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习题

在各领域中,我们最不陌生的就是试卷了,试卷可以帮助学校或各主办方考察参试者某一方面的知识才能。什么类型的试卷才能有效帮助到我们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4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习题,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协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有关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对的的?()

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同意权的政府审批

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C、丙受让时变化土地用途,须获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

D、丙获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

多选题

【对的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对的。《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xxx规定,报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按照xxx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xxx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据此可知,甲向乙的转让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对应人民政府审批。

选项B对的。《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协议约定已经支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毕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选项C对的。《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变化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获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对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选项D错误。《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到达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有关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对的的?()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对应罚款

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惩罚

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的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对的。《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到达并实行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如下的罚款;尚未实行所到达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如下的罚款。

选项B对的。《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积极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汇报到达垄断协议的有关状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惩罚。

选项C对的,选项D错误。《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行垄断行为,给他人导致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反垄断法》未规定对案状况追究刑事责任。

3、2023年12月,某企业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规定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企业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企业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企业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A、如该企业不提供纳税担保,经同意,税务局有权书面告知该企业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企业不提供纳税担保,经同意,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企业价值相称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企业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企业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的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选项A错误,选项B对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品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假如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告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称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称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品或者其他财产。

选项C对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根据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对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D对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惩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醒】司法部给的答案存在异议,本题选项C表述不够严谨。该企业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时,在申请复议之前可以选择先缴纳税款或选择提供对应担保,而不是必须先缴纳税款这一种选择。

4、2023年12月,某企业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规定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企业在12月15日前纳税。当该企业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就该企业与税务局的纳税争议,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C、如该企业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

1、关于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我国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从法律上构建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B、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

C、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力关系

D、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扩大公民权利

【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C正确。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

选项D错误。社会主义法治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但扩大参与和监督不等于必须“限制和缩小国家权力范围”。

2、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BD

【解析】我国宪法的规定

【解析】选项A、B正确。《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选项C错误。《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选项D正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规定要求国家保障每个公民获得住宅的权利

B、《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时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体现了宪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的精神

C、《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该条规定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

D、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严格依法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并不违宪

【答案】BD

【解析】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解析】选项A错误。该规定只是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害,属于防御权;但并未规定国家保障公民获得住宅。

选项B、D正确。《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据此可知,宪法保障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但住宅自由不是绝对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

选项C错误。该规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在县市,未规定不得离开住宅,不属于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合理限制。

4、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公民纳税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公平

B、要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制度实行法律保留

C、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

D、履行纳税义务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

【考点】公民纳税义务

【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税收法定的原则,是否纳税和纳税多少应考虑社会成员纳税能力的程度,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证税制的科学合理和税收负担的公平;既要保证国家财政需要,又要使纳税人有实际的承受能力。

选项B正确。“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属于法律保留事项。

选项D错误。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也为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有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和服务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安全、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但这并不表示纳税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

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答案】AC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生命权是基本权利价值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但宪法并未明确规定“生命权”。

选项B说法正确。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应为“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

选项D说法正确。《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一系列规定中。

6、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B、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C、《宪法》在国土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无任何差异

D、《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考点】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解析】选项C错误。由于宪法本身的综合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并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7、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B、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C、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D、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

【考点】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解析】选项A、B、D正确。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因此,对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国际法主体;对内,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选项C错误。按照“一国两制”原则,特别行政区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

8、关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下列说法不成立的是()。

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B、属于国家内政

C、任何国家不得干涉

【答案】D

【考点】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解析】选项A、B、C说法成立。行政区划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属于国家内政,国际社会应予以尊重,任何国家都不得干涉他国内政,包括他国的行政区划。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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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82年宪法以前的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案例之启示宪法 宪法解释 违宪审查 案例https://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SCSF200401004.htm
6.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版)法律图书(背景材料)我国的宪法修正案 (案例3—1) 第四节宪法解释 (案例3—2) 违宪审查 (引例)博纳姆医生案——司法审查制度第一案 第一节违宪审查概述 (案例4—1)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案例4—2)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案例4—3)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http://www.calaw.cn/article/default.asp?id=9238
7.浅议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200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简称《二五改革纲要》),提出了多项改革任务和改革措施,其中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性文件,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06/id/307550.shtml
8.教学大纲考核要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我国单一制结构的宪法依据、特别行政区的宪法规定。 辅助教学活动:讨论与案例分析。 top↑ 第八章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政党及政党制度的基本知识,掌握选举制度的基本概念;熟悉我国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https://jp.ecupl.edu.cn/xfx/7169/
9.近年来我国经典案例推动立法的成功先例立法论坛俗话说,办好一个案件,可以防止一个错误,维护一次公正;而推动立法的改进,却可以防止一类错误,维护一片公正。这正是“个案推动立法”的意义所在。回顾以往,有许多恶性事件曝光促成立法修法的案例,案件中,当事人付出惨痛代价,换来是人们对正义的强烈声讨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 http://www.lifawang.cn/show-123-4605-1.html
10.论我国性骚扰的立法司法及完善从已公开的案例看,我国职场性骚扰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如本文所收集的四个案例均为职场性骚扰。但并不是说我国只存在着职场性骚扰,应当说大量的性骚扰案件仍为公共场所的性骚扰,只是很少成讼。 性骚扰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1)口头: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女性,询问性隐私、讲述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对女性评头http://www.wkxls.com/Article/lvshifengcai/20230607145034959.html
11.行政法案例探究(精选十篇)行政法案例探究 篇1 2011年,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该计划已经全面启动并逐渐推进,这一举措意味着我国法学院校与法学专业进入内涵型发展阶段。 面对新形势,法学课程的教学要实现从接受性教学向研究性教学的转变:一方面,研究性教学能够增强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复合性。研究性教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6etx955.html
12.秦天宝:“双碳”目标下我国涉外气候变化诉讼的发展动因与应对之策近年来,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司法政策与关联案例也陆续出现。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与应对气候变化双重要求之下,指出各级各地法院应依法审理碳排放、节约能源、绿色金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案件,“积极探索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举措,推动构建国家气候变化应对治理体系”。随后,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框定“气候变http://www.gdpas.cn/dynamic-information-detail.aspx?id=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