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法律的悖论》

内容简介:法律要讲感情吗?邪恶才犯罪,还是犯罪才邪恶?自愿被人杀死,凶手算犯罪吗?买尸体阴婚判7年,买活人当老婆才3年?罢工向老板讨钱,是一种敲诈吗?投降是自首吗?不在意名誉,名誉权还会被侵犯吗?限制自由,才能保障自由?关于悖论,他的态度是——“对于这些悖论,我无法提供答案,只能呈现思考过程。希望在这个探讨和思考的过程中,能锻炼自己的思维,承认理性的有限。

作者简介:罗翔,湖南耒阳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著有法律普及读物《刑法学讲义》,随笔集《圆圈正义》等。除学术研究与授课外,罗翔教授长期专注于法律普及与法考教学。2020年初,因其刑法课视频中所举的案例幽默风趣,意外爆红网络。后受邀请入驻视频网站,创造极速千万粉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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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的悖论这都是因为法律中存在着似非而是的悖论。法律中充满着悖论,有些是真悖论,有些是假悖论。罗翔老师在书中通过14个经典案件,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我们看清法治的核心。探讨和思考法律中的悖论,能够锻炼我们的思维,走出偏见与独断,接受多元与包容。https://www.dglib.cn/dglib/sts/202402/611d221f4eba4d199e5602ccba430957.shtml
2.法律的悖论(豆瓣)江湖人称“法外狂徒张三”的罗翔老师,曾经红极一时,也一度被逼退网,网络上充满了虚拟的未知,但是,罗翔老师储备的知识、广阔的见识、经典的语录、给人的力量是真实的,他所写的作品更是实打实的。 读完了罗翔老师的新作《法律的悖论》,还是有很多收获的,从内容上,普及了 (展开) https://book.douban.com/isbn/9787222221833/
3.悖论破解法数学家故事悖论破解法 悖论,是一种奇特的逻辑矛盾。悖论的奇特之处在于当人父按常规推理要肯定某件事或某种道理时,却在不知不觉之间又把它们否定了。在论辩中,某些论敌的辩辞往往有意无意会含有悖论的因素,此时,论辩者如能慧眼明察,加以利用,并以此为突破口,巧妙地予以破解,必使论敌难以自圆其说而被击败。这就是论辩https://shuxue.7139.com/4807/21/41907.html
4.古今中外著名14大悖论thearrowparadox10.两分法悖论THE DICHOTOMY PARADOX 想像你要走在街上。要走到另一边你必须先走一半,要走一半你必须先走四分之一,要走四分之一你必须先走八分之一,然后十六分之一,然后一直无限的分半。最后你要走在街上这么简单的事情之前,你必须先完成无限次的小事情,而这变得不可行。还有不管你要做的事情有多小都可以https://blog.csdn.net/zipack/article/details/77833968
5.简介一本书《法律的悖论》《法律的悖论》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一部普法新作,这本书通过深入剖析法律中的悖论,揭示了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和多面性。罗翔教授在书中运用了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辨析了法律与案件中的盲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法治的核心。 https://www.jianshu.com/p/54183e4f6968
6.《法律的悖论》读书笔记思维导图模板《法律的悖论》读书笔记 法律 法不容情,又法中有情 法律与道德:一场古老的争论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人很难自愿选择高尚,所以法律必须维护底线的道德,才不会让高尚道德没有根基。但法家只看到群众的人性之恶,没有注意到执法者也不过芸芸众生之一员,他们内心也有幽暗的成分。这就是法治和https://www.processon.com/view/65ee9dbceaba490be19832bd
7.罗翔老师2024新书《法律的悖论》,读完总能颠覆人对法律的认罗翔老师2024新书《法律的悖论》,读完总能颠覆人对法律的认知! 书中收录14个经典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辨析法律的盲区。 每于个问题都引发我们对法律、道德和正义的思考。 文字理性而不失温度,内容感性而不失高度。 希望你在懂法的同时也能维护自己权益。 https://www.douyin.com/note/7372969062927781160
8.法治的悖论—论霍布斯的“法治”思想/李石在英国革命的历史中,霍布斯法律思想中的这一悖论延伸出去即“王在法下”还是“王在法上”的问题,就是“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人治”绝不意味着没有法律,而是说法律是统治者的专断意志,体现为统治者权力的应用,而统治者自身不受法律约束。如果我们认同社会契约论对于国家权力合法性的论证,认为合https://cpcivillaw.dlmu.edu.cn/info/1019/2492.htm
9.中外法学过刊基本权利的主观权利面向和客观法面向,同为一个权利的两个侧面,却遵循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划分逻辑,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自相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宪法既为最高法又非唯一最高法的悖论。在基本权利经三重抽象而证成客观价值秩序的背后,饱含着维护宪法最高法地位的考量。经过三重抽象导出的基本权利客观http://journal.pkulaw.cn/OldIssue/Detail/16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