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文化建设创新之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监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在监狱内传播影响的具体体现,在监狱推行“文化教育人、艺术矫治人、环境影响人”的教育改造理念,其目的在于聚合一切教育资源,春风化雨,以文化人。本文以安徽省巢湖监狱“铸新文化”品牌为例,就监区文化的内涵和表征,监区文化建设现状及创新发展路径进行探析。

一、监区文化的内涵及表征

(一)监区文化的内涵

“监区文化,是监狱在管理教育服刑人员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文化因素的物质环境、精神环境和改造氛围的总和,是监狱执法活动在物质、精神和制度上的客观反映。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缓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压力、拓展心理空间、充实改造生活、调动改造积极性的重要手段。”究其真正的内涵,监狱理论研究者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应将一切能够触动、感染、教化服刑人员内心和灵魂的精神活动、精神产品、行为方式及其物质载体等都纳入到监区文化的范畴。

安徽省巢湖监狱在多年的管理教育服刑人员过程中,探索创设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铸新”品牌监区文化。“铸”的本义是将金属熔化后倒入模子里使其冷却凝固,做成各种形状的器物,其引申义有造就的意思;“新”字与旧相对,意为使其性质与过去相比变得更好;“铸新”的提法既与监狱企业铸造产品的经济属性不谋而合,又与监狱改造罪犯培育新人的目标高度契合。从上文的释义中,不难理解“铸新文化”的内涵即管理教育服刑人员的执法全过程中,创设开展的所有能够触动、感染、教化服刑人员内心和灵魂的,具有“铸新”元素的精神活动、精神产品、行为方式及物质载体等。

(二)监区文化的表征

监区文化,作为监狱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其自身鲜明的表征。

1.主体的大众性。在监狱推行监区文化建设,其主体即为监区文化的组织者或实施者——监狱民警,监区文化的受众者或参与者——服刑人员。监区文化的组织和实施为承担管理教育罪犯职责的所有民警而非仅仅是某个监区、某个部门的民警,监区文化所针对或服务的对象为监狱的全体服刑人员,而非某个人、某部分人。健康的监区文化,要求在全监狱营造一种浓厚的监区文化氛围,让健康向上的监区文化充实服刑人员的精神世界,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道德风尚在监狱发扬光大。

2.组织的资源性。此处应包含两层意思:第一,监区文化是监狱开展教育改造工作中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第二,监区文化的建设需要多种资源来支撑和保障。服刑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监狱对其进行教育转化和改造,单纯靠某一种方式或手段显然不够,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资源来辅助。巢湖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正是采取了除传统三大手段外,辅以“铸新”品牌监区文化的“3+1”教改策略,将监区文化作为教育改造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而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改造效果。

4.文化的矫正性。有学者曾说:“教育是一棵树撼动另外一颗树,一片云引导另一片云。”简而言之,教育是一种氛围的营造。监狱作为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特殊学校,其教育改造工作就是一项营造氛围的工作,监区文化的目标就是让服刑人员在健康的监区文化熏陶引导之下完成自己在思想观念、精神意识和行为习惯上的重构。同时,也是通过监区文化来培育塑造服刑人员的生活方式,一种与以往消极、病态、为恶的旧生活有巨大反差的积极、健康、向善的新生活。这既是服刑人员的内心渴望和呼唤,也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之要义。

5.实施的成果性。如果说文化是软实力,那么监区文化的实施优劣则检验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软实力强弱。监狱服刑人员的身份属性,首先是“人”这个社会属性,其次才是“罪犯”这个法律属性。是人就会有思想、有感情、有灵魂,仅仅靠严苛的监规纪律、强制的管理、劳动、专项整治等刚性措施进行改造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依靠的文化的力量。因此,监区文化的实施对于罪犯思想观念、行为习惯转变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监区文化的强弱更是体现出教育改造的成果好坏。事实证明,一个不重视文化建设,只重“硬”不抓“软”的监区没有持久的安全稳定。

二、当前监区文化建设所面临的困扰和难题

上述监区文化建设的鲜明特性,决定了监区文化建设对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尽管近年来各监狱越来越重视监区文化,但监狱工作的特殊性还是对监区文化建设造成了一些困扰,监区文化建设还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受众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受众需求参差不齐,难以面面俱到

以XX省XX监狱为例,其受众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体现在文化程度、年龄、犯罪类型结构等方面,文化结构——文盲7.13%,小学32.27%,初中43.52%,高中(含中专、职高)8.76%,大专及以上8.32%;年龄结构——18--30岁14.89%,30—40岁29.58%,40—50岁32.42%,50岁以上23.1%;犯罪类型——暴力型48.96%,财产型25.9%,淫欲型3.92%,其它1.44%,涉毒犯罪19.78%;累犯为19.4%;二次以上(含二次)犯罪25.94%;重大刑事犯76.3%(数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5月底)。由此可见,服刑人员作为监区文化的受众群体,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教育受众群体更为多样和复杂,监狱在组织实施监区文化时,难以做到面面俱到且保证对每一名受众都能发挥作用。

