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统计综合评价分析方法

统计综合评价分析方法简称综合评价方法,也称多指标(或多属性)综合评价方法,是根据研究的目的建立一个统计指标体系,对现象发展的多个方面分别给予定量描述,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各个指标所提供的信息,得到一个综合评价值,对研究对象作出整体性评判,以此进行横向或纵向的比较。简单地说,就是将多个指标转化为一个能够反映综合情况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就统计工作过程而言,综合评价是继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整理之后的统计分析中重要环节,是体现统计职能、发挥统计作用、实现统计价值的重要分析方法。

一、主要作用

单项指标往往只能反映客观事物的一个侧面,而不能全面反映事物的整体情况。例如,在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状况时,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各种考核指标,如资金产值率、劳动生产率等,这些指标都是从一个方面而且只能从一个方面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劣。比如,资金产值率只能从资金利用方面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资金产值率高(低),并不代表劳动生产率等其他效益指标的数值也高(低)。同样,劳动生产率也只是从劳动力利用角度体现企业效益水平,劳动生产率高(低),并不意味着资金产值率也高(低)。那如何综合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呢通常的做法是把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多个指标,如资金产值率、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成本利润率、增加值率、资金周转率等指标综合起来,得到一个综合指标,来全面反映企业经济效益。通过综合指标,既解决了评价的整体性问题,又克服了单项指标的片面性。

二、评价步骤

(一)明确评价目标。

首先,要明确评价目标,明确要对什么进行综合评价,只有目标明确,才有针对性。其次,要确定评价的目的,即评价的结果是干什么用的。不同的评价目的,所选用的指标体系也就有所不同。

(二)选取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选取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是整个综合评价工作的关键。根据评价目的及评价对象的主要属性,选择合适的统计指标,建立一个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评价对象本质特征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

评价指标的权重是指各个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相对重要性的数量表现。一般来说,评价对象的各个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因此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也应该有所不同。尽管权数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就其主要功能和作用来说,权数始终起着权衡轻重的作用。如何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个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作用,对评价结果的合理与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的方法有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两类,前者主要包括专家评分法、层次分析法等,后者主要包括变异系数法等。如果评价指标体系是单一层次的,则所有指标权数之和等于100%;如果是多层次的,则每层各部分权数之和等于100%。

(四)对评价指标进行同度量处理。

综合评价需要运用由多个评价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而这些评价指标分别反映评价对象的不同侧面,一般具有不同的性质,且计量单位往往也不一样,因而必须解决不同指标的同度量问题,即对其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消除指标量纲的影响,使不同评价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以便对评价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无量纲化处理即对评价指标数值进行标准化、正规化处理。它是通过一定的数学变换来消除原始指标量纲影响的方法,即把性质、量纲各异的评价指标值转化为能够进行相互比较的相对数,即评价值。常用的方法有相对化处理法、功效系数法和标准化处理法等。

(五)选择评价方法,建立评价模型,计算评价结果。

指标权重的确定和指标值的无量纲处理是计算综合评价结果的准备,在经过上述各项工作之后,还必须选择评价方法,建立一个综合评价模型,将经过无量纲化处理过的评价值植入模型,计算出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的方法很多,可以根据评价对象的属性特点来选择不同的方法,建立相应的评价模型,如综合评分法、综合指数法、模糊综合评价等。

(六)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综合评价结果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数,按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划分有总目标指数、子目标指数以及子子目标指数等,依据各个指数的计算结果即可进行综合评价结果的分析。比较分析各个评价对象总目标或子目标的评价结果指数,分析各自的优势、劣势、差距或不足,据此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示例

YBLI在综合评估总指数下分为物质生活条件指数(MLC)和生活品质指数(QL)两个分类指数,其中物质生活条件指数(MLC)包含了住房、收入、工作等3个具体分类的6个指标,而生活品质指数(QL)包含了社区、教育、环境、政府管理、健康、生活满意度、安全、工作生活平衡度共8个具体分类的14个指标。

YBLI的测算方法主要是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数据标准化

(二)赋权方法

一是在对YBLI的11个具体分类汇总时,各指标之间的加权采用均等赋权法。二是在最终测算时,用户可以根据研究的目的对总指数下的11个具体分类指标采用多样化的赋权方法。OECD在其测算网站上为每个指标提供了从0—5共六个赋权等级,用户可按研究的目的及其重要程度,将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测算网站会自动将这些等级转化为0—100%之间的权重进行计算。

(三)综合评价结果的数值范围

四、局限性

综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综合评价结果具有相对性。

综合评价结果尽管采用了一定的数学模型,其结果用数值来表达,但一般不具有统计指标的独立意义,而只有相对意义,即只能用于性质相同的对象之间的比较和排序。

(二)综合评价的结果不具有唯一性。

综合评价可采用的方法很多,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即使采用同一种方法,也会由于诸如评语等级的拟定、各等级所赋予的分值的拟定、单因素评价方法的评定、评价的相对标准的拟定、单因素评价结果的合成等环节上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综合评价结果。

(三)综合评价结果常带有主观性。

在综合评价中,各指标的评价标准以及权数的确定,常常需要依靠有关专家,不同的专家给出的标准和权重会有所差异,因此,综合评价的结果,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四)综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存在一定的局限。

如前所述,评价对象的比较和排序只能在同一参照系内进行,评价的结论也只有在同一参照系内才有可比性。对那些非数量评判因素进行评判时,一般要请一些专家对评判进行等级评定及投票。不同的专家进行评判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而,综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在范围上有较大的局限性。

由于综合评价分析方法的局限性,它的结论只能作为认识事物、分析问题的参考,而不能作为决策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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