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全民守法与立法、执法、司法一并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突出强调。然而,推进全民守法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包括立法、普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民众要守法,首先要有健全完善的良法,其次要知法,最后要有守法的良好氛围,包括执法机关的规范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监督机关及时有效的法律监督等,本文着重结合工作实际,从普法的角度对做好全民守法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促进全民守法的意义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交织,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才能让社会治理的目标在法治的环境下实现。而社会治理说到底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社会,这便使全民守法成为必然。
(一)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紧密相连,只有大力推进全民守法,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才能提升各类守法主体学法知法遵法的自觉性,调动各类守法主体崇法用法护法的主动性,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二)全民守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保证
我国已经迈进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就是社会进入矛盾多发期,甚至社会矛盾有可能相对激化。实践中出现的个别地方治安恶化、上访增加、群体性事件上升等都是这一特点的体现。另外,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失地农民增加、城镇居民就业压力加大等都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而法是调节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将有效促进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的产生,促进民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利益诉求,促使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依法纳入法治轨道,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二、做好普法工作,推进全民守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普法五年规划的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的有效开展,“法”字已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和提高,普法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但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极不相适应。体现在:
(一)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二)普法对象被打折扣的现象比较突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每个五年普法教育总体规划要求,普法教育是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一些地区只重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而忽视了村民、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医务工作者等的普法教育。有些地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连基本的学时都达不到,更别说是村民、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了。特别是学校对普法教育的缺失,尤其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更为脱节,导致青少年犯罪突出。例如去年某中学学生结伙互殴导致一死一伤,酿成两个家庭的巨大悲剧;再如今年五月份某中学学生勾结校外辍学青年围堵殴打本校同学,导致同学脑震荡及右耳膜破裂的惨剧;前两天某中学学生随意殴打老师和同学等现象,无不叫人痛心。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不断飙升,跟学校法制教育没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三)无专门普法机构和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从省到县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一般是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是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各乡镇也设相应的机构。但不论是领导小组,还是其下设的办公室,多数都是放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处(科),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上级直接领导是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一直延伸到乡镇,都属虚设的工作机构。各县普法依法治理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主要靠县司法局的业务科室即宣传科具体承担,而且在工作人员上人数极少,比如,县级这一级普法工作机构一般工作人员只有2-3人,有的甚至只有1人,到乡镇这一级一般只有一个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具体分管,具体工作人员是一个身兼多项工作的司法助理员甚至只是一个非在编的司法协理员,如此宏大的一项社会工作与如此少的工作人员和办事机构是很不适应的,难以把这项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四)手段较为传统单一
(五)基层普法“四难”问题突出
三、对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全民守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孟德斯鸠说过“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要推进全民守法,厉行法治,懂法是基础,普法应先行。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的基础上,要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就必须针对不同系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类别、不同人群,分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老百姓愿意听、听得懂。
(一)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二)执法和司法人员应秉公执法
执法、司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执法和司法者的守法意识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是否正确有效,进而很大程度地影响着全体社会成员对国家法治状态的切身体验和基本判断。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谨慎、合理、合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转变执法理念,将执法过程与向行政相对人受法制教育过程有机结合;自觉接受广泛的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司法人员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准确适用,将办案过程变为说服、引导群众相信和尊崇法律的过程,在化解各类矛盾的过程中体现法律价值和司法智慧,让公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实惠和便利,让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成为公民的自觉选择,让依靠法律、信任法律、信仰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情感归宿。
(三)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
一是在机构建设上,要及时完善领导机构,大力加强办事机构建设,特别要把县级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成有组织、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的常设机构,明确办公室的职能和编制,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编制人员为5-7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乡镇这一级在政府部门设置一个2-3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使其从上到下形成一个严密的工作办事网络,所有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就是负责本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民守法工作局面的有效形成。
(四)分类化解不同对象的普法难题
(五)营造良好的全民守法氛围
民众守法意识既是立法的精神源泉,又是法律实施的社会保障。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法律六进”,善于运用现代化的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老百姓听得懂、能接受、愿参与,才能激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使法律成为全体公民约束自身行为的共同准则,使依照法律维权、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一要结合活动,突出趣味性。主要可以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法律知识竞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法制影片、法制文艺节目演出、法制宣传服务日活动等一系列寓教于乐的活动,增强普法的趣味性,从而形成多渠道多角度普法的格局。
(六)形成重法守法的正确导向
市、区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全民守法工作与经济工作一样,列入重点目标考核范围。考核目标要明确,内同要具体,重点要突出,机制要完善。对于党委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保障、行政服务,对公、检、法司的公正司法情况大排查,如有无错捕、错判,有无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回重审率、案件执行率情况,法律援助率、人民调解率、学法考试率情况,平安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应列入考核范围。同时,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都应明确由谁来考核、考核结果要如何运用,并且赏罚要分明,不能做好做坏、做与不做一个样。要有效运用考核结果,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提拔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单位集体和领导班子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推进全民守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法制宣传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要实现全民守法,建设法治国家,需顶层设计与社会创新并重、立法执法司法改革与法治信仰培育同步,任重而道远。只有多管齐下,让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公民的血液,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