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当院长得罪不少亲朋财经

30年,人生可称而立,国家可见枯荣。

1979年11月,进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此后至今,32年韶华流转,始终扎根于法院审判与法治建设——这就是现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树坚。

这32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社会巨变的32年;也是中国从文革“无法无天”的法治空白,到逐渐完善法治、终于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32年。

历史洪流中,聚焦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

从1999年12月受命担任广州中院代院长、一年多后正式任院长,至今已经12年。明年1月即将召开的广州市人代会上,吴树坚将届满卸任这一职务。

12年来,终日面对维权诉讼、疑难奇案以及法院建设,有如在惊涛怒浪中执航,吴树坚有着怎样的法治理念?

作为一名女性,如何平衡家庭生活与工作,又有着怎样独特的感受与领悟?

近日,吴树坚接受了南方日报独家专访。

●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实习生黄光宇统筹:戎明昌

谈上访案法官必须要有人文关怀

32年来,给吴树坚留下最深印象的案件是什么?

广州中院处理过张子强等轰动全国的大要案、疑难案,但出乎记者意料,面对记者的第一个问题,吴树坚讲述的是一个上访案。

独身母亲叙女士(化名)早年离异,唯一的寄托是自己的女儿。然而,19岁的女儿刚上中专却被男朋友杀害了。此后,让凶手偿命,成为叙女士的“信念”。

但事与愿违,广州中院却判决凶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来,此案在证据方面有瑕疵,被告人是否年满18岁,难以查实。叙女士认为法院徇私枉法,哭天抢地四处上访,仅去北京上访就有8次。

“我很同情她,我也是一个母亲,也有一个女儿……”吴树坚说,最高法院收到信访都认为广州没有错判。但是这个母亲怎么办呢?硬生生回绝吗?叙女士已经深受折磨……

吴树坚说,作为一个母亲,她理解受害人家属,但是作为一个法官,既然要依法、要公正,就不能以个人的好恶为标准。

“因为不仅要对受害人一个人公平,还要考虑到对整个社会公平。我虽然没有直接去见过她,但是只要是她的来信,我都会亲自研究处理。”吴树坚告诉记者,后来是在广州中院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给予叙女士经济补偿和心理辅导,最后成功地让叙女士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息诉息访。

“一命偿一命,是老百姓的传统观点和朴素的公平观。”吴树坚表示,老百姓考虑问题的角度和执法者往往不同,但法院必须力争裁判效果最大限度接近人民群众的期望,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致,法官必须有人文关怀。

谈法治理念百姓认可的法律才是善法

结合32年法院工作,从死刑罪名的适用谈起,吴树坚向南方日报记者谈了近年来法院的审判理念。

吴树坚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法治得以不断进步,很多案件不再判处极刑,毕竟剥夺人的生命权是最严厉的惩罚。国家一方面修订刑法,大大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另一方,实行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权并最大程度避免错杀。

为什么有这种变化?吴树坚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二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法治理念。

吴树坚说,我国不是判例法系,一些法律条文有滞后性,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全国人大,由全国人大提出法案制定和修改法律。

“但是不管怎么变,法律的原理是不会变的,就是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这也正是共产党的追求和思想精髓,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相契合的。”吴树坚说。

吴树坚认为,如果法律最后的判决老百姓普遍不承认,那么判决就失去意义。这个法律就成了恶法,不是良法,应该抛弃。如果从国外照搬一部法律过来,不符合中国国情,那根本不能运用到审判当中去。

谈法官职业法官不是“青天大老爷”

吴树坚担任广州中院院长12年来,是中国公民意识觉醒、老百姓普遍增强维护私权意识的时代,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期望空前高涨,误解也随之而来。

“像民间热爱的‘青天大老爷’包拯,其实他不仅仅负责审案子,在中国古代,‘包拯们’更重要的身份是行政官员,掌握行政权力。”吴树坚说,老百姓期待法官能像“包青天”那样,拍一下惊堂木就把事情全解决了,但现代社会,审判权和行政权分开,当事人不告,法院即不受理。众多纠纷和矛盾的产生,有着社会各方面的原因,法院硬要一肩扛起,力有所不逮。

对于现代法官被赋予的审判公权力,吴树坚说,法院是依照法律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近年来,“民告官”案件在逐年递增,老百姓渴求司法机关制衡行政公权力,并尤其看重法院审判。对此,吴树坚表示,法院判行政机关败诉也是照判的。近年来,广州中院每年都会为“民告官”案件专门召开发布会和研讨会,并做《行政审判白皮书》。

“现在党政领导法律意识很强,不会非要你法院怎么判。”吴树坚说,从广州中院近年的审判实践来看,广州地区的执法环境很好。

培养法官不容易

制度不健全会害好人

南方日报:请您谈一下法院的廉政建设。

吴树坚:法院从未放松过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判决若稍微偏一偏,某一方可能就能得到比较大的利益,另一方的利益就会受损害。

南方日报:如何让法官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保持廉正呢?