(二)熏陶教化的长期性和持久性,实施者重视不一,难以一以贯之

文化对人的影响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对于服刑人员更是如此,监区文化对服刑人员所发挥的熏陶和教化功能是需要长期的持久的实施才能见到成效,而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即可成功的。由此导致监区文化的组织实施者思想意识有偏差,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思维比较突出,缺乏足够的信心、耐心和恒心。一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有些领导虽然明白监区文化的好处,但或多或少存在着监区文化建设是“软任务、软指标”的思想,认为监区文化建设是做“虚功”,耗时长、费力大,不能立竿见影,因而出现了动嘴多、谋划少,布置多、督导少,雷声大、雨点小等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部分监区民警意识淡化。不少监区民警认为现在监区的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管理的、刑罚的、生卫的、习艺的、政工的不一而足,各项工作之间难以兼顾,抓监区文化不如抓安全管理来得实在,只要监区安全稳定,搞不搞监区文化无所谓。如果不是刚性任务,不愿自觉主动组织开展监区文化活动。

(三)组织实施的单一性和粗放性,监区文化吸引力不强,难以深入发展

(四)建设机制的滞后性和局限性,组织实施保障不够,难以有序推进

监区文化建设机制有待完善,实效难以提高。一是缺乏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目前监区文化建设大多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监狱按照省监狱局的指示安排办,监区按照监狱的部署要求办,缺乏统一规范、周密系统的谋划,监狱及大多数基层监区还没有真正将监区文化建设纳入到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多数情况下,监狱教育改造职能部门作为监区文化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牵头者,处于“单打鼓、独划船”的尴尬境地。二是缺乏刚性的考核机制保障。就目前来说,监狱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仍然是以监管安全为导向的,即把监狱工作的主要或绝大部分精力放在防止“五无”上,而无形中将会造成监区对监区文化产生忽视,这样将不利于监狱调动各类资源投入到“软指标”和“隐政绩”的监区文化建设上来,也无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缺乏有效的物质保障机制。监区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绝非一个监狱、一个监区、一个部门的事,光靠教育改造部门一家成不了气候,需要人力、物力与财力的保障。但由于监区文化建设是花钱出力不讨巧的麻烦事,其物质保障在各监狱、监区也表现不一,多寡有别,影响了监区文化建设的有序推进。

三、监区文化建设创新发展的路径选择

安徽省巢湖监狱在推进实施“铸新”监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结合监区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并下大力气克服实施过程中的多种困扰和难题,尤其注重“铸新”品牌实体化建设,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总结,提炼形成了具有监狱特色的“铸新”监区文化建设体系。

(一)软硬兼施,强化监区文化建设的认知性和保障性

1.软件问题。为了解决监区文化建设中软件短板问题,打造

监区文化品牌,巢湖监狱坚持软件先行,着力在领导和民警思想认识、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等“软件”建设上寻求突破,释放活力。

第一,关于思想认识。监区文化是一种积极进取、健康向上、推进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和服刑人员改造进步的先进文化,体现了正确、科学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监狱把转变各级领导和监区民警思想,增强监区文化建设的自觉性作为抓手,以教育改造专题会议交流讨论的形式,澄清模糊认识,及时消除“无用论”、“与己无关论”、“形式主义”等错误观念,提升监区文化建设思想素质,增强监区文化责任意识,建立素质过硬的监区文化建设队伍,为监区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关于人员配备。人才人力资源永远都是做好一项工作的首要条件。巢湖监狱组建成立了以监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改造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业务部门、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的“监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监狱的监区文化建设工作。同时还组建了由教育改造部门和部分基层监区对监区文化活动有兴趣和特长的民警组成的监区文化建设工作队。此外,在各监区挖掘和培养一批服刑人员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形成了领导小组——民警工作队——罪犯骨干分子组成的“监区文化建设三级网络”,为监区文化活动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第三,关于机制保障。监区文化反映了一个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的整体状况与水平。巢湖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教育改造部门积极主动承担起内外组织协调职责,真正形成了“监狱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监区配合落实、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防止部分监区民警忽视轻视监区文化的做法,监狱将监区文化建设工作纳入监区教育改造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指导督促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在标准化监区考核中予以兑现。并制定监区文化计分考核配套实施细则,修订《巢湖监狱监区教育改造专项经费使用实施办法》,提高监区组织实施和调动服刑人员参与监区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以此保障监区文化建设有序推进。

2.硬件问题。文化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有之物。监区文化必须要以有形的物质载体和形式来呈现和传播。巢湖监狱“铸新”文化的硬件主要表现在物质资源和时空资源两个方面。

第一,关于物质资源。巢湖监狱借助监狱改扩建实施,先后投入了数千万元,建成了教育改造综合大楼、教育改造大礼堂、全新塑胶跑道的室外体育场等,在体育场和文化广场配置了照明设施;建设了监狱图书阅览室、矫治中心、电教中心等文化场所;为监狱铜管乐队、威风锣鼓队、舞龙舞狮等“一区一特色”等表演队和球类活动、书画研习班等监区文化团体配备了各类设备、器材、工具和文化用品,为服刑人员广泛参与各类监区文化活动提供保障。

