总和。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17、本质和现象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

18、联系的客观性(领会)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本身固有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19、联系的普遍性(领会)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

20、联系的多样性(领会)

联系又是复杂多样的,不是单一的联系,有多种联系,同时联系的方面和对象也是多样的。

21、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领会)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所以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无数有限的具体过程构成无限的、永恒发展的物质世界。

22、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领会)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

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内,它从根本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23、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领会)

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

第二,发展变化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的对立。

第三,承认事物内部矛盾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

第四,唯物辩证法坚持两点论,形而上学坚持一点论。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斗争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24、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领会)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源泉就在于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这是发展观的实质与核心。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

(3)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主要是教导人们学会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

(4)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焦点和根本分歧。

25、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关系(领会)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1)首先,在矛盾运动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2)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离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共存,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学习西方的先进成果,否则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警惕资本主义的干扰和挑战,否则社会主义制度就无法坚持。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对立统一关系问题,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26、肯定和否定的辩证统一(领会)

(1)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依存。

(2)另一方面,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

27、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简单应用)

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28、掌握事物的度的意义(简单应用)

(1)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限度,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

(2)在实践上,防止“过”或“不及”。“注意分寸”、“掌握火候”等等,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

29、原因和结果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简单应用)

(1)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2)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行动。

30、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简单应用)

(1)首先,因为偶然性是受必然性支配的,按必然规律办事,不要被偶然现象所迷惑。

(2)其次,因为必然性是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的,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所以我们应当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现象背后隐藏的必然性。

(3)此外,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决不能忽视偶然性。

31、可能性和现实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简单应用)

(1)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2)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

其次,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

32、内容和形式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简单应用)

我们必须自觉地运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的原理,注意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利用旧形式和创造新形式。反对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反对抹煞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33、本质和现象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简单应用)

(1)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第一,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主要表现在:

首先,现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在联系。

其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是多种多样的;本质则是同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再次,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

第二,本质和现象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方面,本质不能脱离现象。另一方面,现象不能脱离本质。本质决定现象。

(2)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我们对事物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

其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对大量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是揭示事物本质的正确途径。

34、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在一定情况下,外因对事物的发展甚至起决定性作用。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现实意义: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制定和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及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理论基础。

3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3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主要矛盾是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其他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

首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原理,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在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解决好其他社会矛盾,坚持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

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另一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

其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随着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现实意义:基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这种关系,我们在分析问题时,特别是分析形势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注意主流和支流的互相转化。

38、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2)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一系列“两手抓”的方针,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既要抓住主流、坚定信心,又不忽略支流,都是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具体表现。

39、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一方面,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另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2)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把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同有步骤、分阶段地踏实苦干、稳步前进的精神结合起来,反对急躁冒进、急于求成。否则会欲速则不达,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

40、辩证否定观的内容及坚持辩证否定观的意义(综合应用)

(1)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是:

第一,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通过事物内部矛盾而进行的对自身的否定。

第二,辩证的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其二,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第三,作为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之统一的辩证否定是扬弃。

(2)现实意义: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分析的态度。于中国传统文化,于外国文化,要采取有分析、有选择。

42、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1)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2)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

(3)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坚持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对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的前途是光明的,其次,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第三节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1、规律(识记)

规律就是物质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意识(识记)

意识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社会的产物。

3、意识的能动性(识记)

意识的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通过实践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

4、规律的特点(领会)

(1)客观性。

(2)普遍性。

5、意识的起源(领会)

(1)首先,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2)其次,意识是社会性劳动的产物。

6、意识的本质(领会)

7、意识能动性的表现(领会)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2)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

(3)意识对于人的生理活动具有一定影响作用。

(4)意识能通过指导实践改造客观物质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

8、物质和意识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简单应用)

(1)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2)意义:

第一,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符合客观。

第二,一定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9、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统一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综合应用)

要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

(1)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2)认识和利用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3)现实意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工作中,我们必须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实践热情与科学的求实态度结合起来。我们既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又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创新。

第二章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第一节认识的产生及本质

1、认识主体的含义(识记)

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2、认识客体的含义(识记)

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构成认识客体的内容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3、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领会)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5、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1)社会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

(2)社会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手段。

(3)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不仅改造客观世界,而且也改造着自身的认识能力。

6、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简单应用)

(1)是不是真理就是要判明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主观真理论者无例外地都是从主观认识范围去解决这个问题;实践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能把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来确定认识与认识对象是否相一致、相符合,从而使认识得到检验。

(2)唯有实践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通过实践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人们通过把变成现实的东西同原来的观念、思想加以对照,从而判明这个思想、观念是否正确,使认识得到检验。

7、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此外再无别的目的。人们通过实践,达到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然后用这种认识指导人们去实践,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以满足对人们的需要。

8、认识主体的特点

(1)首先,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人的自然的物质存在和人脑的存在,都是认识主体的自然物质基础。

