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问题精品(七篇)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大学生创业常见法律问题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

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

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

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

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参考文献:

[关键词]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学院;道术用结合

主动承担起培养创新创业者的重任是大学在其角色演变进程中迈出的最具有创新意义的一步。创业教育强调培养企业家精神,注重将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与知识资本化相结合,成为大学办学模式创新的最佳路径之一。2012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1],将普通高等学校开展的创业教育定位为“服务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举措……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将创业教育的定位进一步提升到国家竞争战略的高度。

一、文献综述

丁三青[2]对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进行了反思,认为竞赛存在不同程度的功利化倾向。例如,竞赛获奖数目和等次与学校知名度、学校业绩、教师晋升等直接挂钩;参加比赛的学生更看中大学为激励学生参赛而设置的“保研”、丰厚奖金等现实功利等。丁三青等学者藉此发出了“中国需要真正的创业教育”的呼吁。

徐小洲,李志永[3]提出,在科研领域,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已经成为新兴学科发展的趋势,同时引发了人才培养观念和模式的变革。由于创业行为是一个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具有非线性特征的系统工程,其实现需要多层面、多学科、多主体的广泛参与。这些特点正好可以说明创业教育与创业型人才培养能够适应这一变化趋势,并成为迎合这一趋势的重要切入点。

张昊民,杜蕾,马君[4]认为,以高校为主体的创业孵化器,是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实践内化创业知识与理论,最终使学生达到在“干中学,练中悟”的目的。创业孵化器重点通过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等提高创业教育的实操性,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创业培训和实训、创业咨询和服务。

业教育独有的多元学科交叉、多元主体参与、多元力量汇合等特点,摒弃了创业教育依附传统的有形学院或者商学院等模式的束缚,具有理念先进、重点突出、操作方便等特点,值得借鉴。

在普通院校创业教育的研究层面,张衍学,尹邦满[6]对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的创业教育实践进行了总结。他们提出,创业学院是创业教育深入推进的组织载体,是高等学校开展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

二、“道”“术”“用”三结合的创业教育核心内容与课程体系

(一)核心内容

“道”为体,“术”为用,有道无术,术尚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在创业教育实践中,“道”“术”结合被拓展成为“道”“术”“用”结合。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和组织形式亦可以分成创业规律(道)、创业技术(术)、实操应用(用)三部分。“道、术、用”三者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创业教育不可或缺的三大内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应该“以教授创业知识为基础,以锻炼创业能力为关键,以培养创业精神为核心”。这三大内容恰好揭示了创业教育“道、术、用”三结合的原则。具体见表1。

表1“道、术、用”三结合创业教育内容体系[1]

模块界定目的基本内容

“道”模块探索创业规律通过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培养学生善于思考、敏于发现、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挑战自我、承受挫折、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善于合作的职业操守,以及创造价值、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用”模块锻炼创业能力系统培养学生整合创业资源、设计创业计划以及创办和管理企业的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识别创业机会、防范创业风险、适时采取行动的创业能力。

世界上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有其客观规律,创业亦如此。“道”模块就致力于培养大学生掌握成功的创业规律(entrepreneurshiprule)。无论创业过程如何迥异,成功者都遵循共同的规律。把握好创业的规律,创业者可以更容易获得成功。创业教育必须从各种创业案例中提炼出成功创业的一般规律。高明的创业者更加倾向于总结出一套识别常见创业企业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方法可以识别,甚至可以预测新创企业常犯的错误,发现更适合创业企业的管理方式。所有创业成功的公司(无论是大型企业设立的子公司,还是白手起家的小公司)都遵循着相同的创业规律,即可以大幅度减少创业成本、提升成功概率的规律。所有成功企业的发展历程都在向我们昭示着这种规律,它是隐藏在纷繁复杂的现象背后的神秘路径。

“术”模块致力于系统地向大学生传授创业技术(entrepreneurshipskill)。创业不仅仅意味着创办企业、筹集资金和提供就业机会,也不只等同于创新、创造和突破。创业不仅要受资源的制约,还要求创业者设计缜密的实施方案,并掌握高超的控制技巧和领导艺术。例如,结合创业资本的人力-结构-顾客(H-S-C)三要素,对创业资源要素、创业的范畴与边界、创业团队、创业导向以及创业风险管理等关键概念进行系统介绍,探讨创业领域的创新成果和生动案例,就社会转型、产业升级过程中创业家的驾驭能力和管理技术展开讨论。在此过程中,帮助大学生开拓视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创业理念、创业模式,寻找自适应的创业实践方法论。

