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基础,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背!
法的基本特征—背+理解!重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一)在社会体系中,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法的规范性体现在:
(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向;
(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
(3)法是反复适用的。
(二)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法调整人的外部行为,不调整人的内心思想,但可以通过调整人的外部行为来影响人的思想观念。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一)国家创立法的方式有两种:
(1)制定: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制定新法。
(2)认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因此具有高度统一性和普遍适用性
(1)高度统一性:首先指各法律之间的根本原则一致;其次指除特殊情况外,一国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体系内部各规范不能相互矛盾。
(2)普遍适用性: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领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守法。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以权利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为或不作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一定利益和自由。
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为或不作为,分为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前者指必须为一定行为,后者指不得为一定行为。
结——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强制性体现:
(1)法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
(2)法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3)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4)公民可依法请求国家保护其合法权利。
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背+理解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是“意志”的体现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二)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的阶级性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性是统一的:
(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都是由统治阶级来代表的
(2)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只有通过统治阶级及其国家意志才能体现在法律中
(3)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正是通过分析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