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宪法》的悖论中国人大新闻

《魏玛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它既载有盛誉,亦背负骂名,它矢志以民主共和为追求,号称是当时世界上最民主的宪法,但却最终沦为德国走向纳粹专制的帮凶。

□冷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副教授)

《魏玛宪法》在世界宪法史上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它既载有盛誉,亦背负骂名,它矢志以民主共和为追求,号称是当时世界上最民主的宪法,但却最终沦为德国走向纳粹专制的帮凶。为什么自由民主的敌人居然能够利用宪法制度从内部推翻自由民主制本身这一魏玛悖论至今依然引发学者们对近百年前的德国往昔的不断回顾与思考。

《魏玛宪法》的创立

1919年1月,在歌德的故乡——宁静的魏玛小城,德国国民大会的代表们起草并于当年8月11日批准了德国历史上第一部民主共和制宪法,是为《魏玛宪法》。选址魏玛而非柏林,寓意深长,一战战败的德国人希望能够借此抛弃军国主义、专制主义的旧形象,向世界宣告,在一个熟知歌德的小镇,一个文化的、理性的、民主的崭新德国于斯诞生。

这部倾注了以马克思·韦伯为代表的德国自由主义精英们大量心血的《魏玛宪法》博采英、美、法、瑞多国宪法之长,表现出了诸多亮点,创造了多项世界纪录。它全篇一百八十一条,一万四千余字,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宪法;它不仅规定了最为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利,还创造性地规定了大量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开现代宪法之先河;它引入了经济社会化原则,规定了经济会议制度和劳工会议制度,由此获得了“经济宪法”的美誉。

对于德国而言,最重要的在于,《魏玛宪法》终结了德国近千年的帝制传统,宣告了一个民主共和德国的诞生。但《魏玛宪法》的缔造者们并不甘于只是单纯地照搬英式的议会制或美式的总统制,而是试图创造性地实现议会制和总统制的嫁接,创立一种半议会制、半总统制的新政体。

在这一新政体中,最为关键的设计就是议会和总统之间的严密制衡机制:一方面设立了一个两院制议会,该议会由人民按照比例代表制普选产生,任期四年,享有立法权、倒阁权、罢免总统权、推翻总统紧急命令权等广泛权力。另一方面又设立一个权势显赫的总统,他由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七年,连选连任。总统不仅在国际上代表德国,为三军统帅,而且可以进行全民公决推翻国会立法,有权任命总理,可以解散议会,拥有紧急命令权。显然,议会和总统所享有权力一一对应,呈现出一种势均力敌、互相制衡的态势。

《魏玛宪法》的衰落

这一设计看似完美精巧,却未能经受住德国现实的严峻考验。在代表保守力量的兴登堡总统与议会的冲突中,《魏玛宪法》的制度缺漏暴露无遗,其最大问题在于:总统通过持续使用第48条的紧急命令权和第25条的解散议会权,足以规避议会对总统的监督,最终导致总统权力的失控。

《魏玛宪法》的失败引发了人们的不断追问——为什么世界上最为民主的宪法最终将希特勒送上了权力的舞台或许,答案在于,宪法设计的漏洞固然是帮凶,德国社会本身宪政根基的缺乏才是主因。近代德国既不具备英国悠久的宪政传统,亦未经历过法式革命的彻底涤荡,更不像美国那样轻装上阵,无需背负沉重的历史负担。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强大是德国近代化过程中的主旋律。因此,因一战战败而被迫接受屈辱的《凡尔赛和约》的德国上空回荡的是民族主义的悲歌,而非民主宪政的新曲。即便通过了最为民主的《魏玛宪法》,但民主宪政却未曾真正深入人心,不仅普通民众缺乏对魏玛宪政的信念,甚至议会的执政党团亦缺乏对魏玛宪法的尊重。因此,归根究底,真正的宪政从来都不依存于某个宪法的文本。“魏玛的根本问题既不是宪法的问题,也不在于法律理论,而是因为缺少足够多拥护民主的人”。

THE END
1.法律的悖论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翔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https://www.dglib.cn/dglib/sts/202402/611d221f4eba4d199e5602ccba430957.shtml
2.法律的悖论(豆瓣)江湖人称“法外狂徒张三”的罗翔老师,曾经红极一时,也一度被逼退网,网络上充满了虚拟的未知,但是,罗翔老师储备的知识、广阔的见识、经典的语录、给人的力量是真实的,他所写的作品更是实打实的。 读完了罗翔老师的新作《法律的悖论》,还是有很多收获的,从内容上,普及了 (展开) https://book.douban.com/isbn/9787222221833/
3.悖论破解法数学家故事悖论破解法 悖论,是一种奇特的逻辑矛盾。悖论的奇特之处在于当人父按常规推理要肯定某件事或某种道理时,却在不知不觉之间又把它们否定了。在论辩中,某些论敌的辩辞往往有意无意会含有悖论的因素,此时,论辩者如能慧眼明察,加以利用,并以此为突破口,巧妙地予以破解,必使论敌难以自圆其说而被击败。这就是论辩https://shuxue.7139.com/4807/21/41907.html
4.古今中外著名14大悖论thearrowparadox10.两分法悖论THE DICHOTOMY PARADOX 想像你要走在街上。要走到另一边你必须先走一半,要走一半你必须先走四分之一,要走四分之一你必须先走八分之一,然后十六分之一,然后一直无限的分半。最后你要走在街上这么简单的事情之前,你必须先完成无限次的小事情,而这变得不可行。还有不管你要做的事情有多小都可以https://blog.csdn.net/zipack/article/details/77833968
5.简介一本书《法律的悖论》《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一部普法新作,这本书通过深入剖析法律中的悖论,揭示了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和多面性。罗翔教授在书中运用了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治的核心。 https://www.jianshu.com/p/54183e4f6968
6.《法律的悖论》读书笔记思维导图模板《法律的悖论》读书笔记 法律 法不容情,又法中有情 法律与道德:一场古老的争论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人很难自愿选择高尚,所以法律必须维护底线的道德,才不会让高尚道德没有根基。但法家只看到群众的人性之恶,没有注意到执法者也不过芸芸众生之一员,他们内心也有幽暗的成分。这就是法治和https://www.processon.com/view/65ee9dbceaba490be19832bd
7.罗翔老师2024新书《法律的悖论》,读完总能颠覆人对法律的认罗翔老师2024新书《法律的悖论》,读完总能颠覆人对法律的认知! 书中收录14个经典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辨析法律的盲区。 每于个问题都引发我们对法律、道德和正义的思考。 文字理性而不失温度,内容感性而不失高度。 希望你在懂法的同时也能维护自己权益。 https://www.douyin.com/note/7372969062927781160
8.法治的悖论—论霍布斯的“法治”思想/李石在英国革命的历史中,霍布斯法律思想中的这一悖论延伸出去即“王在法下”还是“王在法上”的问题,就是“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人治”绝不意味着没有法律,而是说法律是统治者的专断意志,体现为统治者权力的应用,而统治者自身不受法律约束。如果我们认同社会契约论对于国家权力合法性的论证,认为合https://cpcivillaw.dlmu.edu.cn/info/1019/2492.htm
9.中外法学过刊基本权利的主观权利面向和客观法面向,同为一个权利的两个侧面,却遵循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划分逻辑,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自相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宪法既为最高法又非唯一最高法的悖论。在基本权利经三重抽象而证成客观价值秩序的背后,饱含着维护宪法最高法地位的考量。经过三重抽象导出的基本权利客观http://journal.pkulaw.cn/OldIssue/Detail/16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