“用”模块致力于推动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entrepreneurshippractice),即通过大学科技园的创业孵化器、合作企业及机构等搭建创业实践平台,以学生自组织创业活动为主的实践,促进大学生的创业体验,体现创业知识和技能及知识体系在创业实践的应用。创业孵化器在创业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经营运作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初创企业学习与体验而非筹集经营资金。在孵化器中,创业大学生更加容易感受到创业的氛围,理解创业的真谛,通过与已入驻的企业和创业导师沟通,获得咨询服务与指导,如了解他们以往的经验、项目运行规律、项目价值的评估以及优劣势分析等等。这是初创企业在初期阶段最重要的工作。

(二)课程体系

创业教育实际是行动学习(actionlearning),又称“干中学”,因此,“道”与“术”的课程可以与“用”的环节同步进行。创业者通过行动来学习,即通过让创业者完成创业项目或解决一些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来发展他们的创业能力。具体课程设计见表2。

表2“道、术、用”三结合的创业课程设计[1]

模块界定课程设计教学目的

道创业规律、创业精神与人生发展分析国内外成功创业模式及其规律性,使学生了解创业的概念、创业与创业精神的关系、创业与人生发展的关系,以及创业和创业精神在当今时代背景下的意义和价值,正确认识并理性对待创业。

术创业者与创业团队使学生形成对创业者的理性认识,纠正神化创业者的片面认识,了解创业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认识创业团队的重要性,掌握组建和管理创业团队的基本方法。

创业机会与创业风险使学生了解创业机会及其识别要素,了解创业风险类型以及如何防范风险,了解由创业机会开发商业模式的过程,掌握商业模式设计策略和技巧。

创业资源使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的资源需求和资源获取方法,特别是创造性整合资源的途径,认识创业资金筹募渠道和风险,掌握创业资源管理的技巧和策略。

创业计划使学生认识创业计划的作用,了解创业计划的基本结构、编写过程和所需信息等,掌握创业计划书的撰写方法。

用创业实践通过进驻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器或其他载体,开展创业活动,尝试提供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创业者获得创业导师提供的创业辅导、经验传授和精神支持。

三、“道”“术”“用”三结合的创业教育组织形式

从研究型大学的参照系来看,上海交通大学将创业学院设计为“无形学院、有形运作”的模式,创业学院不占用教学楼、不占教师编制、招收的学院不涉及学籍和院系的调整;而有形运作指学院在学校有机构代码,有运作团队,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考核目标。在治理结构上,创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同时,设立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发展大纲,实现学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5]。如图1所示。

图1上海交通大学将创业学院治理结构图

另一个参照系是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作为学校独立的二级分院,创业学院主要承担电子商务创业班、创业学员班和各分院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职能。创业学院占地面积12000余平方米,是一个集教学、实训、销售、培训、仓储、快递为一体的综合性创业教育和实战平台[7](如图2所示)。目前创业学院下设10个电子商务创业班,分别来自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信息管理、物流管理四个个专业,每班有学生30人,各配备了一间工作间以及一间仓库,学生在工作间上课。除实践课程外,创业学院还为同学开设企业家素质培养以及工商、税务知识普及等课程,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如图2所示。

图2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职能结构图

四、结语

在创业教育实践中,“唯理论主义”培养的创业人才通常缺乏真正的创业训练,实践经验或管理能力不足;而“唯实践主义”培养的创业人才则通常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认知视野狭窄,创业层次偏低,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机会促进新创企业的发展壮大。“道”“术”“用”结合的创业教育模式尝试从探索创业规律和培养创业精神、教授创业技术、锻炼创业能力等三个层次入手,全面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强化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者的综合素质,通过以学生自主性创业活动为主的实践,把创业课程教学和平台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创业活动,这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协调合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2]丁三青.中国需要真正的创业教育――基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7,28(3):87-94.

[3]徐小洲,李志永.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制度与政策选择[J].教育发展研究,2010(11):12-18.

[4]张昊民,杜蕾,马君.高校创业园区孵化器之创业教育功能的挖掘与整合[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1,2(6):7-11.

[5]桑大伟,朱健.以创业学院为载体推进高校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J].思想理论教育,2011,11(6):70-74.

[6]张衍学,尹邦满.以创业学院为平台的创业教育模式探索――以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为例[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3,4(2):38-41.

[7]陆琳琳.从人才培养的视角比较义乌工商学院创业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创业学院[J].考试周刊,2013(24):162-16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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