(2)其次,认识主体不仅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

(3)再次,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

9、认识主体的结构

人是唯一能担当起认识主体的存在物,这个存在物具有自身的结构,它分为个体、群体和人类整体诸层次。

10、认识客体的特点

构成认识客体的内容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11、认识客体的性质、

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对象性。

12、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对立是指二者各有自己的特点和特殊的规定性,彼此是相互区别的,然而二者又是同一的,即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具体说来,它们的关系表现如下:

第一,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对客体的改造,也就是实践。

第二,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主客体在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就是说,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主体就在观念上、理论上去理解并把握客体,也就是达到对客体的认识。

第三,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一切实践只有在主体能动性和客体制约性统一的基础上,才是成功的实践。这个实践过程也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

13、认识的本质

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4、唯物论的反映论和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

(1)在哲学上有两条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一条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路线。

15、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1)不可知论是指那些认为世界不可认识或不能彻底认识的哲学认识论。(代表人物:休谟、康德)

(2)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但不存在根本不能认识的事物;现在没有被认识的事物,随着实践和人的认识的发展,将来总会被人们所认识。

16、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的反映论和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

在认识论上,唯物论都是反映论,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论的反映论是机械的。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成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基础;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不仅能反映外部事物的现象,而且经过人的思维对感性材料的加工,形成概念和理论,能够达到对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认识的过程是反映与创造的统一,这是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的能动性的突出表现,也是区别于机械唯物论反映论的根本标志。

17、认识的本质及其理论意义

(1)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2)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认识本质的科学揭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同唯心主义认识论、不可知论从根本上区别了开来,而且也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划清了界限。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运动

1、感性认识的含义和形式(识记)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表面的、直接的、具体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因而是不深刻的、片面的认识。

2、理性认识的含义和形式(识记)

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全体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因而是深刻的、全面的、相对稳定的认识。

3、感性认识的特点(领会)

感性认识分为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4、理性认识的特点(领会)

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5、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领会)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阶段,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2)第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别。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表面的、直接的、具体的、个别特性的反映,因而是不深刻的、片面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全体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因而是深刻的、全面的、相对稳定的认识。

(2)第二,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唯物论。其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认识论上坚持了辩证法。其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包含感性的成分。在人的实际认识过程中既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

6、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领会)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不可分割的,如果将二者割裂开,就会犯经验论或唯理论的错误。经验论者片面强调感性经验的重要性、唯理论者则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感性经验是靠不住的。都犯了片面性的毛病,都是错误的。在实际工作中,经验论和唯理论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7、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领会)

感性认识积累多了,就会由量变发展到质变,出现认识的飞跃,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的这次飞跃非常重要,它是认识任务的真正完成。

8、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领会)

认识由感性上升到理性,这只是认识运动的一半,还要实现由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

认识的这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

第一,只有经过这次飞跃,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第二,只有经过这一次飞跃,使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之得到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

9、整个人类的认识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领会)

每个时代的个人的每一次认具体的认识,由于受主客观条件限制,都是有限的;整个人类无止境的世代更替的认识,则有无限性。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性,存在于每个时代个人的认识的有限性中,并通过无数有限性得以实现。

10、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简单应用)

常常不是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一次反复就能完成,而是要经过多次反复,经过实践去检验认识,然后完善认识再去指导实践再进行循环认知过程,同时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是有限和无限的统一。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事物的各个方面也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方面相依赖、相联系的。马克思主义每一个基本原理,都全面地反映了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个方面的联系。因此,一定要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切忌简单化和片面性。

