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的法律依据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个人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在第一种情况中是无法律支持为共同债务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为发杨优秀的传统,大都支持为共同债务。
第三种情况也比较复杂,分居可能是因为工作,也可能是因为感情。
(三)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夫妻另一样的利益就不保护了吗不是的,相对于夫妻非举债方的利益,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这是夫妻关系特殊性所决定的,也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所需要的。由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隐私性,债权人对夫妻具体的生活状况一般难以知晓,就算知晓,也难以举证证明。
(四)法理与情理兼顾
综合上面所说的,家庭债务和夫妻债务的区别还是挺大的,一个属于双方,而另一个属于多个人,因此对于债务一定要明确的确立清楚,这样也不需要他人的债务由自己承担,因此,在债务的问题上还是要多多的协商,确立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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