吴树坚:反腐倡廉关键在于完善监督和分权,有时候制度不完善会害了一个人,培养一个法官很不容易,他们过五关斩六将才有今天,如果因为我们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教育缺失,导致他们犯错走上歧路,是我们对不起他们。

我们要把部下当成自己的孩子去对待,对于自己的孩子,我们肯定不想他犯错,肯定不想他家破人亡,所以我们就要对他严格要求,尽最大努力去管好这个队伍。如果有人失去了对这个事业的信心,要求离开,也会得到尊重。如果留在这里,他把持不住犯了错误,我们也对不起他们的父母。所以关键在于你怎么对待手中的权力,只要你想用权来牟利,你肯定会犯错,你就没有资格去当法官。不是说你考上公务员了,就高人一等了。手上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滥用。

执法权在手肯定有风险,关键在价值观

南方日报:法官也存有一些“职业宿命”吗?

南方日报:您有没有受到过威胁和恐吓呢?

吴树坚:(略思索、神态平静)也有过书信、信息之类的,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们从事这个职业,就是要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处理矛盾纠纷。打官司的人有怨气可以理解,对于这些,法官往往都要默默承受。

每个职业都有风险。我们作为院领导采取各种方式来保护法官,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尽量减少对他们的伤害,群众反映的意见由院领导尽量分担压力,我觉得一线法官是最辛苦的,承担很大的压力,如果把一些不应该加到他们身上的压力再加给他们,他们的确是难以承受。一定要让他们在一个最公平的环境里发挥其所长和智慧。

南方日报:您对如今80后的年轻法官有何期望?

吴树坚:我注意到,由于法官职业学历高、工作量大、压力大、收入较低,面临的诱惑又大,“三高一低”的情况下,确实有的法官离开了。但是,绝对不要认为离开就不好。

我们法院专门办了一个35岁以下的青年法官培训班,办了三期。人生有很多价值的定位,金钱的、物质的价值,也有精神的价值,也有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你自己去选择。法官这个职业目前在中国就是这样,中国目前法官和检察官都是公务员,无法像新加坡和美国一样有很高的待遇。

现在的法官拿公务员的工资,但是干的活比公务员多多了。这是社会给你的分工。我们只能尽量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支持他们,通过培训,鼓励他们进步。我们不能在物质上满足他们,要立足中国国情,你不是美国法官、新加坡法官,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是人民法官。

我觉得,不要认为人才流动是一种失败,人才有时候是需要流动才能活起来。做法官的阶段对人的一辈子都有很大的影响,是良好的影响。我们还往外推荐人,比如司法厅、人大、政法委等。

我把托我找关系的当信访处理

南方日报:有人求您办人情案吗?

现在很多法官是学法律出身的,同学一般都在做律师、法律顾问等,提供咨询可以,关于法律问题,我们也有宣传法律、解释法律的义务。你能解答的就解答,但你不能收人家的钱财,不能违反工作的规则和法律底线。比如他遇到一些麻烦事,他问你应该怎么做呀,怎么解决呀,为什么不能去做呢,关键是不能有利益关系在里面。

得罪过很多人后,现在他们都不敢找我了,因为亲朋知道我的为人,以后就不找你了,亲戚朋友在自己的环节就已经把人给堵住了。

南方日报:如果您一再拒绝,但还是有熟人硬要您帮忙处理怎么办?

吴树坚:我会把这种“找关系”当作信访,按程序处理。我觉得亲戚朋友的询问,就像群众来访一样,他只不过是通过我认识的人传递过来,我把她们的案件当做一般的信访去处理。

女法官不会因为不买菜影响家庭

南方日报:身为女院长,您如何平衡生活与工作?

吴树坚:女法官的比例不低,现在法院大约有50%是女法官。最近五六年,新录用的以女性居多。女性比较感性,调解中也能设身处地替双方当事人着想。成为女法官是件光荣和值得骄傲的事,我觉得不会因为不买菜,影响家庭吧?(笑)

不过法院的工作确实很忙,孩子小时候经常要让丈夫和老人帮着带。回家也要考虑案件,免不了把工作带回家。有时会不断地纠结在案情中,想着原被告双方的利益,或者双方各让一步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许多调解工作,女法官做得好。法官这个职业确实是要讲奉献的。社会分工如此,和女记者一样。

THE END
1.民法典背后的隐秘从纸面规则到人心深处的法律真相在中国历史上,民法典作为一个集成多种法律规范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现代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司法实践中的指南针,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标志。但同时,民法典也面临着如何将理论转化为实际操作、如何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等挑战。 https://www.cjan6a6c.cn/xue-shu-huo-dong/456573.html
2.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三个理念加强对“名实不符”型民间借贷的释明。对于“名实不符”型民间借贷,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抗辩或反诉并举证证明的,法官应依据查明的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法官认定并非民间借贷关系的,应加强释明,将法律关系性质或民事行为效力等作为审查的焦点之一。 正确处理民间借贷刑民交叉程序。对于刑民交叉案件,应正确处理民事http://zbyyfy.sdcourt.gov.cn/dyzy/372897/372830/30304342/index.html
3.法律与道德关系8篇(全文)法律与道德关系 第1篇 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与作用方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法律与道德也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同时两者之间又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 影响。据此,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主要可作如下表述: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4q7k0bc1.html
4.我国相关法律层面关于亲子关系的认定?其他法律对亲子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民法典》第2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时,该法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https://m.64365.com/zs/64823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