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题型近年不曾改变,分为单选、多选、简答和论述。

单选和多选试题比较简单,只要大家平时对这类知识熟悉,基本不会丢太多分。

但是论述题比较灵活,题目可能包含对时事的分析,有些考生对这种题型很发怵。对论述题的复习,考生要特别注意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两部分,做到活学活用。题目内容万变不离其宗,考生只要扎实复习,把握并牢记原理,再通过做题获得一定的经验和规律,便能逐步掌握答题方法。答题时,考生把已熟记的原理结合题目材料内容加以分析论述,就会答好题目,把握住得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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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学》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ABD三、1.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 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3.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 http://www.360doc.com/document/24/1205/16/85391339_1141233110.shtml
2.法律特征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法律的特征和作用分别是什么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具有独特的特征和广泛的作用,它不仅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还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本文将详细探讨法律的特征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法律的特有特征1、规范性:法,天纯雾芯科技http://www.skypure.com.cn/post/5706.html
3.法则之门揭秘法律基本知识的奥秘在探索法律基本知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其起源和发展。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演变而不断完善。从古代律法到现代法典,每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特色和内涵。 三、立法原理:构建合理的规则体系 立法原理是指制定法律时应当遵循的一系列准则。这包括正当性原则,即立法应符合公平正义原则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248885.html
4.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事实上,在政治生活相对正常时期,皇权行使总是受到祖宗成法、内阁相权等多重因素的牵制,这实际上与西方法治进程中通过宪法惯例、议会制约等方式限制君权的做法也有异曲同工之处。因此,如果认为皇权完全不受限制,进而否定中华传统文明中的法治基因,不能不说存在以偏概全。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5.法律知识大师从小民之手到权威之口的奇妙变身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知识内容大全并非简单汇总法条,而是一个系统化、结构化、内涵丰富且实用性的学习体系。这包括了法律原理、理论框架以及实际操作技能。只有将这些元素融合在一起,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从书本到现实:如何将理论转化为能力 https://www.1lhyh3ij.cn/ke-yan-jin-zhan/461249.html
6.法律硕士考试每日一练(2024/11/29)考试试题A、任意性规范 B、委托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点击查看答案 【单选题】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点击查看答案 【多选题】按照法律规范为主体规定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可以把法律规范分为( ) A、义务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https://www.netkao.com/flss/Artle/20241129/247341118789.html
7.法律的意义和价值行业资讯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评价准则,可以帮助人们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明确的是非观念和评价标准。 预测作用:法律具有可预测性,人们可以通过法律预测自己或者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在法律上是否有效,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 强制作用: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http://www.anlihk.com/detail/id/103/
8.探索正义的边界法律学术之旅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推动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工具。大数据可以帮助法院更精准地识别重复犯错的人群,从而提高效率;同时,也能辅助判断证据质量,使得司法人员认定更加科学合理。我期待能够参与到这样的创新项目中来,利用科技改变我们的司 法体系。 六、国际化视野下的跨境执业 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5247.html
9.2020考研政治:马原核心考点背诵整理(腿姐版)复习经验二、辩证法 1、总特征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2、联系的内涵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和条件性。 3、发展的实质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https://www.kaoyan.com/zhengzhi/jingyan/5d43a710da0be.html
10.《对立平衡论》第七章对立平衡的认识与认识方法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互相转化表现在:感性认识包含着理性认识的因素,这是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的内在条件,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的越丰富,向理性认识转化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认识的目的是通过理性的行为达到利用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所以感性认识的局限性决定着感性认识必然上升到理性认识去把握客体事物的本质与发展规律。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38620212478216
11.为什么说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科学揭示了否定的深刻内涵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特征:普遍联系、永恒发展 四种思维方式: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 五大基本环节: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现实与本质 https://blog.csdn.net/weixin_61083660/article/details/128914361
12.量刑理论量刑法学网但是从实然的角度上来说,犯罪是一种相对恶,而非绝对的恶,人们对于何为恶的评价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一个时代的恶行可能成为另一个时代的提倡行为。我国79刑法中的投机倒把罪到97刑法即被废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再比如古希腊斯巴达杀掉畸形的婴儿是一种当时社会提倡的行为。{45}除此之外,在一些社会学家https://liangxing.swupl.edu.cn/lxqy/lxll/251137.htm
13.经济学与经济学理论内涵的界定(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书评要想真正理解一个科学理论,我们不但要搞清楚那些概念、命题、规律的确切含义,也要搞清楚它们与现实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那些命题与现实的关系以及所谓“规律”在解释现实中的合理性与局限性。与此同时,也要明白所依赖的方法论的优势和局限性。所以,对某种科学本身进行正确界定,对该科学的理论进行正确界定,明确方法论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761482/
14.事实认定及其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大咖说法可采性原则凸显的是证据法的法律特性,证明原则凸显的则是证据法的逻辑特性,即证据与待证要件事实之间的逻辑证明关系。证明原则和可采性原则的统一,决定了证据法具有求真和求善的双重目的。威格莫尔认为,可采性原则在独领风骚一个时期之后,其相对重要性会适当减弱,证明原则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为这一重心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07-08/content-1398999.html
15.田辰山:毛泽东在人类哲学巅峰——纪念毛主席诞辰而恰恰在相反意义上才是毛泽东的哲学高度,他阐述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范畴是指贯通一个过程的决定方面与非决定方面的互系(不分离、相系不分)性。“主要矛盾”指一个域境中的各种相互关系交汇的焦点;说“领导的、决定的作用的”、“支配地位的”和“决定的”等等,是在一个充满无法严格分清的关系、动态变化的http://www.wyzxwk.com/Article/sichao/2014/01/312144.html
16.恶意串通的功能定位与规范释义程智华律师团队体系解释需要满足四大要求:无矛盾、不赘言、完整性和体系秩序。对于已经有了清晰决断的立法安排,解释者应当尽可能地探寻原意。对此,欧盟法上的清晰法令规则(acte clair)的表述更为妥帖,该规则原意是指清晰和明确的条款无需解释。但随着判例的发展,清晰法令原则演变为一种相对宽松和灵活的标准,即当法律文本存在不同https://lawyers.66law.cn/s2710364257045_i88269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