第三,关于空间资源。人是文化活动的能动主体,文化空间就是通过人对文化资源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运行而产生的。巢湖监狱近年来借助监狱布局调整改扩建工程的整体实施,建成了足以保证监区文化组织实施的单体建筑2栋及辅助场所3处,即“铸新”教育改造综合大楼、“铸新”大礼堂、“铸新”运动场、“铸新”文化广场和“铸新”文化长廊,科学布局“铸新”综合楼功能间,形成了图书阅览室、改造成果展览室、书画室、铸新报(网)编辑室、电教中心、归正中心、矫治中心、警示教育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铸新大讲堂的“四室三中心二基地二堂”和“二场一廊”的监区文化内外空间矩阵,为各项监区文化的开展提供了布局合理、功能突出、操作适宜的空间,使得所有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文化效应。

(二)寓教于乐,突出监区文化建设的教育性和参与性

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滋养。监区文化要想经久不衰地传播下

去,真正发挥以文化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就必须要突出它的教育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其中,教育性是内在需要,参与性是基本要求,趣味性是重要手段。监区文化不同于社会的纯娱乐文化,其受众是触犯刑律的罪犯,因此监区文化的教育性(思想性)是其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安徽省监狱局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走好新生路无愧新时代”专项教育活动,巢湖监狱在“5+1+1”学习日和“5+2”晚间学习计划中,及时开设时政专栏专题,集中播放《厉害了我的国》等专题片,并要求各监区服刑人员结合自己的家庭和改造实际进行座谈讨论,现场很多服刑人员发言情绪激昂,自豪骄傲的表情溢于言表,甚至流下激动的泪水;2017—2019年连续3年开展的“感恩母爱拥抱亲情”监狱开放月亲情帮教活动,则将部分服刑人员家属请进监区,参观生活改造场所,由服刑人员向亲人献上一束花、一杯茶、一首歌,亲情共餐零距离诉说,感受温暖、修复亲情,润物无声,促进服刑人员实现质的改造。

THE END
1.《法律的悖论》——“任何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一直以来都承载着公平、正义与权威。然而,在这个看似坚不可摧的体系中,却隐藏着诸多悖论与局限。罗翔老师的新书《法律的悖论》为我们揭示了一个更为复杂、多元的法律世界,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认识。一、法律的滞后性:时代变迁与法律稳定的矛盾 罗翔老师在书中明确指出,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4025689316481630&wfr=spider&for=pc
2.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精选9篇)法律的滞后性和稳定性 法律的滞后性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法的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历史法学派的萨维尼反对德国的统一民法典制定的一个理由就是,民法典一旦制定出来就落后了,虽有夸张但不无道里。所以这点是法律先天不足。我在基层法院和法官聊天的时候也涉及到这个问题。他当时抱怨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实在是太快,https://www.360wenmi.com/f/filecbawssar.html
3.司法考试法理学之法的滞后性问题司法考试法理学之法的滞后性问题。 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的特点:①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②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③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2.法具有局限性 ①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②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529521.html
4.以下哪项不是法的局限性A作用范围有限具有滞后性C具有空白性D具有D.法具有局限性 免费查看参考答案及解析 市场经济的局限性有 ___ A.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垄断,使市场效率下降 B.不能预期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和目标 C.自发地趋向扩大收入差距 D.具有短期性和滞后性,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 免费查看参考答案及解析 “徒善不足以为治”,“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作https://m.12tiku.com/newtiku/919789/24070768.html
5.法律的局限性及其克服摘要: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存在一些明显的局限性,如滞后性、抽象性等,必须通过严格规则和自由裁量的结合、树立程序正义观念予以解决. 关键词: 法律局限性严格规则自由裁量程序正义 分类号: D920.4(中国法律) 在线出版日期: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njdgdzkxxxb200504039.aspx
6.背诵法考觉晓法硕5轮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滞后性?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但往往滞后于社会变革的步伐。当新的社会问题出现时,法律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和调整。这种滞后性可能导致法律在某些时期无法有效应对新兴挑战。 备考小贴士: 辩证思考:在备考过程中,要学会辩证地看待法律的作用和局限性,既要看到法律的积极作用,也要认识到其局限性。 https://blog.csdn.net/xjn19820322/article/details/140814147
7.2019年法考主观题论述题之法理学考点二: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作为规范,其内容是抽象的、概括的、定型的,制定出来之后有一定的稳定性。法律不能频繁变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它要处理的现实社会生活则是具体的、形形色色的、易变的。因而,不可能有天衣无缝法典。这就使得法律不可避免地出 现规则真空,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421953984266271
8.成文法的一个永恒而沉重的话题——局限性的认识与克服/任玉林立法效率不高,许多社会急需的法律如《国有资产法》、《物权法》、《破产法》等几易其稿十多年都制定、修改不出来,造成了许多立法空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29)使得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现阶段成文法的局限性特别是滞后性、不周延性表现得较为突出,而克服手段和能力如前所述又较为有限,大量疑难案件(hard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6532&pa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